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行政區劃

先秦行政區劃

先秦行政區劃主要介紹的是夏商周時期的地方行政管理。有“十二州”、“九州”、“五服”之說,其中以“九州”之說較為有名。商、周王朝實行的是分封制,到了春秋時期,周室衰微,一些諸侯國逐漸強大,開始發展中央集權制度。他們在新開拓的疆土上不再進行分封,而由君主直接統治,為了便於統治,開始萌生了等行政區劃的單位。

基本介紹

  • 本名:嬴政
  • 別稱:秦始皇、始皇帝、祖龍、趙政
  • 所處時代:先秦時期
  • 民族族群:華夏族(漢族)
  • 出生地:邯鄲(今河北省邯鄲市)
  • 出生時間:前259年
  • 去世時間:前210年
  • 主要成就:首次統一華夏,南平百越,北擊匈奴,統一文字,度量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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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先秦行政區劃,範圍是從遠古至秦朝統一天下的這一段時間,由於年代久遠,其地方行政由於史料欠缺只能大略緒述。
在夏商周時期,中國逐漸由奴隸社會過渡到封建社會。在原始社會,人們按氏族、部落進行生產和生活,根本不需要行政區劃,也沒有地域區劃的概念。直到夏朝建立,中國行政規劃才漸漸萌芽。人們現在對於先秦時期行政規劃有“十二州”、“九州”、“五服”之說,其中以“九州”之說較為有名。它是傳說中大禹時代的中原地區的行政區劃制度,起於春秋、戰國時代。在西漢以前,都認為“九州”系禹治水後劃分的,但具體的說法各書所載互不相同,大致有四種說法:(1)《尚書·禹貢》記載九州為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2)《呂氏春秋·有始覽》有幽州,無梁州;(3)《周禮·職方》有幽州、并州,無梁州、徐州;(4)《爾雅·釋地》有幽州、并州、營州,無梁州、青州、徐州。各地所載各州的地域亦不盡相同,如泰山以北、以東地區在《禹貢》中屬於青州,在《職方》中屬於幽州;《職方》中的青州相當於《禹貢》中徐州的大部分和豫州的一部分。
這些“九州”說實際上是春秋、戰國時期學者對當時所知周朝領土所做的地理區域的劃分,並不是某個朝代的行政區劃。然而,在歷史上把它們長期地誤認為是行政區劃。在西漢以前,誤認為《禹貢》是大禹治水後所劃分的九州,代表夏朝的行政區劃制度;《漢書·地理志》最先把《周禮·職方》中的九州誤稱為代表周朝的行政區劃制度;三國時期魏人孫炎在注釋《爾雅》時,又把《爾雅·釋地》中的九州牽強附會地解釋為代表商朝的行政區劃制度;以後的經學家進一步推而廣之,把“九州”誤稱為夏、商、周三代的行政區劃制度。
商、周王朝實行的是分封制,即“封邦建國”,各個領主在自己的封國內獨立為君主,整個商、周王朝無所謂任何行政區劃。但是,到了春秋時期,周室衰微,一些諸侯國逐漸強大,開始發展中央集權制度。他們在新開拓的疆土上不再進行分封,而由君主直接統治,為了便於統治,開始萌生了縣、郡等行政區劃的單位。

沿革

原始社會,人們以原始群、血緣公社、氏族、部落、部落聯盟等組織為單位,進行生產生活,沒有地域區劃的概念,即所謂“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禮記。禮運篇》)。簡單地說,人既是自然的人,又是社會的人,需要在一定的地域空間上生存生活,並要與其他人打交道,為了能使大家平等和諧地共同生存下去,就需要遵守一定的規則和約束,而且還需要有人來執行這些規則和約束,即管理者。人類出現伊始,形成氏族社會,是按部落實行管理的,有親緣關係的一群人聚集在一起。也就是說,有一群人,在一定的地域範圍內、遵循一定的規則進行活動,有些人由於有身體或經驗方面的優勢而成為頭領。隨著生產力的不斷發展,剩餘產品日益增多,逐漸有了分工,分配也變得複雜起來,需要有人專門進行管理工作,這時人、地、管理者及規則已具備,開始有了行政區劃的雛形。隨著國家的產生,行政區劃漸漸明確和固定下來。

遠古至西周

尚書》中的《夏書·禹貢》記載,大禹的時候,天下分為九州,分別為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梁州雍州豫州。豫州是中心,其他州環繞豫州。
九州九州
根據考古與文獻資料,夏朝時其中心地區在今河南省西部,以及黃河北岸、山西省南部地區,以河南偃師二里頭類型的文化為夏文化的代表。夏都陽城可能是登封王城崗發現的古城址。以後,夏的勢力向東擴展,融合了東方的夷人。向南發展到長江、淮河之間,與南方的苗蠻頻繁交往,形成了中國的主體民族華夏族。雖然從此以後夏在黃河流域有了較固定的活動區域,但並無統一的管理和區劃。商、周時期,出現了「分土封侯」、「封邦建國」的分封制度,商王、周天子王畿以外的土地和人民分封給諸侯、卿大夫,作為他們的采邑,各受封領主在自己的封地內享有絕對的權力,僅僅對商王或周天子以象徵性的貢納和服役,王與諸侯各自為政,因此在商、周王朝的疆域內並沒有真正的地方行政區劃。
商朝約西元前21-16世紀間,曾多次遷徙都城,盤庚以後穩定在今河南陽的小屯一帶,為商王的王畿。《尚書‧酒誥》指出商代有內、外服之分。內服是商王直接統治的王畿地區,外服是分封給邦伯的封地。以後演化成「五服」「甸(日祭)、侯(月祀)、綏(賓,時享,即每季祭祀納貢)、要(歲貢)、荒(終王死時才來通知)」,此說只是依據遠近表示小諸侯應盡的義務和待遇,所以不能算地方行政區。只有商王直接統治的疆域內,才算是地方行政區劃開始的標誌。
西周分封制西周分封制
西周時,有兩次大分封:第一次是武王伐紂以後,封功臣謀士。第二次是周公東征勝利後,重新分封。這兩次把春秋戰國時各諸侯國的位置大致確定下來,也為以後郡縣制時代的行政區奠定了基本格局。
周武王滅商以後,把商王直接管轄的地區分為(以商都朝歌(今河南淇縣)為中心)、(以商都以東的今山東境內)、(商都所在之漳河以北的今河北省中、南部)三部分,分別由蔡叔管叔、商紂王之子武庚治理,並稱「三監」。為了監管原殷王畿地區的殷民,以達到「以藩屏周」的目的,冊立了大約50餘個大小封國。

春秋及戰國

郡縣行政區劃的產生和名稱早在春秋時期就已經存在了。的名稱在《周禮‧地官》和《禮記‧王制》都是指王畿附近的地方,本意為「懸」,即「縣」所代表的這塊地區直接由周天子掌握,以作賞賜。春秋後期,各諸侯國也仿效周天子的辦法,不再分封,而是將新兼併的領土、被滅亡的小國或大邑轉化為縣,由諸侯王直接掌管。從現存的文獻分析,最早設縣的是楚和秦。的起源較晚,大致在春秋末期,主要是戰國時期,郡最初在邊遠地區設定。戰國時,郡比縣的轄區寬廣,但是經濟開發程度不如縣,地位也不如縣重要,長官職位也低。至戰國後期,列國紛紛置郡,先在邊地,後各國之間為相互防禦亦相應置郡。
春秋地圖春秋地圖
縣、郡之間原沒有什麼隸屬關係。到了戰國末期,郡的地位在縣之上,這是由於郡管轄範圍大,分置數縣統之。在內地設郡時,沿用了邊郡的成規。戰國時期可能郡縣制與分封采邑制始終同時存在。至秦滅山東六國,於各地置郡,郡下均劃分若干縣以便於劃一的統治管理,遂演變成秦朝郡統轄縣的二級制局面。

疆域

九州

遠古之時,華夏先民主要聚居於黃河中下游一帶,即中原地區。在其周邊,則環伺其他部族,是謂戎狄。傳說中的黃帝時期,曾嘗試劃野分州,置萬國,其說固然荒誕,但也表現時人已有疆域觀念。夏朝以前的歷史,由於沒有當時的文獻,只有傳說和後世的記載為憑。據傳在生活的年代,洪水泛濫,禹受命治水,他歷時十三年,期間“三過家門而不入”,最終治水成功。據後世史載,禹在治水過程中踏遍天下山川,劃為九州,如《左傳》引《虞人之箴》的說法是:“芒芒禹跡,盡為九州,經啟九道。”戰國時所著的《禹貢》記載的九州是關於中國疆域最早的文獻記載。雖非禹時實著,然亦體現了戰國時期人的天下觀與地理觀。其將中國分為冀州兗州徐州青州豫州雍州梁州荊州揚州九州。以今日來看,冀州在今山西河北河南兩省的部分地區;兗州則在今河北與山東省部分地區;青州在今天的山東半島;徐州在今山東省南部與江蘇省北部;淮水以南之江蘇省與安徽省則為揚州;荊州在今天的兩湖;豫州指今河南省;梁州指四川省陝西的漢中地區;雍州包括了今天的關中與甘肅東部。雖然此說分歧很大,傳說性質濃厚,範圍也大於當時中國實際面積。但此為古人天下觀之萌芽與發皇,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

夏商西周

西周三代,中國疆域處於混沌狀態。當時部落觀尚濃,國家並未完全成熟。因此疆域同樣極不確定。但三代都大體位於黃河中下游地帶。其中夏在中,商在,周在西
夏代疆域夏代疆域
由於關於夏代的歷史文獻與歷史遺址均極少。因此夏代的疆域難以考證。據顧頡剛考證,中夏以前夏代政治中心似乎在山東省,其勢力及於河北河南;晚夏則移居到伊、洛流域。
商發跡於東北渤海灣易水流域一帶,後南遷至濟水與黃河間,即今河北省中部與南部。據史籍記載,從始祖,商人一共遷移八次。湯在位後,商的實力開始壯大,先後翦除其周邊昆吾等夏的羽翼,最後再一舉消失夏朝,占據中原,夏的末代君主則逃亡到南方的南巢。商湯以後,商的都城又多次遷徙,直到盤庚時從(今山東曲阜)遷至(今河南安陽)。自此至商朝滅亡的270多年間,商的都城一直在殷,但從帝乙開始都別居於沫(即朝歌,今河南淇縣)。武丁在位時是商朝國力極盛期,較夏代有大擴展,他北擊鬼方姜方,南討荊蠻,將勢力東至山東半島;西到甘肅東部;南在今長江流域,在今湖北、湖南、江西一代都有當時的遺址和文物。但到武乙在位時,東夷開始崛起並活動於淮河流域,有向中原擴張的企圖。帝乙和其子帝辛兩代多次伐東夷,雖然獲得勝利,但自身實力也受到損耗。位於其西方的周人乘機滅商,建立周朝。
周起源於今陝西西部甘肅東部一帶,其始祖被認為是農業的創始者,號為后稷。傳說傳封棄於,到公劉時又遷往,再傳到古公亶父時再遷至周原,周人從此開始強大。到商朝的帝辛在位時,周的首領西伯昌再將都城遷往灃水西部的豐(今陜西西安)。其武王在位時,周取代殷,對滅商功臣和商的遺臣進行分封。他封帝辛(即紂)之子武庚於商的舊地殷,再封自己的親弟管叔鮮蔡叔度於其周邊,以作監視。武王在滅商的第二年就去世了,其子成王即位,由周公旦攝政。武庚乘機與不滿周公掌權的管叔、蔡叔和東夷部族聯合反周,但為周公東征平定。事後,為加強對東方的統治,周公在洛水北方建造雒邑(又作洛邑),作為周朝在東方的政治中心。周公還繼續分封諸侯,並將不少諸侯改封到東方。周朝經過成康之治後國土大幅向外擴張,向已征服肅慎(今遼寧省朝陽縣一帶),漢水中游,東到大,西至渭河上游,廣封諸侯。也為其後的分裂時期及秦朝奠下基礎。

春秋戰國

西周末年,周幽王廢原來的申後而立自己寵愛的褒姒,又將褒姒之子伯服立為太子。申後之父申侯聯合犬戎攻入周的都城,幽王被害於驪山之下,申後之子宜臼在一部分諸侯的幫助下東遷至雒邑,史稱他以後的周朝為東周。東周又分春秋和戰國兩個時期,前者是將魯國史書《春秋》而得名,後者則是來源於西漢學者劉向所編的《戰國策》。春秋時期,周的直屬領土尚有數百里,由於周室德衰,號令不通,只得以土地為籌碼請求諸侯協助,使得畿內土地日益縮小。周天子的權威日益衰落,使之成為徒有虛名的共主。那么本是西周分封的各諸侯國則皆以擴張為第一要務。當時,見記史籍記載的諸侯約有140餘個,其中國土較大者有中山等13國,加上已經淪為一小國的王國。經過長期的兼併,春秋末年的諸侯數約為30個,其中較強盛的魯國初時有今山東曲阜、寧陽、泗水、金鄉、魯台、文上、濟寧與嘉祥等地,後經過擴張,其境跨三省,約相當於今二十多縣。秦國的西疆擴展至渭水上游。晉國攻滅狄戎,北疆達到山西汾河中游,東部又取衛國的殷,南下獲鄭國的虎牢,周室的陸渾一帶,其境東西長二千多里,擁有今山西大部,河北南部和河南、山東一帶。燕國占有了大凌河流域。楚國控制了雲夢澤平原。越國占有浙江北部。是為當時疆界四至。
進入戰國時期後,先是越國一舉滅吳,並將勢力延伸到山東半島。為了爭霸中原,越王勾踐將都城遷到琅邪。公元前453年,晉卿韓氏、趙氏和魏氏三家分晉,晉君僅餘兩城。而東方的齊國姜姓政權也於公元前386年被專政的田氏所取代。至於周王室的直屬領地則日益減少,最終在公元前367年分為東周和西周兩個小國。在形勢大亂的戰國,各諸侯國都紛紛向四周開闊疆土。趙國通過胡服騎射,北界由桑乾河推移到河套地區。燕國擊敗北方的山戎、東胡,拓地千里,築長城,於遼東地區新設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和遼東等郡,其勢力直達朝鮮。秦國疆域擴張最為顯著,歷經數代秦君,先後滅大荔、義渠和豲,令泰國西境達到今甘肅東部洮河流域;並且南下攻滅了兩國,勢力擴展到四川地區;在東部則奪取了魏國的西河郡和上郡。楚國也向南發展到流域,向西占領了湘西、鄂西地區,楚將莊𫏋向西南擴張到黔中、滇國。

夏朝

夏朝的行政區劃採行九州制,根據《尚書·禹貢》記載,大禹治水成功後,將中土分作九州,又從九州攫取金屬石,鑄造九鼎作為國家權利的象徵,因此“九州”成為中國國家的代名詞,而“定鼎”意指建立政權。《禹貢》九州劃分如下:
一、冀州,夾右碣石入於,三面距河,是各州貢道必經之處。今山西、河北省境、遼寧西部。
二、兗州,浮於濟、漯,達於河。今山東西部、河北東南角。
三、青州,浮於汶,達於濟。今泰山以東之山東半島。
四、徐州,浮於淮、泗,達於河。今淮河以北之江蘇、安徽以及山東南部。
五、揚州,沿於江、海,達於淮、泗。今淮河以南之江蘇、安徽以及浙江、江西北部。
六、荊州,浮於江、沱、潛、漢,逾於洛,至於南河。今湖北、衡山以北之湖南以及江西西北端。
七、豫州,浮於洛,達於河。今河南、湖北北部、陝西東南、山東西南角。
八、梁州,浮於潛,逾於沔,入於渭,亂於河。今四川以及陝西、甘肅南端。
九、雍州,浮於積石,至於龍門西河,會於渭、汭。今陝西、甘肅、寧夏、青海。
九州託名為大禹之為事,其實是戰國時人對天下區劃的臆測。夏代國家處於萌芽階段,政治輻射一般不出都邑腹地,京畿之外通過氏族制的封邦建國以及通婚結盟達成關係。因為領域狹小,沒有必要也沒有能力由單一的中央政權劃分政區。

商朝

商朝的勢力範圍東至大海,西達陝西省西部,東北達到遼寧省,南至江南一帶(不包括四川雲南貴州等西南地區),為當時世界上一個大國,但主要治理區域還是中原一帶。始都亳,曾多次遷移,後盤庚遷都(今河南省安陽小屯村),因而商也被稱為
《史記·吳起列傳》記載商朝疆域“左孟門,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經其南”,
先商時期,商族為夏後氏的諸侯,商族首領稱作“商侯”。有封地七十至一百里。
遠古時代,中原的華夏民族與外族部落形成犬牙交錯的局面。
晚商的北界在易水流域,西達太行山麓,西南界在沁水流域,南界在商丘之南,東界在曲阜之西。
都城稱作“邑”或“商邑”,其外七十至一百里內屬於商王直接控制的區域,稱作“蒿”(郊)、“鄙”、“奠”(甸)。邑、郊、鄙、甸此四地相當於商王朝的王畿地區,在《尚書·酒誥》中稱為“內服”。

西周

周朝是由位於岐、渭至河洛之間的“小邦周”發展而來。成功取代“大邦殷”而有天下之之後,但勢力並不能有效控制商朝所有的領土。原商朝大部分地區,其民眾與周人無論文化還是其他方面,都很不相同。為了進一步穩固控制東方之土,周公東征,摧毀商殷及同盟淮夷的勢力。東征勝利後,在全國要衝大封同姓、異姓和古帝王之後於新占領的東方,以“藩屏周”。周初這種分封,其實是一種武裝殖民。這些重要的武裝殖民據點主要有:齊、魯、燕、宜(吳)、蔣等諸侯國。
周時實行以宗法為基礎的分封制。宗法源於氏族社會,突出父權和族權。商代時父系家長制就已存在,到後期官職由宗族族長世襲已十分普遍,至周時更發展為系統的統治體系。周朝所分封之貴族及其所率領的公社農民進駐新占領的區域後,首先是建立一個軍事據點,這樣的據點稱之為“城”,也稱之為“國”。而“國”之外廣大區域稱之為“野”。王朝的畿內和諸侯國都有這種國野之分,即鄉遂之別。
王畿以距城百里為郊,郊內為鄉,郊外為遂。王朝六鄉六遂,大國三鄉三遂。周代的“國”和後來的商業城市不同,它對“野”沒有調節生產的功能。其生計一般都要仰賴“野”的供給,所以周人的殖民營國也兼閡野。
國野之分,亦帶動國人野人的不同政治地位。國人野人同屬平民階層。

東周

東周延續了西周時期的地方行政區劃,下表列出東周時期各國所設定的郡,其中齊國無置郡,但有五都。而秦國設定的郡,僅列戰國時期所設定的郡,前221年以後設定的郡,見秦朝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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