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

福州市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

《福州市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在市第十二屆政府2006年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十一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做大做強省會中心城市的關鍵時期。根據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市委市政府關於“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做大做強省會中心城市”的總體部署精神和《福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精神,特別制訂《福州市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
  • 發布單位:福州市人民政府
公告,詳細內容,

公告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州市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的通知
榕政綜〔2006〕24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公司):
《福州市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已經市第十二屆政府2006年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詳細內容

福州市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
“十一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做大做強省會中心城市的關鍵時期。根據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市委市政府關於“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做大做強省會中心城市”的總體部署精神和《福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精神,現制訂《福州市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
一、“十五”時期福州教育事業蓬勃發展,為“十一五”打下良好基礎
“十五”期間,福州市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精神,深入實施“科教興市”戰略,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關於“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做大做強省會中心城市”的戰略部署,加快發展,深化改革,各級各類教育事業躍上新台階:
學前教育基本普及。幼兒教育形成以公辦幼稚園為骨幹和示範,以民辦幼稚園為主體,公辦和民辦相結合的靈活多樣的幼兒教育服務網路。2005年,全市3―5周歲的幼兒入園率達92.34%,比2000年提高11個百分點,基本普及學前教育。
九年義務教育紮實推進。2005年,全市國小學齡人口入學率達99.81%。國小畢業生升學率達100%,比2000年提高3個百分點。在鞏固“兩基”成果的基礎上,積極推進“雙高普九”。到2005年,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馬尾區、晉安區、福清市、長樂市七個區(市)率先實現高水平、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實現“雙高普九”地區人口數超過全市總人口數的60%。
高中階段教育步伐加快。2005年,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72.03%,比2000年提高43個百分點,超過全省平均水平10個百分點。2005年高考參加考試38085人,比2000年增加21390人,其中本科上線13732人、專科以上上線30518人,分別比2000年增加9246人、19348人。2005年高考錄取率為78.74%,比2000年提高近20個百分點。全市國民平均受教育年限由“九五”末(2000年)的8.2年提高到“十五”末(2005年)的9年。
職業教育迅速發展。2005年,全市有8所高職高專院校、56所中等職業學校,開設了12大類100多個專業,在校生6.3萬人,比2000年增加2萬人。“十五”期間,為加強校企合作,以國家級、省部級重點中職學校為龍頭,組建了電子、旅遊、建築、商貿、珠寶、交通、文化藝術、環保八大職教集團,打通了校企聯繫的通道。福州組建職教集團工作經驗在全省推廣。“十五”期間,職業教育為各行各業輸送了20多萬名實用型人才。
高等教育取得突破。“十五”期間,福州市政府投入8億多元資金整合五所市屬高校,成立了綜合性本科大學閩江學院和高起點的高職學院福州職業技術學院。同時積極鼓勵扶持社會力量舉辦高等教育,吸引社會資金近8億元,舉辦了福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等5所高職學院,籌建了福州理工職業技術學院等6所民辦高職學院。2005年,福州市共有公辦高等院校3所,民辦高職院校7所,全日制本專科教育近百個專業,專任教師1300多人,在校生3萬多人,其中民辦高校在校生規模突破萬人,達到10200人,比2000年翻了兩番。在校成人及開放教育學生達1.5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25%。福州電大通過省教育廳“電大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試點”項目評估。
民辦教育蓬勃發展。按照“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積極鼓勵發展民辦教育。目前,經省政府正式批准設立的民辦高校7所;其它層次民辦學校已登記的727所,均占全省的近三分之一,民辦學校在校生達20萬多人。民辦學校擁有資產超過20億元。我市還重視發揮僑鄉優勢,積極探索引進境外優質資源,開展中外合作辦學,已有2所公立校、2所民辦校探索開展中外合作辦學工作。創辦福州國際學校,為福州市創造良好的投資軟環境。
辦學條件得到很大改善。“十五”期間,福州市進行了建國以來規模最大的危房改造工程,五年共投資2.82億元,新建、改擴建面積達42.76萬平方米。積極開展創建實驗教學普及縣工作,全市1 4個縣(市)區全部通過省評估驗收達到“普實縣"標準,各級各類中國小普教儀器配備達標率中學達90%以上,國小達88%以上。加快教育現代信息技術建設步伐,開通福州教育網,創建了一批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帶動信息技術在教育教學中的套用。積極推進教育城域網建設。至2005年底,全市中國小信息技術開課率達75%。全市教育固定資產由“九五”末(2000年)的30.17億元增加到“十五”末(2005年)的65.60億元。
優質教育資源不斷擴大。配合城市建設“東擴南進西拓”發展戰略,在新區布點建設福州三中金山校區、福州格致中學鼓山校區等一批中、國小校,並探索以名校帶新校的路子,不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目前,全市有省優質幼稚園18所,省標準幼稚園27所,省級達標中學38所,省級國中示範校6所、國小22所,國家級重點中職學校6所,省級重點中職學校8所,省級素質教育先進學校16所。
教師隊伍建設得到加強。“十五”期間,福州市教育系統廣泛開展師德師風建設主題活動,通過“師德建設年”、“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當人民滿意的教師”活動,實施“師表工程”等,促進了師德師風的好轉,樹立了福州教育的良好形象,得到李長春等中央領導批示肯定,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中央新聞媒體作了報導。積極實施教師培訓計畫,福州市中、小、幼教師學歷達標率均居全省前茅。2005年高中教師本科及以上學歷為84.38%,國中教師本科及以上學歷為38.01%,國小教師大專及以上學歷為56.31%,分別比2000年底上升了11.87個、22.19個、34.16個百分點。
“十五”時期,福州市教育事業取得很大成就。但是,全市教育總體水平與省會城市的地位作用要求相比,與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目標要求比,還有較大差距,在教育改革發展中還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問題亟待解決,主要是社會對教育需求不斷增長與教育投入相對不足的矛盾;人民民眾對優質教育資源的渴求與優質教育資源相對不足的矛盾;城市規模迅速擴張與學校布點建設相對滯後的矛盾;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不斷深化與教育內、外部運行機制及教育觀念滯後的矛盾等等,教育布局、層次、結構不夠合理,創新能力不強,辦學效益還有待於進一步提高。這些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在“十一五”時期予以認真解決。
二、“十一五”時期福州教育事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本世紀頭二十年是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十一五”是承上啟下的重要時期。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做大做強省會中心城市的戰略部署,對教育體制改革、教育結構調整、教育質量提升提出了新的要求。教育要成為福州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和保障,必須解放思想,加快發展,迅速提升,有所作為。要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教育規模、質量、結構、效益的協調發展,統籌各級各類教育的協調發展,統籌城鄉教育和區域教育的協調發展,統籌教育改革、發展和穩定,確保教育事業平穩較快和適度超前發展,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發展的需要。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確立教育在我市現代化建設中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充分發揮教育在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做大做強省會中心城市中的基礎性、先導性、全局性的作用。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堅定不移地實施“科教興市”戰略和“人才強市”戰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鞏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質量、持續發展”,以素質教育為主題,繼續鞏固義務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著力提高各級各類教育質量,齊心協力爭創省會一流教育,努力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福州提前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目標提供強大的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圍繞大局、服務發展的原則。積極跟進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做大做強省會中心城市,進一步發揮教育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方面三大功能,進一步整合教育資源,最佳化教育結構,更好地為提升區域經濟發展水平服務,為全面建設上康社會服務。
2、遵循以人為本、全面發展的原則。辦學以人才為本,重視加強教育、科研、管理三支人才隊伍建設,重視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加強教師業務技能建設,提高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教學以學生為本,把學生的發展作為教育的出發點和最終歸宿,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一切為了學生髮展,一切服務於學生。不斷改善教師和學生的工作條件、學習條件和生活條件。
3、統籌教育要素、和諧發展的原則。統籌教育規模、結構、資源、效益的協調發展,在規模發展的同時,把提高質量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最佳化人才培養結構,不斷提高辦學效益。整合教育資源,把握好各級各類教育的發展重點和節奏,建立職前職後教育和培訓相互貫通,學校教育、親職教育、社會教育相互配合,開放性、全時空的終身學習體系。
4、統籌城鄉教育、均衡發展的原則。正確處理城市與農村教育發展的關係,在政策制定、經費投入和資源配置上更多地向農村地區傾斜,確保中央和省已出台的增加農村教育投入的政策得到落實,確保新增的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教育,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5、統籌社會資源、促進發展的原則。創新辦學體制和辦學機制,完善以公辦教育為主、公辦教育與民辦教育共同發展的充滿生機活力的辦學新體制。多渠道籌集資金,增加教育投入,加強助學貸款、資助困難學生、勤工儉學等工作,構建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體系。
(三)目標任務
“十一五”期間福州教育發展目標是:到2010年,全市普及學前三年幼兒教育,全面實現高水平、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實現高等教育大眾化。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全面發展。基本構建起適應地方經濟發展需要、覆蓋全民終身教育和建設學習型城市的現代化教育體系,建成海峽西岸教育強市。
1、事業發展目標。(1)學前教育。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以社區為依託的早期教育網點,學前三年教育入學率達95%以上。(2)義務教育。國小入學率保持在99.9%以上,國中階段適齡人口毛入學率保持在99.5%以上。全面實現高水平、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同時,最大限度滿足殘疾少年兒童入學需求,做到與正常兒童同步普及義務教育。(3)高中階段教育。國中畢業生升入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率達90%以上,高中毛入學率達85%以上。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規模普職比大體相當。(4)高等教育。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35%以上,實現高等教育大眾化。(5)國民平均受教育教育年限。全市國民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05年的9年提高到10.5年,成人文盲半文盲比例降至2%以下。
2、學校布局結構調整目標。積極跟進福州城市東擴南進、沿江向海發展戰略,跟進實施海峽西岸“一城兩翼雙軸線”城鎮群發展戰略,在中心城區增辦中國小22所,並在上街、南嶼、南通等新城區布點建設一批中國小,滿足新區民眾教育需求。積極改善辦學條件,“十一五”時期,福州老城區改擴建中國小33所;八縣(市)新建、改擴建國中和國小69所,新建、改擴建普通高中26所,新建職業高中4所,改擴建職業高中4所。
到2010年,全市建成60所優質普通高中,占高中校總數的55%左右,其中一級達標校21所、二級達標校19所、三級達標校20所;建成35所優質中等職業學校,使優質職業學校占全市職業學校總數的60%以上,其中國家級示範性中等職業學校3所,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12所,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10所,市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10所,爭取每個縣(市)都有一所綜合性、多功能的職成教中心。同時建成省級示範性鄉(鎮)成人文技校20所。全市升入高中學習的國中畢業生進入優質高中的比例要從“十五”末的49.7%提高到75%以上。建成省市級示範國中30所,省級示範國小30所,省級優質幼稚園25所。
3、辦學條件改善目標。繼續實施農村中國小危房改造工程,到2010年全市中國小土木、磚木、石木結構的老式校舍全面得到改造。實施新的高等學校、中國小辦學條件標準,進一步改善高等學校和中國小辦學條件,整體提高幼稚園辦園水平,建設特殊教育中心,逐步縮小城鄉之間基礎教育發展水平的差距,推動城鄉教育均衡發展。
加強教育信息化建設。加快福州教育城域網建設步伐,三年內建成一個涵蓋全市教育行業、與創建省會一流教育相適應的計算機專網,為我市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統一的高速網路套用平台,帶動校園網和教育資源建設,推動遠程教育及各種基於計算機網路的教育信息服務的發展,使其成為提高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享的重要手段。加大校園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實現“校校通”。全市中國小校校建有多媒體教室,鄉鎮中心國小以上的學校建成校園網。大力推進信息技術在教學過程中的普遍套用,為學生的學習和發展提供豐富多彩的教育環境和有力的學習工具。全市中國小信息化建設達到“兩個100%”,即100%中國小接收遠程教育資源,100%中國小開設信息技術課。
4、教師隊伍建設目標。建設全省乃至全國一流的福州教育學院。加強教師培養提高工作。力爭到2010年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專任教師的學歷達標率分別達到100%、100%、100%和90%,幼稚園、國小專任教師中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達80%,國中專任教師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達75%,高中專任教師中具有碩士學位的達到一定比例,職業學校專業課“雙師型”教師達40%。各級各類學校專任教師的專業技術職務結構和年齡結構更為合理,普遍具有現代教育觀念、良好的師德、較高的教育教學水平和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的能力。
5、重點建設項目目標。
“十一五”期間,多渠道籌集資金,重點抓好九大項目建設:
(1)城市新區教育配套建設
按照城市建設東擴南進、沿海向海發展戰略,中心城區規劃新建國小14所、國中6所、高中2所,規劃投資4.34億元。在上街、南嶼、南通等新城區布點建設一批學校。
(2)福州老市區校園校舍擴建工程
配合老城區改造,對中心城區一些校園校舍面積窄小的中國小進行調整和擴建,其中擴建國小20所,擴建面積10.2萬平方米,投資2.1億元;擴建中學13所,擴建校舍面積2.3萬平方米,征地80畝,投資3.54億元。
(3)八縣(市)城關義務教育學校建設
適應農村城鎮化建設發展需要,“十一五”期間八縣(市)城關、城鎮新建國小3所,改擴建國小34所;新建國中5所,改擴建國中27所。總建築面積26.2萬平方米,總投入資金3.69億元。
(4)八縣(市)高中學校建設
加強八縣(市)高中學校建設,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打下基礎。“十一五”期間,八縣(市)新建普通高中3所,投入資金0.97億元。改擴建普通高中23所,投入資金2.3億元。新建職業高中4所,投入資金0.51億元。改擴建職業高中4所,投入資金0.25億元。
(5)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
適應農村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需要,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配套建設。“十一五”期間,加強農村197所寄宿制學校建設,新建教學用房和生活用房19.8萬平方米,計畫投資1.3億元。
(6)農村中國小危房改造工程
“十一五”期間,完成改造全市農村中國小2004―2005新增危房項目119個,改造危房面積11萬平方米,規劃新建校舍78座,規劃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規劃總投資6289萬元。建立農村中國小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確保每年新增學校危房得到改造和修繕。
(7)福州市中等職業教育公共實訓基地建設
為推進職業教育發展,計畫2007年建設福州中等職業教育公共實訓基地,總投資9000萬元。
(8)中國小教育信息化工程
到2007年計畫投入4567.31萬元,實施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讓100%農村中國小接收優質教育資源。“十一五”期間計畫投入5385萬元,力爭我市大部分中國小能以各種方式接入福州教育城域網。
(9)教師培訓基地等建設
“十一五”期間,投資1.52億元,建成福州教育學院新校區,建築面積5.6萬平方米。擴建縣區教師進修校8所,建設面積2.95萬平方米,總投資3600萬元。新建縣區青少年活動中心4所,建設面積3.76萬平方米,總投資3600萬元。擴建縣電大工作站5個,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總投資2475萬元。
三、“十一五”時期福州教育事業的發展戰略與措施
(一)確立四大發展戰略
1、確立教育均衡發展戰略。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礎。“十一五”期間,必須下大力氣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要加大農村地區教育投入,積極推動農村地區逐步實現“雙高普九”目標,逐步實現學校建設、設備配置標準化,逐步提高農村教師待遇、改善教師生活條件,逐步加大教育信息化建設力度,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要充分發揮優質校的輻射、帶動作用,採取優質校帶新區校、薄弱校、農村校,積極推進幹部、教師輪崗交流,積極穩妥推進國中、高中招生改革等,推進義務教育階段校際間、區域內均衡發展,為人民民眾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務。
2、確立農村教育重點發展戰略。我市656萬人口,三分之二在農村,農村中小學生達65萬人,農村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農村教育又是整個教育工作的薄弱環節。沒有農村教育的發展與提升,就不可能有全市教育工作整體水平的提升。“十一五”期間,要積極跟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切實把農村教育事業放在重中之重的戰略地位。在鞏固“兩基”成果的基礎上,全面實現“雙高普九”和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努力提升農村教育整體發展水平。
3、確立職業教育跨越發展戰略。發展職業教育是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需要,也是服務經濟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大批實用型人才的需要。“十一五”期間,要適應福州經濟建設發展需要,加大職業教育投入,調整增設職業教育專業,擴大職業教育辦學規模,加強職業教育與行業企業的聯繫與合作,進一步打通職業教育招生、就業兩大瓶頸,探索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新模式,促進職業教育跨越式發展,以更好地適應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
4、確立人才強校戰略。爭創省會一流教育的關鍵在於建設一支師德優良、業務精湛的教師隊伍。要大力加強教師培訓基地建設,整合組建新的福州教育學院,使福州教育學院真正成為名校長、名教師的培養基地,好教案、名教案的擴散基地,中、小、幼教育的研發基地。要加大對學校開展校本教研、培訓工作的指導,促進教師專業成長。要研究吸引、使用和管理人才的各項政策措施,不斷集聚各方優秀教育人才。要尊重教師人格,保障教師權益,整合、最佳化教師資源,建立教師隊伍激勵競爭機制,最大限度地調動教師的積極性、主動性,發揮教師的創造力,促進全市教育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二)實施六大工程
1、實施“農村教育最佳化工程”
積極推進“雙高普九”工作。農村地區應著力鞏固“兩基”成果,並按照到2010年全面實現高水平、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目標,分縣(市)、分年度紮實推進。福清市、長樂市要鞏固提高“雙高普九”成果,2007年閩侯縣、連江縣,2008年閩清縣、羅源縣,2009年永泰縣,2010年平潭縣實現“雙高普九”。同時要加快普及農村高中階段教育發展步伐,2006年福清市、長樂市,2008年閩侯縣、連江縣,2010年閩清縣、羅源縣、永泰縣、平潭縣要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積極穩妥推進布局調整。積極穩妥推進農村中國小布局調整,遵循實事求是、穩步推近、方便入學的原則,按照農村城鎮發展規劃,結合人口密度、地理環境、交通狀況等各方面因素,儘可能做到布局合理,方便民眾。布局調整應有計畫、有步驟地進行,普高、職專選點儘量在縣城或人口密集的鄉鎮以保證師資的相對穩定。布局結構調整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對交通不便的山區、海島地區,應從實際出發,保留必要的教學點以方便民眾。在布局結構調整中要採取有效措施,盤活教育資產,妥善安置教師,保證教育資產和人才隊伍不流失。撤併後閒置的校舍可舉辦幼稚園、成人文化技術學校、中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以及中國小社會實踐基地、校外活動中心等,或通過公開拍賣、置換等形式籌措資金,用以改善農村中國小辦學條件和加強農村學校建設。結合布局調整,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大力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繼續實施農村中國小危房改造工程、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基本實現全市農村學校“四有”目標,即有符合辦學規模要求的用地和教學用房,有合格的教師,有合格的實驗室、圖書館和配套的教學儀器設備,有滿足師生需要的衛生安全的食堂、宿舍和公廁。
落實城鄉教育聯動工作。發揮城區教育資源優勢,加大本市內對口支援農村地區學校力度,實現城鄉教育聯動共同發展。實行城鄉師資聯動,城鎮凡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在編在職教師,應有到鄉村學校、薄弱校任教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經歷,方可評聘中國小高級教師職務。實行城鄉招生聯動,城市職業學校和有條件的普遍高中要挖掘潛力積極做好面向農村招生工作,市屬高校和科研機構要充分發揮在推進“農科教結合”中的重要作用,加強與農村的聯繫,開闢多種渠道為農村教育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人才與智力服務。實行城鄉優質教育資源聯動,積極推進農村現代遠程教育,促進城鄉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實行城鄉學校幹部聯動,通過城鄉幹部互派互學互動,促進農村學校幹部管理水平的提高。
實施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通過光碟播放點、衛星教學收視點和計算機教室三種模式讓所有的農村中國小都能接收到優資教育資源。把三種模式的套用作為農村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突破口,把套用與推進素質教育、課程改革、日常教育教學活動和教師培訓緊密結合,使三種模式的套用常規化。讓農村遠程教育工程真正“面向學生,走進課堂,用於教學”,通過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讓所有的農村中國小都能接收到優資教育資源,提高農村教育教學質量和效益,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
做好農村貧困學生助學工作。根據國家和政府的統一部署,從2006年春季開始,對農村地區實行免費義務教育。建立健全助學制度,扶持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繼續做好對義務教育階段特困生、特教生和革命烈士子女“兩免一補”(免雜費、免書本費、補助寄宿學生生活費)。對高中階段家庭較為困難的貧困生實行減免學費政策,高中階段學校用於減免的經費不低於收費總額的20%(如遇自然災害,減免比例應適當提高)。積極動員全社會關心資助貧困生成才成人,確保不讓一個貧困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做好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入學工作。加大對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學校的投入,逐步改善辦學條件,努力提高辦學質量。對農民工子女入學繼續落實“三個一視同仁”、“三個特殊照顧”和“三個靈活辦理”的政策,即對農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評優評先、入隊入團等方面同當地學生一視同仁;對學習困難者、家庭經濟困難者、生活不便者給予特殊照顧;對農民工子女入學在收費、入學、轉學等方面給予靈活辦理。關注進城農民工子女、農村留守子女的德育工作,確保每一個農民工子女都能健康成長。
2、實施“素質教育深化工程”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培養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為根本宗旨,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繼續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創新學校德育工作。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見》,堅持教育以育人為本,以學生為主體,努力使青少年學生勤奮學習、健康成長,成為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堅持德育為先,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愛國主義教育為重點、基本道德規範為基礎,切實加強和改進中國小思想道德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注意改進工作方法,堅持貼近學生思想實際,貼近學生生活現實,貼近學生群體,努力做到學校德育工作師生交流互動、學科互動、校內校外互動、家校互動;根據不同學段確立德育工作重點,對小學生重點進行良好的語言行為習慣養成教育,對中學生重點加強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教育,引導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對職業學校學生突出以誠信、敬業為重點的職業道德教育;呼應社會發展潮流,培育學生構建和諧社會的主人翁意識,加強以“八榮八恥”為具體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把構建人與人、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和諧關係作為德育工作重要內容,奠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道德基礎;加強各級各類學校的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創建平安教育;進一步加強社會實踐教育,加強青少年校外活動基地的建設和管理,努力為青少年社會實踐教育創造良好環境;切實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學生心理危機預警機制和應急機制,保障學生身心健康。
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進一步端正教育思想,轉變教育觀念,在鞏固提高義務教育階段課程改革成果的基礎上,全面推進高中階段課程改革,改變人才培養模式、教育內容和教學方法,加強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培養,克服片面追求升學率的錯誤傾向,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切實加強和改進學校體育與美育工作,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積極配合課改進程,改革和完善中國小考試評價制度,積極探索建立符合素質教育思想,並能體現新課程功能和培養目標的中國小教育質量監測和輔導評估體系;積極做好國小與國中課改、國中與高中課改的銜接工作,做好高中課改後的招生考試制度研究工作,切實通過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加強學校教育、親職教育和社會教育的融合,在全社會形成共同推進素質教育的強大合力和良好環境。
加強和改進學校體育和美育工作。堅持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在教育系統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大力增強青少年學生的體質、意志力和終生鍛鍊的自覺意識。推廣《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提高體育課程和課外活動的質量,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監測體系。建立學校衛生安全責任制與監測機制,做好飲食衛生管理與衛生防病工作。切實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加強學生安全教育、預防愛滋病教育和毒品預防教育。大力加強學校美育工作,最佳化學校藝術教育環境,提高藝術教育課程開課率和教學質量。
加強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深入貫徹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及《福建省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辦法》,按照《福建省城市語言文字工作分年限達標規劃》的部署,在鞏固一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達標成果的同時,完成二、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達標評估。創建一批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積極推進國語普及、社會用字規範化進程,切實提高全社會語言文字的規範意識和套用水平。至2010年在全市基本實現“初步普及國語”、“漢字社會套用基本規範化”的工作目標。
3、實施“職業教育發展工程”
擴大職業教育規模。落實科學發展觀,把職業教育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和教育工作的戰略重點,確立職業教育為我市發展工業、調整經濟結構和轉變增長方式服務,為農村勞動力轉移服務,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為提高勞動者素質特別是職業能力服務的指導思想,主動對接福州市七大產業集群,“十一五”期間,力爭職業教育在辦學規模、校企合作、專業實訓基地建設、社會培訓、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五個方面取得新突破。“十一五”期間,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數(含省屬中職、市屬中職、成人中職、技工學校)保持在13萬左右,其中市屬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數達7萬人左右。學校開設的專業中第二產業專業的比例提高到40%左右。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在校生數大體相當。高等職業教育定位更加準確,質量進一步提高。各類職業技術培訓參加人次和質量均有明顯上升。進一步推動公辦職業學校辦學體制改革與創新,大力發展民辦職業教育,形成政府主導、依靠行業企業、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辦學格局。
提升職業教育質量。進一步強化市、縣(市)區兩級政府統籌職業教育發展的責任,統籌職業教育與當地經濟建設、勞動就業、人力資源開發,統籌職業教育與其他各類教育協調發展。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推進職業教育辦學思想的轉變。瞄準福州市未來產業發展重點,充分發揮職業教育行業指導委員會的作用,根據勞動力市場與需求動態對職業教育專業設定進行巨觀調控、適時調整。擴大加工製造類專業的招生規模,增加加工製造類的專業,重點發展汽車運用與維修、機械加工、焊接、數控技術套用、模具製造、機電一體化、電子電器套用與維修等專業,增設與紡織服裝產業、冶金產業、塑膠製品產業、醫藥化工產業相關的專業。強化職業院校學生實踐能力和職業技能的培養,推廣“職教集團”成功經驗,進一步打通校企之間信息、資源和人才通道,推動校企雙方形成穩定、協調、互動、雙贏的發展關係。大力推廣職業院校的課程改革,推行工學結合和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讀制度。進一步推動城鄉之間職業院校聯合招生、合作辦學。進一步加強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確保經費、設備落實到位。加強技能型緊缺人才重點專業建設,重點推進職業教育骨幹示範校建設,積極推動職教集團優質名校發揮示範輻射作用,到異地、縣城辦分校,擴散優質職業教育資源,努力把省會城市職業教育發展規模優勢轉變為質量效益優勢。
最佳化成人教育資源。鼓勵人們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參與終身學習,加強學校教育和繼續教育相互結合,進一步改革與發展成人教育,完善廣覆蓋、多層次的教育培訓網路。整合農村職業學校和農村文技校等成人教育資源,發揮農村職業學校的綜合功能,建成集成人教育、學歷教育、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和“綠色證書”教育為一體的職成教中心。廣泛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使新增轉移的農村勞動力基本掌握一項在城鎮創業、就業的技能,並獲得相應的職業資格或培訓證書。廣泛開展創建學習型企業、學習型社區、學習型單位、學習型城市活動。積極開展多層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繼續教育,充分利用現代網路技術手段開展自學考試、函授教育和繼續教育,實現普通教育與繼續教育、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的銜接,構建有福州特色的終身教育體系和學習型城市。
積極參與社區教育。充分發揮各級各類學校在社區教育中的作用,努力為社區內所有願意接受教育者和培訓者提供學習和教育的機會,努力做到課程設定多樣化、學習時間彈性化、授課方式開放化。開展多種形式的社區教育活動,推動社區內部、社區與社區之間的教育交流,提高社會全體成員的科學文化素質和生活質量。
4、實施“高等教育提質工程”
加強市屬高等院校質量建設。重點加強閩江學院、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福州教育學院三所公辦高校建設,提升三所高校的辦學質量,樹立市屬高校的強勢品牌。辦好現有7所民辦高職院校,加強教育質量監控與管理。積極引導、扶持社會力量圍繞我市經濟社會急需而又短缺的人才培養方向發展民辦高等教育,形成公辦高校與民辦高校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局面。
推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實施“新世紀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工程”和“高等職業教育創新工程”,支持市屬高校不斷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教學內容與課程體系、教學手段和教學方法以及教學管理的改革,切實加強大學生的人文素質教育,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指導市屬高校結合辦學定位,建設精品專業、精品課程、示範性教學實習與實訓基地,辦好一批有特色、有水平的骨幹專業,提升市屬高校服務地方經濟的能力。
積極服務在榕高校。在供水供電、後勤服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主動為在榕高校做好服務工作,吸引更多的高校來榕辦學,推動省會高等教育事業更快發展,努力形成省會城市高校集聚的人才優勢、科技優勢、文化優勢。
5、實施“民辦教育促進工程”
積極支持民辦教育發展。認真貫徹《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按照“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將民辦教育納入教育總體發展規劃。鼓勵和支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社會組織或個人以獨資辦學、聯合辦學等多種形式舉辦學校。重點引導社會力量舉辦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高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進一步加強對民辦教育的服務工作,在師資培訓、教學研究、招生、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更多的支持。
依法加強民辦教育管理。健全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分級管理民辦教育體制。規範民辦學校準入標準,不斷改善辦學條件。加強財務監管,堅持年度審計結果公開制度,進一步促進民辦學校按照章程依法辦學。建立和完善民辦學校辦學條件與辦學質量的分類評估及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制度。充分發揮我市民辦教育協會作用,建立有效的民辦教育行業自律和行業規範,支持其開展民辦學校政策諮詢、法律顧問、辦學評估、財務審計及辦事代理等中介服務活動,逐步形成政府行政部門實施巨觀管理,中介組織提供服務,民辦學校自主辦學的管理體制。
6、實施“教師專業提升工程”
加強師德師風教育。重點加強教師隊伍的理想信念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職業技能教育、社會公德與家庭美德教育。廣泛深入開展“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當人民滿意的教師”活動。完善教師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制度,促進廣大教師不斷提高師德水平和業務素質。
深化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國小教師要達到大專或大專以上學歷,中學教師要達到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採取積極政策吸引優秀教師和優秀本科畢業生充實我市教師隊伍,最佳化教師隊伍結構。全面推行教師聘用制,在定編定崗的前提下,實行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用,嚴格考核,契約管理;全面推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分開制度,逐步形成專業技術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充滿活力的激勵競爭機制。完善中國小校長負責制,健全中國小校長考核、培訓、獎勵、監督等相關制度。完善中國小校長選拔任用機制,堅持“公開選拔、平等競爭、擇優聘任”任用中國小校長。完善優質校與薄弱校校級領導輪崗交流制度。完善校長培訓制度,提高校長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前瞻性,逐步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完善民辦學校教師人事管理,積極為民辦學校教師服務。
紮實開展教師培養培訓。加強教師培訓基地建設,建設福州教育學院新校區,加強各縣(市)區教師進修學校建設,把福州教育學院、各縣(市)區教師進修學校建成教師培訓中心、教學研究中心、教育科研中心和信息中心。切實落實教師繼續教育經費,按教師年工資總額的1.5―2.5%核撥教師繼續教育專項經費。完善教師繼續教育統籌規劃,培訓任務措施分三個層次:中國小、幼稚園培訓以新一輪全員培訓、農村教師培訓、骨幹和學科帶頭人培訓為主;職業院校教師培訓,要建立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定期實踐制度,與大中型企業、行業組織合作開展職業院校教師培訓,實施職業院校“雙師型”教師培訓工程,提升“雙師型”教師比例;高等教育教師培訓,要構建學位提高、學術交流,科研資助相結合的體系。積極創造條件將民辦教師培養培訓納入全市教師繼續教育規劃中統籌安排。健全市、區(縣、市)、校三級培訓網路,拓展教學、教研、培訓相結合的校本培訓。通過評選“名學科帶頭人”、創建“名師工作室”等方式,充分發揮名教師帶頭示範作用。通過評選“優秀青年教師”、“教壇新秀”和培訓骨幹教師等方式,促進青年教師快速成才。深入實施中國小教師學歷提高培訓七年計畫,組織動員中、小、幼教師通過自學考試、遠程教育、函授、脫產進修等各種途徑,提高學歷層次。
四、“十一五”期間福州教育事業發展政策保障
(一)建立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多渠道加大基礎教育投入
強化各級政府對教育投入的責任,以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財力發展教育,確保財政對教育事業投入做到“三個增長”。建立與公共財政體制相適應的教育投入體制,義務教育由政府負全責,高中階段教育以政府投入為主,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實行政府投入與社會投入相互補充,形成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多元化教育投入保障機制。各級政府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應當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確保生均教育費用逐步增長,教師工資和生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將新增財政性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教育的發展,完善農村義務教育投入體制,明確各級政府責任,建立健全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長效機制。繼續拓寬籌資渠道,積極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捐助教育。從嚴治教,規範管理,依法行政,切實加強教育經費管理,不斷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
(二)深化教育改革,不斷增強辦學活力
推進辦學體制改革。制定有關規章和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重點舉辦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將社會力量辦學納入教育總體發展規劃,依法加強指導、管理和監督,確保社會力量辦學健康發展。
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合理的教師流動機制;進一步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建立健全各級各類學校辦學規範制度。改革分配、獎勵制度,完善“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的分配製度。健全完善教育會計核算中心運行機制,加強單位財產監管。嚴格教育審計,規範教育收費行為,杜絕各種亂收費。
深化教育方法改革。採取多種形式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創業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根據現代社會對人才和勞動者素質的要求,確立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課程目標、課程結構和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手段與方法。
推進教育質量評價和監督機制改革。教育工作評估和學校各項辦學評估統一由各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組織進行。創建全市教育發展性督導評估新機制,形成科學的教育督導評價機制。嚴格按照省市相關規定,對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適應新課程改革,建立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評價和監督機制,並將職業教育督導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積極引導和培育社會教育評估中介機構。形成政府、學校和社會相結合的立體化的教育質量監控體系。
(三)加強領導,依法治教,保障“十一五”規劃全面完成。
加強教育工作領導。要切實把教育工作放在基礎性、先導性、全局性的戰略地位,保證教育優先發展,在人、財、物上給予教育工作大力支持和傾斜,特別是對相對落後的農村地區教育工作,在現有財政體制下要給予更多的支持幫助。要給予教育更寬鬆的政策與體制創新的空間,形成更優惠、更靈活、更科學的教育發展政策環境,積極推動教育先行、教育提高、教育集聚、教育創新。要充分利用社會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營造有利於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堅持依法治教。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依法行政,健全教育行政執法責任制、政務公開制和教育行政處罰制度。強化教育督導、監察、審計等行政內部監督。重視教育司法,維護學校、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依法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加強教育科學研究。堅持科研興教、科研興校,加強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認真研究教育改革發展中的重大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加強教育規劃和重大教育方針政策的科學論證、科學決策研究,確保重大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重視教學教研成果的轉化工作,全面提高福州教育質量。
加強和改進學校黨的建設工作。努力建設一支忠誠於黨的教育事業、德才兼備、結構合理、高素質的學校領導幹部隊伍。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廣泛深入開展“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當人民滿意的教師”活動,建立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加強學校共青團和少先隊的工作。加強正面宣傳,大力宣傳教育工作重要戰略地位與作用,宣傳教育工作發展成就,宣傳教育界的先進典型,引導人民民眾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共同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圍,促進省會城市教育工作的更好更快發展。
福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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