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

立法院

立法院(Legislative Yuan),是中國國民政府時期和當今中國台灣地區最高位階之立法機關,與前國民大會(現已廢除)共同相當於其他國家中的國會

根據孫中山五權憲法理論,國家的權力分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權,因此分設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而人民則有選舉、罷免、創製、複決的權利,設國民大會行使這些權力。

立法院由人民直接選舉的立法委員組成,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對總統、副總統犯內亂外患罪提彈劾案及對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長的任命行使同意權,並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它重要事項的職權。立法院置院長、副院長各1人,由立法委員互選產生。“立法委員”自第7屆(2008年)起由225人減為113人,任期4年。有向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並可以決議或複議行政院重要政策。

2016年,民進黨籍立法委員蘇嘉全當選為中國台灣地區第九屆“立法院”院長。

基本介紹

簡史,職務權力,立法工作,委員,院長,秘書長,政黨席次,現任立委,委員會,常設委員會,特種委員會,立法院大樓,相關新聞,

簡史

台灣目前所實施的“憲法”是源於1946年通過,次年實施的《中華民國憲法》,歷經六次修憲,而成為台灣目前的“憲法”,因而中國台灣目前的最高議會即立法院,議會議員即立法委員
立法院立法院
1928年,立法院於南京成立,首屆委員共49席,由國民政府任命。歷經四屆,於第四屆增為194席,但因抗日戰爭而延任長達14年。1946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頒布,次年12月25日實施,1948年選出行憲後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總計760人。當時院址位於南京市中山北路上(今軍人俱樂部)。
1950年,因國共內戰,“立法院”播遷台灣,當時隨之而來的“立法委員”約380餘名。“立法院”遷台初期,以台北市中山堂作為臨時會址,1960年始遷入台北市中山南路現址。
立法院立法院
第一屆“立法委員”應於1951年屆滿,之後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遂得以繼續延任。在1991年以前,政府以“淪陷區無法改選”為由,未曾對“立法院”全面進行改選,而僅在1969年後依《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增補選11席,至1972年再設增額“立法委員”51席,隨後逐次增加增額席次,至1989年增額“委員”為130席。然而多數“立法委員”席次仍以“法統”為由,未曾改選,遂被指為“萬年國會”。
1991年,第一屆全體未曾改選的資深“立法委員”全數退職,1992年首次進行“立法委員”全面改選,共選出161席。隨後每三年一屆如期改選,1998年再增為225席,並開始增設不分區“立法委員”。2005年,“國民大會”複決“修憲”案通過,將第七屆“立法委員”減為113席,並改採單一選區方式選舉,任期則為4年。

職務權力

“立法院”是負責審查台灣各項法案以及預算的機關。依據台灣的憲法第39條、第63條、第104條、第105條,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至第7條等規定,“立法院”的職權,包括: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複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複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複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複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從新光摩天大樓俯瞰立法院院區從新光摩天大樓俯瞰立法院院區
另外,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立法院大門一景立法院大門一景
1、立法權
2、修憲及領土變更提案權
3、預算案、決算案審查權
4、戒嚴案(含解嚴案)、大赦案(含全國性減刑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決議案的審查權
5、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及審計長、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檢察總長、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2012年增加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等人事同意權
6、緊急命令追認權
7、對行政院的質詢權
8、對行政院院長的不信任權
9、“副總統”缺位時的選舉權
10、對“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罷免案的提出權
11、對行政院複議案的決議權。

立法工作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任何法律、條例都需經由立法院通過,並由“總統”公布後才有效力。
立法院議場立法院議場
若要立法,首先必須進行“提案”,可由“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立法委員”或黨團提出,預算案則僅限由“行政院”提出。草案提出後,會送交“程式委員會”進行審議。在程式委員會中,秘書長會排定要討論案件的日期,委員會審核後會將草案送交印刷(複印),並列入議程中的報告事項。提案在議程中進行“一讀”(朗讀標題),之後可送交相關的委員會(例如: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等)討論審查,或經由院會決定後,直接送交“二讀”。
委員會中會針對送交過來的提案,聽取提案人的報告,有時還會邀請和法案內容相關的專業人士提出意見(有時也會舉行“公聽會”)。之後進行討論,並修正提案的內容。達成決議後,會將議案送至二讀程式。
立法院議場內部立法院議場內部
在二讀時,會先朗讀提案的內容,並在院會中進深入的討論。二讀是立法過程中重要的步驟,在過程中,可以提出質疑、進行說明、修正等。最後決定是送交“三讀”、撤銷、或送回委員會重新審議。通過二讀的議案,將在下次會議時進行三讀的程式,但若有“委員”提議,並獲得超過30名“委員”的附議,可以在當次會議就直接進入三讀程式。
三讀的過程僅會就文字進行修正,除非有發現有違憲法或其他法律,才可提出撤回或重新審議。在三讀時,若有委員對於議案有不同的意見,仍然必須等議案表決後,再提出複議。三讀程式後就要進行全體的表決,若是通過,則送請“總統”在十天內公布,並送交“行政院”執行辦理。行政院方面在收到離字“立法院”的要求後,若認為法案難以執行,或有其他問題,在“總統”核准下可提出“複議”的要求,將法案送回“立法院”重審。
“立法院”接受複議案後,會召開“全院”的審查會議,必要時會要求“行政院長”到“立法院”說明複議案的原因。複議案必須在15天內進行投票表決是否維持原法案內容,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複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複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委員

“立法院”的主要成員為“立法委員”。根據2005年6月7日複決通過的“修憲”案,自2008年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起,選制由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並立制,“立法委員”席次減半為113席,且任期由3年延長至4年,其中:
台北立法院大門台北立法院大門
區域“立委”73席,由單一選區直選產生(即一個選區僅選出一名“立委”),選舉方式采相對多數制(即得票最多者當選,無需過半);
原住民“立委”6席,由2個複數選區產生,仍然采原先之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每個選區得票前三名者當選;
不分區及僑選“立委”34席,由單一選區兩票制中的政黨票得票比例按最大餘額方法分配席次,政黨得票率須達到5%方可獲得不分區席次。各黨當選名單中需有1/2婦女保障名額。
2008年“立法院”共有109席“立法委員”及4席缺額(皆不需補選),任期至2012年1月31日。

院長

“立法院院長”是“立法院”的首長,院長及副院長由“立法委員”互相提名、投票後選出。有督導立法院各委員會,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之責,並負責主持立法院會議(簡稱院會)。歷任立法院院長如下:
行憲前
序號院長任期黨籍
1
1928年10月8日—1931年3月2日
中國國民黨
2
林森(未就任)
1931年3月2日—1932年1月1日
中國國民黨
邵元沖(副院長代理)
1931年3月2日—1932年1月1日
中國國民黨
3
張繼(未就任)
1932年1月1日—1932年1月28日
中國國民黨
覃振(副院長代理)
1932年1月1日—1932年5月14日
中國國民黨
邵元沖(副院長代理)
1932年5月14日—1933年1月12日
中國國民黨
4
1932年1月29日—1948年5月17日
中國國民黨
行憲後
序號院長任期黨籍副院長
1
孫科(Sun Fo)
1948年5月17日—1948年12月23日
中國國民黨
陳立夫
2
童冠賢(Tung Gun-shin)
1948年12月24日—1950年10月7日
中國國民黨
劉健群
3
劉健群(Liu Jin-chin)
1950年10月7日—1951年10月19日
中國國民黨
黃國書
黃國書(Huang Guo-shu)代理
1951年10月19日—1952年3月11日
中國國民黨
4
張道藩(Chang Tao-fan)
1952年3月11日—1961年2月24日
中國國民黨
黃國書
5
黃國書(Huang Guo-shu)
1961年2月24日—1972年2月22日
中國國民黨
倪文亞
倪文亞(Ni Wen-ya)代理
1972年2月22日—1972年4月28日
中國國民黨
6
倪文亞(Ni Wen-ya)
1972年5月2日—1988年12月20日
中國國民黨
劉闊才
劉闊才(Liu Kwo-tsai)代理
1988年10月18日—1989年2月24日
中國國民黨
7
劉闊才(Liu Kwo-tsai)
1989年2月24日—1990年2月12日
中國國民黨
梁肅戎
梁肅戎(Liang Su-yung)代理
1990年2月12日—1990年2月27日
中國國民黨
8
梁肅戎(Liang Su-yung)
1990年2月27日—1991年12月31日
中國國民黨
劉松藩
立法院正式成為台灣立法機關後
序號院 長任期黨籍副院長
1
劉松藩(Liu Sung-pan)
1992年1月17日—1993年1月31日
中國國民黨
2
劉松藩(Liu Sung-pan)
1993年2月1日—1996年1月31日
中國國民黨
王金平
3
劉松藩(Liu Sung-pan)
1996年2月1日—1999年1月31日
中國國民黨
王金平
4
王金平(Wang Jin-pyng)
1999年2月1日—2002年1月31日
中國國民黨
5
王金平(Wang Jin-pyng)
2002年2月1日—2005年1月31日
中國國民黨
6
王金平(Wang Jin-pyng)
2005年2月1日—2008年1月31日
中國國民黨
7
王金平(Wang Jin-pyng)
2008年2月1日—2012年1月31日
中國國民黨
8
王金平(Wang Jin-pyng)
2012年2月1日—2016年2月1日
中國國民黨
9
蘇嘉全(Su Chia-chyuan)
2016年2月1日—今
民主進步黨

秘書長

“立法院”置秘書長一人,特任;副秘書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均由院長遴選報告院會後,提請任命之。秘書長承院長之命,處理本院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秘書長承院長之命,襄助秘書長處理本院事務。現任秘書長為台灣團結聯盟秘書長林志嘉(Lin Chih-chia),自2016年2月1日起任該職。歷任秘書長如下:
訓政時期
李曉生
張繼翰
第一屆
張肇元(1937年05月17日至1937年12月18日)
陳克文(1937年12月18日至1938年10月)
倪炯聲(1939年12月26日至1941年03月11日)
李中襄(1941年03月19日至1943年04月10日)
陳開泗(1943年09月24日至1950年04月17日)
尹靜夫(1950年08月03日至1955年12月16日)
袁雍(1956年01月23日至1968年09月01日)
蕭先蔭(1968年09月25日至1976年09月01日)(1968年09月01日至09月24日代理秘書長
郭俊次(1977年03月08日至1979年09月01日)(1976年09月01日至1977年03月07日代理秘書長)
胡濤(1979年09月25日至1981年05月27日止)(1979年09月01日至09月24日代理秘書長)
謝生富(1981年05月27日至1982年01月31日)
第二屆
謝生富(1982年02月01日至1985年09月05日)
第三屆
劉碧良(1986年01月03日至1988年02月28日)
第四屆
林錫山(1988年03月01日至1991年01月31日)
第五屆
林錫山(1991年02月01日至1994年01月31日)
第六屆
林錫山(1994年02月01日至1997年01月31日)

政黨席次

2016年台灣進行了立法院大選,各黨派席位如下:
時代力量:5席
親民黨:3席
黨籍:1席
(更新至2016年7月28日

現任立委

黨籍
選區
姓名
備註
黨籍
選區
姓名
備註
民主進步黨
台北市第一選區
吳思瑤(女)
民主進步黨
台北市第二選區
姚文智
中國國民黨
台北市第三選區
蔣萬安
中國國民黨
台北市第四選區
李彥秀 (女)
時代力量
台北市第五選區
林昶佐
時代力量黨團幹事長
中國國民黨
台北市第六選區
蔣乃辛
中國國民黨
台北市第七選區
費鴻泰
中國國民黨
台北市第八選區
賴士葆
民主進步黨
台北市第八選區
蔡適應
民主進步黨
宜蘭縣選區
陳歐珀
民主進步黨
新竹市選區
柯建銘
民進黨黨團總召集人
中國國民黨
新竹縣選區
林為洲
國民黨黨團書記長
中國國民黨
苗栗第一選區
陳超明
中國國民黨
苗栗縣第二選區
徐志榮
民主進步黨
台中市第一選區
蔡其昌
中國國民黨
台中市第二選區
顏寬恆
時代力量
台中市第三選區
洪慈庸(女)
時代力量黨團書記長
民主進步黨
台中市第四選區
張廖萬堅
中國國民黨
台中市第五選區
盧秀燕(女)
民主進步黨
台中市第六選區
黃國書
民主進步黨
台中市第七選區
何欣純(女)
中國國民黨
台中市第八選區
江啟臣
國民黨黨團總召集人
中國國民黨
彰化縣第一選區
王惠美(女)
民主進步黨
彰化縣第二選區
黃秀芳(女)
民主進步黨
彰化縣第三選區
洪宗熠
民主進步黨
彰化縣第四選區
陳素月(女)
中國國民黨
南投縣第一選區
馬文君(女)
中國國民黨
南投縣第二選區
許淑華(女)
民主進步黨
雲林縣第一選區
蘇治芬(女)
民主進步黨
雲林縣第二選區
劉建國
民主進步黨
嘉義市選區
李俊挹
民主進步黨
嘉義縣第一選區
蔡易余
民主進步黨
嘉義縣第二選區
陳明文
民主進步黨
台南市第一選區
葉宜津(女)
民進黨黨團幹事長
民主進步黨
台南市第二選區
黃偉哲
民主進步黨
台南市第三選區
陳亭妃(女)
民主進步黨
台南市第四選區
林俊憲
民主進步黨
台南市第五選區
王定宇
民主進步黨
高雄市第一選區
邱議瑩(女)
民主進步黨
高雄市第二選區
邱志偉
民主進步黨
高雄市第三選區
劉世芳 (女)
民主進步黨
高雄市第四選區
林岱樺(女)
民主進步黨
高雄市第五選區
管碧玲(女)
民主進步黨
高雄市第六選區
李昆澤
民主進步黨
高雄市第七選區
趙天麟
民主進步黨
高雄市第八選區
許智傑
民主進步黨
高雄市第九選區
賴瑞隆
民主進步黨
屏東縣第一選區
蘇震清
民主進步黨
屏東縣第二選區
鐘佳濱
民主進步黨
屏東縣第三選區
莊瑞雄
民主進步黨
台東縣選區
劉權豪
民主進步黨
花蓮縣選區
蕭美琴(女)
民主進步黨
澎湖縣選區
楊曜
中國國民黨
金門縣選區
楊鎮浯
中國國民黨
連江縣選區
陳雪生
民主進步黨
桃園市第一選區
鄭運鵬
民主進步黨
桃園市第二選區
陳賴素美(女)
中國國民黨
桃園市第三選區
陳學聖
民主進步黨
桃園市第四選區
鄭寶清
民主進步黨
桃園市第五選區
呂玉玲
無黨籍
桃園市第六選區
趙正宇
參加民進黨黨團運作
民主進步黨
新北市第一選區
呂孫綾(女)
民主進步黨
新北市第二選區
林淑芬(女)
民主進步黨
新北市第三選區
高志鵬
民主進步黨
新北市第四選區
吳秉叡
民主進步黨
新北市第五選區
蘇巧慧(女)
民主進步黨
新北市第六選區
張宏陸
民主進步黨
新北市第七選區
羅致政
民主進步黨
新北市第八選區
江永昌
中國國民黨
新北市第九選區
林德福
民主進步黨
新北市第十選區
吳琪銘
中國國民黨
新北市第十一選區
羅明才
時代力量
新北市第十二選區
黃國昌
時代力量黨主席
中國國民黨
平地原住民
鄭天財
中國國民黨
平地原住民
廖國棟
中國國民黨
山地原住民
孔文吉
無黨團結聯盟
山地原住民
高金素梅(女)
參加親民黨黨團運作
中國國民黨
山地原住民
簡東明
中國國民黨
不分區立委
王金平
中國國民黨
不分區立委
王育敏(女)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立委
王榮璋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立委
尤美女(女)
不分區立委
余宛如(女)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立委
吳玉琴(女)
中國國民黨
不分區立委
吳志揚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立委
吳焜裕
親民黨
不分區立委
李鴻鈞
親民黨黨團總召集人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立委
古辣斯.尤達卡(女)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立委
周春米(女)
親民黨
不分區立委
周 陳秀霞(女)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立委
林靜儀(女)
中國國民黨
不分區立委
林麗蟬(女)
中國國民黨
不分區立委
柯志恩(女)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立委
段宜康
時代力量
不分區立委
徐永明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集人
中國國民黨
不分區立委
徐臻蔚(女)
時代力量
不分區立委
高潞.以用.巴蟣刺(女)
中國國民黨
不分區立委
張麗善(女)
中國國民黨
不分區立委
許毓仁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立委
陳其邁
中國國民黨
不分區立委
陳宜民
親民黨
不分區立委
陳怡潔(女)
親民黨黨團總幹事長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立委
陳曼麗(女)
中國國民黨
不分區立委
曾銘宗
中國國民黨
不分區立委
黃昭順(女)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立委
蔡培慧(女)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立委
鐘孔炤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立委
蘇嘉全
立法院院長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立委
施義芳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立委
李麗芬(女)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立委
郭正亮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立委
邱太源
數據來源:台“立法院”網站。

委員會

“立法院”內分成8個常設委員會,負責審查各領域的政策法規。此外另有紀律、程式、修憲以及經費稽核等4個特種委員會。

常設委員會

“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陳其邁(民進黨)及黃昭順(國民黨)
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劉世芳(民進黨)及江啟臣(國民黨)
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林岱樺(民進黨)及蘇震清(民進黨)
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徐國勇(民進黨)及盧秀燕(國民黨)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黃國書(民進黨)及陳學聖(國民黨)
交通委員會召集委員:陳雪生(國民黨)及葉宜津(民進黨)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段宜康(民進黨)及林為洲(國民黨)
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召集委員:林淑芬(民進黨)及王育敏(國民黨)

特種委員會

程式委員會召集委員:費鴻泰賴士葆(程式委員會在委員會中是法律或預算提案要通過的第一關,必須先經過程式委員會的審定,才會付印並在議事堂中進行討論。程式委員會的成員,是依照各個政黨的席次比例所分類配,每一個政黨至少都會有1名委員。)
紀律委員會
修憲委員會
經費稽核委員會

立法院大樓

目前“立法院”大樓是前台灣省台北第二女子中學學校禮堂,因為老舊,立法院曾經計畫興建新立法院國會大樓,預算經費新台幣241億,包括︰辦理“豪華皇家式”遷建計畫 ,140坪的院長室、225位立委每位32.7坪的休憩會館、及51.8坪的研究室;院內364坪的多功能球場、303坪的三溫暖、455坪的恆溫游泳池、672坪的餐廳及小吃區等,之後225位立委減為113席,興建新立法院國會大樓計畫也沒有下文。2011年7月22日立法院院長王金平告訴媒體,立法院要蓋新國會,院內已成立興建委員會進行評估。據說,選址的目標之一是台北市仁愛路空軍總部現址。
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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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黨籍“立委”李敖在“立法院程式委員會”扮演“V怪客”,以催淚瓦斯大鬧現場,阻撓“軍購案”闖關,最後李敖被請出會場
2、台"立委"候選人裸露身體籌經費遭老母親阻止。
3、2018年2月27日清晨,台退伍軍人反年金改革團體“八百壯士”突襲“立法院”,聚集了約50人強沖“立法院”鐵門,還高喊“蔡英文下台!”。這些反改革人士稱他們已經“忍無可忍”,要求“立法院”停止審查新的年改法案。台“八百壯士”突襲立法機構 一退役軍官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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