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機構節電管理制度

《四川省公共機構節電管理制度》於2011年8月25日由四川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以川機管發〔2011〕110號印發。該《制度》共14條,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公共機構節電管理制度
  • 文號:川機管發〔2011〕110號
  • 發布部門:四川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 發布時間:2011年8月25日
基本信息,管理制度,

基本信息

關於印發四川省公共機構節電 節水 節氣
公務車輛節油和辦公用品節支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省直各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減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有關規定,特制定四川省公共機構節電、節水、節氣、公務車輛節油和辦公用品節支管理制度。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屬檔案:1. 四川省公共機構節電管理制度
2. 四川省公共機構節水管理制度
3. 四川省公共機構節氣管理制度
4. 四川省公共機構公務車輛節油管理制度
5. 四川省公共機構辦公用品節支管理制度
四川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節電工作,提高電能利用效率,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減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全民節能行動的通知》(國辦發〔2008〕106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實行定額管理。按單位性質、業務量和各年度電耗狀況,科學確定年度電耗總量、人均電耗、單位建築面積電耗定額。各公共機構要在定額內用電,超過定額的公共機構要向本級負責節能工作的主管部門作出書面說明。
第三條加強用電消耗統計工作,建立統一台賬。統計台賬登記要全面、準確、及時,數據要與實際發生的原始憑證相符,不得造假虛填。
第四條實行分戶計量。辦公區與經營區、住宅區、出租區等非辦公區要分裝電錶。辦公區不同用電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一戶一表。
第五條定期監測,定量分析。安排人員定時、定期檢查抄錄電錶,比較分析用量,發現情況異常,立即進行線網檢查。
第六條加強用電統計分析。落實人員負責電消耗情況季度及年度統計匯總、分析報告工作,並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統計分析報告。
第七條照明用電管理。辦公照明實行電路獨立分控和智慧型化控制。開展綠色照明活動,更換使用高效照明新產品,淘汰低效照明產品。
樓梯、走廊過道、衛生間等公共場所照明,安裝技術較為成熟的聲控、光控、感應等自控裝置照明新產品。
辦公區道路用燈每晚定時開關,嚴格控制建築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裝飾照明。除重大節假日外,不得開啟裝飾燈、景觀照明燈。
杜絕白晝燈、長明燈。自然採光條件較好的辦公區域,白天要充分利用自然光,不開燈或少開燈;在保證監控設備正常運轉下,夜間儘量減少照明燈數量。
第八條電梯用電管理。採用新型節能電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設定電梯開啟的數量、樓層和時間。
減少電梯使用,非工作時間只運行一部電梯,辦公樓3樓(含)以下一律停開電梯。
加強電梯的運行調節、維護保養及安全性檢測,實施電梯系統智慧型化控制,提倡多人合乘一部電梯。
第九條空調用電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空調室內溫度控制設定標準,夏季不低於26攝氏度,冬季不高於20攝氏度。空調運行期間應關閉門窗。
堅持每天少開1小時空調,辦公室無人超過半小時要關閉空調。下班前半小時提前關閉空調。
加強空調系統維護保養,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清洗,對部分使用年限較久,按規定設定溫度後達不到相應標準,影響室內人員正常工作的高能耗空調,經維修無效,應予以報廢,更換為節能空調。
第十條辦公設備用電管理。建立辦公設施設備下班後斷電制度。長時間不使用的設備要及時關閉,減少待機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辦公設備,新購買的辦公設備必須達到規定的能效標準。節假日和非工作時間關閉電熱水器等用電設備。
第十一條在辦公區域顯著位置張貼節電標識,設定溫馨提示,公布維修電話。
第十二條加強節電宣傳。充分利用每年公共機構“能源緊缺體驗日”等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節約用電宣傳教育,提高節約資源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節電責任心。
第十三條加強監督檢查,開展評比活動。各級公共機構負責節能工作的主管部門要結合績效考核,對公共機構節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年度節電目標完成。對在節電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予以表彰,對用電超支的單位通報批評。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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