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幼童公案

留美幼童公案

1872~1875年,大清政府每年遴選30名少年赴美留學,4年共派出120名,是為中國最早的官派留學生。原計畫留學時限為15年,不料進行到第十年時,留美幼童全部被政府強行召回。這一事件史稱“留美幼童公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留美幼童公案
  • 時間:1832年
  • 朝代:清
  • 時間:1872年
清末留學計畫,史海沉沙,留學計畫實施,計畫夭折,歸國後,著名留美幼童,

清末留學計畫

派遣幼童到美國留學,是“中華創始之舉,古今未有之事”。這兩句話,是曾國藩李鴻章在給朝廷的奏摺里說的。因為“古今未有”,所以這一計畫的決定,採取了極其鄭重的方式:1871年8月5日,先由曾國藩李鴻章聯名,向同治皇帝(實際上是向垂簾聽政的慈禧、慈安兩位皇太后)會奏;太后批給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複議;總理衙門和曾國藩、李鴻章對奏稿進行商議修訂,9月5日,再將“議奏”呈太后;9月9日,獲得批准辦理的聖旨。 在奏摺里,曾國藩和李鴻章這樣評價外國的科學技術:西洋軍事實力的背後,有地理、數學、天文、製造等多種知識;他們重視引入外國的先進技術,把學有所成的“遊學”者請到學校,教授各門科學;他們把陸軍和海軍的建設看作“身心性命”……今天我們中國要仿效他們的成功之道,最緊迫的,是應當選拔聰穎子弟到海外留學,努力鑽研,以實現皇上逐步自強的夙願……  他們的規劃是:訪選各省聰穎幼童,每年30名,四年共120名,分批搭船赴洋,在外國留學,15年後,按年分批回國。“計回華之日,各幼童不過三十上下,年方力強,正可及時報效”。 奏摺對幼童留美的具體事宜作了規定:赴洋幼童學習一年,如氣性頑劣,或不服水土,將來難望成就,就應由駐洋委員隨時撤回。幼童入學之初,讀什麼書,學什麼專業,應由駐洋委員列冊登注,每四個月檢查一次,年終匯總報告。駐洋正副委員,每人每月薪水銀450兩,翻譯一人,每月薪水160兩。每年駐洋公費銀共六百兩。正副委員翻譯教習來迴路費,每人銀750兩。幼童來迴路費及衣物,每人銀790兩。幼童駐洋學費津貼屋租衣服食用等項,每年計銀400兩。每年駐洋委員將一年花費開單報告,“倘正款有餘,仍涓滴歸公”,如果費用不足,可報告要求補充。留學事務局每年的預算,為庫平銀6萬兩,以20年計算,約需庫平銀120萬兩。當時的幣值,每4兩銀約合美金5.5元,所以駐洋委員的月薪等於618美元,翻譯的月薪220美元;留學事務局每年預算為8.25萬美元。 曾國藩和李鴻章決定,由翰林陳蘭彬擔任留學事務局正委員,留學計畫的積極倡議者容閎為副委員。(後文我們會看到,開放的容閎與保守的陳蘭彬及其繼任吳子登之間產生的矛盾,最終導致留學計畫的夭折。)史海沉沙
留美幼童指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官派留學生。公元1872年到1875年間,由容閎倡議,在曾國藩、李鴻章的支持下,清政府先後派出四批共一百二十名學生赴美國留學。這批學生出洋時的平均年齡只有十二歲。

史海沉沙

留美幼童指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官派留學生。公元1872年到1875年間,由容閎倡議,在曾國藩、李鴻章的支持下,清政府先後派出四批共一百二十名學生赴美國留學。這批學生出洋時的平均年齡只有十二歲。

留學計畫實施

第一批幼童於公元1872年8月11日由上海出發,跨越太平洋,在美國舊金山登入。他們乘坐剛剛貫通北美大陸蒸汽火車,到達美國東北部的新英格蘭地區,從此開始了他們長達十五年的留學生涯。前後四批,共120名“留美幼童”,都是乘坐輪船,跨海三萬二千里,橫渡太平洋去美國的。
幼童們被分配到54戶美國家庭(其中康乃狄克州34戶,麻薩諸塞州20戶)中生活。他們以驚人的速度克服了語言障礙,成為他們就讀的各個學校中最優秀的學生。他們群體所取得的優異成績令美國人驚嘆不已,據不完全統計,到1880年,共有50多名幼童進入美國的大學學習。其中22名進入耶魯大學,8名進入麻省理工學院,3名進入哥倫比亞大學,1名進入哈佛大學。(這22名幼童是:詹天佑歐陽庚容揆黃開甲梁敦彥張康仁、锺文耀、蔡紹基唐國安譚耀勛李恩富容星橋、曾溥、陳佩瑚、劉家照、陳巨溶、陸永泉、祁祖彝、盧祖華、徐振鵬、锺俊成、錢文)
幼童在美國接受西方的教育,過美國式的生活,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幼童不願穿中式服裝,經常是一身美式打扮,甚至不少幼童索性把腦後的長辮子剪掉。一些幼童受美國宗教文化的影響,漸漸地信奉了基督教。幼童學習西方教材,不但學到了許多新的自然科學知識,而且也接觸了較多的資產階級啟蒙時期的人文社會科學文化,這使他們漸漸地對學習四書五經等儒家經典失去了興趣,對煩瑣的封建禮節不大遵守,反而對個人權力、自由、民主之類的東西十分迷戀。他們與美國的女孩子暗暗約會,參加各類體育活動……所有這些新變化都被清政府的保守官僚視為大逆不道,不可容忍,一場圍繞留美幼童的中西文化衝突不可避免。
1881年,陳蘭彬奏,描述留美幼童的“現狀”,並建議撤回留美幼童:“上年十一月,吳嘉善特來華盛頓面稱,外洋風俗流弊多端,各學生腹少儒書,德性未堅,尚未究彼技能, 實易沾其惡習,即使竭力整飭,亦覺防範難周,亟應將局裁撤,惟裁撤人多,又慮有不願回華者,中途脫逃,別生枝節等語……臣竊維吳嘉善身膺局務,既有此議,誠恐將來利少弊多。”
朝廷將陳蘭彬的回奏交由總理衙門討論。總理衙門做出決策,上奏朝廷請求將所有留美幼童一體撤回。

計畫夭折

1881年,原定十五年的幼童留美計畫中途夭折,全部學生被召回國。當時,耶魯大學的22位留學幼童中祗有詹天佑歐陽庚二人順利完成學業。容揆譚耀勛抗拒召回,留在美國完成耶魯大學學業的。李恩富和陸永泉則是被召回後,重新回到美國,讀完了耶魯。這群中國歷史上首批官派留美學生回國後即遭到社會的譴責,當時的《申報》寫到:國家不惜經費之浩繁,譴諸學徒出洋,孰料出洋之後不知自好,中國第一次出洋並無故家世族,巨商大賈之子弟,其應募而來者類多椎魯之子,流品殊雜,此等人何足以與言西學,何足以與言水師兵法等事。

歸國後

回國後的留美學生參與了中國最早的電報礦山鐵路的建設。他們中的一部分人又歷經了1884年中法海戰和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為國捐軀。直到20世紀初,這些當年的留美幼童紛紛成為朝廷重臣,活躍在鐵路、電報、礦冶這些新興產業。在外交領域,他們更是當仁不讓地代表大清國,足跡遍布世界各地。

著名留美幼童

詹天佑:著名工程師
唐紹儀:促成南北議和,中華民國第一任總理
梁誠:駐美國公使,向美國交涉返還1500萬美元庚子賠款
唐國安:清華大學首任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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