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解體論

社會解體論是美國犯罪學家克利福德.肖和亨利·麥凱於20世紀30年代提出,後被芝加哥學派發展的一種理論。這種理論認為,社會衝突是造成社會解組和越軌行為的一個因素。人們愈是脫離整個社會,就愈易於違反社會的準則。在社會中人們愈是彼此缺乏聯繫,社會解組的程度就愈高,越軌行為就愈多。少年犯罪的根源在於社會動盪。在犯罪率高的城市中,道德準則是對抗衝突的。

犯罪被社會成員視為可獲得經濟地位的可行的謀生手段。在無共同社會準則的地區里少年之所以犯罪,是因為他們被其父母及周圍的社會組織所遺棄,他們擺脫了傳統的社會監督方式的約束,轉向自我表現的越軌方式。這一理論適用於受到大批移民影響的社會,可以解釋社會在動盪、分化和混亂中的越軌行為,但無法解釋社會在穩定發展階段中為什麼還保持很高的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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