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2年第114號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2年第114號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2-11-08發布的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2-11-08
【生效日期】2002-11-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2002年第114號

根據《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規定》,我局通過了對黃山毛峰茶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現批准自即日起對黃山毛峰茶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黃山毛峰茶原產地域範圍以安徽省黃山市人民政府《關於請求將安徽省黃山市列為黃山毛峰茶原產地域的請示》(黃政秘〔2002〕43號)提出的地域範圍為準,為黃山市現轄行政區域內屯溪區、黃山區、徽州區、歙縣、休寧縣、祁門縣、黟縣的各產茶鄉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