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預算

政府預算

政府預算是指政府的財政收支計畫,是政府有計畫地集中和分配資金,調節社會經濟生活主要的財政手段和財政機制。政府預算具體規定計畫年度內國家財政收支指標及其平衡狀況,反映政府活動的範圍、方向和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府預算
  • 預算概念:年度財政收支的形式存在
  • 根本原因:資本主義生產方式
  • 預算原則:公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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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概念

政府預算首先是以年度財政收支的形式存在的。它是對年度政府財政收支的規模和結構進行的預計和測算。其具體形式是按一定的標準將政府預算年度的財政收支分門別類地列入各種計畫表格,通過這些表格可以反映一定時期政府財政收入的具體來源和支出方向。
政府預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表現為政府預算的級次劃分、收支內容、管理職權劃分等都是以預算法的形式規定的;預算的編制、執行和決算的過程也是在預算法的規範下進行的。政府預算編制後要經過國家立法機構審查批准後方能公布並組織實施;預算的執行過程受法律的嚴格制約,不經法定程式,任何人無權改變預算規定的各項收支指標,這就使政府的財政行為通過預算的法制化管理被置於民眾的監督之下。
政府預算是財政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同國家財政具有內在的聯繫。從財政收支的內容上看,政府預算是國家財政的核心,但從起源看,兩者不具有一致性。國家財政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而政府預算是社會發展到封建社會末期資本主義初期的產物,即是國家財政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當國家財政要求制定統一的年度收支計畫,而且要求經過一定的立法程式審查批准時才出現政府預算。因此,簡而言之,政府預算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國家年度財政收支計畫。

根本原因

1.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是政府預算產生的根本原因
從西方看,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出現後,資產階級強大的政治力量要求國與家徹底分離,資產階級才有可能通過議會控制全部財政收支,要求封建君主編制財政收支計畫。因此,現代的政府預算制度是新興資產階級同封建君主進行較量的一種經濟鬥爭手段。在13世紀至17世紀之間,封建地主階級日趨沒落,新興中產階級逐漸成為社會財富的主宰,但他們並沒有控制政府的財權。封建統治階級仍利用財權濫收濫支。為爭奪財權並最終打擊封建勢力,資產階級提出政府財政收支必須編制計畫,並經議會批准方能生效,經過長期鬥爭,這一要求才最終得以實現。英國於17世紀編制了第一個國家(政府)預算,其他西方國家也陸續接受了這一作法。
2.加強財政管理和監督是政府預算發展的決定性因素
政府預算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產生以後,又因財政監督的需要而得以進一步發展。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社會生產力迅速發展,財政分配規模日益擴大,財政收支項目增加,收支之間的關係也日益複雜,財政收支的發展變化客觀上要求加強財政的監督與管理,要求編制統一的財政收支計畫。因此,政府預算是適應財政管理的需要而發展的。同時政府預算也加速了財政預算、統計科學化的進程,因為政府預算制度的確立,規定了統一的收支科目和計量單位,便於審批機關審核,也為財政預算、統計的科學管理奠定了基礎。
此外,財政分配的貨幣化是政府預算產生的必備條件。隨著商品經濟的高度發展,貨幣關係滲透到整個再生產領域,財政分配有可能充分採取貨幣形式。只有在財政分配貨幣化的條件下,才能對全部財政收支事先進行比較詳細的計算,並統一反映在平衡表中。這樣比較能完整反映國家財政分配活動,而且也有利於議會對國家預算的審查監督

預算原則

政府預算原則是指政府選擇預算形式和體系應遵循的指導思想,也就是確定政府財政收支計畫的方針。自政府預算產生之後,就開始了對預算原則的探索,形成各種各樣的思想和主張。時至今日,影響較大並為大多數國家所接受的主要有下述五條原則:
(一)公開性
政府預算反映政府活動的範圍、方向和政策,與全體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因此政府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必須採取一定的形式公諸於人民,讓人民了解財政收支狀況,並置於人民的監督之下。
(二)可靠性
每一收支項目的數字指標必須運用科學的方法,依據充分確實的資料,並總結出規律性,進行計算,不能任意編造。
(三)法律性
政府預算與一般財政經濟計畫不同,它必須經過規定的合法程式,並最終成為一項法律性檔案。政府預算的法律性是指政府預算的成立和執行結果都要經過立法機關審查批准。政府預算按照一定的立法程式審批之後就形成反映國家集中性財政資金來源規模、去向用途的法律性規範。
(四)統一性
儘管各級政府都設有該級財政部門,也有相應的預算,但這些預算都是政府預算的組成部分,所有的地方政府預算連同中央政府預算一起共同組成統一的政府預算。這就要求統一的預算科目,每個科目都要嚴格按統一的口徑、程式計算和填列。
(五)年度性
任何一個政府預算的編制和實現,都要有時間上的界定,即所謂預算年度。它是指預算收支起訖的有效期限,通常為一年。世界各國普遍採用的預算年度有兩種:一是歷年制預算年度,即從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我國即實行歷年制預算年度;二是跨年制預算年度,即從每年某月某日開始至次年某月某日止,中間歷經12個月,但卻跨越了兩個年度,如美國的預算年度是從每年的10月1日開始,到次年的9月30日止。所謂預算年度原則,是指政府必須按照法定的預算年度編制國家預算,這一預算要反映全年的財政收支活動,同時不允許將不屬於本年度財政收支的內容列入本年度的國家預算之中。
(六) 預測性
在編制預算時,要根據對社會經濟發展的預計,預測能收取到多少收入,根據社會管理和發展的需要安排支出。當客觀經濟形勢發生意想不到的變化,原來預計能取得的收入和安排的支出已不可能實現時,就要及時對預算進行調整。

政府預算的特點

(一)政府預算反映了政府的活動範圍和公共收支狀況。
(二)政府預算能夠體現對政府收支的控制。
(三)政府預算具有統籌政府收支的特點。
(四)作為政府財政政策的主要手段之一,通過政府預算可以實現對國民經濟運行的調節。

預算分類

政府預算
政府預算可以按照不同的標準分類:
(一)按收支管理範圍分類,政府預算可分為總預算單位預算
總預算是各級政府的基本財政收支計畫,它由各級政府的本級預算和下級政府總預算組成。單位預算是政府預算的基本組成部分,是各級政府的直屬機關就其本身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年度經費收支所彙編的預算,另外還包括企業財務收支計畫中與財政有關的部分,它是機關本身及其所屬單位履行其職責或事業計畫的財力保證,是各級總預算構成的基本單位。
(二)按照預算的級次分類,政府預算可分為中央政府預算和地方政府預算
中央政府預算是指經法定程式審查批准的,反映中央政府活動的財政收支計畫。我國的中央政府預算由中央各部門的單位預算、企業財務收支計畫和稅收計畫組成,財政部將中央各部門的單位預算和中央直接掌管的收支等,彙編成中央預算草案,報國務院審定後提請人代會審查。中央預算主要承擔國家的安全、外交和中央國家機關運轉所需的經費,調整國民經濟結構、協調地區發展、實施巨觀調控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業發展支出,因而在政府預算體系中占主導地位。地方政府預算是指經法定程式審查批准的,反映各級地方政府收支活動計畫的總稱。它是政府預算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是組織、管理政府預算的基本環節,由省、地、縣、鄉(鎮)預算組成。地方預算擔負著地方行政管理和經濟建設、文化教育、衛生事業以及撫恤等支出,它在政府預算中占有重要單位。
(三)按編制形式分類,政府預算可分為單式預算複式預算
單式預算是傳統的預算形式,其做法是在預算年度內,將全部的財政收入與支出匯集編入單一的總預算內,而不去區分各項財政收支的經濟性質。其優點是把全部的財政收入與支出分列於一個統一的預算表上,這就從整體上反映了年度內政府總的財政收支情況,整體性強,便於立法機關審議批准和社會公眾了解,而且簡便易行。其主要缺點是沒有把全部的財政收入按經濟性質分列和匯集平衡,不便於經濟分析和有選擇地進行巨觀經濟控制。複式預算是從單式預算組織形式演變而來的。其做法是在預算年度內,將全部的財政收入與支出按經濟性質匯集編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收支對照表,從而編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預算。這種組織形式的典型例子是把政府預算分成經常預算和資本預算兩個部分。其中經常預算主要以稅收為收入來源,以行政事業項目為支出對象;資本預算主要以國債為收入來源,用於經濟建設支出及巨觀調控。複式預算組織形式由於把政府的一般性質上的經常收支列為經常性預算,把政府的資本投資支出列為資本預算,這樣就區分了各項收入和支出的經濟性質和用途,便於政府權衡支出性質,分別輕重緩急,做到資金使用的有序性,比較合理地安排各項資金,便於經濟分析和科學的巨觀決策與控制。其次,把預算分成經常預算資本預算兩個部分,兩個部分以各自來源應付各自的支出,各自平衡,這就打破了預算的完整性原則和傳統的收支平衡觀念。再次,由於把國債收入作為資本預算的正常收入項目,這就使得資本預算總是平衡的,只有經常預算的收支才可能有差額。
(四)按編制方法分類,政府預算可分為增量預算零基預算
增量預算是指財政收支計畫指標在以前財政年度的基礎上,按新的財政年度的經濟發展情況加以調整之後確定的。零基預算是指對所有的財政收支,完全不考慮以前的水平,重新以零為起點而編制的預算。零基預算強調一切從計畫的起點開始,不受以前各期預算執行情況的干擾。零基預算的做法是,編制預算不只是對新的和擴充部分加以審核,而且要對所有正在進行的和新的計畫的所有預算支出申請都重新審核,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從而達到控制政府規模、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目的。
(五)按投入項目能否直接反映其經濟效果分類,政府預算可分為項目預算績效預算
項目預算是指只反映項目的用途和支出金額,而不考慮其支出經濟效果的預算。績效預算是指根據成本-效益比較的原則,決定支出項目是否必要及其金額大小的預算形式。具體說就是有關部門先制定需要從事的事業計畫和工程計畫,再依據政府職責和施政計畫選定執行實施方案,確定實施方案所需的支出費用所編制的預算。績效預算是一種比較科學的預算方法。其特點有二:一是績效預算重視對預算支出效益的考察,預算可以明確反映出所產生的預計效益;二是按職責、用途和最終產品進行分類,並根據最終產品的單位成本和以前計畫的執行情況來評判支出是否符合效率原則。
(六)按預算作用的時間分類,政府預算可分為年度預算和中長期預算
年度預算是指預算有效期為一年的政府收支預算。這裡的年度指預算年度,大體有公曆年制和跨歷年制。中長期預算,也稱中長期財政計畫,一般一年以上10年以下的計畫稱中期計畫,10年以上的計畫稱長期計畫。在市場經濟下,經濟周期性波動是客觀存在的,而制訂財政中長期計畫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進行反經濟周期波動,從而調節經濟的重要手段,是實現經濟成長的重要工具。

中國預算

我國政府預算組成體系是按照一級政權設立一級預算的原則建立。我國憲法規定,國家機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組成。與政權結構適應,並同時結合我國的行政區域劃分,我國預算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相應設立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五級人民預算。
中央政府預算由中央各部門的預算組成。地方預算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預算組成;地方各級總預算由本級政府預算和匯總的下一級總預算組成;地方各級政府預算由本級各部門的預算組成。各部門預算由本部門所屬各單位預算組成。單位預算是指列入部門預算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的收支預算。

管理職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批准中央預算和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中央和地方預算的執行;審查和批准中央預算的調整方案;審查和批准中央決算;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牴觸的關於預算、決算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牴觸的關於預算、決算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本級總預算草案及本級總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批准本級預算和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改變或者撤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議;撤銷本級政府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本級總預算的執行;審查和批准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審查和批准本級政府決算(以下簡稱本級決算);撤銷本級政府和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和決議。
設立預算的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准本級預算和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監督本級預算的執行;審查和批准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審查和批准本級決算;撤銷本級政府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國務院編制中央預算、決算草案;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關於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報送備案的預算匯總後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組織中央和地方預算的執行;決定中央預算預備費的動用;編制中央預算調整方案;監督中央各部門和地方政府的預算執行;改變或者撤銷中央各部門和地方政府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中央和地方預算的執行情況。

收支範圍

預算由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組成。
預算收入包括:
(一)稅收收入
(二)依照規定應當上繳的國有資產收益
(三)專項收入
(四)其他收入
預算支出包括:
(一)經濟建設支出;
(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發展支出;
(三)國家管理費用支出;
(四)國防支出;
(五)各項補貼支出;
(六)其他支出。

預算編制

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時間編制預算草案。
中央預算和地方各級政府預算,應當參考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收支預測進行編制。
中央預算和地方各級政府預算按照複式預算編制
複式預算的編制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審查批准

國務院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向大會作關於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地方各級政府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向大會作關於本級總預算草案的報告。
中央預算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准。
地方各級政府預算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准。
鄉、民族鄉、鎮政府應當及時將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本級預算報上一級政府備案。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應當及時將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本級預算及下一級政府報送備案的預算匯總,報上一級政府備案。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將下一級政府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備案的預算匯總後,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國務院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備案的預算匯總後,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預算執行

各級預算由本級政府組織執行,具體工作由本級政府財政部門負責。
預算年度開始後,各級政府預算草案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前,本級政府可以先按照上一年同期的預算支出數額安排支出;預算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後,按照批准的預算執行。
預算收入徵收部門,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時、足額徵收應徵的預算收入。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擅自減征、免徵或者緩徵應徵的預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預算收入。
有預算收入上繳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將應當上繳的預算資金及時、足額地上繳國家金庫(以下簡稱國庫),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及時、足額地撥付預算支出資金,加強對預算支出的管理和監督。
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按照預算執行。

預算決算

決算草案由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在每一預算年度終了後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時間編制。
編制決算草案的具體事項,由國務院財政部門部署。
編制決算草案,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做到收支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各部門對所屬各單位的決算草案,應當審核並匯總編制本部門的決算草案,在規定的期限內報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審核。
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對本級各部門決算草案審核後發現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有權予以糾正
國務院財政部門編制中央決算草案,報國務院審定後,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准。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部門編制本級決算草案,報本級政府審定後,由本級政府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准。
鄉、民族鄉、鎮政府編制本級決算草案,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准。

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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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書 名: 政府預算
作 者:彭成洪
出版時間: 2010-8-1
ISBN:9787505896079
開本: 16開
定價: 28.00 元

內容簡介

本書在全面、系統闡述政府預算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基本程式和基本方法的前提下,更著眼於政府預算的改革和創新,對我國預算管理進行重大改革,如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部門預算管理、政府採購制度、政府預決算的績效評價,國有資本金預算以及從2008年開始的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的改革都進行了重點介紹,突出地反映了目前政府預算改革的最新成果。
本書第一章和第二章介紹政府預算的一般理論,第三章至第六章闡述預算編制的基本方法,第七章講述政府決策各績效評價,第八章和第九章論述政府預算管理的方法,最後一章探討怎樣加強對政府預算的監督,全書共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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