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全國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全國民辦普通高等學校指的是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高等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其辦學層次分專科本科研究生教育,包含獨立設定的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國家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實施義務教育的教育機構作為國家實施義務教育的補充。國家嚴格控制社會力量舉辦高等教育機構。國家對社會力量辦學實行辦學許可證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對批准設立的教育機構發給辦學許可證

2024年3月1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23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基本情況,民辦高校789所。其中,普通本科學校391所;本科層次職業學校22所;高職(專科)學校374所;成人高等學校2所。民辦普通、職業本專科在校生994.38萬人。

基本介紹

發展歷程,面臨問題,學校分類,學校類別,辦學資質,教育形式,證書性質,高校數量,學校名單,

發展歷程

依據發展進程中國家的重大政策法規,綜合我國民辦高等教育各方面發展特徵,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的演進歷程有以下五個階段。
一是停滯沉寂階段(1949—1977年)。據1950年統計,全國共有高校227所,其中私立高校占高校總數的39%。針對當時占比三分之一以上的教會大學及其他私立高校機構,政府採取了“積極維持,逐步改造,重點補助”的方針。此後,1950年8月頒布的《私立高等學校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所有類型的私立高等院校都必須重新進行申請立案,由此拉開了我國高等教育社會主義改造的序幕。至1952年底,大量民辦高等院校或經過國有改造轉為公立學校,或停辦,抑或在隨後的院系大調整過程中被拆解重組。民辦高等教育發展進入沉寂階段,直到改革開放時期,國家建設與經濟發展急需各方面的專業人才,民辦教育再次獲得發展機遇。
二是萌芽再生階段(1978—1992年)。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國進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我國民辦高等教育也再次萌芽,具體表現為不少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創辦各種類型的教育培養機構。北京自修大學(1977年)、長沙中山專修學院(1978年)、杭州錢江業餘大學(1979年)、湖南九嶷山學院(1980年)、中華社會大學(1982年)等我國最早的一批民辦教育機構相繼成立。1982年通過的《憲法》確立了我國民辦教育的合法性。之後,西安培華女子大學、北京海淀走讀大學、浙江樹人大學等全國各地民辦高校數量激增。但當時的民辦高等教育機構基本上以技能培訓、文化補習為主,還都處於無經費、無師資、無場地的“三無”狀態,幾乎沒有被納入統招學歷教育,社會認可度及影響力還非常有限。
三是探索發展階段(1993—2001年)。1993年8月,原國家教委頒布了《民辦高等學校設定暫行規定》,這是改革開放後第一個關於民辦高校合法化的檔案。是年,北京率先進行了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試點工作,推動尚不具備獨立頒發學歷文憑的助學機構轉變為實際意義上的學校。此後,隨著《社會力量辦學條例》《關於國務院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審批設立高等職業學校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檔案的頒布,民辦高等教育得到了持續的發展。1994年,經國家教委批准,民辦黃河科技學院、民辦浙江樹人學院、民辦上海杉達學院民辦四川天一學院等開始實施專科層次的學歷教育。同年,福建仰恩大學華僑大學的獨立學院分離出來,成為最早實施普通本科教育的民辦高校。1998年,全國首家教育部登記設立的公有民辦二級學院蘇州大學文正學院成立。民辦高等教育事業在這一時期進行了廣泛的前期探索與實踐,為以後的長期發展奠定了基礎。
四是快速擴張階段(2002—2015年)。2002年12月,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民辦教育促進法》(以下簡稱《民促法》),這是迄今為止專門針對我國民辦教育的最高立法。該法把對民辦教育事業“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針”上升為法律條文,為民辦教育奠定了法律基礎,明確了民辦教育屬於公益事業和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同時,隨著《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畫》的推進,我國高等教育自1999年開始的連續大規模擴招,給民辦高校的快速發展帶來了機遇。民辦教育進入了最佳化發展環境、規範辦學秩序的“快車道”。2003年,教育部將全國360多所“二級學院”進行整改並正式命名為獨立學院的舉措,為民辦高校的發展壯大增添了新的動力。經過一個時期的滾動式發展與積累,現階段一大批民辦高校的學歷性質已由以前的非學歷教育升級為學歷教育;學歷層次也由專科逐步升格為本科;校舍方面,此時的民辦高校大都擴建了自己獨立的校區,千畝校園、萬人大學不勝枚舉。
五是提質創特階段(2016年至今)。隨著中國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到大眾化再到普及化的快速發展,“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成了新時期高等教育的最強音。2016年11月,十二屆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民促法》第二次修正案,標誌著民辦高校正式進入分類扶持、分類管理、差異化發展為主線的新階段。民辦高等教育也從前期的外延式規模擴張向內涵式高質量發展轉變,對民辦高校走內涵式、特色化、高端型、持續性發展道路具有重大意義。一是突出教育的公益性與機制的靈活性;二是針對營利性民辦學校,在“合理回報”法律制度下,抓好正確的辦學方向和高質量的人才培養,積極引導中國民辦高等教育走向多元化、高端化、全球化發展之路。

面臨問題

現有民辦高等教育機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還存在一些問題與不足,主要在以下三個方面:
1、生源減少導致民辦高等教育機構的生存壓力驟增。對絕大多數民辦高等教育機構而言,學費收入是辦學經費的主要或全部來源,充足的生源是其生存的基礎。21世紀初,我國高中畢業生人數出現下降趨勢,高校之間的生源競爭趨於激烈,民辦高等教育機構生源減少的問題已明顯顯現,這對其生存帶來巨大壓力。
全國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民辦高校
2、民辦高等教育機構在人才培養方面的投入不足。人才培養是高等學校的根本任務和中心工作,但由於種種原因,民辦高等教育機構在教學經費上投入不足。民辦高等教育機構的辦學條件及教學實訓條件急需補充和更新。同時,學校領導、管理者在教學上投入的精力不足。
3、教師隊伍建設滯後成為制約民辦高等教育機構發展的瓶頸。多數民辦高等教育機構的教師隊伍專職教師少,兼職教師比例過高。少數民辦高等教育機構已逐步建立起自有的師資隊伍,多數學校仍實行專兼結合,兼職為主的教師聘用制度。

學校分類

學校類別

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包含獨立設定的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辦學資質

1、具有頒發本科文憑的院校
2、具有頒發專科文憑的院校
3、普通民辦高校的自考班
4、其他形式民辦學校,如函授短期培訓職業培訓等。

教育形式

A、普通高等教育;B、高等職業教育;C、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D、高等教育自學考試;E、高等教育職業資格考試;
  • A、B類教育由學生所在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本專科,屬國民教育系列);
  • C類教育由學生所在學校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和學生所在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學校聯合蓋章,由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畢業證書;
  • D類教育由學生所在學校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和所報專業的主考院校聯合蓋章,由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畢業證書;
  • E類教育由學生所在的省級勞動與社會保障局根據國家勞動與社會保障部的有關規定或根據其授權,向學生頒發職業資格證書;

證書性質

證書性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民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學、就業、社會優待以及參加先進評選等方面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權利。”
隨著中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實施和深入,該證書的使用價值會越來越高,使用範圍也越來越廣泛。學員畢業後,證書可在本校面向全國的網站上進行電子註冊,以供用人單位及畢業生查驗畢業證的真偽,畢業生有完整的畢業檔案、成績單及畢業論文鑑定等。脫產、業餘、函授;學制2-3年,修完全部學分即可畢業。
提前畢業:學員修完報考專業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試合格,頒發本院專、本科層次學歷畢業證書,不合格者可補考。學員可以申請提前畢業,但必須修完所報專業的全部課程並考試合格,經院領導批准後方可獲得畢業證書。

高校數量

截止2021年, 民辦高校764所,比上年減少9所,占全國高校總數的比例25.37%。其中,普通本科學校390所;本科層次職業學校22所;高職(專科)學校350所;成人高等學校2所。民辦普通、職業本專科在校生845.74萬人,比上年增加54.40萬人,占全國普通、職業本專科在校生的比例24.19%。
2023年3月23日,教育部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2022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基本情況。民辦高校764所。其中,普通本科學校390所;本科層次職業學校22所;高職(專科)學校350所;成人高等學校2所。民辦普通、職業本專科在校生924.89萬人。
2023年7月5日,教育部網站發布2022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全國共有高等學校3013所。其中,普通本科學校1239所(含獨立學院164所),比上年增加1所;本科層次職業學校32所;高職(專科)學校1489所,比上年增加3所;成人高等學校253所,比上年減少3所。另有培養研究生的科研機構234所。

學校名單

民辦本科
各省份民辦高校
省份
學校名稱
主管部門
所在城市
北京市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
上海市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
天津市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天津市
重慶市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
廣東省
廣東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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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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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
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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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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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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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呼和浩特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
烏魯木齊市
註:統計數據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數據截至2021年7月23日)
參考資料:
中外合作辦學
序號
學校名稱
主管部門
所在地
辦學層次
類型
1
上海市教委
上海市
本科
中外合作辦學
2
江蘇省教育廳
蘇州市
本科
3
崑山市
本科
4
蘇州市
專科
5
浙江省教育廳
寧波市
本科
6
溫州市
本科
7
福建省教育廳
福州市
專科
8
廣東省教育廳
深圳市
本科
9
汕頭市
本科
10
河南省教育廳
鄭州市
專科
11
海南省教育廳
陵水黎族自治縣
本科
境外高等教育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實施理工農醫類學科專業的學校
參考資料:
內地與港澳台地區合作辦學
序號
學校名稱
主管部門
所在地
辦學層次
類型
1
廣東省教育廳
珠海市
本科
內地與港澳台地區合作辦學
2
深圳市
本科
3
廣州市
本科
內地與港澳台地區合作辦學
籌備中的中外合作辦學院校名單
序號
學校名稱
主管部門
所在城市
類型
1
廣東省教育廳
深圳市
內地與港澳台地區合作辦學
2
東莞市
3
肇慶市
參考資料:
民辦成人高等學校
省份
學校名稱
主管部門
城市
上海市
上海市
上海市
廣東省
廣東省教育廳
廣州市
參考資料;
民辦專科
省份
學校名稱
主管部門
所在城市
北京市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
天津市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天津市
河北省
河北省教育廳
石家莊市
滄州市
唐山市
邯鄲
山西省
山西省教育廳
臨汾市
晉中市
晉中市
太原市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呼和浩特市
巴彥淖爾市
赤峰市
遼寧省
遼寧省教育廳
瀋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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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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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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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
江蘇省
江蘇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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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
南京市
宿遷市
揚州市
蘇州市
浙江省
浙江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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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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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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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
陝西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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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
甘肅省教育廳
蘭州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
烏魯木齊市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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