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7年

公元1287年,至元二十四年。至元(1264年—1294年)是中國元朝第1代皇帝元世祖忽必烈的年號,取《易經》“至哉坤元”之意。從1264年改中統五年為至元元年,到1294年忽必烈駕崩,一共使用了三十一年。由於忽必烈主要使用這個年號,因此他又被稱為“至元大帝”。

1287年的大事有:高麗王兼任征東行省達魯花赤、世祖親征乃顏等。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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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紀年

公元1287年,元朝至元二十四年

歷史大事

1287年高麗王兼任征東行省達魯花赤,成為元朝屬國
1287年至元二十四年( 1287年)二月,忽必烈設定了尚書省,遂任命桑哥平章政事。12月忽必烈提升桑哥為右丞相。
1287年4月,桑哥用稱為至元鈔的新鈔取代舊鈔,這種新鈔是用忽必烈的年號命名的。元世祖忽必烈頒布法令,禁止在交易中使用金銀銅錢,“至元通行寶鈔”成為法定紙幣。這也是中國最早使用的法定紙幣。
1287年4月,乃顏聯絡諸王勢都兒、騰納哈兒、哈丹禿魯乾等,舉兵叛亂。隨後,進兵潢河(今遼河上游西拉木倫河)流域。5月,忽必烈統軍親征乃顏,以玉昔帖木兒李庭分領蒙古、漢軍,從上都北進。6月,乃顏退至呼倫貝爾高原的不里古都伯塔哈(在哈爾哈河與諾木爾金河交匯處的三角地帶),集結重兵與元軍決戰,兵敗被俘殺。
1287年忽必烈(Kublai Khan)率領蒙古人大肆入侵而結束了蒲甘王朝。蒲甘王朝是由阿努律陀國王於1044年建立,為緬甸第一個統一的帝國,以小乘佛教為國教。阿努律陀國王相繼征服撣族和孟族,也不斷擴展領土。在阿朗西都國王(King Alaungsithu,1111年-1167年)掌政時,小乘佛教逐漸成為主流,並在13世紀初期達到頂盛。當時建造的3000餘座寺廟尚有100座保存至今。
蒲甘王朝結束後,北部的撣族,南面的孟族,西部的阿拉乾族紛紛自立,形成小國分立的局面,史稱戰國時期(1287-1531年)。
1287年元大都的全部工程竣工。1272年2月,忽必烈正式改中都為大都。
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元朝民間失火,殃及皇城,宮內建築物焚毀過半。
1287年,義大利旅行家馬可·波羅奉忽必列之命出使緬甸,於此潑江西行出境,完成了周邊修好使命。
1287年,一位名為拉班·掃馬的畏兀兒景教徒,從泉州出發,成為第一位前往歐洲遊歷的中國人。
1287年-潮衝進荷蘭內地,造成50000餘人死亡,須德海出現。
1287年,在前20年對外交往的基礎上,廣東楊庭璧奉詔把包括南印度在內的10個南洋國家的代表招來(史書稱為“來降”),算是與這些國家建立了外交關係, 並從此推進了與這些國家的官方貿易往來。
元朝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雨土七晝夜,深七八尺。”這種天空降土現象,古稱“雨土”。
1287年,伊利汗阿魯渾欲聯合基督教國家攻取耶路撒冷和敘利亞,遣掃馬出使羅馬教廷及英、法等國。

世祖親征乃顏

乃顏,成吉思汗幼弟鐵木哥斡赤斤之後、國王塔察兒之孫。在蒙古東道諸王中,乃顏土宇最廣,力量最強。中統年間,其祖塔察兒對忽必烈的支持以及對忽必烈戰勝阿里不哥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至元二十三年(1286),海都篤哇進攻按台山(阿爾泰山),元軍重兵西御,乃顏認為有機可乘,謀起兵配合海都。遼東道宜慰使密報,忽必烈於是改宜慰司置東京行省,鎮懾諸王,加強對遼東的控制。乃顏見立行省,不自安,遂於二十四年(1287)三月糾合合撒兒後王勢都兒、合赤溫後王勝納哈兒、哈丹等發動叛亂,海都允諾以十萬軍前往會合。忽必烈一面命伯顏守和林(今蒙古共和國後杭愛省厄爾得尼召北),防止海都東進,一面遣大將博羅歡探馬赤軍三千及五投下部眾先行東征,又發玉昔帖木兒之蒙古軍、李庭之漢軍隨行。五月,忽必烈自上都(今內蒙古正藍旗東)扶病親征。六月,與乃顏塔不台、金家奴相遇,戰敗之。元軍再進,與乃顏大軍激戰於不里古都伯塔哈之地,乃顏大敗被俘,忽必烈殺之。世祖還都,留玉昔帖木兒繼續平定餘黨。到至元二十八年(1291),勢都兒、塔不台、哈丹等叛王相繼歸降。

通鑑記載

至元二十四年
春,正月,戊辰,浚河西務漕渠。
丙戌,以程鵬飛為中書右丞,阿爾為中書左丞。丁亥,以布顏里哈雅參知政事
發新附軍千人,從阿巴齊討安南。
復改江浙行省為江淮行省
辛卯,詔發江淮、江西、湖廣三省蒙古、漢券軍七萬人,船五百艘,雲南兵六千人,海外四州黎兵萬五千,命海道運糧萬戶張文虎、費拱辰、陶大明運糧十七萬石,分道以進。置征交趾行省,鄂囉齊平章政事,烏納爾、樊楫參知政事,總之,並受鎮南王節制。
二月,甲午,畋於近郊。
乙未,以敏珠爾卜丹為平章政事
甲辰,以范文虎為中書右丞,商議樞密院事。
壬子,中書省言:“自正旦至二月中旬,費鈔五十萬錠。臣等兼總財賦,自今侍臣奏請賜齎,請令臣等預議。”帝曰:“此朕所當慮。”仍諭伊實特穆爾、伊徹察喇知之。
戊午,以趙與芮子孟桂襲平原郡公。
宗王納顏遣使征東道兵,諭棟摩特穆爾毋輒發。初,納顏鎮遼東,北京宣慰使伊列薩哈察其有異志,密請備之。帝素然其言,故有是諭。
閏月,癸亥,敕:“春秋二仲月上丙日,祀帝堯祠。”
西京等處管課官馬合謀,自言歲以西京、平陽、太原課存額外羨錢,市馬駝千頭輸官,而實盜官錢市之。按問有跡,伏誅。
乙丑,復立尚書省,以僧格、特穆爾並為平章政事,鄂爾根薩里為右丞,葉李為左丞,馬紹參知政事。
是月,帝畋於近郊,召敏珠爾卜丹、特穆爾、楊居厚等,與葉李、程文海趙孟頫論鈔法。敏珠爾卜丹言:“自製國用使司改尚書省,頗有成效,今仍分兩省為便。”詔從之。安圖諫曰:“臣力不能回天,但乞不用僧格,別選賢者,猶或不至虐民誤國。”不聽。鄂爾根薩里雖與僧格同事,然數切諍之,以廉正自持。葉李固辭左丞之命,言:“臣資格未宜遽至此。”帝曰:“商起伊尹,周起太公,豈循資格耶?尚書系天下輕重,朕以煩卿,卿其勿辭。”賜大小車各一,許乘小車入禁中,仍給扶升殿。
辛未,以復置尚書省詔天下。除行省與中書議行,餘並聽尚書省從便以聞。詔,趙孟頫所草也,帝覽之,喜曰:“得朕心之所欲言者矣。”
初,太宗設總教國子之官,逮至元初,以許衡為祭酒,而侍臣子弟就學者才十餘人。衡既去,教益廢而學舍未建,師生寓居民舍,司業耶律有尚屢以為言。至是乃立國子監,設監丞、博士、助教,增廣弟子員至百二十人,蒙古、漢人各半,官給紙答刂、飲食,遂以有尚為祭酒。
設江南各路儒學提舉司。時江南諸縣各置教諭二人;又用廷臣請,諸道各置提舉司,設提舉儒學二人,統諸路、府、州、縣學祭祀、錢糧之事。學校已廢而復興,實葉李之言有以導之也。
乙酉,鎮南王托歡徙鎮南京。
范文虎尚書右丞,商議樞密院事。
改行中書省為行尚書省,六部為尚書六部。以吏部尚書實都為尚書省參知政事
庚寅,帝如上都。
達嚕哈齊、哈喇哈斯等言:“去歲錄囚南京、濟南兩路,應死者已一百九十人。若總校諸路,為數必多,宜遣入分道行刑。”帝曰:“囚非群羊,豈可遽殺!即宜悉配隸淘金。”
以禮部主事王約為監察御史。約疏請建儲及修史,又言前中丞郭佑以奏誅盧世榮僧格所嫉,誣以他罪,宜白其冤,不報。
三月,甲午,行至元鈔。
僧格以交鈔及中統元寶行之既久,物重鈔輕,建議更造至元鈔行之。自一貫至五十文,凡十有一等,每一貫視中統鈔五貫,子母相權,要在新者無冗,舊者無廢。凡歲賜、周乏、餉軍,皆以中統鈔為準。詔官百於刑部集議,趙孟頫亦與焉。眾欲計至元鈔二百貫贓滿者死,孟頫曰:“始造鈔時,以銀為本,虛實相權。今二十餘年間,輕重相去至數十倍,故改中統為至元;又二十年後,至元鈔必復如中統。使民計鈔抵法,疑於太重。古者以米、絹民生所須,謂之二實,銀、錢與二物相權,謂之二虛;四者為直,雖升降有時,終不大相遠也。以絹計贓,最為適中。況鈔乃宋時所創,施於邊郡,金人襲而用之,皆出於不是已,乃欲以此斷人死命,似未可也。”或以孟頫年少,初自南方來,譏國法不便,意頗不平,責之曰:“今朝廷行至元鈔,故犯法者以是計贓論罪。汝以為非,豈欲沮格至元鈔耶?”孟頫曰:“法者,人命所亻系,議有重輕,則人不得其死。孟頫奉詔與議,不敢不言。今中統鈔虛,故改至元鈔,謂至元鈔終無虛時,豈有是理?公不揆於理,欲以勢相陵,可乎?”其人有愧色。
丙辰,命都水監開汶、泗水以達京師。
汴梁河水泛溢,役夫七千修完故堤。
夏,四月,宗王納顏反,諸王諾延等皆應之。帝問侍衛士阿實克布哈:“計將安出?”對曰:“臣愚以為莫若先安撫諸王,乃行天討,則叛者勢自孤矣。”帝曰:“善!卿試為朕行之。”阿實克布哈即北說諾延曰:“大王聞納顏反耶?”曰:“不知也。”曰:“聞大王等皆欲為納顏外應,今納顏既自歸矣,是獨大王與主上抗,幸主上聖明,亦知非大王意,置之不問,然二三大臣不能無惑。大王何不往見上自陳,為萬全計!”諾延悅,許之。於是諸王之謀皆解。
阿實克布哈還報,帝乃議親征,命徵兵遼陽,以千戶帥錫保齊之眾從行。阿實克布哈以大同、興和兩郡,當車駕所經有帷台嶺者,數十里無居民,請詔有司作室嶺中,徙邑民百戶居之,割境內錫保齊牧地,使耕種以自養,帝從之。阿實克布哈既領錫保齊,帝夏欲盡徒興和、桃山數十村之民,以其地為錫保齊牧地,阿實克布哈固請存三千戶以給鷹食,帝皆聽納,民德之,飲食必祭。錫保齊,鷹房之執投者也。
五月,乙亥,遣額森諭北京等處宣尉司:“凡隸納顏所部者,禁其往來,毋令乘馬、持弓矢。”
壬寅,誅御史台吏王良弼。
僧格嘗奉旨檢核中書省事,凡校出虧欠鈔四千七百七十錠,昏鈔一千三百四十五錠,平章敏珠爾卜丹即自伏。參政楊居寬微自辨,以為實掌銓選,錢穀非所專,僧格令左右拳其面,因問曰:“既典選事,果無黜陟失當者乎!”尋亦引伏。參議伯降以下,凡鉤考違惰耗失等事,及參議王臣濟嘗言新鈔不便忤旨,各款伏。帝令丞相安圖與僧格共議,且諭:“毋令敏珠爾卜丹等它日得以脅問誣服為辭,此輩故狡獪人也。”數日,僧格又奏:“鞫中書參政郭佑,多所逋負,屍位不言,以疾為托。臣謂‘中書之務隳惰如此,汝力不能及,何不告之蒙古大臣?’故毆辱之,今已款服。”帝命窮詰之。良弼嘗與人言:“尚書鉤校中書不遺餘力,它日我留,得發尚書奸利,其誅籍無難。”僧格聞之,捕良弼,鞫問,款服。謂此曹誹謗,不誅無以懲後,遂誅良弼,籍其家。
又有吳德者,嘗為江寧縣達嚕噶齊,求仕不遂,私與人非議時政,且言:“尚書今日核正中書之弊,他日復為中書所核,汝獨不死也耶!”或以告僧格,即捕德按問,殺之,沒其妻子入官。
用僧格言,置上海、福州兩萬戶府,以維制錫布鼎、烏納爾等海運船。戶、工兩部各增尚書二員。初立行泉府司,專掌海運,遂罷東平河運糧;尋又於河西務置漕運司,領接運海道糧事。
帝自將征納顏,發上都,括江南僧、道馬匹。詔范文虎將衛軍五百鎮平灤,以奇徹為親軍都指揮使,伊蘇岱爾、右衛簽事王通副之。
同知留守兼少府監事王思廉,謂留守丹津曰:“籓王反側,地大故也。漢晁錯削地之策,實為良圖,盍為上言之。”丹津以聞,帝曰:“汝何能出此言也?”丹津以思廉對,帝嘉之。
壬子,行尚書省平章政事高麗國王王暙請益兵征納顏,以五百人赴之。
行尚書省左丞相阿珠受命西征,至哈喇霍州,以疾薨。阿珠繼其祖蘇布持、欠烏蘭哈達為將帥,沈幾有智略,臨陣勇決,三世皆以功名顯。後追封河南王。
六月,庚申朔,百官以職守不得從征納顏,獻馬以給衛士。
壬戌,帝至薩爾都嚕之地,納顏率所部六萬,逼行在而陣,遣左丞李庭等將漢軍,用漢法以戰。既而納顏之黨金嘉努、塔布岱擁眾號十萬,進逼乘輿,帝親麾諸軍圍之,納顏堅壁不出。司農卿特爾格曰:“彼眾我寡,當以疑退之。”於是帝張曲蓋,據胡床坐,特爾格進酒,塔布岱按兵覘之,不敢進。李庭曰:“彼至夜當遁耳。”乃引壯士十餘人,持火炮夜入其陣,炮發,果自潰散。帝問:“何以知之?”庭曰:“其兵雖多而無紀律,見車駕駐此而不戰,必疑有大軍繼之,是以知其將遁。”遂命庭將漢軍,御史大夫伊實特穆爾將蒙古軍並進。追至實列門林,擒納顏以獻,遂伏誅。
初,潞州靳德進,精於星曆之學,所言休咎輒應,時用天象以進規諫,多所裨益,累遷秘書監,掌司天事。及是從征納顏,揆度日時,率中機會。諸將欲剿滅其黨,德進獨陳天道好生,請緩師以待其降,帝嘉納之。
李庭之討納顏也,將校多用國人或其親昵,立馬相向語,輒釋仗不戰,逡巡退劫,帝患之。葉李密啟曰:“兵貴奇不貴眾,臨敵當以計取。彼既親昵,誰肯盡力!徒費陛下糧餉,四方轉輸甚勞。臣請用漢軍列前步戰,而聯大車斷其後以示死斗。彼嘗玩我,必不設備;我以大眾踣之,無不勝矣。”帝用其謀,果奏捷。
自是益奇李,每召見論事。尋詔以為御史中丞,商議中書省事。李辭曰:“臣本羈旅,蒙眷使備顧問,固當竭盡愚衰。御史台總察中外機務,臣愚不足當此任;且臣昔竄瘴鄉,素染足疾,比歲尤劇。”帝笑曰:“卿足艱於行,心豈不可行耶?”李固辭,得許,因叩首謝曰:“臣今雖不居是職,然御史台天子耳目,常行事務,可以呈省。至若監察御史奏疏,西南兩台咨稟,事關軍國,利及生民,宜令便宜聞奏以廣視聽,不應一一拘律,遂成文具。請詔台臣言事,各許實封。”又曰:“憲臣以繩愆糾謬為職,苟不自檢,於擊搏何有!其有貪婪敗度之人,宜付法司增條科罪,以懲欺罔。”帝然之。由是台臣得實封言事。
帝初欲大用趙孟頫,議者難之。是月,授孟頫兵部郎中。兵部總天下諸驛,時使客飲食之費,幾十倍於前,吏無以供給,強取於民,不勝其擾,遂請於中書,增鈔給之。
至元鈔法滯澀不能行,詔遣尚書劉宣與孟頫馳驛至江南,問行省慢令之罪,左右司官及諸路官得徑笞之。孟頫還,不笞一人,僧格大以為譴。
時有王虎臣者,言平江路總管趙全不法,即命虎臣往按之,葉李執奏不宜遣虎臣,帝不聽。孟頫進曰:“趙全故當問,然虎臣前守此郡,多強買人田,縱賓客為奸利,全數與爭,虎臣怨之,往必將陷全。事縱得實,人亦不能無疑。”帝悟,乃遣它使。
僧格鐘初鳴時,即坐省中,六曹後至者笞之。孟頫偶後至,斷事官遽引孟頫受笞,孟頫入訴於右丞葉李白:“古者刑不上大夫,所以養其廉恥,教之節義。且辱士大夫,是辱朝廷也。”僧格亟慰孟頫使出,自是所笞惟曹吏以下。它日,行東御牆外,道隘,孟頫馬跌,墮於河;僧格聞之,言於帝,移築御牆稍西二丈許。
帝聞孟頫素貧,賜鈔五十錠。
初,納顏將叛,陰遣使結額布罕、騰勒噶,奇徹親軍衛指揮使托克托呼執之,盡得其情以聞。詔騰勒噶入朝。將由東道進,托克托呼言於北安王曰:“彼分地在東,脫有不虞,是縱虎入山林也。”乃命從西道。既而有言額布罕叛者,眾欲先聞於朝,然後發兵,托克托呼曰:“兵貴神速,若彼果叛,我軍出其不意,可即圖之,否則與約而還。”即日起行,疾驅七晝夜,渡圖呼喇河,戰於托集嶺,大敗之,額布罕僅以身免。
秋,七月,癸巳,納顏餘黨犯鹹平,遼東道宣慰使達春,從皇子愛額齊合兵出瀋州進討。
初,帝命達春領軍一萬,與愛額齊同力備御納顏。女真、碩達勒達官民與納顏連結,達春遂棄妻子,與麾下十二騎直抵建州,距鹹平千五百里,與納顏黨達薩巴圖爾等合戰,兩中流矢。繼知其黨特爾格、素爾齊等欲襲皇子,乃以數十人退,戰千餘人,扈從皇子渡遼水,納顏軍來襲,達春轉斗而前,射其酋特古岱,墮馬死,追兵乃退。遂軍懿州。州老幼千餘人,焚香羅拜道旁,泣曰:“非宣慰公,吾屬無遺種矣。”
達春軍至遼西羆山北小龍泊,得叛酋史圖凌岱、盧全等納款書,期而不至,達春即遣將討擒之,又獲其黨王薩布。復與庫錫爾等戰,破之。將士欲俘掠,達春一切禁止,與簽院漢瓜、監司托克托岱追納顏餘黨,北至金山,悉平之。
丁酉,弘州匠官以犬、兔毛制如西錦者以獻,授匠官知弘州。
戊戌,樞密院奏簽征緬行省事哈薩爾哈雅言:“比至緬國,諭其王赴闕,彼言鄰番數叛,未易即行,擬遣使奉表齎土貢入覲。”
八月,乙丑,帝至自上都。
以托曼達爾為都元帥,將四川兵五千赴緬省,仍令其省駐緬近地,以俟進止。
己巳,謫從叛諸王,赴江南諸省從軍自效。諭鎮南王托歡,禁戢從征諸王及省官與鄂囉齊等:“毋縱軍士焚掠,毋以交趾小國而易之。”
九月,庚子,禁市毒藥者。
丁未,安南國遣使貢方物。
戊申,鹹平、懿州、北京,以納顏叛,民廢耕作,又霜雹為災,告飢;詔以海運糧五萬石賑之。
壬子,禁沮撓江南茶課。
冬,十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甲子,僧格言:“中書省舊在大內,前阿哈瑪特移置於此,請仍舊為宜。”從之。
丙子,僧格奏參知政事郭佑、楊居寬坐虧負中書錢穀,並棄市,人皆冤之。當僧格之誣殺佑與居寬也,刑部尚書博果密爭之不得,僧格深忌之,嘗指博果密謂其妻曰:“它日籍我家者,此人也。”因其退食,責以不坐曹理務,欲加之罪,遂以疾免。帝還自上都,其弟額埒璘班侍坐輦中,帝曰:“汝兄必以某日來迎。”博果密果以是日至。帝見其癯甚,問其祿幾何,左右對以滿病假者例不給,帝念其貧,命盡給之。
僧格威焰方熾,參議尚書省事唐仁祖議論不同,屢忤僧格,人皆危之,仁祖自若也。遷工部尚書,僧格以漕務煩劇,特重困之,仁祖處之甚安。尋出使雲中,僧格考工部織課稍緩,怒曰:“誤國家歲用。”遣騎追還,命直吏拘往督工,且促其期曰:“違期,必置汝於法。”左右皆為之懼。仁祖退,召諸直長,從容諭之曰:“丞相怒在我,不在爾也。汝等勿懼,宜力加勉。”眾皆感激,晝夜倍其功,期未及而辦,僧格不能加罪。
乙酉,帝諭翰林諸臣:“以丞相領尚書省,漢、唐有此制否?”鹹對曰:“有之。”翌日,左丞葉李以所對奏聞,且言:“前省官不能行者,平章僧格能之,宜為右丞相。”帝然之。
丙戌,范文虎言:“豪、懿、東京等處人心未安,宜立省以撫綏之。”詔立遼陽等處行尚書省。
十一月,壬辰,以僧格為尚書省右丞相兼統制院使,領功德使司事。於是,僧格請以平章特穆爾代其位,阿喇根薩里為平章政事,葉李遷右丞,參政馬紹左丞。紹為參政時,有信州三務提舉杜璠者,言至元鈔公私未便,僧格怒,欲當以重罪。紹從容言曰:“國家導人使言,可采,用之,不可采,亦不之罪。今重罪之,豈不與詔書違戾乎!”璠得免罪,至是親王戍邊,其士卒有過支廩米者,有司以聞,帝欲究問加罪,紹言:“方邊庭用兵,罪之,懼失將士心。所支逾數者,當後年之數可也。”從之。
辛丑,改衛尉院為太僕寺,仍隸宣徽院
己酉,詔議弭盜。僧格、伊蘇特穆爾言:“江南歸附十年,盜賊迄今未靖,宜立限招捕,而以安集責州縣之吏,其不能者黜之。”葉李言:“臣在漳州十年,詳知其事,大抵軍官嗜利與賊通者,尤難弭息。宜令各處鎮守軍官,例以三年轉徒,庶革斯弊。”帝皆詔行之。
江淮行尚書省參知政事高興,討婺州盜柳分司,擒斬之。會丁母擾,詔起復,討處州盜詹老鷂、溫州盜林雄。興潛出青田,搗其巢穴,戰於葉山,擒老鷂及雄等二百餘人,斬於溫州市。又奉省檄平徽州盜汪千十等。
廣東盜起,寇肇慶,其魁鄧太獠居前寨,劉太獠居後寨,相依以為固。湖廣行省左丞劉國傑趣搗後寨,破之,遂拔前寨,擒斬鄧、劉二人。捕民結賊者,皆杖殺之。
十二月,丁卯,減揚州省歲額米十五萬石,以鹽引五十萬易糧。免浙西魚課三千錠,聽民自漁。
癸酉,諸王錫勒圖部雨土七晝夜,沒死羊畜。
丁丑,以朱清、張?宣海漕有勞,遙授宣慰使
鎮南王托歡以諸軍征安南,次思明州,留兵二千五百人,命萬戶賀祉統之,以守輜重。程鵬飛、鄂囉、哈達爾以漢券兵萬人由西道永平,鄂囉齊以萬人從鎮南王由東道女兒關以進。阿巴齊以萬人為前鋒,烏訥爾、攀楫以後由海道經玉山、雙門、安邦口,遇交趾船四百餘艘,擊之,斬四千餘級,生擒百餘人,奪其船百艘,遂趣交趾。程鵬飛、鄂囉、哈達爾經老鼠、陷沙、茨竹三關,凡十七戰,皆捷。是月,鎮南王次茅羅港,交趾興道王遁。攻浮山寨,拔之。又命鵬飛、阿爾以兵二萬人守萬劫,且修普賴山及至靈山木柵。命烏訥爾將水兵,阿巴齊將陸兵,徑趣交趾城。鎮南王以諸軍渡富良江,次城下,敗其守兵。陳日烜與其子棄城,走敢喃堡,諸軍攻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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