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

正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為認真組織實施國務院批准的"重大新藥創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加快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升醫藥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培育戰略性新興支柱產業,實現向醫藥科技強省的跨越,特提出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
  • 類型:意見
  • 文號:魯政發〔2010〕118號
  • 發布機構:山東省人民政府
基本信息,指導思想,建設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

基本信息

魯政發〔2010〕118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認真組織實施國務院批准的“重大新藥創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加快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升醫藥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培育戰略性新興支柱產業,實現向醫藥科技強省的跨越,特提出以下意見。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醫藥經濟發展方式,堅持整體規劃、突出特色、協作配套、聚集發展,推動“項目、人才、基地”一體化,強化自主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建立“開放、共享、服務”的運行機制,以建設山東國家綜合性新藥研究開發技術大平台(以下簡稱“國家新藥研發大平台”)和國家山東創新藥物孵化基地為突破口,構築我省重大新藥創製體系和重大新藥成果轉化體系,為建設醫藥科技強省、培育新醫藥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科技支撐,努力把醫藥產業打造成為我省的支柱產業。

建設目標

到2011年,重點建設“一個中心區、六類研發基地、二十個示範企業和三十個創新團隊”為主要內容的山東省重大新藥創製中心,確保完成國家新藥研發大平台建設任務。
到2012年,完成國家山東創新藥物孵化基地的建設任務。位於濟南高新區的中心區基本竣工,規劃1萬畝的新藥產業區投入運行。國家創新藥物(濰坊)孵化基地和國家創新藥物(煙臺)孵化基地(山東國際生物醫藥科技園)初具規模,形成三大特色新藥孵化基地。
到2015年,把山東省重大新藥創製中心建設成為國內一流的國家新藥研發大平台,培育3-5個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創新藥物孵化基地;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國家級醫藥科技創新平台達15家以上。國家新藥研發大平台(山東)產業化示範企業(以下簡稱“示範企業”)達50家以上,其中銷售收入過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的創新型醫藥企業分別達到8家、15家、30家;
研製10個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或市場競爭力的創新藥物,50個優勢品種實現產值、利稅雙倍增;30個醫藥創新團隊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部分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
到2020年,逐步建成運行機制科學、技術鏈與產業化鏈密切銜接、區域相對集中、服務能力完善、具有國內先進水平並能夠支撐醫藥產業快速發展的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形成魯中、半島、魯南新藥產業密集區,努力把醫藥產業打造成為全省支柱產業。

重點任務

近期重點任務是圍繞建設醫藥創新體系、提升全省醫藥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的目標,加快建設以國家新藥研發大平台和國家創新藥物孵化基地為主要內容的山東省重大新藥創製中心。通過組織實施“山東省醫藥產值、利稅雙倍增科技示範工程”和山東省“泰山學者—藥學特聘專家”專項人才建設工程等科技專項工程,打造“一區、六基地、二十個示範企業、三十個創新團隊和三個新藥產業密集區”為主線的重大新藥創製體系和重大新藥成果轉化體系。
(一)打造新藥研發中心區。在濟南高新區建設29萬平方米左右的國家新藥研發大平台中心區,包括12個單元技術平台的新藥創製公共服務平台,以及中試車間、生物醫藥重點實驗室和生物醫藥企業孵化器,成為全國主要的新藥創製、成果轉化和醫藥企業密集區。
加快建設國家新藥研發大平台內的單元技術平台,形成完整的新藥研發與轉化技術鏈,主要包括:先導化合物發現和最佳化平台(以中國海洋大學、山東大學為主共建)、藥效學評價平台(以省醫學科學院、山東大學、省藥學科學院為主共建)、藥物安全性評價平台(以山東大學、省藥學科學院、省醫學科學院為主共建)、臨床前藥物代謝動力學平台(以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為主共建)、藥物分析與質量控制平台(以省藥學科學院、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省藥品檢驗所等為主共建)、新藥篩選平台(以山東大學、省藥學科學院、中國海洋大學、省醫學科學院為主共建)、新製劑與新釋藥系統平台(以省藥學科學院、山東大學、山東中醫藥大學為主共建)、醫藥數據集成與信息服務技術平台(以濟南高新區、山東大學、省藥學科學院、江南計算機所等為主共建)、中藥創製平台(以山東中醫藥大學、省中醫藥研究院等為主共建),以及新藥生產工藝研究平台、新藥中試產業化技術研究平台和醫藥企業孵化平台等12個單元技術平台。
(二)創建研發基地。按照建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的要求,根據全省研發和產業化特色,進行整體布局和規劃,主要建設六類研發基地。包括:依託山東大學、省藥學科學院建設“生物藥與化學藥創新基地”;依託中國海洋大學等建設“海洋藥創新基地”;依託山東中醫藥大學與省中醫藥研究院等建設“中藥創新基地”;依託省醫學科學院、山東大學建設“實驗動物基地”;依託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省立醫院、省腫瘤醫院、齊魯醫院等單位建設“新藥臨床研究基地”;依託濟南、濰坊、煙臺等高新區建設“創新藥物孵化基地”、“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使其成為我省新藥研發和產業發展的支撐力量。
(三)培育“示範企業”。選擇齊魯製藥、魯南製藥、綠葉製藥、魯抗辰欣、東阿阿膠、榮昌製藥、山東先聲麥得津製藥、瑞陽製藥等有專業研發機構和在研國家一類新藥的醫藥大企業,促進企業與國家新藥研發大平台12個單元技術平台密切結合,培育20家具有重大新藥創製能力和轉化能力的創新型示範企業,承接全國15個國家新藥研發大平台新藥科技成果來我省轉化。力爭到“十二五”末期,示範企業發展到50家以上。
(四)組建高端醫藥創新團隊。組織實施“泰山學者-藥學特聘專家”專項建設工程,為山東國家新藥研發大平台和國家創新藥物孵化基地引進和培育高端醫藥創新團隊。自2010年起,用3—5年時間,在山東國家新藥研發大平台、國家創新藥物孵化基地和示範企業中設立30個“泰山學者-藥學特聘專家”崗位,每個特聘專家配備4-6名青年科研骨幹,組建30個以“泰山學者-藥學特聘專家”為標誌的醫藥高端人才團隊,為我省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五)形成新藥產業密集區。在以上工作的基礎上,推動形成以濟南、淄博和濰坊為主體的“魯中新藥產業密集區”;以青島、煙臺、威海為主體的“半島新藥產業密集區”;以棗莊、濟寧、臨沂、菏澤為主體的“魯南新藥產業密集區”。每個密集區內要依託大學、科研機構建設重大新藥創製平台1個、醫藥孵化基地1個,銷售收入億元以上企業全部設立具有特色的新藥研發機構。每個密集區醫藥產值達到500億元以上,實現醫藥產業聚集發展。

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建立協調配合的聯動機制。省重大新藥平台建設協調小組要加強對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的領導,定期調度、督促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和國家新藥研發大平台、創新藥物孵化基地等共建單位的建設進展;省直各有關部門和有關市要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優惠政策,並認真落實好已經出台的各項政策。積極對接國家“重大新藥創製”重大科技專項,形成促進我省醫藥科技創新體系發展的合力,不斷加快醫藥產業“轉方式、調結構”的步伐,為培育醫藥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奠定基礎。
(二)加大對建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的投入。為完成國家“重大新藥創製”重大科技專項規定的配套任務,從2011年起,省財政結合現有科技資金,分年度安排一定數量的配套資金,主要用於推動山東省重大新藥創製中心建設,以及公共服務平台科研條件建設、重大新藥創製、新藥研發成果獎勵、新藥產業化、優勢產品提升、中藥材基地建設等的項目補助。繼續組織實施“山東省醫藥產值、利稅雙倍增科技示範工程”,積極推進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藥開發,培育具有競爭優勢的醫藥大企業、大品種。加強對我省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國家醫藥科技創新平台的支持。鼓勵各級財政和企業加大對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資金投入,培育以重大新藥研發為主導的現代醫藥產業。
加快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多元化股權投資主體的形成,吸引國內外風險投資機構、私募股權投資企業、社會資金參與醫藥產業投資。推動融資性擔保機構發展,著力解決創新型醫藥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發揮政府引導基金的作用,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進入醫藥產業。國家創新藥物孵化基地要制定吸引風險投資的政策措施,建立創新型企業金融支持體系,解決孵化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優先培育和引導醫藥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通過引進資本,擴大對外合作,破解資金瓶頸制約。堅持“境內與境外上市兼顧,主機板、中小板與創業板上市並舉”的方針,鼓勵醫藥企業因企制宜選擇上市途徑。重點推動競爭能力較強的醫藥企業和醫藥行業龍頭企業在主機板上市,加快推動具有自主創新能力、成長性較高的中小醫藥企業到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幫助醫藥企業與境內外投資機構、證券中介機構建立聯繫,通過境外上市融資,實現快速發展。
加大醫藥上市公司重組力度。對主業突出、經營狀況良好的績優醫藥上市公司,大力推動戰略性資產重組,通過併購重組或整體上市,注入上下游產業優質資產或整契約類資源來延伸產業鏈,實現與全省優質資源、支柱產業的嫁接和整合,使之成為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的醫藥龍頭企業;對主營業務缺乏增長潛力的,通過資產重組、引入戰略投資者等形式,增強其盈利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三)加快醫藥高端人才和團隊建設。加快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水平的高端醫藥創新創業人才。設崗單位要認真落實“泰山學者———藥學特聘專家”專項建設工程承諾的資金、團隊建設、儀器裝備等配套政策,最佳化泰山學者團隊發展條件。依託我省現有大學、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院士工作站等平台,實行開放式的工作機制,配備一流的設施,提供優惠條件,鼓勵吸引國內外高水平醫藥創新人才、工程技術人才和團隊來魯創業、合作研究、入駐工作。研究解決海外醫藥人才引進中的戶籍、居住、子女入學、創業資助等方面的問題,吸引更多海外科學家和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合作研究。
(四)打造醫藥科技創新平台。集成全省優勢科技資源,重點建設山東省重大新藥創製中心。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平台成為國家新藥研發大平台的重要組成力量,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旗艦式”醫藥企業。積極推動濟南、濰坊、煙臺國家新藥孵化基地建設,配備完善的科研儀器裝備和專業服務管理機構,降低科技人員創業成本。積極推動魯中、半島、魯南三個新藥產業密集區建設,位於三個密集區的青島、淄博、菏澤、濟寧等有條件的開發區要積極建設創新藥物孵化基地和醫藥公共研發服務平台。通過綜合運用引導性資金、貸款貼息、償還性資助、研發投入後補助等多種方式支持醫藥產業技術創新聯盟開展創新成果產業化,加速形成醫藥產業鏈。
(五)加強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鼓勵醫藥企業與國際醫藥行業標準進行對接。制定專項政策措施,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加快國際註冊和生產質量體系認證,建立國際行銷渠道。鼓勵企業參與承接國際生物醫藥的委託加工。在省自主創新科技成果轉化重大專項中,優先支持我省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創新藥物開展國際臨床研究,力爭進入國際醫藥主流市場。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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