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肅皇貴妃

年貴妃一般指本詞條

敦肅皇貴妃(?~1725年12月27日)年氏,雍正帝妃嬪之一,其名於史無記載。湖廣巡撫、後雍正朝太傅、一等公年遐齡之女。妃兄,廣東巡撫,工部右侍郎,內務府總管年希堯(長兄),原授一等公、撫遠大將軍、川陝總督年羹堯(次兄)。

清朝首位漢軍下五旗出身之貴妃,皇貴妃。雍正帝在藩邸時年氏為側福晉,康熙五十四年,生皇四女。五十九年,生皇子福宜。六十年,生皇子懷親王福惠。雍正元年五月,生皇子福沛。雍正元年十二月,冊封貴妃。雍正三年十一月,年氏病重,晉封為皇貴妃。十一月二十三日薨於圓明園,諡號為敦肅皇貴妃。

基本介紹

  • 本名:年氏
  • 所處時代:清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湖北省武昌府
  • 去世時間:1725年12月27日
  • 主要成就:冊封貴妃
  • 諡號:敦肅皇貴妃
  • 陵墓:清泰陵
人物生平,人物評價,史籍記載,諡號溯源,年氏喪禮,家族成員,家族年譜,影視形象,

人物生平

年氏原隸漢軍鑲白旗(後全族一百七十餘丁於雍正元年抬入鑲黃旗),康熙四十八年皇四子胤禛獲封親王,年家所在佐領劃歸於雍親王屬下。而年氏約於康熙五十年後由康熙指婚為雍正側福晉,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十二生雍正第四女,康熙五十九年五月生皇七子福宜,康熙六十年十月生皇八子福惠,雍正元年五月初十生福沛。從年氏首次生育到去世,包攬了雍正帝十一年間的所有子嗣。
雍正元年封為貴妃 ,地位卻僅次於皇后烏拉那拉氏,根據乾隆口諭,“從前皇考時冊封敦肅皇貴妃為貴妃,公主、王妃、命婦等俱曾行禮。乾隆二年冊封慧賢皇貴妃為貴妃,亦照例行禮”,年妃在雍正元年冊封禮中獲得了公主王妃命婦俱行禮的禮儀。而和她在藩邸並肩的另一位側福晉李氏,入府比她早,年齡也比她大,卻只封了齊妃。 年氏本來身體就很虛弱,雍正就說過她“素病弱”。她在懷皇九子福沛時,正好是康熙的大喪。這時候舉哀磕頭行禮之事,數不勝數,以她懷孕之身,不免動了胎氣,導致小產,福沛生下後就死了或者就是一個死胎。
雍正三年十一月,貴妃年氏病重,八日壬寅,因“皇考升遐倏周三載”而必須謁祭景陵的世宗皇帝,自北京郊外圓明園起駕趕赴河北遵化,年貴妃“不懌”請留,未能隨行。十四日戊申,皇帝一路長途跋涉,迴鑾京城,準備冬至祭天大典。此際百端待理,萬務紛紜,皇帝猶對病勢已亟的貴妃“深為軫念”,十一月十五,下旨將貴妃年氏封為皇貴妃。十八日壬子,郊祭甫一結束,皇帝即停免次日太和殿百官朝賀,於當日返回圓明園。接下來一連五日,除十九日甲午發出關於各省緝盜與蠲免江南四縣賦稅的兩道上諭之外,《起居注》上再不見任何與皇帝處理政務相關的記載。雍正三年(1725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皇貴妃薨於圓明園,諡號為敦肅皇貴妃 。
皇帝輟朝五日舉行皇貴妃喪禮,在皇貴妃喪禮期間,雍正激動不快的情緒在《漢文諭旨》等文獻均將可窺端倪。帝遣七個近支王公為皇貴妃穿孝,誠親王允祉、廉親王允禩等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之宗室,民公侯伯以下四品官以上之百官,皆被要求朝夕三次齊集舉哀,並隨從皇貴妃金棺由圓明園奉移至十里莊停殯之所。然而舉辦清朝首個皇貴妃喪禮的禮部相關人等仍因 “儀仗草率”,從尚書至侍郎數人俱被議罪,並著降二級留任(《雍正朝起居註冊》)。
雍正在詔封上諭中充分肯定了她的品性。稱她:“秉性柔嘉,持躬淑慎。在藩邸時,事朕克盡敬慎,在皇后前小心恭謹,馭下寬厚平和。皇考嘉其端莊貴重,封為親王側妃。朕在即位後,貴妃於皇考,皇妣大事悉皆盡心力盡禮,實能贊儴內政。”並暫時緩和了對年羹堯的處分。
皇貴妃死後,留下八阿哥福惠。根據清宮內檔記載,福惠阿哥在雍正初年由貴妃本人親自撫養,這打破了清宮生母一般不能撫養親子的慣例。貴妃薨後,雍正對此子一直十分寵愛,常養於身邊,以至朝鮮使臣記載小皇子才是皇帝屬意的儲君人選。雍正六年,8歲的福惠也去世了。雍正十分傷心,稱“諸王大臣無不為朕痛惜,下令“照親王例殯葬” (《清世宗實錄》),並且葬禮打破幼殤皇子的前例,加入了引幡儀式。而當時年過18歲的弘曆弘晝貝子都不是。乾隆追封福惠為親王時,就說過:“朕弟八阿哥,素為皇考所鐘愛”(《清高宗實錄》),證明了雍正向來寵愛福惠是弘曆等兄弟所深知的。
乾隆二年(1737年)敦肅皇貴妃金棺隨同雍正皇帝、孝敬皇后梓宮同時葬入泰陵地宮 。從雍正在敦肅皇貴妃身前死後的表現以及對她所生兒子福惠的喜愛,可以看出他對皇貴妃是很有感情。 皇貴妃死後僅僅一個月,年羮堯就被降罪,但皇貴妃一樣獲得祔葬泰陵的殊榮。
雍正五年,皇貴妃退休致仕已二十餘年的父親年遐齡去世,雍正特諭依一等公(清朝非宗室功臣的最高封爵)禮下葬並致祭。長兄年希堯更於雍正四年正月起擢升總管內務府大臣,並累加管理淮安板閘關宿遷關稅務等要職,後於雍正末年官至負責監察京城百官的從一品左都御史。可以說年家除年羹堯這一脈獲罪外,其餘親族並未受到牽連。

人物評價

雍正:妃素病弱,秉性柔嘉,持躬淑慎。朕在藩邸時事朕克盡敬慎,在皇后前小心恭謹,馭下寬厚和平,實能贊儴內政。——見封皇貴妃年氏冊文

史籍記載

  • 《清史稿敦肅皇貴妃傳》
敦肅皇貴妃,年氏,巡撫遐齡女。事世宗潛邸,為側福晉。雍正元年封貴妃。三年十一月,病重,晉皇貴妃。並諭妃病如不起,禮儀視皇貴妃例行。妃薨逾月,妃兄羹堯得罪死。謚曰敦肅皇貴妃。乾隆初,從葬泰陵。子三:福宜、福惠、福沛,皆殤。女一,亦殤。
  • 《貴妃冊文》
文華殿大學士嵩祝為正使,禮部右侍郎三泰為副使,持節冊封貴妃。冊文曰:朕惟起化璇闈,爰賴贊襄之職。協宣坤教,允推淑慎之資。聿考彝章,式崇位序。咨爾妃年氏,篤生令族,丕著芳聲,賦質溫良,持躬端肅。凜箴規於圖史,克勤克儉,表儀范於珩璜,有典有則。曾仰承皇太后慈諭,以冊寶封爾為貴妃。爾其時懷只敬,承慶澤之方新,益懋柔嘉衍鴻庥於有永。敬哉。
諭禮部貴妃年氏病情漸次沉重著封為皇貴妃諭禮部貴妃年氏病情漸次沉重著封為皇貴妃
晉封皇貴妃上諭:
雍正朝漢文諭旨
雍正三年十一月,己酉。諭禮部:諭禮部:貴妃年氏,秉性柔嘉,持躬淑慎。朕在藩邸時,事朕克盡敬慎,在皇后前小心恭謹,馭下寬厚平和。皇考嘉其端莊貴重封為親王側妃。朕在即位後,貴妃於皇考,皇妣大事悉皆盡心,力疾盡禮,實能贊襄內政。妃素病弱,三年以來朕辦理機務,宵旰不遑,未及留心商榷診治,凡方藥之事悉付醫家,以致耽延日久。目今漸次沉重,朕心深為軫念。貴妃著封為皇貴妃,倘事出,一切禮儀俱照皇貴妃行。
雍正朝滿文朱批奏摺全譯
諭禮部:年氏貴妃秉性溫柔,持躬淑慎。為王時,侍能盡敬誠,在皇后處小心恭謹而行。待下人寬厚平和。朕即位後,貴妃為皇考皇妣大事,俱盡心,負病以行諸禮,實可謂能助內政。貴妃(今)原(病)弱(病矣)。此三年以來,料理政事,每日無暇,醫治事未加留心詳查,飲藥俱交大夫,以致耽擱。今漸至病重,甚軫念,貴妃著封為皇貴妃,倘事出,一切禮儀俱照皇貴妃行。特諭。
  • 《清世宗實錄》
雍正元年二月,甲子。諭禮部。奉皇太后懿旨,側妃年氏封為貴妃。側妃李氏封為齊妃,格格鈕鈷祿氏封為熹妃,格格宋氏封為懋嬪,格格耿氏封為裕嬪。爾部查例具奏。
雍正三年十一月,丙辰。皇貴妃年氏薨。輟朝五日。十二月乙亥,追贈皇貴妃年氏為敦肅皇貴妃。
雍正八年五月,辛卯。從前皇貴妃喪事,允祉當齊集之期俱詭稱有另交事件,推諉不前,及前年八阿哥之事,允祉欣喜之色倍於平時,此其惡逆之罪一也。
  • 《清列朝后妃傳稿》
貴妃年氏,漢軍鑲黃旗人,湖廣巡撫年遐齡女也①。幼嬪世宗藩邸為側妃,生皇子福宜、福惠、福沛②。及皇四女③。世宗即位封貴妃④。三年十一月。妃病篤。帝諭曰禮部:貴妃年氏,秉性柔嘉,朕在潛藩,侍朕盡敬,皇后前恭謹小心。是以皇考嘉之封為親王側妃。朕即位後,貴妃於皇考,皇妣大事悉能盡心贊襄內治。體素病羸。於今三年未遑藥餌漸次沈惙。朕心深為軫念。貴妃可封為皇貴妃,禮儀依皇貴妃例行⑤。未幾,薨。輟朝五日,追謚敦肅皇貴妃⑥。
  • 《國朝宮史》
上(乾隆)諭:從前皇考時冊封敦肅皇貴妃為貴妃,公主王妃命婦等俱曾行禮。乾隆二年冊封慧賢皇貴妃為貴妃,亦照例行禮。
  • 《皇朝通典》
雍正元年世宗憲皇帝冊立中宮同日孝聖憲皇后肇封熹妃暨封貴妃齊妃懋嬪裕嬪各行禮如是日陳設貴妃儀仗福晉以下大臣命婦等行慶賀皇后禮畢於貴妃前行慶賀禮十二年冊封謙嬪行禮如儀
  • 《皇朝文獻通考》
世宗貴妃年氏,湖廣巡撫年遐齡女。案《國史*年遐齡傳》:漢軍鑲黃旗人,又《年羹堯傳》:遐齡次子(年羹堯)授撫遠大將軍,雍正三年七月,追恩賞,革將軍職。十月,逮問。十二月,議罪凡九十二款,賜死。父遐齡革職,免罪。五年,遐齡卒。特恩,還原職致祭一次。
  • 《玉碟》
世宗皇子福宜,皇子追封和碩懷親王福惠,皇子福沛。敦肅皇貴妃年氏生。世宗皇四女。敦肅皇貴妃生。

諡號溯源

一.皇貴妃之薨:垂死病中驚坐起,暗風吹雨入寒窗。
皇貴妃之薨,約在年羹堯自杭州械繫回京之後第十天,年獄無關本文文旨,略而不述,然而由於妃子的去世,恰值政治鬥爭如此緊張、敏感的時刻,所以史界與文藝界除有“病逝說”之外,還有“絕望自殺說”,“勒逼自盡說”及“秘諭賜死說”,等等。以世宗自己的說法來看,皇貴妃的死因出於“素病弱”,積年成疾,且自即統以來,皇帝“辦理機務,宵旰不遑,未及留心商確診治,凡方藥之事悉付醫家,以致耽延”,另據筆者的推測,留駐圓明園的皇貴妃對其時部議年羹堯當以謀反大逆罪判凌遲處死,年氏一門坐罪之事(見【附錄1】),或許通過某種渠道,亦有耳聞,驚憂哀怖之下,病勢愈發沉重,無論皇帝如何賜封示寵,妃子的生命亦挽之不回了。
帝室囊四海而括天下,何其不有,為皇貴妃治喪金帛牛羊靡費之巨,更不在話下,僅金銀錠一項,在初薨日至初祭五日之內,就使用了九萬七千五百個。喪禮百日,正值數九隆冬,官民男女朝夕齊集奠酒,誠親王託故不至,還因此受到了皇帝嚴厲的訓斥,而禮部大小官員,更是可憐可憫,一則因本朝尚未曾治辦過皇貴妃之喪,堂、司官較缺乏經驗,一則皇帝新辟之規甚多,眾人不免手忙腳亂,好一番辛苦勞碌之後,皇帝仍然大為不滿,指責喪事“儀仗草率”,將禮部從尚書到侍郎等四人“俱降二級”。世宗激動不快的情緒,從《漢文諭旨》也可略窺端倪,輟朝期五日之內,竟然因同一件事發怒大罵廉親王與兵工戶部官員兩次(二十五日,二十七日)。
【附錄1.】部議年案坐罪範圍:“其父、及兄弟、子孫、伯叔、伯叔兄弟之子,年十六歲以上者,俱按律斬,十五歲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及子之妻妾給付功臣為奴。”——王先謙《正續東華錄·雍正七》,頁65。
二.太廟封謚:寧其死為留骨而貴乎?
以唐宋明制,惟皇太后皇后之喪,須告太廟祖宗以成冊謚禮,而世宗朝一改古禮,即位茲始,在追封先考敏妃敬敏皇貴妃時,即遣使祗告太廟、奉先殿。敬敏皇貴妃之位,非由聖祖所封,實出世宗之意,故特上達於皇考之靈也不為過分,所謂“鬼神在焉,人可欺而天不可欺也”。但是,世宗冊謚年氏皇貴妃亦告祭太廟祖宗,便很明顯是另有衷懷了。
皇貴妃死時病重,未及行冊禮,故而禮部奏於皇帝,停止鑄造金冊寶。皇帝也明白,凶吉二禮不可並成,因此準奏,先由內務府收貯皇貴妃的貴妃金冊寶,由工部制絹冊寶備書諡號,翰林院撰擬冊文。先由欽天監選擇吉日,定於十二月乙亥,命大學士、伯馬齊為正使,禮部侍郎三泰為副使,“齎冊寶追贈敦肅皇貴妃諡號致祭行禮,遣官祭告太廟、奉先殿”,各部職司分明,有條不紊。
三.敦肅謚字考源:寧其生而曳尾於塗中乎?
3-1.敦字不見於歷代妃謚
“凡飾終之典,皆察例以疏請”,皇貴妃喪,按規定“贈謚由禮部題請”(《清會典·卷三十八·禮部》,頁436),這也是遵循中國的古禮“(夫人薨)臣子共審謚,白之與君,然後加之”(《白虎通義》)。清與明制相同,對於可以成為謚的漢字,有著嚴格的規定。記錄該謚字表的書,稱作《鴻稱通用》(另有《內閣鴻稱冊》),皇貴妃的謚字便理應出於此書中冊的上卷之中。但是,清初賜謚制度並不完備,《鴻稱通用》逐漸補充完善,約修畢於乾嘉年間(《養吉齋叢錄》修成更在此書之後),皇貴妃年氏的“敦肅”二字,筆者遍查《實錄》《起居注》《會典則例》等書,尚未曾一見禮部擬定的記錄。這便使人產生了好奇,敦肅二謚字,究竟作何解呢? “死謚,周道也”(《禮記·檀弓下》),我國之謚禮,自西周而下,相沿成習,我們不妨先從歷代后妃諡法中,尋找一下“敦肅”二字的出處。
郎吟閣讀書像郎吟閣讀書像
《逸周書·諡法解》中說:“謚者,行之跡也。號者,功之表也。車服者,位之章也。是以大行受大名,細行受細名,行出於己,名生於人”,以此說,謚的作用,是以“大名”表彰有“大行”之人,故而在西周時,雖有女子得謚,如周景之“穆”後(蘇洵《諡法總論》:“婦人有謚自周景王之穆後始”),周穆之“哀”淑人(東晉郭璞《穆天子傳·周穆王盛姬死事》),但官方賜婦人謚還沒有形成制度。《周書》所列諡法表中,也不見敦字,肅作為男子謚的意思是“執心決斷”。
對於東周是否存在婦人謚制,產生了兩種說法,《白虎通義·謚》一邊說婦人“無爵便無謚”,一邊又說“或曰夫人有謚。夫人一國之母,修閨門之內,則下亦化之,故設謚以善惡”,這樣看來,春秋時,婦人無謚,而國公夫人不同於其他婦人,為其設謚以正閨範,雖說如此,史評甚鄙的幾位國公夫人,比如文姜宣姜兩姐妹,卻與貌美性懿的莊姜一樣,都得到了很不錯的謚字。此時國公夫人們雖然有諡號,但只是使用與男人一樣的謚字而已,因為“婦人不合謚也”(唐·孔穎達《路史·發揮五·論諡法》)。春秋、戰國,至秦朝滅亡,無婦人得謚“敦”字者(民間私謚無考者不在此文討論之列)。
晉代杜預在論及春秋諡法的時候說:“婦人無外行,於禮當系夫之謚,以明所屬”,這句話同時也反映了兩漢、三國、兩晉時期,人們對謚禮的普遍看法。所以,當時的皇后們也大多以丈夫的謚字為謚(《漢魏遺書鈔》)。漢宣帝懷慕曾祖母衛子夫,追尊為“思”,此為封建歷史上皇后獨得諡號的第一例。東漢至隋朝,太后皇后們有得一字謚者,也都置於丈夫或兒子的諡號之後,以示從屬地位。唐代“女權主義”高漲,在後謚上也有反映,“則天順聖皇后”(本謚為則天大聖皇后,天寶年間改為“順聖”)而後,唐朝皇帝們開始不斷地追謚自己的母性祖先,皇后得謚的字數越來越多,為了方便稱呼起見,皇后諡號改從夫廟之後。皇后的諡號增多了,妃嬪的諡號也緊跟潮流。唐朝之前,妃嬪賜謚不過一個字,唐朝時,開始出現得兩字謚者(《史記正義·諡法》)。既然得謚的婦人越來越多,謚義也隨之發生改變,五代時南梁的賀琛為了貫徹儒家三綱五常的精神,將謚字加以等級與性別的區分。自此之後,帝王有帝王謚,后妃有后妃謚,同一個謚字,會出現陰陽兩種不同的解法。
“初,約本周公之《諡法》,至琛又分君臣、美惡、婦人之謚,各以其類標其目。”——《文獻通考·卷一八八·經籍考十五》
賀琛所列婦人之謚字,足有二百八十餘條之多。後與《周公》、《春秋》、《廣謚》、沈約、扈蒙諡法共結一集,號稱《六家諡法》。以《六家諡法》現存條目來看,婦人謚字中,有“肅”字而無“敦”字。
《六家諡法》著者皆為名家,但蕪雜不精,宋朝的蘇洵就認為《六家諡法》“脫謬已甚,或當時之妄誤,或傳寫之訛失,有司行用,實難依據”(《蘇洵全集·上六家諡法議》),於是根據《六家諡法》二十卷重新考據,增刪校定,另增補三卷,稱《諡法考》。宋元賜謚帝王后妃、文武將臣,大多以此為據。“蘇諡法”對“賀謚發”的處理為“有君謚、臣謚、婦人謚,離而為三,今取而合之”(《諡法總論》)。經筆者稽查唐宋金元史籍,亦不見有“敦”字為謚的女子。
明代是后妃得謚人數與字數最多的一個朝代,僅是得六字謚之妃,就有十餘(《萬曆野獲編·妃謚》)。謚字等級的區分,也愈發嚴明。孫能傳的《諡法纂·卷二》(此為明代禮部擬謚的專用書)中對謚字“敦”的解釋是:“能記國善曰敦【原注】蘇‘記’一作紀。溫仁忠厚曰敦【原注】蘇。善行不怠曰敦【原注】蘇”;對“肅”的解釋是:“剛德克就曰肅【原注】周成其敬使為終,《通考》云:‘使令終’,《呂諲謚議》‘剛’作威。執心決斷曰肅【原注】周言嚴果。正己攝下曰肅【原注】‘己’一作心”。
直到此時,“敦”字仍然不見用於妃謚,查郭良翰的《皇明謚紀彙編》與葉來敬的《皇明謚考》,結果亦然。非但如此,臣子中也無得此謚者(宋秉仁《從文臣諡號看明清諡法理論》)。曾得此字為謚的,是兩位帝王,一位是明神宗,謚曰“范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一位是明熹宗,謚曰“達天闡道敦孝篤友章文襄武靖穆莊勤悊皇帝”,由此可見,“敦”字為至美之謚,兩帝之謚皆取其“溫仁忠厚”意,以標榜君主才是天下最仁愛慈厚之人。朱子彥先生在《后妃制度研究》一書中,曾經總結過從漢至清490位獲謚后妃的諡號,這490位后妃的諡號總字數為1520個,含有135個謚字,其中列於榜首的27個謚字被使用的次數最多,被使用率為1102/1520=72.5%(頁323),其中肅字,就曾被使用過26次。而敦字不在這二十七字之列,遍搜二十六史之後,筆者可以肯定地說,字謚曾被使用過五次,敦肅皇貴妃是中國后妃中第一個使用“敦”字的人。清代《鴻稱通用》《內閣鴻稱冊》《養吉齋叢錄》等書中作為妃子謚出現的敦字,應是以敦肅皇貴妃之謚為首例,也是僅有的一例。
需要提一提的是,順治生母孝莊文皇后生前被康熙帝尊為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章慶敦惠溫莊康和仁宣弘靖太皇太后,但諡號為孝莊仁宣誠憲恭懿至德純徽翊天啟聖文皇后。
還有,康熙的后妃中有一位皇貴妃諡號為惇怡皇貴妃。筆者查閱《清史稿》,這位妃子諡號中確為“惇”,但通過查閱《康熙字典》,“惇”字在字音字義字形上都是通“敦”的,所以這位妃子也是有相當的地位的。她的諡號為乾隆所加,所以為自己當朝皇帝所加的后妃諡號中,敦肅皇貴妃算是第一人了。
3-2.在清代,作為尊號、徽號、諡號的“敦”字
儒家的“正名”思想,影響到古代中國人日常生存的每一個細節,只以“敦”這漢語中的一個字來說,在兩宋時,無論是官謚還是私謚,人們就必須小心避讓,這是因為光宗諱“敦”,其尊如天。明代亦將此美謚盡歸於君,臣子婦道是絕對不敢掠美的。
而清朝的情況略有不同,這是一個中國北方遊牧民族南下建立起來的朝代,立國之初,雖然統治者們也做出崇儒好古的姿態,但朝野上下,無疑是頗有些“禮崩樂壞”之象。不僅敦字開始被當作臣謚使用,甚至,皇太極謚努爾哈赤的后妃,竟然用到了武字,比如他的生母葉赫那拉·孟古的諡號即為“孝慈昭憲純德貞順成天育聖武皇后”,而烏喇那拉·阿巴亥被謚作“孝烈恭敏獻哲仁和贊天儷聖武皇后”。當時滿洲女子亦諳騎射,如此諡法也許頗能反映出這些女中巾幗的真實風采,但“武”、“高”、“神”、“義”、“道”、“運”,這些字都不是儒家傳統中的婦人謚。康熙帝即位時,便將孝聖武皇后的謚更改為“孝慈昭憲敬順慶顯承天輔聖高皇后”,以免男女不分,為漢族士子所笑(朱子彥《后妃制度研究》)。
敦字之所以在歷代諡法中作為男子謚使用,有如下幾個原因:
泰陵泰陵
1.偏旁為“攴”。攴,同撲,就是古代的戒尺,有此偏旁之字,意味著以手執的某種器械。《爾雅》說:“敦,勉也”,所以,敦的本義,包涵著投擲、督促、管理的意思。古代婦人,以溫柔順從為美德,若以敦為謚字,很顯然不足以彰顯封建父系社會賴以為綱的男女尊卑之道。
2.敦,也是多音字,作為一種青銅器的稱呼,音“對”,是古代天子“明堂之器”(《禮記·明堂位》),王侯隨葬的禮器,也是祭祀太廟的國器,比如“敦爐”。3.敦字也有豐厚之意,親睦之意,如敦龎純固,敦穆九族,在封建社會中,用於德高望重的男子比較恰當,宮闈女子多為帝王玩偶附庸,德行配得上如此“大名”者寥寥無幾。在敦肅皇貴妃之前,敦字若被封贈女子,往往是作為尊號,徽號與封號。比如聖祖仁帝的祖母孝莊文皇后生前即被尊為“昭聖慈壽恭簡安懿章慶敦惠溫莊康和仁宣弘靖太皇太后”,而與科爾沁部蒙古博爾濟吉特氏和親的皇十五女,封號為“和碩敦恪公主”。
世宗憲皇帝的文化修養比及中國歷代漢族帝王毫不遜色,在他即位之時,滿漢融和較之前代,亦愈加水乳不分,而在這種情況下,敦肅皇貴妃仍得一男子謚字,不得不說,該諡法是頗有些奇特之處的。
雖說有清一代至此,皇貴妃喪禮並無先例可循,但尚有《明會典》與《康熙會典》可供按圖索驥,然而帝心痛悼,治喪過程中逾越前制之處不勝枚舉。下文將集中論述的,僅是此次大喪的一個片斷,即簡述皇帝為皇貴妃冊謚一事的始末,並試為兩謚字溯源,以探索皇帝在年案尾聲階段,心理活動的一些側面。

年氏喪禮

雍正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敦肅皇貴妃薨。世宗憲皇帝輟朝五日,大內以下宗室以上十日內鹹素服不祭神,所生皇子摘冠纓截髮辮成服,二十七日除服,百日剃頭。皇貴妃宮中女子內監皆剪髮截髮辮成服,姻戚人等成服,皆大祭日除服,百日剃頭。特簡公大臣辦理喪儀,奏遣近支王公七人、內務府總管一人、散秩大臣三人、侍衛九十人成服,大祭日除服剃頭;尚茶、尚膳人等成服,皆大祭日除服,百日剃頭;內府三旗佐領內管領下官員男婦,以三分之一成服,大祭日除服剃頭;執事內管領下人員,大祭日除服,百日剃頭;皆停止截髮辮剪髮。初薨日,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民公侯伯以下四品官以上,朝夕日中三次設奠,鹹齊集。公主福晉以下縣君一品夫人以上,朝夕奠,齊集。至奉移後,惟祭日齊集。
百日內三次奠獻,百日後至未葬以前每日中一次奠獻,朔望仍三次。皆內府官及內府佐領內管領下成服男婦齊集。每奠獻遣內管領妻祭酒三爵,每祭一叩,眾隨行禮畢各退。二十八日奉移金棺於阜成門外十里莊。先期行奉移禮,致祭金銀定七千五百,楮錢七千五百,饌筵七席,羊二,酒五尊,設儀仗,讀文致祭,齊集行禮。奉移日,禮部堂官祭畢,金棺啟行, 王以下各官鹹隨行。所過門橋,禮部堂官祭酒,公主福晉命婦等皆先往殯宮祗候。奉安,祭酒行禮,畢各退。
越日行初祭禮,用金銀定楮錢各九萬,畫段千端,楮帛九千,饌筵三十五席,羊二十一,酒二十一尊,設儀仗,齊集行禮,與奉移致祭同。次日繹祭,金銀定楮錢各七千五百,饌筵七席,羊三,酒三尊,禮部、工部、內務府、光祿寺堂官及內務府成服之官員、執事人等男婦,齊集行禮。大祭禮與初祭同。次日繹祭如前繹祭儀。又奏準貴妃晉封皇貴妃,於未受冊封之前薨,金冊寶停其鑄造,照例制絹冊寶備書諡號,擇日遣正副使二人讀文致祭,先期一日遣官祗告太廟後殿、奉先殿,告祭事宜由各該衙門辦理,絹冊寶由工部製造,冊文祭文由翰林院撰擬,冊謚吉期由欽天監選擇。皇貴妃先封貴妃之金冊寶交內務府收貯。
至日行冊謚禮,王以下四品官以上、公主福晉命婦等鹹齊集鑾儀衛豫設采亭於午門外,正副使二人詣內閣,於冊寶案前一跪三叩,恭奉冊寶由午門中門出,安采亭內,一跪三叩。興校尉舁亭冊前寶後,黃蓋御仗前導,執事官員隨行至殯宮大門外亭止。正副使於亭前一跪三叩,恭奉冊寶由殯宮中門入,陳於案,冊左寶右。正使詣香案前,三上香,畢,宣讀官以次宣讀冊文、寶文,畢,復於案,退,讀文祭酒,致祭行禮如儀。初周月致祭,用金銀定一萬楮,錢一萬一千,饌筵十有一席,羊五,酒五尊,設儀仗,齊集行禮。
百日內遇清明致祭,不焚楮錢,用掛楮錢寶花一座。中元冬至歳暮致祭,用金銀定楮錢各一萬五千,皆饌筵十有五席,羊五,酒五尊,設儀仗,齊集行禮。百日後清明,用掛楮錢寶花一座。中元冬至歳暮,金銀定一萬,楮錢一萬一千,皆饌筵九席,羊三,酒三尊。四年三月行百日致祭禮,用金銀定楮錢各二萬五千,饌筵十有五席,羊七,酒七尊,設儀仗,齊集行禮,儀與大祭同。是年十一月,期年致祭,用金銀定楮錢各一萬八千五百,饌筵十有五席,羊七,酒七尊,設儀仗,齊集行禮,儀與百日致祭同。五年再期致祭,用金銀定二萬,楮錢一萬,饌筵九,二三周月致祭同,即佛朶席,羊五,酒五尊,設儀仗,齊集行禮儀,與期年同。
六年奏準皇貴妃在殯已逾三年,所有朔望三時奠獻,毎日中奠饌筵應行停止。每月朔望奠饌筵一席,羊一。四時致祭用金銀定楮錢各一萬,饌筵十有一席,羊五,酒五尊。清明用掛楮錢寶花一座。忌日用金銀定楮錢各一萬八千五百,饌筵十有五席,羊七,酒七尊,不設儀仗,內管領下官員執事人等齊集。每致祭時,辦理喪儀公大臣及禮部、工部、內務府、光祿寺堂官各一人前往監視,致祭令內管領妻祭酒,朔望祭祀令宮殿監領侍祭酒,掌儀司官一人監視奠獻。
乾隆二年奉移金棺。隨孝敬憲皇后送往泰陵。沿塗駐宿。奉安於蘆殿左閒,奠饌筵一席。至日奉安於隆恩殿西蘆殿。次日行奉安禮,致祭用金銀定楮錢各一萬五千,饌筵十有三席,羊五,酒五尊,設儀仗,辦理喪儀王大臣暨送往之公大臣、官員、在陵之貝勒、大臣、官員暨貝勒夫人、大臣官員妻等鹹齊集。禮畢各退。至葬日,先期行奉移禮,致祭與前奉安致祭儀同。屆期恭移金棺升太平車從葬泰陵。
《清史稿》卷九十二:
雍正三年,敦肅皇貴妃年氏薨,輟朝五日。特簡王公大臣典喪儀,遣近支王公七,內務府總管一,散秩大臣二,侍衛九十,內府三旗佐領,官民男女鹹成服。大祭日除,剃髮。日三設奠,內外齊集,百日後至未葬前,日中一設奠,朔望仍三奠,命內管領妻祭酒三爵。奉移日,禮部長官祭轝。金棺啟行,王公百官從。禮部長官祭所過門、橋。初祭陳楮幣十八萬,帛九千,畫緞千,饌筵三十五,羊、酒各二十一。大祭同。又定貴妃晉封皇貴妃,未受冊封前薨,罷制金冊寶,以絹冊寶書諡號。遣正、副使讀文致祭,先期遣告太廟後殿、奉先殿屆日內外會集,正、副使赴內閣詣冊寶案前一跪三叩,奉冊寶出,至午門外陳采輿內,復三叩。校尉舁至殯宮大門外,正、副使行禮如初。奉冊寶入中門,陳案上。正使詣香案前三上香,宣訖,讀文致祭如儀。
乾隆二年,奉移金棺從孝敬後葬泰陵。
《皇朝文獻通考》卷一百五十二中關於埋葬和安奉神主的部分:
三月庚寅,奉安世宗憲皇帝、孝敬憲皇后梓宮於泰陵地宮。其日辰刻,奉移世宗憲皇帝、孝敬憲皇后梓宮升龍輴,由隧道入地宮,安奉寶床,次請敦肅皇貴妃金棺升太平車,安
於寶床。皇上親視安奉,又特命和親王弘晝隨入。上痛號不已,諸臣再四叩請,乃出。是日,大學士等恭題世宗憲皇帝、孝敬憲皇后神主畢,行虞祭禮。上恭奉神主回京,升祔太廟。先是二月己卯,諭據禮部奏稱,向來祔主有具采服之例,今世宗憲皇帝祔主日期在二十七月服制之內,除簡命祔主之大學士具朝服外,朕與群臣皆素服,不綴冠纓等語,朕思服制之內,固素服為是,但祔主乃係皇考萬年崇祀之吉禮,朕與臣工在隆恩殿行禮時,鹹應從吉服,冠綴纓緯,傳諭禮部知之。戊子諭派出祔主之大臣鄂爾泰、張廷玉、三泰、任蘭枝。曰:祔主大禮攸關,必取其人品望素優、老成端愨者俾之,敬謹將事,方克稱尊奉之隆儀。卿等皆國家大臣,夙荷皇考恩遇,倚任有年,名望素著,故藉卿等襄此鉅典,其體朕哀慕悃忱。齋莊嚴恪,靜慮凝神,以對越皇考在天之靈,庶得仰邀皇考歆鑒,朕有厚望焉。甲午清明節,奉安世宗憲皇帝、孝敬憲皇后神位於隆恩殿。禮部奏,三月初六日清明節,於隆恩殿奉安神位大祭儀。是日,泰陵奉祀等官俱朝服,預陳祭品進祝版畢,奉祀執事等官詣東配殿供奉神牌處行三叩禮,恭奉神牌由中階升,奉安世宗憲皇帝神牌於正中左寶座,奉安孝敬憲皇后神牌於正中右寶座,俱南向,奉安敦肅皇貴妃神位於西寶座,東向,各行三叩禮,退。承祭官奠獻行禮如常儀,祭畢奉祀官行三叩禮,恭奉世宗憲皇帝神牌安奉正中暖閣居左,孝敬憲皇后神牌安奉正中暖閣居右,敦肅皇貴妃神牌安奉西一室,均南向,奉安畢行三叩禮退。
清泰陵清泰陵
《皇朝通典》卷六十二皇貴妃喪:
雍正三年十一月,敦肅皇貴妃薨,定為皇貴妃喪禮。諏日奉移金棺於阜成門外十里莊,行冊謚禮。乾隆二年三月奉移敦肅皇貴妃金棺從葬泰陵。十年正月,慧賢皇貴妃薨,是日諭:皇貴妃高氏,著晉封慧賢皇貴妃,禮部遵旨議準照冊謚敦肅皇貴妃之例,行冊謚禮,一應喪儀,皆與敦肅皇貴妃同。是月,哲憫皇貴妃薨,諭皇長子生母哲妃富察氏著追封皇貴妃,又諭皇貴妃富察氏著追封哲憫皇貴妃,一應典禮與慧賢皇貴妃同。
《永憲錄》卷三:
丙辰貴妃年氏薨於圓明園。詔追冊為皇貴妃。上諭禮部。貴妃年氏秉性柔嘉。持躬淑慎。朕在藩邸時。事朕克恭誠敬。在皇后前小心恭謹……朕心深為軫念,著封為皇貴妃,一切禮儀俱照皇貴妃行。禮臣奏。皇上五日不辦事。親王以下宗室以上五日不跳神。不還願。俱穿素服。王、公、伯、侯、大學士、精奇尼哈番及品以上官員俱往圓明園安奉皇貴妃。去時摘纓。以天寒詔免公主、福金、格格及大臣妻齊集。賜皇貴妃年氏謚肅敏。辛酉。葬肅敏皇貴妃。上諭。天生、福惠二阿哥只於本處送喪。元壽阿哥預往園林候。一例祭酒。先期祭祀。免諸王大臣妻行禮穿孝。諸王大臣俱送往葬所。
詞條編者 附:清朝這些官書,就四庫里的,對祔葬的說法,表述就十分混亂,有說皇帝和元後合葬,余後祔葬,皇貴妃從葬的(會典卷四十二:景陵在昌瑞山,孝東陵之東,孝誠仁皇后合葬,孝昭仁皇后、孝懿仁皇后、孝恭仁皇后祔葬,敬敏皇貴妃從葬);也有說皇帝和數個皇后合葬,皇貴妃從葬的(皇朝通志卷四十,皇朝文獻通考卷一百五十一:聖祖仁皇帝陵曰景陵,孝誠仁皇后、孝昭仁皇后、孝懿仁皇后、孝恭仁皇后合葬,敬敏皇貴妃從葬),畿輔通志則稱帝後為合葬,皇貴妃為祔葬。

家族成員

年父年遐齡家始隸鑲白旗漢軍,雍正帝即位後,於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至雍正元年二月冊封年氏為貴妃之前,將年家及年氏一族在正白旗、鑲白旗及正黃旗包衣佐領下家族成員一百七十餘丁全體抬入鑲黃旗。(此據署理廣東巡撫·布政使年希堯雍正元年二月二十七日奏摺)
雍正三年年羹堯獲罪,除年羹堯雍正二年青海戰場立功,其子年興因此獲封的世管佐領被撤銷外,年氏全族仍隸鑲黃旗。
父親:年遐齡
雍正帝雍正帝
夫君:雍正帝
皇四女

家族年譜

崇德八年(明崇禎十一年,西曆1643年),一歲,祖籍奉天廣寧,出生於前遼東錦州正三品指揮使之家(年家為明朝官宦世家),祖年有升,父年仲隆,因於崇德五年至七年松錦會戰中被俘,族人被收編入漢軍包衣佐領下,含垢忍辱,成為滿人奴隸。
順治元年(西曆1644年),二歲,廣寧年氏舉族隨滿清入關,定居北京。
順治十二年,十三歲,父年仲隆於順治十二年乙未科科舉考中進士(見《八旗通志卷一百四·選舉志三》),脫離奴籍,籍鑲白旗漢軍第五參領第一佐領。(見雍正《八旗通志卷二十六·旗分志二十六》),相關制度見天聰三年上諭:“諸貝勒府以下,及滿、漢、蒙古家,所有生員,俱令考試。各家主毋得阻撓。有中者,仍以別丁償之。”科舉及第之人,免除奴籍,獲得人身自由,同時免除家中兩個成年男子的差徭,並賜發綢緞金銀,被授予官職。
順治十五年,十六歲,父年仲隆外放為江南和州知州。(見乾隆年趙宏恩《江南通志卷一百十·職官志》)
順治十七年,十八歲,父年仲隆升調(官銜未詳),和州知州由楊繼芳繼任。(《清代歷任和州知州簡表》)
康熙元年,二十歲,韓世琦撫吳,為清政府斂聚故,促年仲隆向江南士民追索屯田銀米(此即清初在鰲拜主持下進行的著名“江南奏銷案”,無數士人被捲入這場江南士民與清政府之間的稅賦鬥爭)。
康熙二年,二十一歲,正月二十六,韓世琦題本參劾年仲隆,指其屢催錢糧未報,無法完冊,難辭其咎。(見韓世琦《撫吳疏草》)
康熙三年至康熙二十二年,年遐齡二十二歲至四十一歲,以筆帖式出身擢兵部主事,經平三藩,官升刑部郎中,康熙二十二年,授河南道御史,尋遷巡城御史,巡視北京中城。康熙十年,得子希堯。康熙十八年,獲子羹堯。
康熙二十二年至二十七年,四十一歲至四十六歲,授內閣侍讀學士,遷宗人府府丞,成為正三品京堂。 康熙二十八年(己巳),四十七歲,因學長才優,正月授內閣學士兼領禮部侍郎。(此條見王士禎《居易錄》。王先謙《東華錄》稱康熙庚午十月乙酉授年遐齡內閣學士,各處記載不一。)
康熙二十九年(庚午),四十八歲,漢軍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年遐齡遷工部右侍郎,尋遷工部左侍郎(此條見王士禎《居易錄》。《八旗通志》稱工部右侍郎一職,年遐齡於康熙三十年任,康熙三十一年二月轉左。王先謙《東華錄》稱康熙辛未年十一月丁巳授年遐齡工部右侍郎)
康熙三十年(辛未年),四十九歲,十月十五日前後,以工部左侍郎改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此條見王士禎《居易錄》。王正功《中書典故匯記》:“康熙辛未年漢軍學士年遐齡升工侍。”王先謙《東華錄》稱其於康熙三十一年二月丙戌遷工部左侍郎。)
康熙三十一年,五十歲,十月癸巳,出放湖廣巡撫。(見《八旗通志》,王先謙《東華錄》)
康熙三十五年,重修當陽縣關陵廟堤壩治理當地水患。(見詹應甲《賜綺堂集》)
康熙三十八年(乙卯),五十七歲,建言湖廣七府以地丁徵收稅銀,部議允準,此為雍朝“攤丁入畝”制度前身。《八旗通志·年遐齡傳》:“三十八年奏言湖北、武昌、漢陽、黃州、安陸、徳安、荊州、襄陽等七府應徵匠役班價等銀千餘兩,自明季迄今代久遠,子孫遷徙亡絕,闕額無征,有司或代為捐解,或派累小民,官民交困,查江浙二省,因匠班無征歸地丁帶徵,湖北事同一例,請自康熙三十九年為始,亦歸地丁徵收,每畝加增絲毫,而賦無闕額,官民俱免賠累,部議從之。”該年六月十五日,因總督郭琇進京陛見述職,暫時署理總督印信及大小事務。九月十九日與郭琇合詞具題重新丈量湖廣田畝,查收帑米事。十一月十三日,得旨依議。(見郭琇《華野疏稿》)
該年,次子羹堯參加順天京闈高中第四十二名,不第士子揭帖,聲言此次科場腐敗,賄賂公行,其中,湖撫年遐齡為子饋贈考官一萬兩。主副考官二人李蟠,姜宸英因此下獄。姜宸英在獄中留書喊冤,服毒自盡。康熙親自帶領皇子監考,舉行重試。認為從考試結果來看,本次科舉案為不第之人嫉妒冤誣所致,年羹堯由是中舉。(見《清聖祖實錄》《永憲錄》以及《養吉齋叢錄》)
康熙三十九年,五十八歲,自正月起,湖廣七府畝稅新制施行,二月與總督郭琇具題內閣,議定新稅法章程。該年清查庫帑虧空,因以往督撫、司道州府等有三十餘人因操辦歷年軍需,浩繁過巨,虧空無法補足而上折題援恩詔,請戶刑工三部會議酌免追比。七月十三日與總督郭琇再次合詞保題徐惺,豁免其銀豆追取,聖祖從議。七月二十四日,與總督郭琇合詞具題湖廣移員弭盜章程,八月部議允行,九月奉旨施行。(《華野疏稿》) 該年四月,年羹堯參加會試,考中進士,之後於暢春園經由聖祖躬親核試,欽點庶吉士。
康熙四十年(辛巳),五十九歲,二月己未,給事中馬士芳參奏湖廣省大計巡撫年遐齡徇庇湖北布政使任風厚老病不行,得旨,著王國昌年遐齡各行明白回奏。任風厚可著來京引見。三月丙辰,任風厚到京,聖祖面見其人,知馬士芳所奏不實,因其為言官,免予處分。(見王先謙《東華錄》)(《八旗通志》:“四十年二月,給事中馬士芳劾遐齡徇庇老病廢弛之布政司任風厚不入大計,詔令明白回奏。風厚來京引見,嗣遐齡奏風厚辦事老成並無遺誤,風厚抵京引見,諭曰任風厚尚未衰老,可以辦事,著仍赴原任。馬士芳劾奏不實,以言官免其議處。”)
該年正月十七日,總督郭琇因老病乞休,請聖祖將總督一職付由年遐齡署理。二月,聖祖下旨挽留郭琇,以年遐齡署理湖廣總督事務。(見《楚南苗志》趙申喬奏疏,年遐齡曾與康熙四十二年前後署理總督)。 該年,與總督郭琇合詞保題湖廣二省郡丞升調等事。五月十七日,又合詞保題道員升調等事。
該年十月初七,因監察御史左必蕃題參湖廣總督巡撫二人失察屬下知府挾私等情奉旨回奏,因黃梅縣地丁銀虧空案處理不公,督撫二人具降一級留用。(見《華野疏稿》。《八旗通志》:“七月,遐齡疏參黃梅縣知縣李錦虧空地丁銀三千餘兩,請革職究追,從之。尋黃梅縣民會集萬人,閉城留錦不容去,任命總督郭琇嚴審速奏,八月琇奏言黃梅縣未解銀三千餘兩,實系民欠,隨於七月征完,知縣李錦並無虧空,百姓因錦平日清廉聞其解任一時圍聚生員吳士光等許為糾人赴省保留,久始解散亦無違抗情形,請令錦仍留原任,士光等革去衣頂,應請復還。得旨,凡官員去留之權豈可令百姓干預,聚眾肆行之風亦漸不可長,該督撫庸懦無能,平時不能約束軍民,及至事出專務,飾苟且議結,殊屬不合。李錦居官雖優,不可仍留黃梅之任,著令來京於直,附近補用。吳士光等著解部,發往奉天,郭琇、年遐齡俱降一級留任。”)
該年十月十八日,郭琇再次乞休,因湖廣土地未曾清丈完畢,聖祖不允。
康熙四十一年,六十歲,四月十八日,年遐齡與郭琇合詞參劾貪庸州牧,湖北按察使李華之等人。閏六月初十,郭琇第三次乞休,再次因湖廣土地問題被拒絕,同年湖廣紅苗造反,督撫二人受命鎮壓。四十一年十月,清丈土地事基本完成,郭琇去職。自此至康熙四十二年末,四十三年初,一直由年遐齡署理總督印務。(見《華野疏稿》。)
康熙四十二年,六十一歲,年遐齡建陳丹赤專祠於武昌,聖祖賜御書“丹心炳冊”四字。(見李元度《國朝先政事略》)該年七月,偏沅都察院趙申喬奏報撫苗事折中提到與“前署督臣年遐齡”會商剿滅“苗匪”事。(見《楚南苗志》與康熙朝《朱批諭旨》)
該年,年遐齡次子年羹堯庶常館肄業,入翰林院。
康熙四十三年,六十二歲,正月,“年遐齡自陳年逾六十,衰疾日甚,懇請休致”,二月戊子得旨,特“準其原官休致”(按,原官原級休致意為休致後仍享全俸,此為聖祖加恩優渥之舉,此條見王先謙《東華錄》、邵晉涵《南江詩文鈔·年遐齡列傳》),回京養老。
康熙四十八年,六十七歲,聖祖指配年遐齡幼女為雍藩側妃。次子年羹堯外放四川巡撫。
康熙五十三年,七十二歲,應邀參加康熙萬壽節慶典之“千叟宴”。
康熙五十六年,七十五歲,因其子羹堯與孟光祖交接被革職留任一事飽受驚嚇。
康熙六十年,七十九歲,甲子大慶,再次參加“千叟宴”。
雍正元年,八十一歲,年氏一族在正白旗、鑲白旗及正黃旗包衣佐領下家族成員一百七十餘丁全體抬入鑲黃旗。二月甲子,禮部奉皇太后懿旨,封雍王側福晉年氏為貴妃。辛未,西藏戰事敘功,川陝總督年羹堯獲二等阿達哈哈番世襲,並加其父原任巡撫年遐齡尚書銜。
該年十一月,貴妃受封,特設儀仗,公主福晉命婦等皆在貴妃前行賀禮。
雍正二年,八十二歲,三月,撫遠大將軍川陝總督年羹堯因平青海羅卜藏丹津之叛,受封一等公,加賞精奇尼哈哈番。大將軍之父年遐齡加封一等公,加太傅,賜緞九十匹。
該年十一月前,孫年熙出繼隆科多,不久病死。
雍正三年,八十三歲,十一月二十三日,敦肅皇貴妃薨,姻族縞素執喪(見《會典則例》)。十二月甲戌,年羹堯以九十二條大罪白綾賜死。年羹堯子年富因“居心行事,與年羹堯相類”賜死。部議全家坐罪,皇帝因年遐齡年希堯素來為“忠厚本分之人”,予以寬免,革職。年羹堯子弟十五歲以上者,俱流放,年羹堯婦輔國公蘇燕之女遣返其家。
雍正四年,八十四歲,四月,敕命內務府總管年希堯督領江南淮關等務。
雍正五年,八十五歲,正月,皇帝將年羹堯子孫自黑龍江敕還,四月孫年興再次被流放船廠,五月年遐齡故逝,奉世宗上諭按一等公爵禮葬,致祭一次。

影視形象

年份影視版本演員劇中名
1988
駱慧珍
1994
年翠玉
1997
年秋月
1997
年潤玉
1999
年小蝶
2003
刺虎
年小萍
2011
2011
2012
甄嬛傳
2014
食為奴
年若碧
2018
年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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