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出質

商標出質,意思是將註冊商標專用權質押給債權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標出質
  • 正確叫法:商標專用權出質
  • 解釋:將註冊商標專用權質押給債權人
  • 規定:訂立書面契約
商標出質的正確叫法應是商標專用權出質,是指商標註冊人為了擔保債權的履行,將其註冊商標專用權質押給債權人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以註冊商標專用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契約。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出質後,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的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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