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歐中世紀政教衝突

西歐中世紀政教衝突

西歐中世紀政教衝突,在長達12世紀的西歐封建社會中,教會權與王權孰強孰弱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在鬥爭中呈現互有消長的馬鞍型;最初是教會權從屬於王權,繼之是教會權凌駕於王權之上,隨後是教會權走向衰落和專制王權的崛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歐中世紀政教衝突
  • 西歐封建社會:長達12世紀
  • 權力鬥爭:鬥爭中呈現互有消長的馬鞍型
  • 最初:最初是教會權從屬於王權
教會勢力初起,王權下的教廷,政教衝突高潮,地區發展不均,衝突的三階段,醞釀時期,教權與王權的對壘,王權加強教權衰退,

教會勢力初起

羅馬教皇的權力向天主教各教區延伸的時候,以國王為首的世俗權力也要求對所在地區的教會行使權力,這樣就產生了如何調整教會權與王權關係的問題。
涉及這一問題的理論,首推教皇基拉西烏斯一世在公元5世紀提出的“雙劍說”,即一支劍象徵著最高的宗教權力,由上帝交給教皇執掌;另一支劍象徵著最高的世俗權力,由上帝交給皇帝執掌。
雙劍論問世的時候,正是拜占廷帝國把持教會權力的時代,此時的教皇從政治地位上只是皇帝統治下的臣民,還難以在教會事務中與皇帝抗衡。在這種歷史條件下提出的雙劍理論,不僅含有排斥帝國皇帝統治教會事務的意味,而且也使“君權神授”的觀念顯露端倪。
公元751年以後,政治形勢發生了變化,拜占廷皇帝失去了對中部義大利的控制。教皇司提反二世藉機提出了接替拜占廷統治義大利的要求。為了替教皇的領土要求提出理論依據,羅馬教會偽造了一份檔案——“君士坦丁的贈禮”。從當時的政治形勢看,羅馬教會偽造這份檔案的目的恐怕不僅僅是為了得到義大利中部的領土,而是為了得到對整個帝國西部的世俗統治權。
在11世紀下半葉之前,王權在與教會權的相互關係中占據著絕對有利的地位,王權把持著教會權,國王為了加強和鞏固封建集權統治,獲得教會的支持,加強了與教會的聯盟,達到了集權統治的目的,但同時又使教會的權勢在王權的支持下擴大了,成為封建統治集團中較強大的政治勢力。

王權下的教廷

以法蘭克和德意志為例:
法蘭克:
8世紀中葉,矮子丕平為了篡位,用加洛林王朝取代墨洛溫王朝,需要羅馬教會給以政治上的支持,為其篡位提供了理論依據。
而與矮子丕平為代表的大封建階級有著類似經濟基礎和相同政治利益的羅馬教會,要擺脫長期以來所受的拜占廷皇帝的控制,消除倫巴德人入侵的威脅,需要尋求新的世俗君主給予軍事上的幫助。
各自的需要建立起了西歐王權與教會權的最初聯盟。藉助於這個聯盟,天主教逐漸抬頭,並靠“丕平獻土”建立起了教皇國。教皇由單純的天主教世界的精神領袖兼任世俗君主,並消除了倫巴德人的威脅,擺脫了拜占廷皇帝的控制,壓制了羅馬貴族的叛亂。
矮子丕平及其繼承人也依靠這個聯盟不僅當上了法蘭克國王,而且將勢力擴展義大利,做了羅馬人皇帝,成了西羅馬帝國傳統的合法繼承者,可與拜占廷皇帝平起平坐。
但是,這個聯盟雖然使雙方受益,但聯盟的主導者仍是王權而非教會權。到查理大帝統治時期,主教和修道院長的任命完全由他一人決定。查理曼之後,主教的任命已成為國王獨有的特權,推選教皇的權利原操在羅馬城教士和教友手中,但在查理曼統治時已成為世俗政權控制。
德意志:
10世紀初,德皇利用教會加強和鞏固集權統治,實行“奧托特恩權”,因此加強了與羅馬教會的聯盟,並支持羅馬教會的改革。
羅馬教會的改革是中世紀基督教教會權增長的起點。教會權的增長是以削弱王權的集權為代價的,必導致王權與教會權的摩擦,加劇了地方封建勢力與王權的衝突。德意志王位是因反對外部敵人這一共同利益的需要而被確立、承認的,一旦這種外部威脅減弱或消除時,這個共同利益也就不再存在,就出現各大公爵企圖擴大勢力與王權相對抗的局面。
奧托一世即位後,曾多次經歷了氏族公爵的一再反叛,促使其承襲查理大帝的教會改革,培植教會勢力,以削弱世俗大公爵的勢力,奧托完全壟斷了教會權力,重要教區的大主教由奧托的直系親屬擔任,不僅教區內的宗教事務,同時還被委任執行國家權力,廣泛地參與國家的重大事務,掌握司法大權的重任,即“奧托特恩權”。奧托把主教納入官職的等級制度中,因主教制沒有組成一個世襲家族的危險,減小了對王權的威脅,加強了王權的核心。因王權集權的需要,奧托二世建立了國家教會制,這種教會制還是在王權的控制下。
如前所述,封建統治者對天主教會之所以大加干涉和控制,是因為天主教會及其教士在實現封建化,完善封建制的過程中能夠起到無法替代的作用。
例如,加洛林王朝實行的是伯爵轄區制的行政制度,而代表王權的地方行政長官伯爵則多是當地大封建主,他們有很強的自主性。為了嚴密控制他們,查理曼就藉助於教會力量,在實行伯爵轄區制的同時設立主教區,給予主教在轄區範圍內的司法權,以限制和削弱伯爵的許可權。不僅如此,他還派遣宮廷教士和官員擔任“巡閱使”,全權代表王權監督和阻止地方官員對土地的貪婪。
教會教士在封建化過程中被賦予的這種重要的職能,使其獲得了相應的社會地位和國王的大量增予及權益。正如查理曼所說:“憑那份進款和那份地產,憑那所修道院和那所教堂,我就可以使得某個臣屬效忠。”而這些主教和修道院長同樣要為國王提供兵役、徭役和宮廷所需物品。世俗大地主階級教會法蘭克國家的兩大支柱。這種統治格局對西歐封建統治權的發展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
教會的國家機構職能,必然強化王權對教會的控制。首先,查理曼以王權對教會聖職的任免取代宗教法規規定的教會選舉權,隨時罷免他認為不稱職、不符合王權利益的主教。在德意志地區,聖職的授職權,一直是王權的屬性。教會是王權實行統治的一個支柱。其次,王權還控制著教會對內外的立法。再次,為了防止主教因地產和權勢的增長而危害王權,查理以教會法規來束縛教士的生活,很顯然,法蘭克的君主把羅馬天主教看成是可以強化君權、維護君權統治的一種力量。
在西歐封建化的過程中,教會權的低落,不僅體現在教會權與王權的關係上,而且還表現在教皇對其世襲領地教皇國治理的失控。9—10世紀,教皇國的管理體制被打亂了,各地豪族如堡主、伯爵各自為政,教皇統治權變得有名無實,迫於壓力,教皇開始把地產長期租借給他們。

政教衝突高潮

如果說當初教會獲得獨立的權力只是為了自我保持的話,那么後來當教會的權力發展到足以與世俗王權相抗衡的時候,控制和支配整個國家的欲望則成為教會權力的目的。
到11世紀中期,隨著王權的進一步強化和教會權力向世俗國家的滲透,並已成為國家的支配勢力的時候,教皇與世俗皇帝的對抗達到頂峰。一方面,教皇認為他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另一方面,國王認為他才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
西歐中世紀,在教會權與王權爭奪最高領導權和充當世界霸主的鬥爭中,教會權擺脫其不利的地位是從11世紀下半葉開始的。
發生這一改變的深層次原因當然是天主教會在王權的陰影下不斷擴大統治範圍,使西歐天主教化,並逐步獲取天主教世界管理權的結果;其直接原因則是教會改革運動克呂尼運動深入發展的結果。克呂尼運動始於10世紀的克呂尼隱修院,到11世紀下半葉逐成燎原之勢,其核心人物是格里高利七世利奧九世等人。
利奧九世上台後,他要依靠教皇的權勢,在羅馬教廷鞏固自己尚不穩固的地位,就先要把國家教會制帶進羅馬教廷。皇帝亨利三世統治時期,在王權的集權統治下,諸侯與王權的矛盾已不斷的激化,逐漸形成了一股潛在的反對王權的地方勢力,1056年,亨利三世卒然去世,其子亨利四世年僅6歲,皇后阿戈尼斯攝政,軟弱無力。各大公爵瓜分了皇室的領地,教會在亨利三世的支持下,開始了自上而下的教會改革,國家教會製得到充分發展,培植了教會封建主階層,教俗封建主對德意志皇室領地和政治權利的瓜分,大大削弱了皇權的集權統治。
格里高利七世擴大教皇的權威和亨利四世重建德皇的集權,是不可調和的矛盾的兩個方面。國家教會制是德意志皇權進行統治的一個支柱,也正是國家教會制培植了一批具有豐厚經濟實力的教會貴族,他們瓜分了皇室的權力,動搖了皇權集中的基礎。格里高利七世擴大教皇的權威和亨利四世重建德皇的集權是不可調和的矛盾的兩個方面,在政教之間以爭奪主教授職權為主要內容的公開的鬥爭中,德意志的教俗貴族因自身利益而支持羅馬教皇。德意志皇帝被教皇所廢黜,德皇的被迫懺悔,在理論上削弱了王權的權威性。
克呂尼運動為代表的教會改革運動到11世紀下半葉取得了極為重要的成果。在主教職權的鬥爭中,教會權從王權手中贏得了來之不易的勝利,擁有聖職任命的發言權,從而使神職人員(主教、大主教、修道院長)與世俗貴族相分離,杜絕了聖職買賣的弊端,通過鬥爭的勝利,教會權愈益強化,達到了歷史上從未有過的高度,教會權至上說由神學理論變成了社會的政治實踐,教皇成了居於西歐諸王之上的主宰教會權與王權的強勢人物,西歐各國一切重大事務都必須得到教皇的同意。
13世紀初,教皇英諾森三世動員歐洲各國教會法學家幫助確立“教權至上的地位”。 他策動了第四次十字軍東征,攻陷了君士坦丁堡,組織了鎮壓法國南部阿爾比派的十字軍。在教會內部,他實行專制統治。他運用政治手腕,利用德國混亂的政局,左右神聖羅馬帝國的選舉。在法國,他迫使勢力強大的法王腓力二世就範,被迫同廢后英格堡復婚。阿拉貢的佩德羅二世、萊昂的阿方索九世,葡萄牙國王桑喬一世,波蘭國王瓦迪斯瓦夫三世,都被迫匍伏於他的腳下。教權此時如日中天,盛極一時。
但英諾森三世以後的50年間,雖然教皇們繼續努力捍衛教權,但由於時事的變易,教會權在與王權的較量中無可奈何地滑向低谷。卜尼法斯八世雖然力圖步英諾森三世的後塵,重建逐漸喪失的教皇最高統治權。但在與法王腓力四世的鬥爭中死去,嚴重削弱了教會權,而對正在崛起的王權則十分有利。
接著中世紀奇蹟人物腓特烈二世登場,逼得教廷遠避法國,從而開始了長達半個多世紀的阿維農之囚,教會權更是一蹶不振,直到席捲整個歐洲的宗教改革把羅馬天主教對西歐統治的一統天下徹底打破。
以上表明,中世紀西歐教會權與王權的關係,根本就不存在一個教會權凌駕於王權之上的永恆現象,客觀實際是教會權與王權兩者在相互聯合和鬥爭中因世事的變易而彼此消長。

地區發展不均

中世紀的西歐,教會權與王權的關係,不僅從時間上考察彼此在鬥爭中互相消長,而且從空間上考察這種消長在各國各地區也不是鐵板一塊、完全一致的。在剛剛步入封建社會之時,新建的諸日耳曼王國中,只有西羅馬帝國的原居民羅馬高盧人信奉羅馬基督教,新入主的日耳曼各族均信奉原始多神教或阿里烏斯派基督教,羅馬派基督教不僅對這些蠻族新王國無法施加影響,反而被新的主人視為羅馬帝國的同路人而屢遭打擊。面對這一新的情況,雖然以格利哥里一世為代表的一批執著於羅馬基督教事業的教會人士不遺餘力地採取各種手段來強化和擴大教會的勢力,並且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最終使整個西歐天主教化,但是,這一過程不僅充滿了艱辛和反覆,而且在各地發展也極不平衡。
英格蘭接受天主教就並非一帆風順,而是隨著國王的更替幾經反覆後才終成正果。西北歐的烏特勒支、弗里西亞到8世紀才逐漸天主教化,至於薩克森人,他們反對法蘭克人的征服,因此也敵視他們的宗教。直到772年至803年查理大帝發動一系列戰爭,最終迫使薩克森人臣服時,薩克森才皈依了天主教,斯堪的納維亞各國以及摩拉維亞、波希米亞於10至11世紀才緩慢地天主教化。
在這些國家和地區,天主教化的路程尚未走完時,教會權是無法凌駕於王權之上的,相反,教會權威的確立完全仰仗於王權的支撐。並且,還由於天主教化進程的不一,天主教會的權威在同一時期內在不同地區理所當然的也有強弱之別。

衝突的三階段

政教矛盾和衝突貫穿了整個西歐中世紀,對西歐歷史發展具有深遠影響。對於教會權與王權之間的這場尖銳複雜、曠日持久的鬥爭,本文試從中古西歐歷史入手,分三個階段來分析,以期能了解兩者之間的此消彼長的關係和對西歐歷史發展的影響。
在西歐中世紀的歷史中,政教矛盾一直存在,政權與教權一直是此消彼長,處於激烈的鬥爭中。開始,羅馬教皇和神職人員總是從屬於世俗的君主或領主的。但到十一世紀末,其地位大大改觀。教會利用世俗封建主的相互格鬥和廝拼而有力的增強了經濟和政治力量,希求確立對整個歐洲的統治。不過世俗的皇帝和君主們是不甘心充當教會走卒的。他們對教會的支持與合作,說到底,無非是個利用。所以,一旦他們感到教會勢力對自己構成威脅的時候,便要採取斷然措施相抗衡,以至於不惜訴諸武力,總之,在中世紀,教會權(神權)與王權之間的鬥爭是尖銳複雜、曠日持久的,二者之間的鬥爭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是五至八世紀的醞釀期;第二階段是九到十三世紀,教權高漲,與政權形成對壘之勢,期間教權達到顛峰狀態,隨後便開始由勝轉衰;第三階段是隨著君主國家的形成和各國人民民族意識的萌發,王權逐步得到加強,教權節節敗退,王權在這場鬥爭中取得了最終的勝利。

醞釀時期

中世紀伊始,基督教教會和基督教國家二者,只不過被當作統一社會的兩種基本的職能機構而已,它們只有分工的差別,並無不同社會性質的對立。它們並沒有料到嗣後彼此之間會發生多大的衝突。儘管如此,在某些神職人員的思想理論中,已顯露了誇張神權的苗頭。蓋拉西(492——496年為教皇),是最早提倡教政二元主義的理論家之一,他提出所謂的“雙劍”論。他說,在基督那裡,本來是君主、教主合為一體的;但基督深知人的弱點,便在塵世中將這兩種職能分開,將兩把劍一給君主,一給教主,並令他們互相提攜。蓋拉西說:“治理現世有兩大系統,一為教士的神權,一為人主的君權。在‘最後判決’中,就是君主也必須由教主代向天主負責。就此點而論,則這兩種權力中,教士權力的分量較重。”又說:“耶穌·基督在規範這兩權各得其所的方法和尊嚴中,又區別彼此的職務……既:為使來世的永生,信教皇帝應需用教士,而教士套用皇法也是為了塵俗事務的緣故。”⑴由以上可以看出,在中古初期,神權開始覬覦世俗權力,並為以後染指世俗權力尋求理論上的依據。
在公元六七世紀時,羅馬主教趁拜占廷皇帝對義大利的控制削弱之機,首先統治了羅馬,繼之又在義大利中部占據了大片土地,在格列高利一世(590——604年)任羅馬主教時,對西歐教會開始有了較強的影響,此後羅馬主教逐漸獨占了教皇的名號。在751年,教皇與西歐新興封建主法蘭克國王結盟,支持法蘭克王丕平篡奪王位後,後者在754年戰勝義大利北部倫巴德人時,強迫倫巴德人把侵占的義大利中部的一片領土交給教皇,教皇從756年起,在這片領地上形成了一個世俗國家,俗稱“教皇國”。這樣,教皇在宗教權力之外,又獲得了相當大的世俗權力,這為蓋拉西“雙劍論”的推行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為以後神權與王權的鬥爭提供了強大的物質力量。

教權與王權的對壘

隨著十一世紀歐洲經濟的增長,教會的經濟力量越來越大,逐漸想擺脫世俗政權的控制,表現為這個時期興起的教會內部的改革運動——克呂尼運動。改革者要求嚴格教會管理,反對世俗政權對教會的操縱。克呂尼運動加強了教會的組織力量,最後由改革者與教廷建立起聯繫,而打破了數世紀以來,政教之間雖有矛盾,但相安無事的局面。1073年,克呂尼修道院修士希爾得布蘭德當選為教皇,即教皇格里戈利七世,由此開始了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分庭抗禮。皇帝作為世俗封建主的首領,教皇作為教會封建主的首領;一方主張教權至上,一方主張皇權至上,形成了二者對壘的局面。
導致教皇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發生衝突的直接原因是,教會要擺脫世俗政權的控制,但是我們認為更為重要的是,皇帝和教皇政策中的“世界主義”傾向,即雙方都想確立對整個基督教世界的統治。教皇認為自己是基督教世界的精神領袖,理應控制和指導世俗君主,教皇以開除教籍和褫奪教權為武器,來操縱世俗政權,實現其帝國野心。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也四處干涉,以俗界領袖自居。雙方鬥爭的焦點是主教敘任權和對義大利的控制權。這兩點對教皇和皇帝推行他們的“世界帝國”政策至關重要。首先,教皇視主教敘任權為擺脫世俗政權、培植教廷的馴服僕從的工具,皇帝則一向通過任命主教來控制教會,並把自己控制的教會看作是帝國的重要支柱;其次,教皇要通過控制義大利來捍衛羅馬,皇帝則想通過控制義大利來壯大自己的力量。
教皇格里戈利七世與皇帝亨利四世(1056——1106年)開始的爭奪主教敘任權的鬥爭,最終以皇帝亨利五世(1106——1125年)與教皇簽訂妥協的《沃姆斯宗教協定》(1122年)而告終。按照協定,皇帝放棄主教敘任權,主教由教士選舉產生,但皇帝有權出席選舉,並在有爭議時作出最後的決定,教皇則將授予新主教權標,以象徵領地和行政權力的重要特權讓與皇帝。從表面上看,教會是達到了自己的目的——廢止世俗君主的主教敘任權,但實際上皇帝對教會仍有較大的控制權。教皇要控制整個基督世界的企圖尚未實現,因此,從十二世紀後期起,教皇又與皇帝為爭奪義大利的控制權展開了更加激烈的鬥爭。結果,皇帝腓特烈一世於1176年萊尼亞諾戰役慘敗,而幾乎放棄了在義大利的一切要求,教皇權威終於在教皇英諾森三世(1198——1216年)達到了極盛。⑵英諾森三世在中部義大利建立教皇國以拱衛羅馬;他任命皇帝,英國向他屈服,法國與他結盟;他鎮壓了南法阿爾比異端,提倡新僧團的福音等等。而且在那個時代,任何不符合神學正統的思想學說,都被斥責為“異端”而受到禁止和迫害。總之,那時“基督教使西歐封建社會各個方面都染上了宗教色彩。”⑶英諾森之後教皇勢力由盛轉衰。後來神聖羅馬帝國霍享斯陶芬王朝的滅亡,教皇受控於法王,宣告了皇帝和教皇的“世界帝國”幻夢的破滅。

王權加強教權衰退

從十二世紀起,西歐城市發展迅速,商品經濟繁榮,到十四世紀西歐就出現了資本主義的最初萌芽。經濟的迅猛發展,迫切需要消除封建割據,而實現這一目標的唯一途徑就是加強王權,統一國家。
另外,在皇帝和教皇的爭霸過程中,教皇插手世俗事務,削弱了教皇作為西歐精神領袖的地位,日益等同於一個世俗君主。為適應插手世俗事務的需要,在教會管理上,教廷被迫藉助於世俗的方式,尤其是一整套稅收和財政體系。並且,既然教廷沒有一個教會稅收體系,因而教廷不得不像世俗國家那樣,運用它的司法權力作為一項稅收來源,這就必然造成對世俗法權的干涉。教廷的世俗化,它對各國教會的控制、對國家司法的干涉,以及它苛重的稅收,都必然加深教皇與普通基督教徒之間的鴻溝,引起西歐各國王權的不滿,所以只有徹底擺脫教皇的控制,西歐國家才會得到真正的發展。從十二世紀起,西歐各國國王便以宗教宗主權為武器來加強王權。所以西歐王權加強的每一步都伴隨著與教皇的鬥爭。
王權逐步加強教權節節失利,這個過程在法國的歷史中可以清晰的看出來。在路易九世時期(1226——1230年),國王實行司法、貨幣和軍事改革,促進了經濟統一與中央政府權力的加強。到腓力四世時期(1285——1314年),王權繼續加強。腓力四世為奪取附屬的城市伊蘭得爾,推行戰爭政策,經常感到財政困難,他便向法國教士徵收捐稅,因此和教廷發生衝突。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在政教鬥爭激烈時死去,新教皇克萊芒五世是在法國國王直接壓力下當選的。教廷從這時候遷到了法國阿維農城,總共住了七十年(1308——1378年),史稱“阿維農之囚”。⑷腓力四世繼續和教皇作鬥爭,於1307年沒收聖殿騎士團財產。1312年教皇正式宣布解散神廟騎士團。腓力四世得到完全勝利,教權受到了重大打擊。“阿維農之囚”事件充分的表明了教權在這一時期衰落的趨勢。
王權能最終取得勝利要歸因於在王權與教皇的鬥爭中,西歐各國的民族意識開始了最初的萌動。十二、十三世紀開始的西歐王權的加強,民族和民族國家的形成運動,到十五、十六世紀大體完成。這一漫長過程的結束,終結了教會在中古盛期所確立的“萬流歸宗”的地位,王權的加強、民族國家的勝利必然意味著教皇勢力的衰落。
總之,教權與王權的衝突,以王權的最終勝利而告終。教皇作為西歐最高效忠對象的地位消失,各國王權成為各國臣民最高的效忠對象。王權的加強,民族意識的萌動,是西歐經濟發展的結果,又反過來促進了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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