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3年第44號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3年第44號是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2003-05-10發布並生效,根據《原產地域保護規定》,我局通過了對五常大米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現批准自即日起對五常大米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五常大米原產地域範圍以黑龍江省五常市人民政府《關於給予五常大米原產地域產品命名的請示》(提出的地域範圍為準,為五常市現轄行政區域。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3-05-10
【生效日期】2003-05-1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2003年第44號

根據《原產地域保護規定》,我局通過了對五常大米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現批准自即日起對五常大米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五常大米原產地域範圍以黑龍江省五常市人民政府《關於給予五常大米原產地域產品命名的請示》(五政呈[2002]74號)提出的地域範圍為準,為五常市現轄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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