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3年

1153年

1153年是農曆癸酉年(雞年);金貞元元年,紹興二十三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53年
  • 外文名:雞年
  • 乾支紀年:癸酉年
  • 年號:金貞元元年
大事記,出生,逝世,米友仁,梁紅玉,徐兢,歷史記載,通鑑記載,

大事記

1153年4月21日(金貞元元年三月二十六日)金遷都,改元“貞元”,改燕京為中都大興府,汴京為南京,將上京改稱會寧府,又改中京大定府為北京。東京遼陽府西京大同府依舊。並分著漢地為14路,設總管府完顏亮遷都中都後,恢復了殿試,“惟以詞賦、法律取土;去酷刑、訂車蓋式樣”等制度。還把中原和華北的軍事、行政和財賦等大權收歸自己掌握。這次遷都標誌著金朝完成了它走向中央集權的進程。
六和塔公元1153年重建:六和塔地處杭州市城南錢塘江北岸,始建於公元970年,旨在鎮壓江潮。現塔系公元1153年重建。塔高近60米,是磚木結構的樓閣式塔,塔身為八面七級,外觀13層,裡面只有7層(其中六層封閉,七層與塔身相通)。塔內有眾多的磚雕。
1153 博杜安三世占領阿什克倫。
1153年,耶路撒冷女王梅利桑德退位,兒子鮑德溫三世即位。
斯利文,1153年建市。人口10.2萬(1983)。主要紡織工業中心之一,保加利亞東部工業城市,斯利文州首府。位於巴爾于山脈南麓。自古為戰略要地。

出生

衛紹王(完顏永濟)出生:公元1153年--去世:公元1213年(在位5年)。衛紹王,姓完顏,名永濟。金世宗第七子。“柔弱鮮智慧型”,政治日益腐敗,而此時,蒙古迅速強盛,多次打敗金軍。衛紹王死於1213年,時年61歲。

逝世

米友仁

1153年,宋代畫家米友仁去世。在北宋末南宋初,米友仁以他著名的江南山水畫活躍在畫壇上。
米友仁(1074~1153),字元暉,小字虎兒,米芾之子,世人稱其為“小米”,出生於山西太原。米友仁上承家學,儘管書法上不比其父,但卻繼承和發展了其父的畫風,山水畫尤為精絕,“點滴煙雲,草草而成,而不失其天真,自題為墨戲”他特別注意寫生,在自然的山水中尋找靈感。在二米之前,山水畫崇尚精確細緻表現客觀景物,米友仁則在運用簡率的潑墨來表現江南煙雲迷漫的山水境界有了較大的突破。其脫略形似、放浪於規矩法度之外立意去表現江南迷濛雲山煙雨的畫風,對元以後的文人畫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梁紅玉

梁紅玉,妓女出身的愛國女將軍,淮安楚州人。生於宋徽宗崇寧元年,也就是1102年,卒於1153年。雖然家裡獲罪,窮得到了賣女為娼的地步,受家庭影響,梁紅玉從小就武功很棒!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韓世忠和梁紅玉奉命鎮守京口,與金兵大戰黃天盪,梁紅玉“親執桴鼓”,指揮作戰,率八千精兵,將金兀朮10萬軍隊圍困在黃天盪。韓世忠辭官後,和梁紅玉歸隱西湖。1151年,韓世忠病逝,不到兩年,梁紅玉也抑鬱而終。夫婦倆合葬在蘇堤靈岩山下。二人去世後,宋孝宗真地下令豎碑建祠紀念他們。
梁紅玉戎裝上陣梁紅玉戎裝上陣

徐兢

徐兢 (1091—1153)南宋書畫家。字明叔,今安徽和縣人。十八歲入太學,學優,會試不佳。後以父徐宏中任輔將仕郎,步入仕途。初授司刑曹事,繼知縣事。宣和六年(1124年),徐兢以國信使出使高麗,撰《高麗圖經》四十卷,詳細記載高麗的國體、風俗、事物等,徽宗閱,喜,賜同進士出身,擢知大宗正丞事,兼管書學。工畫精書法,他的山水人物畫,時人譽為神品。他的書法,兼備顏(真卿)、柳(公權)諸體之長。紹興二十二年(1153年),回曆陽省親,卒於途中。

歷史記載

金改五京名稱
天德五年(1153)三月,金既遷都,改元貞元,又改五京名稱。以燕京為中都大興府;汴京為南京(今河南開封);去上京名稱,為會寧府(今黑龍江阿城南白城);以中京大定府為北京(今河北平泉西北);東京遼陽府(今遼寧遼陽)、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依舊。
金設總管府
貞元元年(1153)三月,金設五京,置十四總管府。是為十九路。領以都總管一員,為正三品;下設同知都總管、副都總管、總管判官、府判、推官、知法等官職。
金去酷刑
金之刑罰,原有沙袋杖脊等酷刑。金熙宗去沙袋之刑。貞元元年(1153)三月,海陵王再去杖脊之法,並規定:凡徒刑,止以荊決臀。徒刑分五等,自五年至一年不等,皆令犯者服雜作勞役,期滿即釋放。
金復殿試
貞元元年(1153)三月,金恢復殿試,規定鄉試三人取一,府試四人取一。府試分六路:河北及燕人在大興府,遼之東北於會寧府,山後及河東人到大同,山東人在東平,河南人在開封,關中人到河中(今山西永濟西)。府試常額以五百名為限,至殿試再加刪減。中榜首者即授奉直大夫翰林應舉文字。
董敦置那當寺
紹興二十三年(1153),噶當派喇嘛董敦於日喀則創建那當寺。該寺歷史上曾以編譯佛經著名。十三世紀末,君丹惹墀將寺藏的藏文佛經編纂為《甘珠爾》、《丹珠爾》。傳世的那當寺版《甘珠爾》、《丹珠爾》為清雍正年間所刻,現寺已廢圮。
金定車蓋之式
貞元元年(1153)三月,金定車蓋之式,規定:后妃車飾以金,三品官以上車飾以銀。自后妃五品官均乘朱輪,六品以下黑綠色輪。廢除以前親王、宰執用紫蓋之法,只準太子用紅,諸妃用紫,三品以上用青,皆以羅;四五品用青,皆以絹,余不得使用。
宋禁民間殺人祭鬼
宋時,湖、廣、夔、陝等地多有殺人祭鬼陋俗。宋廷多次禁而不止。紹興二十三年(1153)六月,將作監孫壽祖鑒於殺人祭鬼陋習蔓延至浙、川等路,妨害官府政令的推行和居民生活的安定,遂上奏宋廷,要求飭令監司、州縣嚴行禁止,犯者鄉、保連坐,並搗毀所有巫鬼淫祠,以絕後患。宋廷納其言而行之,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殺人祭鬼陋俗的擴散。

通鑑記載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二十三年(金貞元元年,公元1153年)
春,正月,辛卯朔,金主以弟兗歿於除夕,不視朝。
丙午,金以中京留守高禎為御史大夫。
己酉,降授平海軍承宣使、提舉台州崇道觀、台州居住李顯忠,復寧國軍節度使,以赦敘也。
是月,昭信軍節度使士夽薨,追封安化郡王,錄其子右宣教郎不訁帛三人為直秘閣,它子弟選官改秩除官者七人,恤典如執政。
二月,庚申朔,詔岳陽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士樽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
金主自中京如燕京。
庚午,臠虔州軍賊黃明等八人於市。明等據州城凡百有十二日。
辛未,改虔州為贛州,改虔化縣為寧都。
癸未,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忠州團練使、殿前司游奕軍統制、措置盜賊、節制軍馬、知贛州李耕,以功為金州觀察使,於是諸將劉綱等九人各遷二官,將士受賞者萬三千百二十有四人。
三月,丙午,光山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齊安郡王士只薨於建州,贈太傅,追封循王,六子皆進官二等,女封郡主,諸妾受封者五人。
辛亥,金主至燕京,備法駕。
壬子,故武功大夫、貴州刺史楊宗閔,賜謚忠介;故敦武郎、知麟州建寧寨楊震,賜謚恭毅。二人,楊存中祖、父,皆以死事故,用存中請也。
甲寅,金主親選良家子百三十餘人充後宮。
乙卯,金以遷都詔中外,改元貞元,內外文武皆進官一等。
改燕京為大興府,號中都,中京大定府為北京,汴京開封府為南京,而舊遼陽府為東京,大同府為西京如故。削上京之名,止稱會寧府。分蕃、漢地為十四路,置總管府。名都城門十二,命近臣書之。名太廟曰衍慶宮,以奉太祖、太宗、德宗神主;又作原廟於其東,以奉太祖已上。
舊取士無殿試,金主始復之。凡鄉試三人而取一,府試四人而取一。府試分六路:河北及燕人於大興,遼之東北於會寧,山後及河東人於大同,山東人於東平,河南人於開封,關中人於河中,通以五百人為合格,殿試又黜之,榜首即授奉直大夫、翰林應奉文字。後又罷經義、神童等科,惟以詞賦、法律而已。
金之用刑,舊有沙袋,熙宗立,始去之,金主立,又去杖脊,凡徒刑,止以荊決臀,為其近人心故也。徒刑五等,自五年至一年,皆使之雜作,滿則釋之。
金主又定車蓋之式,后妃車飾以金,三品以上飾以銀;自后妃至五品皆朱輪,六品以下,黑、綠而已。舊親王、宰執用紫蓋,金主使削之,惟太子用紅,諸妃用紫,三品以上用青,皆以羅;四品、五品用青,皆以絹;餘不得用。
丙辰,金以司徒圖克坦恭為太保、領三省事,平章政事蕭裕為尚書右丞相中書令,右丞張浩左丞張通古為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張中孚為左丞,肅玉為右丞,平章政事李德固為司空,左宣徽使劉萼為參知政事,樞密副使昂為樞密使,工部尚書布薩思恭為樞密副使。
夏,四月,戊寅,金皇太后大氏崩。
大氏病篤,以不得一見圖克坦太后為恨,臨終,謂金主曰:“汝以我之故,不令永壽宮偕來中都。我死,必迎致之,事永壽宮當如我。”金主不聽。
辛巳,詔:“諸州編管、羈管人,在法止許月赴長吏呈驗。聞比來囚禁鎖閉,甚於配隸,可令遵守成憲。如走失捉獲人,即具名申尚書省別遣。”
五月,庚子,右朝奉郎、就權利州東路安撫司主管書寫機宜文字楊庭言:“興元府褒斜谷有古六堰,溉民田甚廣。兵火後,修不以時,水至輒壞。若全以食水戶修葺,恐民力重困,請每遇夏月水泛,於見屯將兵內,差不入隊兵卒並手修葺。”
興元自兵亂以來,城內生荊棘,官民皆茅屋,而帑藏寓僧舍。自太尉楊政再為帥,以次繕治,至是一新,戶口浸盛,如承平時矣。
政嘗葺學舍,府學教授青神唐迪請增學田以廣養士,政從之。時有欲以學田饋軍,迪言:“大軍歲費四千萬,而欲取學田以當賊,何啻九牛一毛,又豈愛禮存羊之意邪?”論者乃止。
辛亥,金國賀生辰使副中奉大夫、秘書監兼右諫議大夫赫舍哩大雅,廣威將軍、尚書兵部郎中兼四方館副使蕭簡,見於紫宸殿。
金主以其弟袞名聲彰著,忌之。兗不自安,嘗召日者問休咎;家奴希旨,乃上急變,言袞召日者問天命。金主使高禎等就鞫之,無狀。金主怒,械袞至中都,不復究問,斬於市,牽連者皆?桀之。
六月,己卯,潼川大水,涪江漲。
庚辰,沅江武陵漲水壞城,人爭保城西牛頭山,山趾大溪橋壞,水大至,平地丈五尺,死者甚眾。
金主以京城多隙地,夏間以賜朝官及衛士等,秋,七月,戊子朔,仍命征錢有差。
庚寅,右正言兼崇政殿說書史才試右諫議大夫
戊申,將作監主簿孫壽祖言:“湖、廣、夔、峽,多殺人以祭鬼,近又浸行於它路,浙路有殺人而祭海神,川路有殺人而祭鹽井者,請飭監司、州縣嚴行禁止,犯者鄉保連坐,仍毀巫鬼淫祠以絕永害。”從之。
是月,少保、昭化軍節度使、醴泉觀使、駙馬都尉、和國公潘正夫薨於婺州,贈太傅,官給葬事。
八月,壬戌,金司空李德固卒。
金禁中都路捕射麞、兔。
乙丑,岳陽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樽薨,贈太傅,追封韶王。其弟降授郢州防禦使士嵰,特復潭州觀察使;諸子遷官除職者九人。後謚恭靖。
丙寅,左宣教郎王孝廉,謀據成都以叛,伏誅。
初,孝廉之父輔,以左朝請大夫守合州,所為不法,左朝奉大夫史聿,時為潼川府路轉運判官,置獄遂寧府,窮治之,孝廉與其兄弟忠俱就逮,輔憂懼死,聿移夔州路轉運判官,獄遂不竟。孝廉兄弟知不免,陰懷異志,即歸所寓成都府,破產招集亡命,多市弓劍,離軍使臣之無賴者,靡然從之。會敷文閣待制、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曹筠,當以是夕詣府學齋宿,孝忠與其徒謀夜襲殺筠,然後舉事。忠訓郎王立知其謀,與孝忠家婢潛以告本路兵馬鈐轄、左武大夫、英州刺史柳佾,佾率兵,以素隊往捕,孝忠與其徒相拒敵,官軍死者三人,佾走趨府治。筠臥閣不出,都鈐轄司幹辦公事張行成排闥入告,始授甲討之。孝忠等徐步至府門縱火,人皆驚散。孝忠等馳出衙西門,官軍躡其後,孝忠、孝廉登樓自刎死。孝忠子大正與其黨樊常等五人為官軍所殺,餘黨二十八人走郫縣,後四日,皆伏誅。詔劾孝忠反狀,餘者悉原之。官軍以次受賞,凡為錢萬七千餘緡。
戊寅,金賜營建宮室工匠及役夫帛。
己卯,侍衛親軍步軍副都指揮使、武安軍承宣使、充福建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王貴卒。
甲申,武功大夫、吉州團練使、新江南西路馬步軍副總管丁禩,移江南東路副總管,建康府駐答刂。
九月,甲午,帝謂大臣曰:“聞潼川路水災,可令轉運、常平司將被災州縣檢放賑濟。”
冬,十月,丁巳,金主獵於良鄉,封料石岡神為靈應王。金主自言曩時嘗過此祠,持杯珓禱曰:“使吾有天命,當得吉卜。”投之。吉。又褥曰:“果如所卜,它日當有報,否則毀爾祠。”投之,又吉,故封之。金主託言神道,欲掩其弒逆也。戊午,還京。
以御史施鉅為大金賀正旦使,帶御器械冀彥明副之。行尚書左司郎中吳?為賀生辰使,合門宣贊舍人張彥攸副之。
壬戌,金有司言太后園陵未畢,合停冬享及袷祭,從之。
戊辰,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宋朴罷。
諫議大夫史才,論朴執政無狀,朴聞,求去;章四上,詔以本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才言:“朴為士而不自愛,乃從道罔俗,與丐者為伍,其欺誕罔俗,罪不在少正卯之下,請重行竄逐。”詔朴落職。
壬申,右諫議大夫兼侍講史才充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安遠軍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街,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
丙子,金詔:“內外官聞大功以上喪,止給當日假;若父母喪,聽給假三月。著為令。”
丁丑,侍御史兼崇政殿說書魏師遜御史中丞
十一月,丙戌朔,定州獻嘉禾,金主命自今不得復進。
己丑,金瑤池殿成。
戊戌,金左丞相溫都思忠致仕。
壬寅,詔為張叔夜立廟於信州永豐縣墓側,賜名旌忠。叔夜之死也,其家葬衣冠於縣境,至是乃請建詞焉。
乙巳,以經筵徹章,賜宰執、講讀、說書、修注官御筵於秘書省,自是以為故事。
庚戌,金以樞密使昂為左丞相,以樞密副使布薩思恭為樞密使。
十二月,戊午,金主特賜貴妃唐古鼎格家奴孫梅進士及第。
壬戌,金以簽書樞密院事寧薩為樞密副使。
癸亥,太傅、昭慶軍節度使、萬壽觀使、平樂郡王韋淵薨,贈太師,命睿思殿祗候王晉行護喪事。
辛未,金主封所納皇叔曹國王宗敏之妃阿蘭為昭妃。既而大臣奏宗敏屬近行尊,不可,乃令出宮。
丙子,金貴妃唐古鼎格坐與舊奴奸,賜死。
癸未,禁民車服逾制。
閏月,癸巳,金定社稷制度。
丙申,命檢正都司官詳定郡守所上利病以聞。
癸卯,金以太保、領三省事圖克坦恭為太師,領三省如故。命西京路統軍達蘭、西北路招討使蕭懷忠等巡邊。
庚戌,金使宣奉大夫尚書左丞蔡松年等來賀正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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