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4年第14號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4年第14號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4年第14號
【發布日期】2004-02-06
【生效日期】2004-02-0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2004年第14號

根據《原產地標記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通過了對江西會昌米粉(五豐牌、高富牌、漢仙牌)、沙西榕樹盆景(沙西牌)、紫泥金定鴨及鴨蛋(錦財牌、金定牌)、連城白鴨、連城紅心地瓜乾(冠豸牌、連冠牌、金瓜牌、健爾聰牌、珊珍滿園牌、聯香園牌)、福鼎檳榔芋(福鼎檳榔芋牌、福鼎芋牌)、太姥山綠雪芽茶(綠雪芽牌)、福鼎綠茶(品品香牌)、福鼎白茶(品品香牌、多奇牌、綠雪芽牌)、福鼎四季柚(福鼎四季柚牌)生產企業的原產地標記保護申請的形式審查和現場實地審查,確認合格,現予公告。
有關單位或個人對上述產品原產地標記保護申請有異議的,可自公告之日起1個月內向我局提出。上述產品原產地標記保護申請資料存放在我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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