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

雲南省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

雲南省人民政府批轉省教育廳《雲南省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
  • 落實:科學發展觀
  • 明確:我省教育事業發展方向
  • 適應:走新型工業化道路
通告,主要內容,

通告

雲政發〔2007〕184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教育廳制定的《雲南省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及 2020年遠景目標》,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主要內容

雲南省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
為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明確我省教育事業發展方向、基本思路、工作重點,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目標,根據《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和《雲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十五”時期教育事業取得的成績
“十五”期間,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省大力實施“科教興滇”和“人才強省”戰略,不斷深化教育改革,全省教育事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一)基本實現“兩基”,基礎教育取得歷史性成就。
“十五”末,全省人均受教育年限為6.61年。基礎教育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各級人民政府對義務教育的職責進一步落實。112個縣 (市、區)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人口覆蓋率86%,127個縣(市、區)實現掃除青壯年文盲,青壯年文盲率降至5%以下,國小畢業生升學率達到 92.19%,國中畢業生升學率達到48.74%,全省實現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以下簡稱“兩基”)。
(二)積極發展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瓶頸”初步緩解。
普通高中保持快速發展勢頭,優質教育資源進一步擴大。“十五”末,全省一級完中總數為80所,比“九五”末增加33所。高中階段在校生達到81.07萬人,增長64.88%,2005年招生規模達到31.66萬人,比2000年增長 77.5%。高中階段毛入學率為33.66%,比“九五”末增長了8.6個百分點,高中教育“瓶頸”初步得到緩解。
(三)深化改革,職業教育在調整中加快發展。
為適應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實施了促進職業教育發展的一系列工程項目,採取有力措施遏制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發展失衡的問題。“十五”末,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為32.76萬人,高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為3.29萬人。
(四)穩步發展高等教育,高校綜合實力明顯增強。
“十五”末,全省普通高校44所。其中,本科高校16所,高等職業學院(校)28所,高等職業學院比“九五”末增加20所,1所本科學院更名為大學。高等教育在學總人數為46.29萬人,其中,普通本專科學生25.47萬人、研究生 1.34萬人,成人和其他高等教育學生19.48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為12.65%。有博士學位授予單位4個,碩士學位授予單位11個,博士學位一級學科授權點5個、二級學科授權點 47個,碩士學位二級學科授權點295個,博士後流動站8個。高等教育的迅速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五)加快發展民辦教育,逐步構建多元辦學格局。
“十五”期間,全省加快發展民辦教育,各級各類民辦學校達到1414所,在校學生29.7萬人。其中,民辦高等教育實現零的突破,新增民辦高等學校6所,普通高校獨立學院7所,在校生3.55萬人,占全省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的 13.94%。初步形成了公辦和民辦教育共同發展的格局。
(六)堅持育人為先,素質教育取得進展。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 (中發[2004]8號)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 (中發[2004]16號)精神,努力探索思想道德教育的新方法。充分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不斷提高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十五”期間,積極推進文明學校創建活動,建成縣級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中心62個,評定省級文明學校 673所,湧現了一批校園優美、校風優良、教風優質、管理優秀的文明學校。積極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素質教育實施取得進展,推進招生和考試評價制度改革,最佳化高等教育學科和專業結構,擴大專業覆蓋面,教育質量得到提高。
(七)建立健全培養培訓制度,教師隊伍整體素質進一步提高。
“十五”末,全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普通國中、國小教師學歷合格率分別達到84.46%、85.86%、59.74%、 95.64%、96.38%,比“九五”末分別增長 10.19、14.59、24.57、6.60、5.44個百分點;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以上學歷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達31.13%,增長4.16個百分點。全省中國小校長持證上崗。
(八)多渠道籌措經費,教育投入不斷增長。
“十五”期間,全省教育經費總投入762.23億元。其中,預算內教育經費投入571.36億元,比“九五”期間增加297.86億元,增長 91.8%。實施農村稅費改革,取消了農村教育費附加和教育集資。城市教育費附加為20.66億元,比“九五”期間增加4.88億元,增長 30.9%。社會捐、集資辦學經費為8.05億元。學雜費收入為72.64億元,比“九五”期間增加 23.51億元,增長209%。
(九)不斷完善地方性教育法規,依法治教進展明顯。
“十五”期間,制定了《雲南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條例》和《雲南省教育督導規定》等教育法規,實施了教育系統“四五”普法規劃。200多萬中小學生參加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系列活動,建立中國小法制副校長(輔導員)制度,開展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活動。廣大教職工和青少年學生的法律素質進一步提高。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水平進一步提高。
(十)努力促進教育公平,解決教育熱點、難點問題取得實效。
著力解決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和社會關注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在普通高校積極推進高校按新機制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38所高校與銀行簽訂銀校合作協定。“十五”末,全省累計審批貸款契約金額達到3.86億元,實際發放貸款3.13億元,共資助貧困學生6.96萬人,在義務教育階段實行“三免費”和“兩免一補”政策。僅2005年全省用於“兩免一補”的專項資金就達5億元,一大批貧困學生得到資助,有效解決了學生“進得來、留得住”的問題。認真治理教育亂收費,推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在義務教育階段全面實行“一費制”,普通高中擇校生嚴格實行“三限制”政策,加大對違規收費的查處力度。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著力解決在昆高校發展用地不足的問題,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工作,落實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及農村獨生子女的照顧政策,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人民民眾對教育的滿意度有所提高。
二、“十一五”時期教育事業面臨的形勢
“十一五”期間,雲南面臨加快發展的難得機遇和廣闊空間。世界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加快,國家將繼續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加快推進建設中國?D東協自由貿易區、“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和南向互利合作,推動經濟社會加速發展。我省在大力發展支柱產業和特色優勢產業,加快推進城鎮化、工業化、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縮小城鄉和區域差距,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雲南進程中,必將對勞動力的結構和勞動者的素質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使經濟成長方式真正轉移到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軌道上來,實現各項奮鬥目標,必須堅持優先發展教育,充分發揮教育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先導性、基礎性和全局性作用。同時,隨著各族民眾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費結構和教育觀念的變化,產業結構的調整、經濟成長方式的轉變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以及教育人口數量和結構的明顯變化,社會對多樣化、高質量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長,對教育規模、結構等不斷提出了新的要求。
“十一五”期間,全省教育事業發展又面臨嚴峻的挑戰,主要表現在:
--教育發展整體水平不高。教育普及程度低,人均受教育年限低。教育發展的需求與教育投入不足的矛盾仍然存在,優質教育資源嚴重不足,高校辦學條件日趨緊張,區域之間、城鄉之間教育發展失衡的現象依然嚴重。“兩基”攻堅難度加大,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山區、邊境沿線農村教育嚴重滯後,薄弱學校改造任務艱巨,中國小危房改造任務十分繁重,學校教學儀器、實驗實習設備達標率、使用率低,教育信息化程度低,“普九”、“普六”欠賬數額大,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有待進一步提高。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相對滯後,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發展嚴重失衡,社會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得不到及時補充。高等教育規模擴大後,層次結構、學科專業結構、教育質量、畢業生就業等一系列問題逐步凸現。
--素質教育仍未取得突破性進展。政府、學校、社會各方面參與實施素質教育的責任不明確,建立推進素質教育的長效機制任重道遠。德育工作的時效性和針對性還不夠強,教育觀念和教學內容、方法、手段及人才培養模式還不適應實施素質教育的需要。
--體制機制性障礙和結構性問題還比較突出。義務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有待完善;教育投入渠道單一,多元化辦學格局尚未形成,辦學機制缺乏創新,辦學自主權未完全落實,學校缺乏活力,教育布局和結構不盡合理;教育督導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發揮。
--教師隊伍建設不適應事業發展的需要。教師數量不足,結構性短缺問題突出,隊伍整體素質有待提高,教育教學能力不適應素質教育需要,代課教師數量較多。
經濟社會發展和廣大民眾對教育的期望與教育發展面臨的問題構成了雲南教育的新挑戰。面對挑戰,雲南教育必須形成發展新動力、確定新戰略、創設新機制、實現新突破。
三、“十一五”教育事業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指導思想。
“十一五”期間全省教育事業發展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科教興滇”和“人才強省”戰略,堅持教育優先發展,以實施素質教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為主題,以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積極推進高水平大學和重點學科建設為重點,繼續普及和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擴大和加強高中階段教育,穩步發展和提升高等教育。以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為動力,不斷增強教育的活力,實現教育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堅持教育的公益性,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和教育公平,加強教育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緊密聯繫,更好地為雲南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服務。
(二)總體目標。
“十一五”期間全省教育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通過體制機制創新,布局結構調整,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發展。到2010年,全面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國小學齡人口入學率達到 98%以上,國中學齡人口入學率達到95%以上,國中畢業升學率達到60%以上,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趨於合理,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50%,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 18%左右,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8年。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和職業教育管理體制,繼續深化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構建有利於人的全面發展和建設學習型社會、與雲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相適應、各級各類教育相互溝通、配套協調的現代教育體系,形成以政府辦學為主,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多元化辦學格局。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實現高中階段教育的協調發展。高等教育在穩步發展的基礎上,質量進一步提升,加快高水平大學和重點學科建設步伐。培養大批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各類專門人才。
(三)主要任務。
1.進一步發展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
加快發展學前教育,幼兒入園(班)率達到 50%,其中,大中城市、經濟條件較好的縣(市、區)達到70%以上。高度重視特殊教育,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85%。
2.普及和鞏固九年義務教育。
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繼續推進“兩基”工作,全面實現“兩基”目標,進一步鞏固“兩基”成果。“十一五”末全部縣(市、區)實現“兩基”目標;已驗收通過“兩基”目標的縣(市、區),把工作重點放到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鞏固成果、提高質量和效益上來。把邊疆、山區、少數民族地區、貧困地區的義務教育作為重點,在資金投入、辦學條件改善、師資隊伍建設、教育教學管理指導上給予傾斜,促進區域之間、城鄉之間教育均衡發展。
根據各地學齡人口狀況和中國小布局等實際情況,按照“以提高辦學效益為目標,以集中辦學為方向,宜並則並,需增則增”的原則,繼續調整中國小布局,逐步實現學校布局合理化,辦學條件標準化,教育管理規範化。大力加強農村薄弱學校建設和改造工作,使同一地區中國小發展不平衡的狀況有較大改善。
國小學齡兒童入學率保持在98%以上,國中階段學齡人口毛入學率達到98%以上,中國小學生輟學率降至2%以內,青壯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青壯年復盲率降至5%以內。
3.加快發展高中階段教育。
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採取多種方式加快高中階段教育的發展。不斷擴大高中優質教育資源。普通高中在現有基礎上,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加大中等職業學校的改擴建力度,擴大辦學規模,使其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爭取有大的突破性進展。“十一五”末,確保在校生總規模達到106.5萬人,力爭達到110萬人。其中,普通高中56.5萬人,中等職業教育50萬人,力爭達到55萬人。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50%以上。普通高中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
4.穩步發展高等教育。
繼續穩步發展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18%左右。在校生總規模達到66.6萬人。其中,研究生2.5萬人,普通本專科生 41.3萬人,成人高等教育和其他各類高等教育學生22.8萬人。積極扶持民辦高等教育。新組建一批本科院校和高等職業學院。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推進教學改革、調整專業結構、提高辦學層次,加大高層次人才培養力度。建立和完善學位授權體系,繼續增加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擴大學位授權學科的範圍,擴大研究生培養規模,培養更多的複合型、套用型高層次人才。面向科技前沿,構建高校科技體系,加強科技創新研究基地建設,進一步提高高校的創新能力和在關鍵領域解決重大科技問題的能力,為我省重點行業、產業發展提供科技支撐。加快綜合性大學建設,爭取有一批重點學科進入國內先進行列。用5-10年時間,構建以“211工程”大學為龍頭,省屬重點大學為骨幹,一批特色院校組成的適應雲南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等教育體系。加強大學科技園建設,推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不斷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重視哲學社會科學建設,使高校成為知識創新、文化傳承和政府決策的重要“思想庫”和“人才庫”。
5.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
以市場需求和勞動就業為導向,結合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的推進,構建結構合理、靈活開放、特色鮮明、自主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以服務區域經濟為重點,加快中等職業教育發展。鼓勵行業企業與職業學校合作辦學,開展“訂單培養”,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培養大批實用型技能人才。
加強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在鞏固和提高現有國家級和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的基礎上,每個州(市)辦好1-3所中等職業學校,到“十一五”末期,全省骨幹示範中等職業學校達到150所。大力發展職業培訓。加強對城鎮從業人員和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的培訓。按照“先培訓,後就業”、“持證上崗”的要求,完善從業人員上崗、在崗和轉崗培訓制度及勞動預備制度。制定政策,引導社會尊重和重視人才,推進技術工人隊伍建設。利用農村現有各種培訓資源,大力開展多種形式的實用技術培訓,提高農村勞動力綜合素質和向非農產業轉移的能力。
成人教育以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為重點,同時積極發展學歷教育,鼓勵自學考試,實現學歷教育、職業培訓、勞動技能培訓相結合。
建設學習型社會,構建各級各類教育相互銜接溝通、配套協調的現代教育體系,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
6.積極發展民族教育。
加強各級民族學校建設,改善辦學條件,擴大招生規模,把一批民族學校建成優質學校。加大寄宿制民族中國小校建設力度,加強雲南民族大學建設,辦出特色。加強民族地區中國小教師綜合素質培養,培養雙語骨幹教師。加大教育對口支援力度,建設一批對口支援示範學校。加大人口較少民族教育發展力度,促進教育公平。
7.依法促進民辦教育發展。
認真貫徹《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加快制定配套地方法規,依法落實民辦學校辦學自主權,最佳化民辦教育發展環境。各級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要把發展民辦教育作為擴大教育資源的一個重要增長點,納入本地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明確任務和措施,建成一批特色鮮明、質量較高、有良好社會聲譽的民辦學校,初步形成公辦、民辦學校平等競爭,共同發展的格局。
8.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加強教師學歷教育。國小、國中、高中階段教師學歷分別提高到專科、本科、研究生層次的比例達到60%、40%和5%。繼續開展教師教學技能培訓,中國小擴大骨幹教師隊伍,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師隊伍建設,大力培養“雙師型”教師。本科院校獲碩士、博士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比例達到50%,“211工程”學校、省屬重點高校的比例分別達到70%和60%,專科學校的比例達到15%。高等學校按二級學科建設學科帶頭人、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後備青年學科帶頭人隊伍。
貫徹實施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堅持把師德建設作為教師隊伍建設的核心內容和教育管理的重要環節,不斷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引導教師教書育人、敬業愛生、遵紀守法、為人師表。
9.積極推進素質教育。
以育人為本,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堅持把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實現人的全面發展作為評價教育質量的根本標準,糾正單純以分數或升學率衡量教育質量的傾向。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活動,進一步加強科學發展觀建設及建設和諧社會理念的教育,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學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不斷提高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改進工作方法,使素質教育貫穿於人才培養的全過程,體現在學校教育、親職教育和社會教育等各個方面,培養學生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高度的社會責任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質。進一步加強青少年學生校外教育工作,力爭每個縣(市、區)都有一個多功能、綜合性的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場所。加強和改進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把環境教育納入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弘揚環境文化,倡導生態文明。繼續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推進考試評價制度改革,建立並逐步完善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評價制度,全面科學地評價學生、教師、學校。
10.加快教育信息化進程。
大力加強教育網路的基礎設施建設。以計算機教育、計算機輔助教學和信息技術在學校教育教學中的套用為重點,加快學校計算機區域網路建設,加強電教教材建設。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優勢,加快現代遠程教育教學資源建設和衛星電視教育網路建設,大力發展面向各級各類教育尤其是農村教育的現代遠程教育。充分利用遠程教育手段培訓教師,提高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利用信息技術開展教學、科研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培養信息技術人才,使全省各級各類學校享受優質教育資源的程度和水平不斷提高。加強電子政務信息系統建設,進一步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務水平。
11.繼續加強依法治教工作。
根據國家教育法制建設進程,繼續推進地方教育立法工作,制定學校安全條例、民辦教育促進條例、義務教育法實施辦法。建立與國家教育法律、法規相配套的地方教育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教育督導評估制度,逐步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教育行政管理機制。切實加強“五五”普法教育和教育行政執法及監督工作,為教育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12.進一步推進語言文字工作。
進一步推進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帶動社會語言文字規範化。各級各類學校要把說好國語、寫好規範字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使國語成為校園語言,教學用字和校園環境用字元合國家規範化標準要求。實現城市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達標、國語初步普及、漢字社會套用基本規範。
13.擴大教育對外開放。
進一步加強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推進高等院校實施“走出去”戰略。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積極擴大留學生規模。吸引外國學生,特別是東南亞國家學生來滇留學。加大漢語國際推廣工作力度,積極開展對外漢語教學。鼓勵和支持各高校與國外高校建立校際聯繫,吸引海外優秀人才支持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建立和完善對外教育交流網路。
14.建立健全資助體系。
建立健全普通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貧困學生資助制度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做好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兩免一補”工作。採取有力措施保障進城務工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基本權利。進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力度,從制度上、管理上、源頭上根治教育亂收費。
四、2020年教育事業遠景目標
全省教育發展整體水平進入西部地區前列,15歲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0年以上。適齡兒童普遍享受到高水平、高質量的義務教育。幼兒入園(班)率達到70%,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8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30%左右。形成一支數量適當、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專業化教師隊伍。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條件基本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素質教育普遍實施,教育質量全面提高。形成體系完整、布局合理、發展均衡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部分大學和一批重點學科接近或達到全國一流水平,高校科技創新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能力顯著增強。
五、“十一五”期間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地位,切實加強對教育工作的領導。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教育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先導性、全局性、基礎性作用,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把教育納入戰略發展重點和現代化建設整體布局,納入當地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快教育改革與發展,著力解決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突出矛盾。建立和完善自上而下的目標責任制,明確責任,加強考核。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縣級領導的基礎教育責任考核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使主要領導切實負起第一責任,分管領導真正負起具體組織和領導的責任,強化教育發展規劃的引導作用,強化對教育發展規劃執行情況的評估和監督。進一步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責任和義務,充分調動部門及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營造教育工作政府負責、社會支持的良好氛圍。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切實轉變工作職能,改變管理方式,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對教育工作實施管理,依法維護學校的辦學自主權。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精簡行政審批項目,公開審批程式,提高辦事效率。逐步建立和完善綜合執法機制,依法監督辦學活動,維護教育的正常秩序。各級各類學校要依據法律、法規制定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依法自主管理,推進學校民主管理,維護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
構建督政與督學相結合的教育評價及督導體系。加強對“兩基”攻堅縣的過程督導,完善對“兩基”工作的監測機制,進一步健全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制度。在縣級人民政府每屆任期內,由省政府教育督導團對其教育工作開展一次綜合性督導評估,促進縣域內各類教育的健康發展。完善學校督導評估機制,全面推進學校督導評估,開展對教育熱點、難點問題的專項督導檢查。
(二)以改革為動力,促進教育全面持續健康發展。
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加大教育改革的力度。
一是不斷完善教育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國務院領導,省級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義務教育體制。明確省、州(市)、縣(市、區)、鄉(鎮)各級人民政府對義務教育的責任,切實履行政府職責。完善在國務院領導下,分級管理、地方為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的職業教育管理體制。進一步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對高等教育服務和管理的權責,保障高等教育健康發展。
二是推進辦學體制改革。“十一五”期間,發展民辦高等教育是擴大全省高等教育規模的重要途徑。積極鼓勵和支持各類民辦教育資源、國外教育資源和其他教育資源以多種方式和渠道參與各級各類教育,尤其是非義務教育,發展壯大全省教育資源總量,擴大教育規模。
三是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創造條件,逐步推進校長公選制、教師聘任制、分配績效制改革。中國小尤其是農村中國小要建立和完善勤工儉學制度。高等學校要建立完善的後勤保障體系。建立和完善校園安全工作機制,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消除校園隱患,有效遏制校園安全事故多發勢頭,杜絕校園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四是加快招生考試和教育評價制度改革。圍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總體要求,建立並逐步完善對學生、教師和學校的評價制度。繼續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完善公開透明的招生工作體系,嚴格規範高校招生行為,提高國家招生考試的公信度和人民民眾的滿意度。
五是深化高等學校教育教學體制改革,圍繞全省“十一五”經濟社會的發展目標,不斷調整學科和專業結構,培養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各類專門人才。切實解決產學研各個環節存在的實際問題,革除制約高校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和智力服務水平的體制障礙,促進高校科研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緊密結合。
六是建立並逐步完善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逐步完善畢業生就業制度,建立科學、有效、完善的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培育畢業生就業市場,為畢業生就業提供有效的幫助。
(三)落實政府責任,多渠道籌資,加大教育投入。
全面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進一步落實各級人民政府義務教育階段的責任,建立國家、省、州(市)、縣(市、區)各級分項目按比例承擔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建立並逐步完善非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成本合理分擔機制,明確政府、個人和社會在教育投入上應承擔的責任。組織實施好助學貸款、教育儲蓄、教育保險等工作。
各級財政依法保證教育經費的“3個增長”,國家財政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長逐步提高。各級財政每年超收部分和財政預算外收入,按不低於年初確定的教育經費占財政支出的比例用於教育,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教育。省本級財政支出中教育經費所占比例逐年提高,各州(市)、縣(市、區)也要根據實際,增加本級財政教育經費支出,並每年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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