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機構公務車輛節油管理制度

《四川省公共機構公務車輛節油管理制度》於2011年8月25日由四川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以川機管發〔2011〕110號印發。該《制度》共15條,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公共機構公務車輛節油管理制度
  • 發布部門:四川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 文號:川機管發〔2011〕110號
  • 發布時間:2011年8月25日
基本信息,四川省公共機構公務車輛節油管理制度,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

基本信息

關於印發四川省公共機構節電 節水 節氣
公務車輛節油和辦公用品節支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省直各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減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有關規定,特制定四川省公共機構節電、節水、節氣、公務車輛節油和辦公用品節支管理制度。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屬檔案:1. 四川省公共機構節電管理制度
2. 四川省公共機構節水管理制度
3. 四川省公共機構節氣管理制度
4. 四川省公共機構公務車輛節油管理制度
5. 四川省公共機構辦公用品節支管理制度
四川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四川省公共機構公務車輛節油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公共機構車輛節油管理工作,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減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全民節能行動的通知》(國辦發〔2008〕106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實行定額管理。按單位性質、業務量和各年度公務車輛油耗狀況,科學確定車輛年度油耗總量和腳踏車油耗定額。各公共機構要在油耗總量內使用燃油,超過油耗總量的公共機構要向本級負責節能工作的主管部門作出書面說明。

第三條

加強公務車輛油耗登計統計管理,建立統一台賬。統計台賬登記要全面、準確、及時,數據要與實際發生的原始憑證相符,不得造假虛填。
設定車輛行駛登記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登記表是否相符,使用後應記錄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等。
建立公務車輛腳踏車月行駛公里、百公里油耗、維修費用及用油情況台賬,每月定期張榜公布。

第四條

加強油耗統計分析。落實人員負責季度及年度車輛油耗統計匯總、分析報告工作,並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統計分析報告。

第五條

公務車輛嚴格實行定點加油制度,認真落實“一車一卡”定點定車加油規定。

第六條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汽車報廢標準規定。對油耗高、車況差、尾氣排放不達標的車輛予以淘汰,對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及時報廢。

第七條

加快節能與新能源車輛及節能設備的推廣使用。公務用車應優先選購排氣量小、節能、環保、清潔能源的車輛。

第八條

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嚴格執行車輛統一派遣規定,提高使用效率。能合車同行的,不分乘多輛車;能用小轎車的,不用旅行車;嚴格控制長途用車,能乘坐公共運輸工具的,不派公務車輛。
節假日除特殊公務活動使用的車輛外,其餘公務車輛應集中封存。
嚴禁公車私用、公油私加,堅決堵塞管理漏洞。對違反規定的要認真進行查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查處。

第九條

教育、督促駕駛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正確判斷和處理汽車行駛過程中發生的各種情況,倡導經濟車速,嚴禁超速行駛,在確保行車安全的情況下,最大程度降低油耗。
公務車輛要避免長時間搭載不必要的重物,不超載行駛。
儘量減少公務車輛空調使用量,正確使用節能模式,降低油耗。公務人員在離車參加公務活動時,駕駛人員應將車輛熄火待命,避免停車開啟空調等待。

第十條

定期維修保養車輛。及時更換空氣濾芯、汽油濾芯、潤滑油,定期清除燃燒室積炭,保持輪胎氣壓正常,車輛良好技術狀況。

第十一條

定期開展車輛節油知識講座,開展車輛維護保養、節油駕駛等業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駕駛人員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和駕駛技能。

第十二條

運用各種形式開展節約用油宣傳教育,提高節約資源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節油自覺性。

第十三條

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每周少開一天車的規定。每年公共機構“能源緊缺體驗日”和“世界無車日”,除特殊公務車及重要公務活動外,公共機構工作人員應停用公務車,倡導停用私家車,選擇公車、腳踏車、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

第十四條

加強監督檢查,開展評比活動。各級公共機構負責節能工作的主管部門要結合績效考核,對公共機構車輛節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年度車輛節油目標完成。對在節油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個人予以表彰,對車輛油耗嚴重超標、運行費用嚴重超支的單位、個人通報批評。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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