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萊堡學派

弗萊堡學派

弗萊堡學派亦稱“聯邦德國新自由主義學派”。以聯邦德國弗萊堡大學為中心所形成的一個新自由主義經濟學派別。他們主張主要通過市場力量調整經濟生活,國家儘可能不干預再生產的過程,但不反對必要的和有限的國家調節措施。產生於本世紀30年代初。由於他們從1948年起,創辦了 《奧爾多:經濟和社會秩序年刊》,作為宣傳自己理論主張的陣地,故有時又被稱為“奧爾多學派”。歐根是其主要代表和理論奠基者。代表人物還有: 羅勃凱、呂斯托、繆勒爾-阿爾瑪克、柏姆、魯茨等。該學派將歷史上存在過的各種經濟制度歸納為“自由市場經濟”和“集中管理經濟”兩種理念模型,試圖尋求這兩種理念模型的最好結合方式。主張建立一種既非社會主義也有別於資本主義的“經濟人道主義”制度,即社會市場經濟。他們區別了自由放任與自由競爭,反對古典學派的自由放任主義,指出自由放任是放棄國家管理的“非社會”的自由市場經濟; 強調要建立“競爭秩序”,主張實行某種範圍內的和某種程度的國家調節。認為國家有責任形成一種每個人都可自由活動於其中的“經濟秩序”,但不應深入干預各個經濟過程,國家的作用應嚴格局限在為企業提供最合適的自由競爭環境的範圍之內。他們維護生產資料私有制,將其視為社會市場經濟存在的前提; 反對公有制,反對社會主義和計畫經濟。對於資本主義經濟中的壟斷現象,弗萊堡學派的學者大都持強烈的反對態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弗萊堡學派
  • 歸功於:德國經濟快速復甦
  • 內在原因社會市場經濟的經濟體制改革
  • 理論供應:弗萊堡學派
  • 又名:聯邦德國新自由主義
  • 時間:20-30年代
主要思想與代表人物,社會市場經濟理論,“第三條道路”,代表人物,弗萊堡學派的定義特點,弗萊堡學派的產生與發展歷程,一戰後德國的高通脹時期,1924年~1929年經濟穩定時期,大蕭條時期,納粹統治時期,戰後經濟恢復時期,最後的衰落,弗萊堡學派的貨幣金融學說,弗萊堡學派的“社會市場經濟模式”,社會市場經濟的主要內容,社會市場經濟秩序下的融資活動,貨幣供應的原則,貨幣供應的層次與控制指標,貨幣供應增長率的決定因素,貨幣供應增長率的區間論,貨幣政策的目標和中介指標,貨幣目標公布制,金融體制與金融控制的關係,十一.金融體制的構成,十二.金融控制的重點和手段,間接控制的手段,第一,利率手段,第二,流動性政策手段,

主要思想與代表人物

社會市場經濟理論

弗萊堡學派在歐根提出的“理想類型概念”基礎上,創立了社會市場經濟理論,認為社會市場經濟要以實現“全民福利”為基本目標;強調社會市場經濟秩序要以自由市場機制的調節為主;反對在社會市場經濟中有任何壟斷形式存在,提出自由原則和國家有限干預原則。

“第三條道路”

弗萊堡學派試圖超越社會主義經濟和資本主義經濟之外的“第三條道路”,提出了一系列旨在調和工人與資本家之間的矛盾的政策主張:頒布“防止限制競爭法”,實行“勞資共同決策”制,穩定物價水平,保持財政預算平衡,工人非無產階級化,推行社會保障制度等。
此學派反對傳
統的自由放任主義,反對實行社會主義、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主張國家採取措施,實行自由競爭和價格自動恢復均衡的機制,政府的職能限於為企業創造自由競爭的環境。認為社會市場經濟體制是保障生產效率、自由和人類文明生活的理想體制。因其反對國家干預或過多干預經濟,一般被視為西方經濟學中的“右派”。
瓦爾特·歐肯瓦爾特·歐肯

代表人物

主要有:瓦爾特·歐根、弗蘭茨·伯姆、漢斯·格羅斯曼、盧茨、艾哈德、羅布凱等。

弗萊堡學派的定義特點

聯邦德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具有以下特點:
1、既反對經濟上的放任自由,又主張國家要儘量少地干預
而只給予必要的干預;
維克多·范伯格:當代弗萊堡學派掌門維克多·范伯格:當代弗萊堡學派掌門
2、既保障私人企業和私人財產的自由,又對資本的某些權利予以限制,讓公眾得到好處;
3、實行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
亞當·斯密主張放任自流,凱恩斯主張國家干預。顯然,德國的社會市場經濟體制與兩者即相似又有區別。這主要根源於弗萊堡學派的理論。戈羅斯凱特勒給弗萊堡學派的理論以下的定義:
“弗萊堡學派或奧爾多自由主義學派(弗萊堡學派另一名稱,‘奧爾多’是德文‘秩序’的音譯)是一個經濟學家和法學家集團,重要的是這個集團以瓦爾特·歐肯和弗蘭茨·伯姆為中心,研究應該如何安排一個運行的市場經濟的制度結構問題。這個集團的特徵是新自由主義的態度,並致力於形成一種構成一個整體而又由某些原則所指導的經濟政策。經濟學和法學意義上的奧爾多型思想引起的結果,是根據經濟運行的要求為經濟設計法律框架。”(戈羅斯凱特勒:《論經濟秩序的設計:弗萊堡學派的貢獻》)
從這個定義可以看出弗萊堡學派的三個基本特徵:
1、這個學派的成員是以瓦爾特·歐肯和弗蘭茨·伯姆為首的經濟學家和法學家。
2、這個學派的研究中心是市場經濟的制度問題,即他們所說的秩序問題。而這個秩序問題是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保證,涉及經濟學和法學兩個不同的領域。
3、這個學派的基本傾向是自由主義,並根據這個原則來制定經濟政策。而這些政策是用來維護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法律秩序。簡而言之,就是依靠法治與國家政權的力量來實現並保障完全競爭。

弗萊堡學派的產生與發展歷程

弗萊堡學派是一個嚴格的學術集團,其成員都是其領袖歐肯在德國弗萊堡大學的同事和學生,有密切的私人關係。他們都以歐肯的學說為基礎,圍繞著經濟秩序這箇中心,用歐肯開創的“顯著特徵提煉抽象法”進行各方面的研究,其成果互為補充,並為歐肯的學說提供例證。法學家伯姆是弗萊堡學派的第二號人物。他從法律的角度出發,從事反論斷的研究,通過法律內的各種觀念的推導和闡發,最終也得出了秩序的觀念。
廣義上,還有一些獨立從事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研究的學者。他們與弗萊堡大學沒有學術聯繫,也不曾參加弗萊堡學派的學術活動。但是,他們得出的基本理論觀點和政策主張與弗萊堡學派相似,所以被認為是廣義上的弗萊堡學派的成員。在這些人中,最主要的一位是艾哈德。他領導了德國“二戰”後的經濟體制該改革和經濟重建,是弗萊堡學派的理論的最主要的實踐者。

一戰後德國的高通脹時期

“一戰”後,德國爆發嚴重的通貨膨脹。早年追隨歷史學派的歐肯看到了歷史學派不僅無力解決這場通貨膨脹,而他們錯誤的理論使得通貨膨脹更厲害。於是,他用邊際主義的方法進行研究,在1923年出版了《德國貨幣問題的批判考察》一書。這標誌著歐肯與歷史學派決裂和弗萊堡學派開始形成。因為在此書中,他用“顯著特徵提煉抽象法”代替歷史學派的方法,他重視國家在經濟生活中作用的社會秩序觀,他從貨幣制度開始研究秩序觀念,他的貨幣政策主張是維護貨幣制度的經濟秩序。

1924年~1929年經濟穩定時期

從1924~1929年,德國的經濟與政治相對穩定。歐肯於此時研究的戰爭賠款的問題,並與反自由主義的思潮展開論戰,捍衛自由主義。這就奠定了弗萊堡學派的基調——維護自由主義。與此同時,伯姆等從法律的角度從事論斷問題的研究,形成了反壟斷的經濟法思想。這種思想後來成為弗萊堡學派經濟秩序學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大蕭條時期

在30年代的大危機中,弗萊堡學派的醞釀完成。歐肯在運用正統經濟學的理論來解釋這場危機的過程中,形成弗萊堡學派的中心觀念:秩序
1934年,歐肯出版了《資本理論研究》。在該書中歐肯形成了他的“經濟秩序的純粹形態”學說和一理論分析為中心的經濟學研究方法論,同時初步闡述了經濟秩序和經濟過程的關係。這為弗萊堡學派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礎。
也在同一時期,伯姆等法學家紛紛加入弗萊堡大學,歐肯也培養出一批接受他思想的學生。於是,弗萊堡學派形成的條件也成熟了。

納粹統治時期

從1931年1月希特勒當選為德國總理,到1945年5月德國無條件投降、納粹統治結束這段時期,正式弗萊堡學派的形成時期。這不僅僅是一種巧合。納粹的統治在使德國在政治上失去自由,在經濟上陷入困境。弗萊堡學派的形成,實際上是德國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利用學術研究來反抗納粹統治。這也正是弗萊堡學派的可貴之處。
1933年前後,伯姆和格勞斯曼·道艾爾來到弗萊堡大學任教。他們和歐肯一樣認識到經濟秩序的重要。於是,三人開始合作編輯“經濟秩序”叢書。這標誌著弗萊堡學派的正式形成,他們三人被認為是弗萊堡學派的創始人。他們和歐肯的學生們從各個不同的經濟領域或經濟法領域以理性主義的方法展開研究。他們反對歷史必然的宿命觀,主張以個人主義的價值觀去積極干預社會經濟過程,以建立一種合乎人的本性的經濟秩序。
而歐肯本人在此時則忙與《國民經濟學基礎》的寫作,研究經濟學方法問題。他堅信邊際主義經濟理論是正確的,運用邊際主義理論來分析經濟現實是正確的方法。弗萊堡學派的政策目標是實現邊際主義所描述的完全競爭。而普遍實現完全競爭的必要性,又是邊際主義的經濟理論來論證的。此書的意義在於:
第一,將德國哲學家胡塞爾提出的“顯著特徵提煉抽象法”運用到經濟學研究中。即從簡單的經濟事實中得出經濟秩序的形式,在根據這些形式提煉出邊際主義的理論,在把這些理論運用到具體的歷史現實中去,就可以認識經濟現實。這樣,他就與歷史學派的方法論——對現象的描述與羅列,完全決裂,創立起把理論與歷史結合起來的方法。這種方法成為弗萊堡學派的基本研究方法。
第二,確立了邊際主義在經濟學中的地位,澄清了當時德國經濟學界對邊際主義經濟理論的模糊、甚至是錯誤的認識。當時,在納粹的統治下,經濟被集中管理,經濟過程由國家決定,使人們感到只有從政治的角度才能理解經濟現實,邊際主義被認為是“蒼白的抽象演繹”。為此,年輕一代的經濟學家放棄了理論研究,紛紛轉向歷史學派。現實需要證明經濟理論對認識經濟現實的作用。
第三,全面論述了弗萊堡學派的中心觀點——形態學體系,並通過這一概念把經濟秩序與邊際主義經濟理論聯繫起來。這就奠定了弗萊堡學派的理論基礎。
第四,由形態學體系引出對交換經濟和集中管理經濟的分析。這就成為弗萊堡學派的“競爭秩序”和和戰後的“社會市場經濟”的理論的基礎。
國民經濟學基礎》在4年中出了4版,受到德國經濟學界的高度重視。這本書奠定了弗萊堡學派的方法論與理論基礎,其出版標誌著弗萊堡學派已經完全形成,它是弗萊堡學派發展過程中的一塊里程碑。
在整個納粹統治時期,弗萊堡學派以合法的方式,打著為納粹政策出謀劃策的旗號,暗中籌劃反納粹的的經濟政策。弗萊堡學派的經濟政策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這些暗中制定的經濟綱領對戰後聯邦德國的經濟政策發生了深遠的影響。弗萊堡學派同納粹的鬥爭,標誌著他們在學術與政治上的成熟。在紀念發法西斯勝利的同時,我們不應該漏掉了這些不曾上戰場、不曾放過一槍一炮的學術工作者們。

戰後經濟恢復時期

戰後,弗萊堡學派的成員以經濟政策學說為中心來發展自己的思想,為戰後的德國復興盡心盡力。1948年,弗萊堡學派出版了宣傳自己理論與政策主張的機關刊物《奧爾多》年鑑。1948年以前,他們的工作重點是要求實行競爭的市場經濟;1952年後則是經濟壟斷問題。他們的中心是要建立靠國家來保障的、完全競爭的市場經濟,確立“競爭秩序”。歐肯認為,只有價格機制才能把資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如果國家的權力加強,將會破壞個人自由,無以實現公正;但市場也自己的弊端,如果沒有國家的監管,最終只會出現壟斷,同樣破壞自由、競爭。弗萊堡學派的成員就是圍繞這思想進行研究的。他們的研究與宣傳,有力地支持了艾哈德的新自自由主義經濟體制改革,促使德國向社會市場經濟轉軌。聯邦德國在弗萊堡學派的理論支持下,憑藉著雄厚的工業基礎和美國的物資援助,迅速復興經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弗萊堡學派也達到了事業的頂峰。

最後的衰落

1950年3月,歐肯在倫敦因感染流行性感冒逝世。同年8月,弗萊堡學派的最具活動能力的成員——米克施也離世,剩下的人也廉頗老矣。弗萊堡學派開始走向衰落。1952年,歐肯夫人與歐肯的學生恩塞爾根據歐肯的遺稿編輯出版了《經濟政策原理》。這本書系統闡述弗萊堡學派的經濟政策的思想,即構成經濟秩序的經濟政策的基本任務。這是弗萊堡學派的經典之作

弗萊堡學派的貨幣金融學說

弗萊堡學派的“社會市場經濟模式”

弗萊堡學派認為,歷史上存在過的各國社會經濟形式可以抽象地歸結為兩類:
一類是自由市場經濟,即徹底自由放任和完全價格調節的經濟模式
另一類是集中管理經濟,即在政府統一計畫和有力控制下的經濟模式。
這兩種模式都不是理想的模式。弗萊堡學派認為應該在漫無限制的絕對自由和嚴格的政府管制之間尋找一條理想和完善的中間道路,這種理想的社會發展的第三條道路就是“社會市場經濟模式”。它是以自由經濟為基礎,吸收集中管理的理想成份所構成的。在微觀上,應廣泛發揮市場機制的效能,在巨觀上,則要保護和維持社會經濟秩序,以防止社會動盪和混亂。因此,“社會市場經濟模式”,是指在國家保護和維持的社會經濟秩序下,充分發揮市場經濟所具有的全部有效機能,保證生產力的發展和技術進步與個人自由達到完全協調一致的一種新的經濟發展模式

社會市場經濟的主要內容

1.保護自由競爭,發展私有制
2.發揮企業家作用,實行經濟人道主義;
3.政府適當干預,維持經濟秩序;
4.藉助國家力量,發展市場經濟中的“社會化”。

社會市場經濟秩序下的融資活動

弗萊堡學派認為,在社會市場經濟中的籌資主體是企業和政府,籌集資金的方式一般有三種:
第一,通過自由市場籌集資金;
第二,通過提高物價的辦法籌集資金;
第三,政府通過增發貨幣和增加稅收的辦法籌集資金。
弗萊堡學派認為,上述三種方法相比,後面兩種都是不可取的,理想的辦法應該是通過自由資本市場籌資。在自由資本市場上籌資主要採用銀行信貸融資和發行有價證券融資兩種方式,從企業家的角度看,銀行信貸是較為有利的融資方式。他們認為,證券融資主要有股票融資債券融資二種形式,相比之下,他們認為發行人民股票是最優的籌資形式。

貨幣供應的原則

1.貨幣供應的總原則
弗萊堡學派認為,貨幣供應的總原則應該是保證幣值穩定。他們認為,穩定貨幣主要是指穩定幣值,因為只有穩定幣值才能穩定物價、穩定市場、穩定經濟,因此穩定幣值是社會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和基本條件。保證幣值穩定實際也就是保證貨幣供應量與實際需要量相一致。
2.貨幣供應的具體原則
第一,貨幣供應與社會生產能力相適應;
第二,保持商品追逐貨幣的局面。

貨幣供應的層次與控制指標

弗萊堡學派認為,要對貨幣供應進行有效的控制,應該科學地對貨幣供應區分層次。他們把貨幣供應分為以下幾個層次:
M1=現金+國內銀行機構的活期存款
M2=M1+四年以下國內銀行機構的定期存款
M3=M2+提前三個月通知可提取的國內儲蓄銀行的存款
他們把M1和M2稱狹義貨幣,把M3稱作廣義貨幣,認為M1和M2這兩個層次的貨幣在短期內受諸多因素的影響,經常處於強烈的波動之中,而這種波動是中央銀行難以控制的,因此,M1和M2不宜作為貨幣供應量的控制指標。相比之下,由於廣義貨幣M3在短期內比M1、M2更具有穩定性,覆蓋面也廣,又與整體經濟活動聯繫密切,因此,中央銀行可以採用M3作為貨幣供應的控制指標。

貨幣供應增長率的決定因素

弗萊堡學派認為,社會市場經濟是在不斷發展的,貨幣供應不可能一成不變,要使貨幣供應的變化與經濟發展的要求相適應,必須確定恰當的貨幣供應增長率。在確定貨幣供應增長率時主要考慮以下兩個因素:
1.潛在社會生產能力的增長是確定貨幣供應增長率的主要因素
弗萊堡學派認為,貨幣供應應該與潛在社會生產能力相適應;貨幣供應的增長率也應當按潛在社會生產能力的增長率為主要依據來確定,而不是按已實現的或當年可能的經濟成長率來確定。潛在社會生產能力是指應該生產出多少,是人們在規範經濟學範疇下所作的最優選擇,所以,當年的貨幣供應增長率必須與該年潛在社會生產能力的增長率相同步,才能保證該年度的貨幣增長和經濟成長符合客觀規律的要求。同時,由於資源的穩定性,潛在社會生產能力的增長是相對穩定的,它受各方面的干擾較小,因此,根據潛在社會生產能力的增長來確定貨幣供應增長率,就能夠保持貨幣穩定和經濟成長的穩定性。
2.可承受的通貨膨脹(緊縮)率是確定貨幣供應增長率的主要限定因素
可承受的通貨膨脹率通貨緊縮率因素是中央銀行為了抵禦國內外各種干擾所必需的。他們認為,由於德國的經濟具有很強的外向性,德國馬克又是國際金融市場上的主要儲備貨幣,所以國際經濟形勢和匯率的波動會對國內經濟產生較大的衝擊力;與此同時,國內經濟也可能在各種因素的作用下出現波動,所以精確地、機械地按潛在生產能力增長來確定貨幣供應增長率,就難以抵禦和克服來自各方面的干擾。中央銀行為了保證經濟的穩定發展,在特定時期和特殊情況下,可以在確定貨幣供應增長率時加上一個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率。但是中央銀行所加入的通貨膨脹(緊縮)率必須限定在社會所能承受的範圍之內,也即具有可承受性。這種可承受的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率的特點,一是水平低,一般在5%以下;二是時間短,一般在2—3年之內。這種人為加入的通貨膨脹或緊縮因素在中期內就能被經濟吸收和消化掉,不致於引起長期物價上漲。為了克服國內經濟周期的影響,中央銀行制定的貨幣供應增長率往往在經濟衰退時期略高於潛在社會生產能力的增長率;而在經濟高漲時期又略低於潛在社會生產能力的增長率,其目的旨在同時兼顧保證幣值的穩定和經濟發展的穩定性。

貨幣供應增長率的區間論

所謂“區間論”,是指把貨幣供應增長率從一個具體數值變為一個特定範圍。這種理論認為,由於受技術上所能達到的精確度所限,貨幣供應增長率本身就不是一個精確的值。為了對來自各方面的干擾提供一個“緩衝”的餘地,也為了減輕確定貨幣供應量中的技術性困難,劃定1-3%的貨幣供應增長率區間是必要的和合適的。從1979年開始,中央銀行以這個理論為指導,採用了貨幣增長率的區間指標

貨幣政策的目標和中介指標

中央銀行作為保衛貨幣職能機關,必須把穩定貨幣作為其貨幣政策的首要目標。
從根本上說,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依賴於貨幣穩定。因為自由價格的形成和有效的競爭、企業家的正常活動和經濟人道主義的實施,都是以貨幣的穩定為基本條件的。如果貨幣不穩,例如出現通貨膨脹,就會使幣值下跌,造成物價普遍上漲,這會帶來一系列問題:因干擾了市場信號,妨礙自由價格的形成和有效競爭;因擾亂了社會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破壞了企業家經營活動的良好環境;因降低了工人的實際購買力,引起勞資雙方的各種摩擦,動搖了原有的社會夥伴關係;因減少了人們的實際收益,使人們對貨幣的價值失去信心,造成儲蓄下降,危及資金的積累。這一切都是從根本上危害了社會市場經濟,制約了經濟的發展。
弗萊堡學派認為,政府的巨觀經濟政策可有多個目標,例如發展經濟、維持充分就業穩定物價、保持國際收支平衡等,政府的各職能部門也可以有自己的政策目標,但對於中央銀行來說,貨幣政策的目標只能以穩定貨幣為主。只有穩定貨幣,才能穩定經濟,為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保持正常的秩序;才能保障其他經濟政策的貫徹執行,為實現巨觀經濟政策的其他目標鼎力相助。因此保衛貨幣,穩定幣值是中央銀行的基本職責和首要目標。當中央銀行的這一政策目標與其他經濟政策目標發生衝突時,或穩定貨幣與經濟發展出現矛盾時,中央銀行必須頂住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堅定不移地把穩定貨幣放在首位,這樣做事實上是對其他政策目標的最大支持,也是對經濟發展的最大貢獻。可見,弗萊堡學派中央銀行的政策目標主張與貨幣供應的原則是完全一致的。
2.貨幣政策的中介指標
弗萊堡學派認為,要實現穩定貨幣這個貨幣政策的首要目標,還需要正確確定貨幣政策的中介指標來進行實際的操作。他們不同意把利率或匯率作為貨幣政策的中介指標。其理由是,利率或匯率經濟體系中的內生變數,是多種因素作用的結果,其中有國內的也有國外的因素,有經濟的也有非經濟的因素,它們之中有許多因素是中央銀行無法控制的,如果把利率或匯率作為貨幣政策的中介指標,中央銀行的政策效果會很不理想。
他們認為,穩定貨幣的核心是穩定幣值,而幣值的穩定與否取決於貨幣供應量的多少,因此,貨幣政策的中介指標應該是貨幣供應量。只有控制貨幣供應量才能比較直接而有效地達到穩定貨幣的目的。他們主張把中央銀行貨幣量作為貨幣供應量的操作指標。他們認為中央銀行貨幣量既能反映總體經濟中貨幣供應的狀況,又處於中央銀行的控制之下,所以把中央銀行貨幣量作為貨幣政策的操作指標是合適的。一般來說,中央銀行貨幣量有一個相對穩定的基數,其變動量是以增長率來表示的,因此,貨幣政策的中介指標盯住的是中央銀行貨幣量的增長率,具體地說就是以非銀行部門持有的現金加上按不變準備金率計算的銀行部門最低法定準備金總額表示的中央銀行貨幣量的增長率。

貨幣目標公布制

所謂“貨幣目標公布制”,是指中央銀行在每年第四季度向公眾公布下一年度貨幣供應量增長的控制指標,作為下一年度中央銀行貨幣供應的準繩。自1974年起,前西德中央銀行一直實行這種制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弗萊堡學派對實行這種制度的必要性和優點作了理論上的闡述。他們認為,實行貨幣目標公布制,尤其是嚴格地按公布的控制指標供應貨幣,是穩定貨幣,穩定社會市場經濟的重要保證。貨幣目標公布制的好處在於:
第一,可以表明中央銀行防止通貨膨脹的堅定決心;
第二,提前公布既定的貨幣供應量增長的控制指標,可以消除僱主和工會對通貨膨脹的不當預期,有效地防止工資——物價追逐所引起的成本推動型通貨膨脹,同時還能減少勞資雙方因對物價上漲不同預期引起的摩擦和爭執,有利於鞏固社會夥伴關係。如果中央銀行在實施貨幣目標公布制中,能夠加強與僱主、工會的溝通,還可以加深彼此的理解和合作;
第三,有利於協調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等其他經濟政策的關係;
第四,為各經濟單位安排下一年度的經濟活動提供了重要的參考數據;
第五,把中央銀行的行為置於公眾的監督之下。

金融體制與金融控制的關係

弗萊堡學派把一個國家金融業的結構和制度稱之為金融體制,具體包括兩大體系:
一是由不同功能的各種金融機構組成的金融體系
二是由各種金融法令和規章制度組成的法規體系。
金融控制是中央銀行依照各種法規,按貨幣政策的要求運用多種方法,對不同金融機構的金融活動進行引導、調節、限制和管理的總稱。他們認為,金融體制和金融控制之間有密切的相關關係,主要表現為:
1.金融體制是金融控制的基礎;
2.金融控制是維護金融體制的保證。

十一.金融體制的構成

德國的金融體制主要由金融體系和法規體系構成。
1.金融體系
德國的金融體系主要由獨立的中央銀行、全能的銀行系統和銀行監督局構成。
2.金融法規體系
前西德確立了龐大健全的金融法規體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信用業法》和《德意志聯邦銀行法》,此外,還有眾多的專門法規。除金融法規以外,對於銀行業務活動還要求遵守其他的相關法律,如《商業交易法》、《股份公司法》等等。

十二.金融控制的重點和手段

1.金融控制的重點
弗萊堡學派認為,金融控制的主要和首要任務是貫徹貨幣政策,實現公布的貨幣供應目標,穩定和維護社會市場經濟的貨幣環境。因此,金融控制的重點應該放在貨幣供應上,包括貨幣供應量信貸總額。由於以中央銀行貨幣量表示的貨幣供應增長率的變化牽制著信貸總額,所以,金融控制的關鍵在於貨幣供應增長率。
怎樣控制貨幣供應增長率才能實現貨幣長期穩定的目標呢?弗萊堡學派者認為,除了按照潛在社會生產能力增長率和可承受的通貨膨脹(緊縮)率確定貨幣供應增長率以外,還應該將貨幣供應增長率按時間長度制訂出中期目標和短期目標。中期目標是指五年內的貨幣供應增長率,短期目標是指年度貨幣供應增長率。為了既能適應經濟需要,又能保證貨幣穩定,他們提出控制中期目標更為重要。而短期目標根據每年不同情況,制定的年度貨幣供應增長率區間,可以允許有一定幅度的小波動,個別年份可以略高一些,個別年份可以略低一些,不必強求均等,但是五年內決不能突破既定的中期目標。這種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金融控制,被認為是德國中央銀行穩定貨幣供應的一條經驗。
2.金融控制的手段
根據社會市場經濟理論,作為金融企業的銀行,其經營活動完全是獨立自主進行的,中央銀行無權直接干預他們的經濟行為和經營決策,而只能在法律的保護下,運用經濟手段進行調控,達到預定的目標。

間接控制的手段

他們認為,由於貨幣數量和信貸總額形成的渠道不同,運動軌跡不同而處於不同的層次上,因此金融控制也應該分層次進行,通過間接控制信貸總額實現既定的貨幣供應增長率目標。這種間接控制的手段主要是:

第一,利率手段

其中最為重要的是以下三種利率
(2)短期放款利率,即中央銀行向金融機構發放的指定證券為擔保的短期貸款利率,稱作“倫巴德業務”。
(3)證券回購協定利率,即中央銀行在公開市場上與各金融機構簽訂證券回購協定時的利率。
這三種利率都是中央銀行可以自行決定的,變動它們就可以間接影響社會的信貸總額,進而控制貨幣量。

第二,流動性政策手段

其中最主要的有:
(1)通過調整法定準備金率,制約銀行信貸擴張的能力。
(2)通過改變再貼現的最高限額,限制銀行貼現貸款的業務。
(3)通過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影響銀行的資產流動性比率,調節信貸規模,進而控制貨幣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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