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戀理論

依戀,一般被定義為嬰兒和其照顧者 (一般為母親)之間存在的一種特殊的感情關係。它產生於嬰兒與其父母的相互作用過程中,是一種感情上的聯結和紐帶。因而,最初的研究者把對依戀研究的注意力放在母嬰相互關係如何隨嬰兒的成長而豐富和變化的方面。現在,研究者普遍認為,依戀是人類適應生存的一個重要方面,因為它不僅提高嬰兒生存的可能性,而且建構了嬰兒終生適應的特點,並幫助嬰兒終生向更好適應生存的方向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依戀理論
  • 外文名:Attachment Theory
  • 套用學科:心理學
  • 套用範圍:發展心理學
產生與發展,依戀的類型,重要概念,依戀行為系統,依戀策略,安全基地,內部工作模式,成人依戀,成人依戀類型,

產生與發展

依戀理論首先由英國精神病學家 John Bowlby提出,1944年他進行了一項關於 44名少年小偷的研究,首次激發了他研究母子關係的興趣。隨後,他開展了一系列“母親剝奪”的研究並指出:在個人生活的最初幾年裡,延長在公共機構內照料的時間和/或經常變換主要養育者,對人格發展有不良影響。1969年,Bowlby的關於依戀的三部重要著作的第一部問世,它闡述了嬰兒與照顧者之間的聯繫,該觀點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依戀並非來自母親的餵食行為及人類性的驅力,它是生命系統的一部分,雖然它在整個生命過程中都存在,但在兒童早期最明顯,兒童只有把父母作為安全基地才能有效地探索其周圍環境。假如嬰兒不尋求並維持與照顧者的親近,這無助的人類嬰兒就會死亡。
自 20 世紀 60 年代 Bowlby 對依戀進行精細研究開始直到現在,依戀研究已經歷了三個階段的發展:第一個階段從 60 年代至 70 年代中葉,是依戀概念的提出和理論構架建立階段;第二個階段從 70 年代中葉至 80 年代中葉,由於測量工具的發展,使依戀的研究成為西方兒童社會化過程研究中最活躍的領域。深化了依戀本身的研究,並且同時開始進行了跨文化研究;第三個階段從 80 年代後期至現在,是對依戀的心理機制進行深入研究的階段,如開展嬰兒期以外不同年齡兒童的縱向研究;依戀與別的心理過程的相互關係和依戀的神經心理機制的橫向研究;依戀在發展精神病理學的研究以及依戀的跨文化研究等許多工作。

依戀的類型

依戀研究的重大進展來自 Ainsworth 的認識:依戀關係中個體間的重要差異在於依戀的安全性或不安全性。於是,她與同事( 1978) 設計了陌生情境測驗( strange situation test),評定 1歲嬰兒對其母親的依戀的安全性。
陌生情境測驗是在一間實驗性玩具室內觀察嬰兒、養育者 (多為母親) 和一名友好卻陌生的成人在一系列情境中的行為與反應。此操作程式的關鍵是嬰兒與每個成人分離、重聚的標準順序。在設計的 8個情境中,兒童經歷逐級增加的憂傷及對親近的更大需要,整個過程約需 20分鐘。兒童需要滿足的程度及使用的方法被認為表明依戀的質量。最初,母親與兒童被邀請進入一間放有適當玩具的舒適的實驗室,當兒童安靜下來並開始玩玩具時,便有陌生人加入,以後,相繼有母親離去、陌生人與兒童相處、母親回來陌生人離去、母親離去兒童獨處等情境,兒童的反套用錄像帶進行記錄。事後,依據錄像帶的記錄評估兒童的探索行為、對養育者與陌生人的傾向性、在簡單分離後重聚時對母親的反應等,來將依戀分類。雖然兒童的所有行為都要考慮,但在區分依戀類別時,重聚時的行為表現具有最突出的意義。
Ainsworth的陌生情境測驗將嬰兒的依戀關係分為三類:
① 全依戀 (Secure),這類兒童與母親在一起時能舒心地玩玩具,並不總是依附母親,當母親離去時,明顯地表現出苦惱。當母親回來,會立即尋求與母親的接觸,很快平靜下來並繼續玩遊戲;
②不安全依戀,迴避型 (insecure- avoidant),這類兒童在母親離去時並無緊張或憂慮,母親回來,他們亦不予理會或短暫接近一下又走開,表現出忽視及躲避行為,這類兒童接受陌生人的安慰與母親的安慰沒有差別;
③不安全依戀,反抗型 ( insecure- ambivalent),此類兒童對母親的離去表示強烈反抗,母親回來,尋求與母親的接觸,但同時又顯示出反抗,甚至發怒,不能再去玩遊戲。然而,在實際工作中還發現一些兒童的行為不符合以上三種類型的任何一種,且這些兒童曾有被
虐待與被忽視的經驗,於是,Crittenden(1988) 提出另一依戀類型:不安全依戀,破裂型 (insecure- disorganized),此類兒童對母親展現出冷漠。
在 Ainsworth的最初研究中,安全依戀兒童約占 65%,不安全依戀迴避型占 21%,反抗型占 14%。後來,在 8個國家 2000名兒童中進行的 39個有關依戀類型的研究,雖然有一些文化的差異,卻發現依戀類型的分布幾乎與 Ainsworth的研究相同。破裂型不安全依戀約占 4% 。Bowlby認為,不安全依戀類型是相對穩定並長期保存的,但是,它可隨周圍環境的變化而變化。

重要概念

依戀行為系統

依戀行為系統(attachment behavior system)是依戀理論中的重要概念。在鮑爾比看來,依戀系統在實質上是要“詢問”這樣一些根本性問題:所依戀的對象在附近嗎?他接受我嗎?他關注我嗎?如果孩子察覺這個問題的答案為“是”,則孩子會感到被愛、安全、自信,並會從事探索周圍環境、與他人玩耍以及交際的行為。但是,如果孩子察覺到這個問題的答案為“否”,則孩子會體驗到焦慮,並且表現出各種依戀行為:從用眼睛搜尋到主動跟隨和呼喊。這些行為會一直持續下去,直到孩子重新建立與所依戀對象的足夠的身體或心理親近水平,或者直到孩子“精疲力竭”,後者會出現在長時間的與母親分離或母親“失蹤”的情境中。鮑爾比相信,在這種無助的情境中孩子會體驗到失望和抑鬱。

依戀策略

所謂的依戀策略,就是個體在尋求依戀關係時,會採取什麼樣的方式方法。依戀策略的方式主要有初級依戀策略和次級依戀策略。

初級依戀策略主要是一個個體在遭遇問題或者需要有協助時,能夠主動地去尋求幫助。例如,我們可以尋找自己朋友的幫助,以獲得更好的適應。當我們心情抑鬱時,我們有可能找個朋友談談,獲得他的支持等等。

次級依戀策略則是當初級依戀策略不再有效時,或者當個體的依戀啟動時,依戀對象沒有反應時,個體就不得不去尋找其它的依戀策略。如果從嬰兒到成人的心理發展中我們經常遭遇這樣的環境。例如,一個不敏感的母親,對於個體依戀策略的形成就可能是有問題的。這時候兒童往往表現出兩種依戀反應方式,一種是過激依戀方式:也就是個體不放棄其依戀尋求親密的企圖,反而更加猛烈地強化接近這一企圖,直到獲得依戀對象的關心或回應為止。另一種則是不激活的依戀方式:也就是個體最終放棄尋求依戀的企圖,並以轉移注意力等消極防禦來逃避依戀對象。
從最新的研究來看,這可能是每個人身上都可能產生的,唯一的不同是有的人會更多地習慣採取後兩種方式,這樣才構成其生活中人際關係的困境。這一習慣的養成究其原因和其童年的經歷直接有關。

安全基地

依戀理論認為,我們心理的穩定和健康發展取決於我們的心理結構中心是否有一個安全基地。正如前面所說,人們都有依附的需要,這個可以依附的對象必須是可以信任的並且能夠提供給我們支持和保護的重要他人。而在我們很小的時候,這個安全基地更多地是由媽媽來承擔的。如果媽媽是個“足夠好的”媽媽,這個媽媽所擔任的安全基地就會內化為孩子心中的安全基地,孩子長大後就有了內在的安全感。如果沒有“足夠好”的媽媽呢?那么在孩提時代就開始表現出某些特徵,比如索性不要媽媽,媽媽回來了,也會懶得理她,他們更關注自己的智力活動,不太有情感反應(壓抑了);或者他們表現得很矛盾,好像要靠近媽媽,但媽媽靠近了要擁抱他們了,又掙扎著要離開,對媽媽好像有很多怒氣,情感搖擺,缺乏理性。所有這一切都是因為他們沒有從母親那獲得安全基礎,所以或者發展成一種強迫性的自我依靠,或者又想要母親又不信任母親。

內部工作模式

鮑爾比認為,嬰兒會形成一種人際關係的“內部工作模式”。如果孩子在早期的關係中體驗到愛和信任,他就會覺得自己是可愛的、值得信賴的。然而,如果孩子的依戀需要沒得到滿足,他就會對自己形成一個不好的印象。“一個不受歡迎的孩子不只覺得自己不受父母歡迎,而且相信自己基本上不被任何人歡迎。相反,一個得到愛的孩子長大後不僅相信父母愛他,而且相信別人也覺得他可愛。”

個體早期形成的“內部工作模式”,在建立親密關係的行為中起主導作用。嬰兒的母親或者養護者有不同的對待嬰兒的方式,比如對嬰兒的需求的敏感與否,忽視與否等,都會在無形中在嬰兒的心理產生某種影響。嬰兒每天就是在與養護者的這種相互作用中形成了對成人的預期,這種預期漸漸發展為一種“內部工作模式”,這種模型內化了對依戀對象和自己以及兩者關係的內在表征,最後轉變為一種無意識、自動化的運作。這種行為模式一旦形成,就具有了很強的保持自我穩定的傾向,並且會在行為主體(嬰兒)的潛意識中起作用。這種行為模式將對兒童的各種社會人際關係(如母子關係、師生關係、同伴關係等)都產生影響,更會對其成年以後的人際關係和婚戀關係都產生長期的影響。所以說,“內部工作模式”,其實質是兒童對自我、重要他人以及人際關係的一種穩定認知。這種“內部工作模式”主要以無意識方式運行,並且一旦建立起來就傾向於永久,它決定著兒童的行為方式,並成為未來人際關係的參照系。隨著年齡的增長,個體傾向於用己有的“內部工作模式”去理解新的信息,早期經驗就是這樣對個體日後的發展起作用的,它會引導個體去思考自己應該得到何種對待和關注、給他人怎樣的信任和支持、對他人的需要給以怎樣的關注,以及在親密關係中的交往策略等。投射到其他與其發生親密關係的人身上的。

成人依戀

到 20世紀 80年代中後期為止,依戀理論的研究大多局限在兒童研究領域,直到 1987年,人格和社會心理學家們的加入,才使得依戀的研究拓展到了成人階段,典型的標誌是 Hazan和 Shaver發表了一篇題為《浪漫的愛可以看成是依戀過程》的論文。他們認為 Ainsworth等人提出的三種依戀類型同樣也能套用到成人的戀愛過程中。因此,他們在 Ainsworth等人對嬰兒依戀模式描述的基礎上,構建了一個簡單的自我報告量表。在這個測量中,受測者要求從三個有關依戀類型的描述中挑選一個最能夠反映他們在戀愛中經常有的感覺和想法。如安全型的描述以信任對方,喜歡保持親近為特徵,而迴避型的描述是缺乏信任,喜歡跟對方保持情感上的距離,焦慮型的依戀類型的典型特徵是對戀人的情感效用性缺乏信息,有一種強烈的、而又不太滿意的與對方親近願望。此後,有關成人依戀的量表不斷湧現,並極大地推動了這個領域的研究進展。

成人依戀類型

研究認為,兒童期孩子身上表現出來的依戀特徵,成年以後仍然會顯露出來,所以成年人也應該具有和兒童一樣的依戀類型分類。

A-迴避型:與別人親密令我感到有些不舒服;我發現自己很難完全相信和依靠他們。當別人與我太親密時我會緊張,如果別人想讓我更加親密一點,我會感到不自在。在人群中約占20%

B-安全型:我發現與別人親密並不難,並能安心地依賴於別人和讓別人依賴我。我不擔心被別人拋棄,也不擔心別人與我關係太親密。在人群中約占60%

C-焦慮—矛盾型:我發現別人不樂意像我希望的那樣與我親密。我經常擔心自己的伴侶並不真愛我或不想與我在一起。我想與伴侶關係非常親密,而這有時會嚇跑別人。在人群中約占20%

這三種類型的成人比例與嬰兒的安全型、迴避型和焦慮一矛盾型的比例分配非常匹配。這個研究也支持了新弗洛伊德理論的觀點:從成人的行為中能找到他童年經歷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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