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所suǒ:1 .被謂。2.所在之簡;處、地方、機構。3.所得之簡;結果、指謂之有成。4. 量詞。5. 姓氏。

拆字會意,斧於半門。斧,伐木之用,指謂;半門,可斧之所作,可斧之所破;閉門開門皆被動。⇒謂之對象,所之本義。處義之所,所在之簡。本義用法有二:

一、於謂前,與後面的謂詞結合,構成名詞性結構,確定謂之所指,仍表示被謂者。

二、於謂後,視作「所謂」之簡。可補之,以順口入耳且清晰。實為倒裝用法。A......所⇔「......所A」或「所A......」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所
  • 粵語拼音:so2
  • 注音:ㄙㄨㄛˇ
  • 釋義:處、地方
  • 國語拼音:suǒ
漢字信息,字形字義,舉例詳釋,<名>被謂。於謂後。,<助>被謂。於謂前。,<名>處所、地方、機構,<量>,罕見用法,誤訓謬用,常用詞組,相關名言,姓氏,由來,史料,古籍解釋,

漢字信息

所
拼音:suǒ
注音:ㄙㄨㄛˇ
部首:戶(左半部),部外筆畫:4,總筆畫:8
繁體部首:戶,部外筆畫:4,總筆畫:8
五筆86&98:RNRH 倉頡:HSHML
筆順編號:33513312 四角號碼:72221
UniCode:CJK 統一漢字U+6240

字形字義

字形本義:謂之對象。
所,拆字會意,斧於半門。斧,伐木之用,指謂。半門,可斧之所成,可斧之所破;門之開閉皆被動;⇒所之本義,謂之對象。
鄭註:甲骨文「門、戶」,與今字繁體無別。所,僅見金文,戶斤所成。處,亦僅見金文,處所之意明顯。所,表示被謂,簡潔明了,如同英文er表示謂者。
基本字義:
㊀被謂,於謂後。
此用之「所」視作「所謂」之簡,或倒裝用法。「者、所」為反對,關係若主僕。
註:所,本義被謂;所A,A之對象,實為倒裝;故曰視作簡、倒裝。
在其所⇔在其所在,得所⇔得其所⇔得其所得⇔有所得⇔有得,長二尺所⇔長二尺所長⇔所長二尺。此用酷似於謂後,常可換作
「A有其所」「A而無所」,今之書面可用。
㊁被謂,於謂前。
與謂構成名詞結構,指謂之對象,一般不用於形容詞、副詞、「於」、「和」前。
所A,被A之事、物、人、時、處、情、理等。準則如是:「a所a。恆真」、「A是B所c。⇒BcA。」。凡言所a,a取a之本義,本義不用者,取最接近者。
註:從京至滬;京,所自也,非所從。以此曰「⇒」。
㊂所在之簡。
有關所行,所來、所去、所向、所往、所自、所經、所由、所至、所到,處也,空間區域,簡之曰所;引申為機構。
所,《說文》『伐木聲也。伐木聲、乃此字本義。用為處所者、叚借為処字也。』
所,《康熙字典》『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為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舉例詳釋

黑體部分,字典或課本例句。「鄭注」「鄭訓」等,有別字典,不有應試之用。

<名>被謂。於謂後。

A......所,可酌情譯作A......所謂/對象。
★《易·繫辭下》『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譯:來四鄉人,聚八方貨,交易而去,各有所得/各得所(應、欲)得。
★《出師表》『必能使行陣和睦,優劣得所也。』
鄭譯:必能使行陣和睦,優劣各得其所/得所應得。
★清·黃宗羲原君》『今也,天下之人怨惡其君,視之如寇讎,名之為獨夫,固其所也。』
譯:今之世人怨恨其君,視如仇敵,稱其獨夫,頑固不化也。
註:固《說文》『四塞也。』,「固」用於人,頑固、固執己見之意;固於所固,固執之甚也。獨夫之稱,因此而來;此譯通順。《新華字典》訓之「處所」只能譯如「穩固/安頓其所在」,不合語境。
★《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
譯:問金尙有幾(許)所餘。

<助>被謂。於謂前。

此用,之本義,後之謂,確定「所」之所指。換言之,所A之,即是被謂,非隨此構而生。以此,此,<名>也。古之詞性,對仗之用,不論語法;對仗,學、習前人所言。
★《左傳·僖公四年》『雖眾,無所用之。』
譯:雖多無用。
註:無所用:一、無(人)之用。二、無有用之物。三、無處用;三個解釋,一個意思。
★《莊子·德充符》『眇乎小哉,所以屬於人也。』
譯:妙小不定,所憑在人。
註:以《說文》,『用也。』。此「所以」,所憑也,所用之依據。
★梁啓超《論小說與群治之關係》『常若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譯:常若知其行為、性質而不知其行為、性質之因。
註:此「所以」,所用之因。然,『燒也。』,燒則變。然,指事物之變化運動行為等。
★《穀梁傳.僖公二十二年》『人之所以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為人?言之所以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為言?』
註:《說文》『直言曰言。』,謊言非言。故,言以信為言,人以(直)言為人。
★諸葛亮《出師表》『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
譯:親賢臣,遠小人,此乃先漢興隆之因。
★《三國志·諸葛亮傳》『此殆天所以資將軍,將軍豈有意乎?』
譯:此或為天用於資助將軍,將軍有想要嗎?
★《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宋·文天祥指南錄·後序》『二貴酋名曰館伴,夜則以兵圍所寓舍,而予不得歸矣。』
註:《說文》『寓,寄也。』。所寓舍⇔所居之舍⇔寓舍。
★《孟子·梁惠王上》『然則王之所大欲可知矣已:欲闢土地,朝秦楚蒞中國而撫四夷也。』
註:大欲,如「大吃」。所大欲⇔所欲之大者⇔大欲,如,所最愛⇔最愛。
★明 王鑑《仿巨然真跡圖》『董宗伯(董其昌)所藏巨然真跡,今歸袁環中(袁樞)使君,昨在其署中出此相示。』
★《列子》『臣唯命所試。』譯:臣僅執行命令。註:試,《說文》『用也。』,用以行為。
★明錢謙益《袁可立父淮加贈尚寶司少卿》『固雲無忝所生,遜盛名而弗居。』
★《史記·屈原賈生列傳》『數十年,竟為秦所滅。』
譯:數十年,竟被秦滅。
註:秦所滅,秦之所滅;名詞結構。為A所b,常用句構。被A所b,不文不白。
★《資治通鑑》『巨是凡人,偏在遠郡,行將為人所並。』
譯:吳巨是平庸的人,在偏僻遠郡,很快就會被人吞併。註:行將,《辭海》『即將、將要。』
★《呂氏春秋·察今》『其劍自舟中墜於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劍之所從墜”。』
譯:其劍自舟中落水,匆忙刻舟,曰「吾劍從此墜落。」。
註:所從墜,一體,指落點。所從,所隨從。地點不動,不為所從
★明·張溥五人墓碑記》『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
譯:此時以大中丞官街作蘇州巡撫者是魏閹之私黨,逮捕周先生由他指使。
★《聊齋志異·促織》『撫軍不忘所自,無何,宰以卓異聞。』
譯:巡撫不忘本源/初衷,不久,管理因卓越優異而聞名。
註:所自,起點。自北京至上海;北京,所自也,上海,所至也。宰,《說文》『辠人在屋下執事者。』
★唐·陳子昂 《為建安王與遼東書》『所是都督官屬及大首領並左右立功人等,並申此問。』註:A是B;B,A之所是。所是,可不譯。所是男人隨我衝鋒=是男人的跟我上=男人跟我上。
★《漢書》『問帝崩所病,立者誰子,年幾歲。』
註:所病,病的地方。中文動詞及物不及物無嚴格限定,「汝病汝身,吾傷吾心。」,無不通順。
★《樂府詩集》『江陵去揚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
鄭註:所有,未行之所有;字典訓「尚有」。
★《詩經.鄘風.牆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醜也。』
譯:內室之言,不可外言;可外言者,言之不堪。
鄭註:道,指當事說出去。所可道=可說的。之二,值也。
注二:有說「所」為連詞「若」,偏離本意,且無他例支持。有「若」之說,原因是不加「若」不通。加「因」一樣能通,而「因」常可省略。
★《史記》『必欲爭天下,非信無所與計事者。』以:若想欲爭天下,非韓信無人可一起謀事。註:所與,在一起者,引申為好友、友好。
★明 陳繼儒《大司馬節寰袁公(袁可立)家廟記》『人情惶惶,靡所恃以自扞。』譯:人心惶惶,無物自衛。註:《爾雅·釋言》『靡,無也。』。恃,《說文》『賴也。』,所恃,依賴之物。
★《大道之行也》『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所用,工具、下屬、雇員。壯有所用,語病,應「壯為所用」。所養,無收入者、動植物等被養者。......廢疾者皆有所養,語病,應「皆有所依」。所長,長處;「所」形容詞前的用法;除長短外,其他形容詞前應慎用。
【例句】
人類,地球之所有;地球,人類之所在。
註:A是B之所c=BcA。此言等價於地球有人或「人在地球」。地球所有,地球之有,非地球之全部。A在B,則B有A。所有人出來=在(屋裡)的人出來,含義是全部人出來,但所有非全部。
他所與眾不同的是一日四餐。
以己之不能勿貶人之所能,贊人之所為無寬己之不為。

<名>處所、地方、機構

★《康熙字典》『去里所復還。《注》里所,猶里許也。』|里許,裡面。
《辭海》訓:里所,一里左右。
鄭訓:去里所復還。⇔離開里所復回。里所,裡面、內宅、里長處。大約,無涉本義。
★有截其所。——《詩·商頌·殷武》不可不為擇所而後錯之。——《荀子·王霸
★必於無人之所。——《呂氏春秋·達郁
★僻遠悠閒之所。——《呂氏春秋·謹聽
★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縛牢甚。——唐·柳宗元童區寄傳
★某所,而母立於茲。——《項脊軒志
★成反覆自念,得無教我獵蟲所耶?——《聊齋志異·促織
★清·袁枚祭妹文》『汝生於浙而葬於斯,離吾鄉七百餘里矣,當時雖觭夢幻想,寧知此為歸骨所耶?』
註:歸骨所,歸骨所歸,處也。可訓㊀用。
★哨所;寓所;交易所;看守所;託兒所;招待所; 收容所;診療所;觀察所;指揮所。

<量>

凡名詞多可量詞之用,甚至一些謂詞。
1. 用於地點、位置,相當於“處”。如:有房兩所。2. 用於山、島等物,相當於“座”
百濟國西南海中有大島十五所。——《括地誌
2. 用於建築物
離宮別館三十六所。——班固西都賦

罕見用法

謂用
★《尚書》『嗚呼!君子所其無逸!』
《康熙字典》訓:『又《關西方言》致力於一事為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註:謂用。絕利,充分利用。所其無逸⇔充分利用其勤奮。
鄭訓:君子所,其無逸也!君子所,君子可用對象。此例佐證「對象,所之本義」。
用於<形>前
★《史記》『各因其土地所宜,人民所多少而納職。』
譯:各根據其土地所適宜(之作物)、人口所多所少(所含)納貢。
註:所多所少,數也,所長所短,距也。罕見之用。<形>有謂用,則可用之。『春風又綠江南岸。』岸,春風之所綠。
所得之簡
結果、言謂之有成。可以此訓之例句甚多,非以此訓不可者罕見。此用可讓用法㊀歧義,不建議用。此用之「所」→果、獲、得,不生二義。
★《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勤而無所,必有悖心。』
譯:勞無所獲,必有反心。
註:勤,《說文》『勞也。』。勤無所勤;於此言,更通;於全文,滿擰。

誤訓謬用

㊀被A所b,誤用。
《新華字典》『用在動詞前,與前面的“為”或“被”字相應,表示被動的意思:為人~敬。』,所示句構「為A所b」是標準文言,「被A所b」是不文不白且語病。
「所b」為<名>,按現代語法,被A之後應為<動>,如不說:被A愛情;被A所愛,同理。⇒不白。文言中,「被」後可接名,猶經受;如『被酒莫驚春睡重,沉思往事立殘陽。』。令A之所愛=C;被A所愛⇔被C⇔經受C,猶有言第三者插足。⇒不文,且語病。
被人愛,標準白話,加之以「所」,半文半白且不通。《漢典》「所」之中文訓言僅涉及「為」。英文訓言仍錯同《新華字典》,望二者改之。誤解謬用,將為後人所笑,且不益文化傳承。
㊁誤訓「大約」
★《續漢書志.第一一.天文志中》『彗星出天船北,長二尺所。』
鄭註:長二尺所長,二尺所長。所,可訓空間,所長即是所占空間。《漢典》訓大約,有誤,增生字義。
★《史記·滑稽列傳》『從弟子女十人所。』
鄭譯:(巫師,)從者女弟子十人之(跟從)對象。⇔女弟子十人之所從。
註:巫師,被從者,不可為從之主語;從⇔從者。謂之對象,謂者之對象。按《新華字典》訓大約,此言語病。
★《左傳·鄭伯克段於鄢》『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
鄭譯:姜氏貪得無厭,不如早作處置,不讓滋蔓。
鄭註:為之所⇔為之所為⇔為所應為。莊公已封地於其弟,故《新華字典》訓「處所」不妥。

常用詞組

所部suǒbù
所率部隊
所長suǒcháng
所擅長之處,優勢所在。反義,所短。例:我們要善於用人之所長。
所得 suǒdé
所獲得的東西。
所得無幾。
所得稅suǒdéshuì
[income tax] 國家向企業或個人徵收的以各種收入的總和為基數的一種稅
所費不資suǒfèi-bùzī
耗費資財無數。
《元史·泰定帝紀一》『壬申,御史台臣言:“廉訪司蒞軍,非世祖舊制,賈胡鬻寶,西僧修佛事,所費不資,於國無益,並宜除罷。』註:不資:1.指物資缺乏。2.不可計數。
所及 suǒjí
[within capability] 不超出能力或力量的範圍
所見所聞 suǒjiàn-suǒwén
看到和聽到的
則士朝夕所見所聞,無非所以治天下國家之道。——宋· 王安石《明州慈谿縣學記》
所屬 suǒshǔ
自己隸屬的。A屬於B⇔B是A之所屬。營,連之所屬,猶上屬。
例:命令所屬部隊出發。(此言二義。)
一、命令所達部隊出發。註:命令所屬,命令所達人或部隊,命令執行者而非發令者。
二、(部隊首長)命令部隊出發。註:連長,屬於連。
例:心有所屬。註:所屬,指心上人。
例:參加高考的同學請向所屬學校索取招生簡章。
所屬=屬下或下屬,不合本意。
所圖不軌suǒtú-bùguǐ
[hatch a sinister plot] 謂圖謀做不合法或不正當的壞事
所謂 suǒwèi
(1) [what is called]∶所說的
它就是幾十年人們絞盡腦汁找尋的所謂“死光”。——《奇特的雷射》
(2) [so-called]∶某人所說的,包含不承認的意思
現代資產階級所謂民主、自由已經成為對這些尊貴字眼的諷刺。
其間耳聞目睹的所謂國家大事,算起來也很不少。——魯迅一件小事
所向
猶去向。例:所向風靡所向披靡、所向無敵。
所有 suǒyǒu
(1)擁有的東西。(2)指全部。
所共處者,伸義:友好、好友。
見到以前沒見過的,表示不信、驚訝。

相關名言

對明天的希望會驅走有的悲傷。——奧修
我之有,我之能,都歸功於我天使般的母親。——林肯
人生的價值,即以其人對於當代做的工作為尺度。——徐瑋
每一個人對明天都有希冀。每一個人對於未來總有個目的和計畫。——顯克微支
幸運的不是始終去做你希望做的事而是始終希望達到你做的事情的目的。——托爾斯泰
做學問,要耐得住寂寞和清貧,要有平和的心態;不要急於求成,更不要為名利累。——周海中

姓氏

由來

“所”有人說這個姓氏是從《百家姓》“索”,改過來的。據說當時為了避罪,所以異姓。如果是這樣,所=索,據《元和姓纂》載,索氏是商殷七公族之一,是商湯王的後代。商朝的王公貴族有七支,形成七姓公族。商朝滅亡後,周朝建立。周武王把周公旦的長子伯禽封在魯(今天的山東省境內),建立了魯國,並且把殷商七族中的六族遷徙到魯國,這六姓分別為徐姓、條姓、蕭姓、索姓、長勺姓和尾勺姓。周武王滅紂索氏出了不少力,後來定居在魯國成為名門望族。或許這有幾分道理吧,因為都在山東,可是這是沒法考證的,沒人能說清楚是因為什麼罪過,在什麼時候,索才改成了所。
還有人說是少數民族的後代,南北朝的時候,大批的胡人進入中原,其中有人根據音譯改了所姓,現在的回族中就有姓所的。而一部分胡人後來也變成了漢族。

史料

“所者伐木聲,本虞衡主伐木之官,問聲以為氏。”這是在山東的地方志上記載的,可見姓所的人在山東該是很早有之了。在文獻記載中,《漢書·司馬相如傳》中有這樣的文字記錄:“天子曰:‘司馬相如病甚,可往從悉取其書,若後之矣。’使所忠往,而相如已死,家無遺書。問其妻,對 曰:‘長卿未嘗有書也,時時著書,人又取去。長卿未死時為一卷書,曰有使來求書,奏之。’其遺札書言封禪事,所忠奏焉。”封禪書,見《漢書》本傳。所忠,武帝近臣,曾任諫大夫,事跡散見《食貨志》、《郊祀志》等。可見,所這個姓氏在漢朝的時候就已經存在了,而電視劇《東方朔》裡面也有叫所忠的,該是同一個人的。在王立群讀《史記》中,也提到過這個所忠。
據說山東省有幾百人姓所,闖關東到東北的也有,可能全國一共有上千人吧。主要來自掖縣(萊州)平里店鎮淳于村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古文〕𢨷《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𠀤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從斤,戶聲。
處所。《詩·鄭風》獻於公所。
《商頌》及爾斯所。
《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為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關西方言》致力於一事為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召誥》王敬作所。
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注》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注》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注》里所,猶里許也。
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葉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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