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水型社會建設評價指標體系

建設節水型社會,重點是建立三大體系:一是建立以水權管理為核心的水資源管理制度體系,這是節水型社會建設的核心;二是建立與區域水資源承載能力相協調的經濟結構體系;三是建立與水資源最佳化配置相適應的節水工程和技術體系。《節水型社會建設評價指標體系(試行)》(以下簡稱為《評價指標體系》)圍繞三大體系而構建,力圖系統、全面、科學地反映節水型社會建設的進展。通過評價工作,及時掌握試點建設的進程,分析、總結試點建設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明確工作重點,加強對試點建設的指導,促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節水型社會建設評價指標體系
  • 法規類別:規範性檔案
  • 制定機關:水利部
  • 法規文號:辦資源[2005]1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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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信息

法規名稱:節水型社會建設評價指標體系(試行)
頒布日期:
實施日期:
修改日期:
法規文號:辦資源[2005]179號

節水型社會建設評價指標體系(試行)

本《評價指標體系》主要適用於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地區的節水型社會建設評價工作,也可用於其它地區的節水型社會建設評價。本《評價指標體系》為試行,將在節水型社會建設的實踐中不斷予以完善。

《指標體系》的構建原則

《指標體系》的構建遵循以下原則:
1.力求全面。所選指標儘量涵蓋節水型社會建設的各個方面;
2.體現層次。所選指標既能反映總體情況,又能反映各分類、各單項情況;
3.相對獨立。所選每個指標均反映一個側面情況,指標之間儘量不重複交叉;
4.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所選指標即有定性描述的,又有可量化的;
5.綜合性與單項性相結合:所選指標既有反映綜合情況的,又有反映單項情況的。

《指標體系》的內容

《指標體系》包括綜合性指標、節水管理、生活用水、生產用水、生態指標共五類32項主要評價指標,具體內容見表1。評價單位可從中選擇適合本地區的指標,也可視情況增補其它評價指標。
表1 節水型社會建設評價指標體系表
類別 序號 指標

綜合性指標

1 人均GDP增長率
2 人均綜合用水量
3 萬元GDP取水量及下降率
4 三產用水比例
5 計畫用水率
6 自備水源供水計量率
7 其它水源替代水資源利用比例

節水管理

8 管理體制與管理機構
9 制度法規
10 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
11 用水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兩套指標體系的建立與實施
12 促進節水防污的水價機制
13 節水投入保障
14 節水宣傳

生活用水

15 城鎮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
16 節水器具普及率(含公共生活用水)
17 居民生活用水戶表率

生產用水

18 灌溉水利用係數
19 節水灌溉工程面積率
20 農田灌溉畝均用水量
21 主要農作物用水定額
22 萬元工業增加值取水量
23 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
24 主要工業行業產品用水定額
25 自來水廠供水損失率
26 第三產業萬元增加值取水量
27 污水處理回用率

生態指標

28 工業廢水達標排放率
29 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
30 地表水水功能區達標率
31 地下水超采程度(地下水超採區使用)
32 地下水水質Ⅲ類以上比例

《指標體系》說明

1.指標解釋與計算分析方法
指標解釋與計算分析方法見表2。
序號 指標 指標解釋 計算分析方法
1 人均GDP 增長率 地區評價期內人均GDP年平均增長率 用平均法計算
2 人均綜合用水量 地區取水資源量的人口平均值 評價取用水資源總量/地區總人口
3 萬元GDP取水量 地區每產生一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的取水量 地區總取水量/GDP
萬元GDP取水量下降率 地區評價期內萬元GDP用水量年平均下降率 用平均法計算
4 三產用水比例 第一、第二、第三產業用水比例
5 計畫用水率 評價年列入計畫的實際取水量占總取水量的百分比 計畫內實際取水量/總取水量*100%
6 自備水源供水計量率 所有企事業單位自建供水設施計量供水量占自備水源總供水量百分比。 所有企事業單位自建供水設施計量供水量/自備水源總供水量*100%
7 其它水源利用替代水資源比例 海水、苦鹹水、雨水、再生水等其它水源利用量折算成的替代常規水資源量占水資源總取用量的百分比 海水、苦鹹水、雨水、再生水等其它水源利用量折算成的替代水資源量/水資源取用量*100%
8 管理體制與管理機構 涉水事物一體化管理;縣級及縣級以上政府都有節水管理機構,縣以下政府有專人負責,企業、單位有專人管理,建立農民用水者協會。 定性分析
9 制度法規 用水權分配、轉讓和管理制度;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水資源論證制度;排污許可和污染者付費制度;節水產品認證和市場準入制度;用水計量與統計制度等;具有系統性的水資源管理法規、規章,特別是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的法規與規章。 定性分析
10 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 縣級及縣級以上政府制定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 定性分析
11 用水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兩套指標體系的建立與實施 具有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具有科學適用的用水定額;兩套指標的貫徹落實情況。 定性分析
12 促進節水的水價機制 建立充分體現水資源緊缺、水污染嚴重狀況,促進節水防污的水價機制。 定性分析
13 節水投入保障 政府要保障節水型社會建設的穩定的投入;拓寬融資渠道,積極鼓勵民間資本投入。 定性分析
14 節水宣傳 將水資源節約保護納入教育培訓體系,利用多種形式開展宣傳;節水意識深入人心,全社會形成節水光榮的風尚;加強輿論監督,建立健全舉報機制。 定性分析
15 城鎮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 評價年地區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量的城鎮人口平均值 城鎮綜合生活用水總量(生活用水,不含第三產業用水)/城鎮人口數
16 節水器具普及率(含公共生活用水) 第三產業和居民生活用水使用節水器具數與總用水器具之比 第三產業和居民生活用水使用節水器具數/總用水器具數*100%
17 居民生活用水戶表率 居民家庭自來水裝表戶占總用水戶的百分比 居民家庭自來水裝表戶數/總用水戶數*100%
18 灌溉水利用係數 作物生長實際需要水量占灌溉水量的比例 灌溉農作物實際需要的水量/灌溉水量
19 節水灌溉工程面積率 節水灌溉工程面積占有效灌溉面積的百分比 投入使用的節水灌溉工程面積/有效灌溉面積*100%
20 農田灌溉畝均用水量(平水年) 農業實際灌溉面積上的畝均用水量 實際灌溉水量/實際灌溉面積
21 主要農作物實際灌溉用水定額 地區(平水年)每種主要農作物實際灌溉畝均用水量 根據地區實際確定需要評價的主要農作物,統計每種主要農作物(平水年)畝均灌溉用水量的平均值。
22 萬元工業增加值取水量 地區評價年工業每產生一萬元增加值的取水量 評價年工業水資源取用總量/工業增加值
23 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 工業用水重複利用量占工業總用水的百分比 工業用水重複利用量/工業總用水量×100%
24 主要工業行業產品用水定額 地區主要工業行業產品實際用水定額 根據地區實際確定高用水行業及其主要產品,統計高用水行業主要產品實際用水定額。
25 自來水廠供水損失率 自來水廠產水總量與收費水量之差占產水總量的百分比 (自來水廠)出廠水量-收費水量)/出廠水量*100%
26 第三產業萬元增加值取水量 地區評價年第三產業每產生一萬元增加值的取水量 評價年第三產業水資源取用總量/第三產業增加值
27 污水處理回用率 污水處理後回用量占污水處理總量的百分比 污水處理後回用量/污水處理總量*100%
28 工業廢水達標排放率 達標排放的工業廢水量占工業廢水排放總量的百分比 達標排放的工業廢水量/工業廢水排放總量*100%
29 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 城市處理的生活污水量占城市生活污水總量的百分比 城市處理的生活污水量/城市生活污水總量*100%
30 地表水水功能區達標率 水功能區達標數占水功能區總數的百分比 水功能區達標水面面積/劃定水功能區水面總面積總數*100%
31 地下水超采程度 對地下水超采進行評價 按照SL 286-2003《地下水超採區評價導則》進行。
32 地下水水質Ⅲ類以上比例 地下水Ⅲ類以上(Ⅰ、Ⅱ、Ⅲ類)水面積占地下水評價面積的比例 評價區地下水Ⅰ、Ⅱ、Ⅲ類水面積/評價面積*100%
註:《指標體系》僅列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評價指標,各地區可結合地區實際情況,根據需要增補其它指標。
附屬檔案下載: 節水型社會建設評價指標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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