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型經濟

開放型經濟

開放型經濟是與封閉型經濟相對立概念,是一種經濟體制模式。在開放型經濟中,要素、商品與服務可以較自由地跨國界流動,從而實現最優資源配置和最高經濟效率開放經濟強調把國內經濟和整個國際市場聯繫起來,儘可能充分的參加國際分工,同時在國際分工中發揮出本國經濟的比較優勢。一般而言,一國經濟發展水平越高,市場化程度越高,越接近於開放型經濟。在經濟全球化的趨勢下,發展開放型經濟已成為各國的主流選擇。開放型經濟與外向型經濟的不同在於:外向型經濟以出口導向為主,開放型經濟則以降低關稅壁壘和提高資本自由流動程度為主。在開放型經濟中,既出口,也進口,基本不存在孰重孰輕的問題,關鍵在於發揮比較優勢;既吸引外資,也對外投資,對資本流動限制較少。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意見》共分11章50條,從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總體要求、創新外商投資管理體制、建立促進走出去戰略的新體制、構建外貿可持續發展新機制、最佳化對外開放區域布局、加快實施“一帶一路”戰略、拓展國際經濟合作新空間、構建開放安全的金融體系、建設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加強支持保障機制建設、建立健全開放型經濟安全保障體系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新時期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目標任務和重大舉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放型經濟
  • 歸屬類:經濟體制模式
簡介,結構調整中的問題,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關於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

簡介

什麼是開放型經濟,開放型經濟與外向型經濟有何不同?

結構調整中的問題

國際金融危機爆發至今,已經從“止血”、“輸血”進入了培育“造血功能”的階段,世界經濟最危險的時刻已經過去,需要及早研究可持續發濟都是如此。從以上兩個方面來看,在擴內需、穩外需、保增長的同時,深入研究開放型經濟的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問題,十分必要和緊迫。
一、從改革開放的高度認識開放型經濟結構調整
進入新世紀以來,特別是2002年世界經濟進入新一輪增長周期以來,國內關於改革和開放的爭論增多,特別是在對外開放方面,甚至出現了一些針鋒相對的觀點。其實,中央關於改革開放的方針是明確的,胡錦濤同志在紀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三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一定要堅持改革開放的正確方向”,“中國未來的發展也必須靠改革開放”。可是為什麼會有激烈的爭論呢?主要原因是,如今改革的難度增加了,開放的風險增大了。因此,近年來的一些爭論,關鍵不在於要不要改革開放,而是如何改革開放。
在開放型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問題上,有些人認為結構調整勢在必行,一種具有代表性的看法是,我們大量出口,消耗大量能源資源,污染留在國內,換回來的卻是不斷貶值的美元;造成這種局面的根本原因是以二戰後建立的不合理的國際經濟政治秩序為基礎的經濟全球化。有些人雖不反對結構調整,但堅持擴大出口,一種具有代表性的看法是,中國人口占世界的20%,出口占全球出口不足9%,而歐元區人口占世界的5%,出口卻占世界的30%,中國必須繼續大力開拓國際市場,賺外國人的錢,何樂而不為?這種說法在從事外經貿工作的政府官員和企業家中影響廣泛。
上述兩個觀點都有道理,但卻形成了嚴重對立,原因在於把目標等同於過程,把戰略與戰術混淆。這種思想認識上的衝突對實際工作也產生了一定影響,一些地區和部門在理解和執行中央堅持擴大內需、轉變外貿發展方式、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等戰略方針時,或多或少地存在偏差。如果深刻理解並統籌好開放型經濟結構調整的戰略必要性和戰術漸進性,相關政策措施出台的時機、力度和順序就會把握得更好。
二、開放型經濟結構調整的內涵
按照經濟學的界定,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經濟體屬於開放型經濟體。從這個意義上看,開放型經濟結構調整與經濟結構調整的內涵是高度一致的。
經濟結構調整是有層次的。內需外需的結構,投資和消費、出口三大需求結構,屬於第一層次;產業結構和企業結構屬於第二層次;而市場結構、貿易方式結構屬於第三層次。當然,對我國而言,結構調整還涉及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問題。研究和討論結構調整問題,需要將不同層次的結構調整區別開來。如果混在一起,就難以理清思路。
三、結構調整的時機及其與規模、速度的關係
經濟形勢好的時候,企業缺乏結構調整的動力;經濟形勢差的時候,企業認識到結構調整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但很多企業生存都很困難,喪失了結構調整的能力。因此,政府必須根據形勢的變化來完善促進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建立在經濟繁榮時期幫助企業積極調整、在經濟低迷時期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的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
結構調整與規模和速度存在一定矛盾。開放型經濟的總量調控和結構調整,都要緊緊圍繞巨觀調控的目標來進行。因此,在確定對外貿易、吸收外資等開放型經濟發展的預期目標時,要依據經濟成長、物價穩定、充分就業國際收支平衡四大目標來進行,而不是相反。
最近,國家將今年外貿出口的預期目標從保增長調整為保市場、保份額。這一調整是完全正確的,既體現了實事求是的原則,也體現了不片面追求規模與速度的政策取向。當然,目前外需萎縮的狀況尚未根本緩解,出口下降幅度依然較大,是制約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主要矛盾,千方百計穩定外需是非常必要的。
四、結構調整的第一層次:內外需結構與三大需求結構
關於這一問題的討論非常多,中央已經明確,要在千方百計穩定外需的同時,堅持擴大內需特別是消費需求的方針,逐步調整內外需結構,實現內外需協調發展和消費、投資、出口對經濟成長的協調拉動。但是,目前社會各界對擴大消費還存在一些模糊認識,需要澄清。一種影響較廣泛的觀點是,當前消費已經增長很快(今年上半年實際增長16.6%,是1986年以來的最高水平),何況中國的老百姓收入水平比較低,社保體系不完善,進一步增長的潛力不大。
這種觀點多有偏頗。首先,擴大消費仍有較大潛力。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將改變很多人的生活和消費習慣,擴大住房裝修、家具、家電、汽車、家政等與住行相關的商品和服務消費,促進消費結構升級。其次,不能籠統地講老百姓收入低、社保體系不完善。近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增長較快,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一大批人先富起來,國家對社保體系的投入持續大幅增加,很多城鄉居民擴大消費是有基礎的,家電下鄉成效明顯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再次,要從戰略高度認識擴大消費的必要性。消費既是拉動經濟成長的重要力量,也是對人力資本的投入。如果我們拿出一些時間和金錢來旅遊、健身、參加培訓,工作的效率會更高,效益會更大。
已開發國家的經驗看,美歐的老百姓經歷了一個從“部分儲蓄、部分消費”、“量入為出的消費”、“借貸消費”到“過度消費”的過程。其中,借貸消費順應了“年輕人想花錢但是沒有錢,老年人有錢花卻花不了”的客觀規律,其產生和發展有一定的必然性。
因此,我們要在思想觀念和方針政策上,引導老百姓從當前的“部分儲蓄、部分消費”為主向“量入為出的消費”和“適度借貸消費”轉變,進一步發揮消費對經濟成長的拉動作用。
五、結構調整的第二層次:產業結構和企業結構
產業結構可分為一、二、三次產業結構三次產業的內部結構,也可分為勞動密集型、技術密集型和資本密集型產業,還可分為傳統產業和新興產業。中國人口眾多、幅員遼闊、城鄉和區域發展差別較大的國情,決定了產業門類齊全的必然性和長期性。
在產業結構調整的過程中,對於傳統產業、勞動密集產業,像農業、紡織、輕工、生產生活服務業等,應著眼於提升技術含量,形成特色工藝和知名品牌,提高附加值。這類產業對穩定就業意義重大,是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彈性所在。如果我們能夠把創業投資投給一個賣燒餅的,傳統產業的發展就有了希望。這並非笑談,台灣一種叫做鳳梨酥的小點心味道極美,世界聞名,附加值很高。可我們的燒餅,大多數十年不變,恐怕不僅是勞動者素質問題。對於資本或技術密集型的高科技產業、裝備製造業,要通過國家政策引導,支持自主創新,形成自主智慧財產權,不斷提高國際競爭力。對於有利於形成國際競爭新優勢的戰略性產業,如航空航天、生物技術、高性能計算機晶片、新能源和新材料等產業,不僅要加強政策引導,甚至需要國家直接投入,形成自己的“拳頭”。
企業結構分為所有制結構、大中小結構等,討論很多。需要強調的是,要繼續大力為中小企業“正名”,企業不能以大小論英雄,大企業也是由小企業發展而來,更何況現在很多大企業是由於歷史原因形成的。要繼續為中小企業發展營造公平、公正的環境,並給予特殊的扶持政策。對非公有制企業的認識與扶持,道理也大體如此。
六、結構調整的第三層次:市場結構和貿易方式結構
關於調整市場結構,中央的方針是明確的,要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在鞏固傳統市場的同時,大力開拓新興市場。在新形勢下,應進一步拓展市場多元化戰略的內涵和外延,針對不同市場的特點,實行差別化的國際市場開拓戰略。已開發國家開發中國家市場的主要區別是,已開發國家法律法規相對健全,執法和行政能力較強,而且都是多邊經濟組織成員和多項國際經濟條約的締約方,在開拓已開發國家市場時,即使遭遇爭端,也較易在法律框架下解決,而我國與開發中國家經貿關係的法律基礎相對薄弱;已開發國家市場秩序相對規範,假冒偽劣和侵權盜版產品的進入門檻高、處罰力度大,而很多開發中國家市場秩序不夠規範,有的甚至腐敗現象嚴重;已開發國家市場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開發中國家成為影響世界經濟格局經濟全球化走向的重要變數,成為我國對外貿易和“走出去”的新的重要市場。把握好這些特點,對我有針對性地開發國際市場具有重要意義。不同的已開發國家、不同的開發中國家、不同的國家群體,都有自身的特點,需要總結歸納,增強開拓市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一般貿易加工貿易是兩種最主要的貿易方式,調整貿易方式結構也主要是調節這兩種貿易方式的比例關係。事實上,這兩種貿易方式僅僅是管理方式不同,並無優劣之分。加工貿易是立足國情的產物,在改革開放三十年中,對我國的工業化、城市化、國際化進程,對穩定和擴大就業,起到了重要的支撐作用。與一般貿易方式相比,它最大的優勢在於對進口料件實行保稅監管,可以減少企業的資金占用,而且彌補了加工貿易企業缺乏跨國行銷網路、缺乏產品設計能力、缺乏關鍵技術和設備的不足。但是也要看到,加工貿易監管流程比較複雜,當未來我國企業在出口和引資的國際競爭中不再主要仰仗成本和價格優勢時,加工貿易將逐步與一般貿易趨同。但是在現階段,仍要立足於簡化加工貿易管理辦法,擴大實施聯網監管的企業範圍,降低企業成本和社會成本
在貿易方式結構調整中,還涉及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結構、貿易與投資互動的問題。從已開發國家經濟起飛的經驗來看,大都經歷了從貨物貿易到服務貿易,從商品輸出資本輸出的過程,因此,要從健全體制機制、完善促進政策等方面入手,逐步形成服務貿易與貨物貿易協調發展、貿易與投資良性互動的局面,逐步形成對外貿易、吸收外資和“走出去”這三個對外開放的基本方面共同發展、財政與貨幣政策及時跟進的局面。
七、結構調整歸根結底要依靠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
推進開放性經濟的結構調整,根本目的是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指導思想是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支撐力量是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
在深化改革方面,要推進資源性產品市場準入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推進金融和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要深化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深化社會保障體系改革,深化醫療衛生、教育和住房改革。要通過深化改革,形成有利於結構調整的體制機制,充分調動中央、地方和企業等各個方面推進結構調整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在擴大開放方面,要研究新形勢下對外開放的策略和步驟,科學合理地確定階段性的目標和任務,特別是在農業和服務領域對外開放問題上,要研究制定具體方案。要積極參與和推動國際經濟體系變革,在完善多邊貿易體制國際金融體系改革、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形成更大的話語權和影響力,發揮與我國國際地位相稱的建設性作用。要制定新形勢下的貿易摩擦應對策略,既要以平常心看待,努力通過平等協商來解決;又要在法律框架下認真應對每一個具體案件,維護我國產業和企業的合法權益。要高度重視防範和應對對外開放的風險,特別要防範金融領域的系統性風險,防止國計民生產業主導權的旁落。

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改革開放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強大動力。回顧35年改革開放歷程,改革與開放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改革為開放創造體制基礎和內在條件,開放為改革提供經驗借鑑和活力源泉。當前,我國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發展處於轉型期和換擋期,需要通過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進一步促進國內體制改革,為我國經濟長遠發展再造一個“開放紅利期”。《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高瞻遠矚、審時度勢,對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製作出了重要部署,必將對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產生深遠影響。
一、正確把握我國對外開放面臨的新形勢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始終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不斷拓展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實現了從封閉半封閉到全方位開放的偉大歷史轉折。對外開放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新的動力和活力,推動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提升了我國的綜合國力、國際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也促進了中國與世界各國的共同發展。今天,我國開放型經濟已站在新的起點上,面臨的國內外環境正在發生深刻複雜的變化。主要表現在:
(一)經濟全球化的驅動力正在發生重大變化
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的總趨勢沒有改變。受種種因素影響,多邊貿易體制發展坎坷,多哈回合談判徘徊不前,貿易投資保護主義升溫,經貿摩擦政治化傾向抬頭。同時,區域經濟合作蓬勃發展,各類自由貿易協定大量湧現,成為經濟全球化的重要動力。截至今年7月,向世界貿易組織通報並仍然有效的區域貿易安排共249個,70%左右是近10年出現的。目前,世界貿易組織159個成員方中只有1個沒有參與區域貿易安排。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夥伴關係協定TTIP)等超大自由貿易區正在孕育,將對經濟全球化的走向產生深遠影響。我國建設自由貿易區形勢緊迫。
(二)世界經貿格局正在發生重大變化
國際金融危機後,不少已開發國家深陷債務危機的沼澤,經濟復甦艱難曲折,開發中國家成為拉動世界經濟成長的重要力量,一批新興經濟體快速崛起,金磚國家占全球經濟總量的比重超過20%,全球經濟格局“東升西降”更加明顯。據聯合國貿發會議統計,2008—2012年,開發中國家進口總額年均增長10.9%,明顯高於已開發國家3.3%的增速,占全球進口的比重由39%升至45%。全球需求結構深刻調整,要求我們在鞏固傳統市場的同時,加快開拓前景廣闊的新興市場。
(三)國際產業競爭與合作的態勢正在發生重大變化
從全球範圍看,國際產業分工與合作仍在深化,但出現一些值得關注的新動向。受新興經濟體綜合製造成本上漲的影響,勞動密集型產業特別是低端製造環節加速向低收入國家轉移;在已開發國家“再工業化”政策的牽引下,一些中高端製造業向已開發國家回流;服務外包和服務投資成為國際經貿合作新熱點,為新興經濟體提升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帶來了機遇;新能源、雲計算、3D製造、基因診斷與修復等新技術革命取得新突破,各國均對新興產業發展寄予厚望,搶占產業制高點的競爭日趨激烈。
(四)我國參與經濟全球化的基礎和條件正在發生重大變化
目前,我國經濟總量居世界第二位,成為第一大出口國、第二大進口國、第二大吸收外資國、第三大對外投資國、第一大外匯儲備國,這為我國進一步擴大開放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同時,廣闊的國內市場、充足的資金、日趨完備的基礎設施、強大的產業配套能力,以及不斷增強的企業創新能力國際化經營能力,也為我國參與經濟全球化提供了有利條件。但隨著我國邁入中等收入國家行列,勞動力、土地等各類要素成本進入集中上升期,低成本製造的傳統優勢受到削弱,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約束強化。如何鞏固傳統優勢、增創新優勢,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課題。
(五)國際社會對我國的認知和期待正在發生重大變化
隨著綜合國力提升,我國在國際經濟治理體系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不斷增加,各方在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上更加關注中國的立場,更加注重對我國的借重與合作。同時,我國被加速推向國際事務前台,一些已開發國家在全球經濟再平衡、應對氣候變化、人民幣匯率、智慧財產權保護、市場開放等方面對我國的要求越來越高,一些開發中國家對我國的期待也越來越多。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作為世界最大開發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外界認知同我國實際情況的落差,給我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帶來複雜影響。
形勢逼人,不進則退。世情、國情的深刻變化,帶來的機遇前所未有,挑戰也前所未有。唯有適應對外開放新形勢,全面把握機遇,沉著應對挑戰,才能在錯綜複雜的外部環境中站穩腳跟,在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把握主動。
二、努力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涉外經濟體制改革邁出堅實步伐,初步建立了符合自身國情和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的開放型經濟體制。但總體看,我國開放型經濟體制建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比較突出,有些體制不適應國內外形勢和開放型經濟自身發展的需要。比較而言,外貿體制改革更深入一些,利用外資和對外投資體制改革相對滯後;沿海地區開放型經濟體制比較成熟,內陸地區相對滯後;企業改革步伐較快,政府職能轉變和中介組織建設相對滯後。《決定》著眼長遠,明確了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主攻方向,也立足當前,提出了不少重要舉措。主要包括:
(一)放寬外商投資市場準入
現階段利用外資不是簡單的引進資金,更重要的是吸收國際投資中搭載的技術創新能力和先進管理經驗,這對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升級至關重要。三十多年來,我國製造業的整體競爭力得到極大的提升,躍居全球第一大製成品出口國,得益於製造領域實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對外開放。相比之下,我國服務業開放程度低,競爭力弱,仍是經濟發展中的一塊“短板”。壯大和發展服務業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重點是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放開育幼養老、建築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的外資準入限制。服務業不僅要對外開放,也要對內開放。
(二)創新利用外資管理體制
多年來,我們採取逐案審批和產業指導目錄的外資管理方式,同時,在一些領域對內外資企業實行不同的法律法規。這種管理方式的優點是產業政策導向性強,缺點是審批環節多,政策穩定性不足,容易導致“玻璃門”、“彈簧門”等問題,行政成本和營商成本都較高。而世界越來越多國家採取“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的外資管理方式,將禁止或限制外資進入的領域列入清單,未列入的領域外資均可進入,內外資企業享受同等待遇。這種管理方式有利於規範和約束政府行為,為企業創造一個穩定、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我國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的方向,就是要借鑑這種管理模式,最大限度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糾正“重事前審批、輕事後監管”的傾向,賦予各類投資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機會。建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改革開放的重大舉措,不僅擴大了服務業市場開放,而且試行了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外資管理模式。今後國家將在試點基礎上,選擇若干具備條件的地方發展自由貿易園(港)區,為在全國推行這種管理模式積累經驗。
(三)改革對外投資管理體制
從貿易大國到投資大國、從商品輸出資本輸出,是開放型經濟轉型升級的必由之路。近十年,我國對外投資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高速增長,累計對外直接投資超過5000億美元,躋身對外投資大國行列。但總體看我國企業走出去仍處於初級階段,特別是對外投資管理體制建設相對滯後,不能完全適應對外投資加快發展的新形勢,在投資審批、外匯管理、金融服務、貨物進出口、人員出入境等方面存在諸多障礙。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關鍵是深化對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放寬對外投資的各種限制,落實“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確立企業及個人對外投資的主體地位。對此,《決定》提出了“三個允許”,即“允許企業和個人發揮自身優勢到境外開展投資合作,允許自擔風險到各國各地區自由承攬工程和勞務合作項目,允許創新方式走出去開展綠地投資、併購投資、證券投資、聯合投資等。”這是廣大企業和投資人的熱情期盼,充分體現了國家支持企業加快走出去的政策導向,必將推動我國對外投資邁上新台階。
(四)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
與多邊貿易體系的開放相比,自由貿易區有對象可選、進程可控的特點,可以起到以局部帶動整體的開放效果。目前,我國已經簽署了12個自由貿易協定,但與已開發國家相比,總體水平不高、規模有限。今後,我們要繼續維護多邊貿易體制在全球貿易發展中的主導地位,同時要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形成以周邊為基礎、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路,拓展改革開放和國民經濟發展空間。要抓緊打造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升級版,進一步提升區內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積極推進中韓、中日韓、中澳(大利亞)、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等自由貿易協定談判,推動亞太經濟一體化進程;適時啟動與其他經貿夥伴的自由貿易協定談判。
(五)擴大內陸地區對外開放
當前,我國內陸地區開放型經濟發展面臨歷史性機遇,但由於既不靠海、也不沿邊,存在開放口岸少、物流費用高、區域轉關難等諸多亟待破解的制約因素。擴大內陸開放是一篇大文章,要從體制機制、政策環境等方面下功夫,全面夯實內陸開放型經濟發展的基礎。要創新內陸加工貿易模式,推進整機生產、零部件、原材料配套和研髮結算在內陸地區一體化集群發展,使內陸地區成為沿海加工貿易鏈條的承接地。要統籌推進內陸地區國際大通道建設,加快建設面向東南亞、中亞、歐洲等地區的國際物流大通道,支持內陸城市增開國際客貨航線,發展江海、鐵海、陸航等多式聯運,形成橫貫東中西、聯結南北方的對外經濟走廊。要推動內陸沿海沿邊通關協作,實現口岸管理相關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擴大“屬地申報、口岸放行”等改革試點,使內陸地區貨物進出口逐步實現“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提高口岸通行效率,降低通關成本。
(六)加快沿邊開放步伐
我國同14個國家毗鄰,陸路邊境總長2.28萬公里,沿邊139個縣級行政區國土面積合計約200萬平方公里,居住著45個少數民族。加快沿邊開放,對最佳化對外開放格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建設繁榮穩定的邊疆具有重大戰略意義。近年來,沿邊地區對外開放邁出了堅實步伐,但受歷史、自然條件和周邊環境等因素的影響,沿邊地區開放型經濟規模總體偏小,經貿合作層次不高,與周邊國家合作機制不健全,經貿和人員往來便利化水平亟待提高。目前,我國加快沿邊開放的有利條件在增多。周邊國家人口眾多,能源資源富集,近年來經濟普遍發展較快,與我開展經貿合作的願望強烈。近期,習近平總書記出訪中亞和東南亞國家期間,分別提出共同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戰略構想,引起相關國家的強烈共鳴,為我國加快沿邊開放帶來了重大機遇。推進沿邊開放要堅持統籌規劃、因地制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東西互動、內引外聯的原則,在“邊”字上做文章,從合作機制和開放政策上尋求突破。要創新沿邊開放政策,允許沿邊重點口岸、邊境城市、經濟合作區在人員往來、加工物流、旅遊等方面實行特殊方式和政策,提高貿易和投資便利化水平,培育特色優勢產業。要發揮金融對沿邊開放的支撐作用,建立開發性金融機構,加快同周邊國家和區域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設,為沿邊開放提供良好條件。要鼓勵邊境地區與毗鄰國地方政府之間建立高效務實的工作機制,及時解決毗鄰地區經貿和人員往來中的問題。
(七)改革行業商(協)會管理體制
行業商(協)會是現代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我國開放型經濟規模不斷壯大以及政府職能加快轉變,制定行業標準、規範行業秩序、開拓國際市場、應對貿易摩擦等方面越來越離不開商(協)會的作用。但受法律地位不明確、職能定位不清晰、管理機制不靈活等體制因素的制約,我國商(協)會存在發展活力不足、服務不到位、行政色彩濃厚等問題。發展和規範商(協)會,要從思想認識、政策環境、機構建設、管理制度等方面消除障礙,把本不屬於行政範疇的職能還給商(協)會,政府可通過購買服務等多種途徑予以支持。《決定》指出:“限期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時直接依法申請登記。”這是經濟社會管理方式的重大創新,對今後商(協)會改革與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隨著大批面向市場、依法運行的商(協)會湧現出來,政府和企業之間的聯繫將更加緊密、暢通,政府巨觀管理和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都將大幅提高。
三、在改革創新中培育參與和引領國際經濟合作競爭新優勢
35年的實踐證明,改革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提升經濟整體競爭力的必由之路,體制變革催生的競爭優勢最全面、最穩定、最持久。哪個時期開放型經濟體制改革力度更大,哪個時期經濟整體競爭力就提升更快;哪個地區開放型經濟體制更成熟,哪個地區的經濟就更具活力。《決定》對構建開放型新體製作出了重大部署,隨著這些部署逐步得到貫徹落實,一定會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形成參與和引領國際經濟合作競爭新優勢。
(一)培育產業綜合競爭新優勢
“十五”時期我國出口年均增速高達25%,“十一五”時期降至15.7%,近兩年已轉為個位數增長。這既是國
際市場需求不振的結果,更是我國經濟傳統競爭優勢逐步弱化的反映,充分說明單純依靠廉價資源和廉價勞動力支撐的開放型經濟發展模式終究是不可持續的,也是不可能建成經濟強國的。《決定》提出,改革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放寬外資準入限制,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創新對外投資方式、鼓勵企業併購國外研發機構和知名品牌等重大舉措,就是要進一步發揮開放對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的引領作用,推動開放型經濟從規模擴張向質量效益提升轉變,從成本優勢向以人才、資本、技術、服務、品牌為核心的綜合競爭優勢轉變,努力提高在國際產業分工中的地位。
(二)培育全方位開放新優勢
當前,中西部地區僅擁有全國約13%的進出口、17%的外資、22%的對外投資,這是各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也凸顯出我國開放型經濟的發展後勁。我國擴大對外開放的巨大潛力和迴旋餘地在中西部地區,拓展開放型經濟廣度和深度的重要方向在中西部地區。中西部地區開放型經濟已經駛入快車道,展現出十分廣闊的發展前景。《決定》提出,擴大內陸和沿邊開放,創新內陸開放和沿邊開放模式,就是要因勢利導、順勢而為,挖掘廣大中西部地區的開放潛力,激發開放活力,加快形成海陸統籌、東西互濟的開放新格局。
(三)培育穩定、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新優勢
當今世界,人才、資源、資金、技術、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營商環境成為一個國家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的重要依託,是經濟軟實力的重要體現。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並不斷完善,但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市場中介組織不發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滯後,大幅增加了企業的營商成本。《決定》提出,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統一市場準入制度,統一市場監管,建立公開透明的市場規則,就是要積極對接國際先進理念和通行規則,大力營造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透明高效的政務環境、公平正義的法制環境,保證各類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增強各類企業長期投資中國的信心。
(四)培育參與和引領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的新優勢
規則和標準的競爭是最高層次的競爭。我國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進入了重大經貿問題談判的核心圈,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國作為現行國際經貿規則適應者、遵循者的角色沒有根本改變。《決定》提出,堅持世界貿易體制規則,堅持雙邊、多邊、區域次區域開放合作,加快環境保護、投資保護、政府採購、電子商務等國際經貿新議題談判,擴大同各國各地區利益匯合點,就是要以更加積極、自信、負責的姿態,參與國際體系變革和國際規則制定,參與全球性問題治理,增強我國在國際經貿規則和標準制定中的話語權,推動國際經濟秩序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更好地維護我國的根本利益和人類的共同利益。

關於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

一、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總體要求
二、創新外商投資管理體制
三、建立促進走出去戰略的新體制
四、構建外貿可持續發展新機制
五、最佳化對外開放區域布局
六、加快實施“一帶一路”戰略
七、拓展國際經濟合作新空間
八、構建開放安全的金融體系
九、建設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十、加強支持保障機制建設
十一、建立健全開放型經濟安全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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