教師教育課程系列教材·教師專業發展

《教師專業發展》是“教師教育課程系列教材”之一,該書共分8個章節,主要對教師專業的發展問題作了詳細的介紹,具體內容包括教師專業角色、教師專業精神、教師專業智慧、教師專業發展、教師職業心理等。該書可供各大專院校作為教材使用,也可供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作為參考用書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師教育課程系列教材•教師專業發展
  • 出版社:福建教育出版社
  • 頁數:241頁
  • 開本:32
  • 作者:邊榕,等 余文森
  • 出版日期:2007年1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33448677, 7533448677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教師專業發展》由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余文森,男,教授,博士生導師,1963年7月出生於福建省莆田市。1985年畢業於華東師範大學教育系,1990年獲教育學碩士學位,2007年獲教育學博士學位。1995年破格晉升副教授,1999年破格晉升教授;2000年擔任教育部福建師範大學基礎教育課程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2003年擔任福建師範大學教育科學與技術學院(現更名為教育學院)院長;2008年擔任教育部福建師範大學基礎教育課程研究中心主任。同時,近年來還兼任福建省基礎教育與教師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福建師範大學教師教育學院院長,福建師範大學高考研究中心主任等職務。
國家基礎教育課程教材專家工作委員會委員,國家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專家組成員,教育部新課程教學專業支持工作項目組負責人,全國中國小教材審查委員會委員,中國教育學會教育學分會教學論專業委員會常務理事,中國教育學會教育學分會課程論專業委員會常務理事,福建省中青年教育理論工作者研究會主任委員,全國優秀教師,福建省教學名師,“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福建省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被評為有突出貢獻的專家並獲得國務院特殊津貼。
連榕,男,碩士,教授,碩士生導師,發展與教育心理學碩士點帶頭人,福建省“發展與教育心理學”重點學科帶頭人,省“百千萬人才”入選者,“教育心理學”省級精品課程帶頭人,福建省心理學會理事長,福建省行為科學學會副會長,中國心理學會教育心理學專業委員會委員,學校心理專業委員會委員,心理學教學工作委員會委員,中國心理學會刊物《心理科學》編委。2001年以來在《心理學報》、《心理科學》、《心理發展與教育》等國家級和省級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40多篇。主編、參編著作、教材9部,主持、參研國家和省級課題6項,獲福建省優秀社科二等獎1項、三等獎1項,福建省自然科學優秀論文二等獎1項。2001年應邀到美國進行學術交流,2001、2003年應邀到馬來西亞、菲律賓講學。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教師職業的專業化
第一節 走向專業化的教師職業
第二節 教師專業化的內涵
第三節 教師專業化的意義
第四節 教師專業化的特點

第二章 教師專業角色
第一節 教師角色的理解
第二節 教師角色的變革
第三節 教師角色的實現

第三章 教師專業知識
第一節 教師專業知識結構的構成
第二節 教師專業知識結構的最佳化

第四章 教師專業精神
第一節 敬業精神
第二節 人文精神
第三節 科學精神

第五章 教師專業人格
第一節 良好的個性修養
第二節 高尚的道德品格
第三節 積極健康的態度

第六章 教師專業智慧
第一節 內容類的智慧
第二節 方法類的智慧

第七章 教師專業發展
第一節 專長與專業發展
第二節 “新手-專家”的教師比較

第八章 教師職業心理
第一節 教師心理健康的維護與促進
第二節 教師職業壓力與應對
第三節 教師職業倦怠與干預
第四節 常見的教師心理問題
主要參考文獻

文摘

第一章 教師職業的專業化
第一節 走向專業化的教師職業
一、教師職業的非專門化階段
在漫長的原始社會裡,為了生存和發展,家庭中的父母兄長,氏族部落的首領、長老,都承擔起了將生產和生活經驗傳遞給新生一代的責任。傳說中的燧人氏教民鑽木取火,有巢氏教民構木為巢,伏羲氏教民以獵,包犧氏教民以漁,神農氏製作耒耜、教民農作等等,都表明在原始社會,教育者既是年長的、有經驗的勞動者,又是教師,即“長者為師”。這一時期,教育還沒有從生產勞動中分離出來而成為獨立的社會部門和社會過程,因而不存在獨立的教育機構的專門從事教育工作的專職教師。
到了原始社會末期,奴隸社會初期,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剩餘產品的出現,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的分工,學校作為專門的教育機構誕生了。有了學校,也就有了從事這一工作的人員——教師。然而,在學校產生之後的很長時間內,學校的教師依然是由其他職業的人士兼任。
在我國,古代的西周,由於政教合一,“學在官府”,所以,學校的教師皆由官吏兼任,即“以吏為師”,官師合一。這種官師一體的體制不僅在奴隸社會的官學系統中得以發展,而且在長期的封建社會中也基本上得到了保留。
在西方,據教育史記載,古埃及、古波斯及古羅馬時代,大多以僧為師;古希臘斯巴達的“教練所”和“軍訓團”,則由奴隸主階級的成員負責教育工作,同時又由執政官予以訓誡。在中世紀,由於天主教會掌握了歐洲1/3的土地,使得當時的學校,從識字啟蒙到高等教育都由神職人員任教。“以僧為師”,僧師一體,在西歐十分普遍。可見,在古代西方社會,教師作為職業雖然產生了,可仍還沒有成為一種專職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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