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共機構節水管理制度

《吉林省公共機構節水管理制度》是一則國家政府部門的相關機關下發的通知,用於指導下屬部門開展相關工作。關於轉發吉林省公共機構節電、節水、節氣、公務用車節油和辦公用品管理制度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公共機構節水管理制度
  • 地區:吉林省
  • 類型:通知
  • 作用:指導下屬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介紹,管理制度,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

介紹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吉林省公共機構節電、節水、節氣、公務用車節油和辦公用品管理制度》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O一O年七月五日
吉林省公共機構節水

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公共機構節水工作,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發揮公共機構在建設節約型社會中的表率作用,減少公用經費支出,建設節約型機關,依照《吉林省公共機構節能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建立統一台賬,加強用水消耗統計工作。統計台賬登記要全面、準確、及時,數據要與實際發生的原始憑證相符,不得造假虛填。

第三條

注重洗手間用水節約。加強用水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嚴禁跑冒滴漏,避免出現“長流水”現象;大力推廣使用感應式節水龍頭和器具,在辦公區域適當位置放置盛水器具收集保潔用水。

第四條

加強單位食堂和浴池用水管理,安裝太陽能熱水器,在滿足基本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控制閥門、水龍頭的出水量。

第五條

注重綠化用水節約。單位內部綠地用水儘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採用噴灌、微灌、滴灌等節水灌溉方式,禁止使用自來水涌灌。

第六條

加強用水設施檢修。加強對供水供熱設施的日常檢修和巡查,重點檢查管網和預埋管道,發現問題及時檢修。

第七條

定期觀測定量分析。安排專人定時、定期抄錄水錶,比較分析用量,發現情況異常,立即進行管網檢查。

第八條

禁止用自來水直接沖洗車輛,公共機構財務部門對發生的任何刷(洗)車輛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第九條

實行定額管理。按照單位性質、業務量和各年度能耗狀況,科學確定本單位年度水耗總量、人均水耗、單位建築面積水耗定額。各公共機構要在能耗定額內使用能源,超過水消耗定額的公共機構要向本級政府機關事務管理部門作出書面說明。
各級政府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每年要結合節能監督檢查和績效考核對公共機構能耗定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年度節水目標完成。

第十條

張貼節水標識,公布維修電話。在辦公區域顯著位置張貼節水標誌,設定溫馨提示,並公布維修電話。發現跑冒滴漏或其他浪費情況及時向維修部門報修,報修時要說明準確地點。對報修情況維修部門要及時解決。

第十一條

實行分戶計量。辦公區與經營區、住宅區、出租區等非辦公區要分裝水錶;辦公區內不同用水單位一戶一表。

第十二條

加強節水宣傳。運用各種宣傳形式進行節約用水宣傳教育,提高對水資源節約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節能責任心。加強用水管理,利用每年6月份公共機構“能源緊缺體驗日”和
“世界無水日”廣泛開展節水宣傳活動,教育機關廣大幹部職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學用水、自覺節水,節約用水人人有責。

第十三條

加強水資源循環利用工作。廣泛開展再生水回收和雨水收集利用工作。

第十四條

定期開展節水評比活動。對在節水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用水定額嚴重超支的單位給予經濟處罰和通報批評。

第十五條

加強用水統計分析。指定專人負責水消耗季度和年度統計匯總和分析報告工作,每季度形成水消耗情況統計匯總和分析報告,提出改進措施建議。每季度和年度水消耗情況統計匯總及分析報告在規定時間內報送。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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