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集中開展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集中開展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從2013年6月15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集中開展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3〕150號 
基本信息,總體要求,檢查範圍,檢查內容,檢查方式,檢查要求,

基本信息

渝府辦發〔2013〕150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近期重要批示指示和國務院常務會議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3〕16號)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防控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經市政府同意,從2013年6月15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近期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市委、市政府對加強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把集中開展大檢查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首要任務,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堵塞安全監管漏洞,強化安全生產措施;牢牢把握制訂檢查方案、進行動員部署、排查問題及隱患、制訂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總結檢查成效、建立長效機制等重點工作環節,並將檢查督導貫穿於大檢查的全過程。通過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摸清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落實責任、認真整改、健全制度,徹底排除重大安全隱患,依法關閉取締非法違法企業,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強化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紮實推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為“科學發展、富民興渝”創造安定和諧的良好環境。

檢查範圍

全市所有地區、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重點檢查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築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爆器材、冶金、消防、水利、電力、特種設備、食品藥品加工、漁業船舶、鐵路、民航等行業領域。突出交通、建設、煤礦、消防、化工等行業領域,突出近期事故多發的重點地區,突出道路交通、煤礦、消防、建築、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突出學校、醫院、賓館、商業和文化娛樂場所、車站(含軌道)、機場、港口、旅遊景點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突出農民工等人員集中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突出反覆發生、長期未得到根治的重點問題以及有重大安全危險源的部位開展檢查。

檢查內容

(一)各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履職盡責情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情況;以安全標準化建設為重點的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以專項整治為主要內容的“打非治違”等工作安排部署和工作績效情況;安全生產工作“屬地監管”、“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全市各級政府、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及重點措施落實情況;主要領導同志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以及檢查整改安全生產突出問題等情況。
(二)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是否把安全第一、保護職工生命作為最重要的職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制度等情況;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今年以來安排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在一線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安全機構、安全投入、安全設施和安全制度執行等情況;安全生產標準化自查、安全風險診斷評估工作開展情況;專項整治行動中,安全隱患排查、隱患整改“五到位”和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等情況;崗前培訓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
(三)重點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情況。
1.煤礦:貫徹落實《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8號)和煤礦安全七項治本攻堅舉措,嚴厲打擊私挖盜採、超層越界開採等非法違法行為情況;超能力組織生產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停產整頓的小煤礦整改情況及復產驗收情況。
2.金屬非金屬礦山:開展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地下礦山防中毒窒息專項整治和尾礦庫專項整治情況;查處超許可範圍生產、非法盜採等非法違法行為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3.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各環節隱患排查情況;對油庫、煉油廠、港區等重點區域危險工藝、危險產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情況;打擊治理煙花爆竹企業“三超一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及生產企業轉產關閉退出情況;落實危險化學品“四化”、煙花爆竹“五條規定”情況。
4.消防:各單位都要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以人員密集場所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高層低下建築和“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為重點,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重點檢查消防行政許可、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建築消防設備設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消防“四個能力”建設情況。
5.道路交通:開展道路交通“兩化一整治”,強化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險路段,查處“三超一疲勞”等嚴重交通違法違規行為情況;開展貨車違法行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專項行動情況。
6.水上交通:加強重點水域、港口碼頭、“四客一危”船舶、砂石運輸船舶等安全監管,紮實開展渡口渡船整治,嚴厲查處冒霧、超載和超越航線駕船等違法行為情況。
7.建築施工: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吊籠、腳手架等設施設備安全隱患,落實防墜落、物體打擊、觸電、倒塌措施,開展建設施工“兩防”整治等情況,查處違反法定建設程式和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行為情況。
8.食品安全加工: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設施、設備、安全附屬檔案的安全檢查情況,重點部位自動監控、泄漏檢查報警、通風、防火防爆設施設定維護及運行情況。
9.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產工藝、生產流程、生產設備、安全監控設備、防火防爆設備等方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四)安全生產事故查處情況。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開展事故查處情況,重點檢查責任追究是否嚴格依法,防範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完善。
(五)汛期安全防範措施情況。各項汛期安全防範措施以及隱患排查、隱患點除險加固等情況;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情況;汛期各項安全措施是否落到實處,應急管理和物資準備情況;自然災害事故預防工作機制建立情況。

檢查方式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都必須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面深入、細緻徹底的大檢查。
(一)企業(單位)自查。各生產經營單位圍繞安全標準化、事故風險和重大危險源全面深入診斷評估、自查自糾。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和技術標準要求,嚴格細緻,認真檢查事故易發的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問題要列出清單,建立台賬,制訂整改方案,確保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排查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結果,要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在單位內部公布,接受職工民眾監督,並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中央、市屬和區、縣屬企業,要自覺接受當地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二)區縣(自治縣)及鄉鎮(街道)普查。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國辦發明電〔2013〕16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渝府辦發〔2013〕147號)等檔案要求,由主要負責人親自掛帥,有關負責人分工負責,認真組織開展轄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對轄區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做到全覆蓋。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全過程跟蹤企業整改,重大隱患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三)行業部門專項檢查。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針對本行業領域的實際,組織指導和監督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全過程檢查、抽查、互查,進行專項檢查督導。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通報有關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也要開展行業專項檢查。
(四)市政府綜合檢查。市政府綜合檢查由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牽頭組織,組成8個檢查組,由市經濟信息委、市城鄉建委、市交委、市質監局、市安監局、重慶煤監局(市煤管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公安消防局廳局級幹部帶隊,從2013年6月至12月底,對區縣(自治縣)、行業領域每月開展一次綜合檢查。市政府綜合檢查採取明查暗訪、隨機檢查、跟蹤複查及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等方式進行。
市、區縣(自治縣)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工作實行上下聯動,採取月檢查、月通報、月排位、月約談等多種形式,實行常態跟蹤檢查。要堅持“嚴”字當頭,確保落實到位。

檢查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的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和工作指導。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制訂具體檢查方案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檢查安排表,明確負責人、聯絡員,落實人、財、物保障。
(二)務求實效,不走過場。市經濟信息委、市城鄉建委、市交委、市安監局、重慶煤監局(市煤管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公安消防局要針對本行業領域實際,精心準備、安排部署本行業檢查工作,要制定重點突出、簡明扼要、便於操作的安全檢查統計表,按月收集進度情況並報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各區縣(自治縣)要嚴格按照統一部署,紮實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務求實效,嚴防“走過場”。
(三)強化宣傳,廣泛發動。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採取各種形式,對安全生產大檢查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及時組織報導先進典型和經驗。鼓勵民眾舉報安全隱患,及時兌現舉報獎勵,充分發揮民眾監督和參與作用。
(四)嚴格執法,敢於逗硬。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安全大檢查要切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走過場,堅持“命”字在心、“嚴”字當頭,以更加“嚴細實”的作風,敢抓敢管,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和問題“零容忍”。對存在嚴重隱患、不能保證安全的生產經營單位,一律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對嚴重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的企業要依法取締或關閉。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於2013年6月20日前將安全生產大檢查方案,本地區、本部門負責人帶隊檢查安全生產的分工安排表報送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9月20日前報送大檢查階段總結,12月20日前報送大檢查工作總結。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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