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摺

奏摺

奏摺是重要官文書之一,也稱摺子、奏帖或摺奏。它始用於清朝順治年間,以後普遍採用,康熙年間形成固定制度。至清亡廢止,歷時兩百餘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奏摺
  • 解釋:重要官文書之一
  • 拼音:zòu zhé
  • 別稱:摺子、奏帖或摺奏
釋義,分類,形制,奏摺改革,歷史背景,保密制度,內容變革,歷史意義,範圍,價值,

釋義

基本解釋
[memorial to the throne(as written on paper folded in accordion form)] 寫奏章的摺子
詳細解釋
清代官吏向皇帝奏事的文書,因用折本繕寫,故名“奏摺”。也稱“摺子”。奏摺頁數、行數、每行字數,皆有固定格式。《花月痕》第三七回:“經略笑道:‘喜事重重!’便向摺匣中取出一本奏摺,遞給 荷生 。”歐陽予倩《忠王李秀成》第二幕:“因為您前回上了好幾個奏摺議論朝政, 天王 老大的不高興。”

分類

奏摺按其內容可分為奏事折、奏安折、謝恩折及賀折4類,其公文程式各有不同。它在康熙時及雍正初年,原無一定規則與程式,也未列入國家的正式官文書之內。京內外官員,不論官職大小,只要得到皇帝的寵信和特許,即使是微末之員,甚至寺廟的住持和尚,也可以上摺奏事和謝恩。
奏摺奏摺
奏摺一般都有皇帝的朱批,或者代理皇權人(太后,權臣,顧命大臣等,各個歷史時期有所不同),有些是有意壓著不發的或者沒必要發的除外。

形制

奏摺用紙多為榜紙、本紙和毛邊紙,統稱素紙,均為竹紙。當時宣紙名貴,臣僚平常繕寫呈奏用不起,也沒有那么多宣紙可供。奏摺高一般為22cm,橫寬為 10cm;另有一種小密折,高僅14cm,寬7cm。奏摺每幅六行,左右兩幅稱為一扣或稱一開。每扣12行,每行計20個字,低兩字為平格,實寫18個 字,余兩字作抬頭之用。

奏摺改革

研究歷史,必須有一顆嚴謹的心。所以,一切歷史都要有史料作為支撐,這是研究歷史必須遵循的原則。官方關於奏摺比較明細化的,不得不提清·張廷玉

歷史背景

清 張廷玉像清 張廷玉像
清朝入關之初,沿襲前明舊制,官員有事報告皇帝,公事用題本,私事用奏本題本蓋印,奏本不蓋印。題奏本都由通政使司進呈,在皇帝閱批之前,內閣大學士已經“票擬”過。因此,這兩種文書都是公開的,不利於下情上達。其次,題本辦文程式太繁,運轉速度十分遲緩,而且由於經辦人員過多,容易造成泄密,使皇帝實施政務受到很大限制。自張廷玉把奏摺制度化以後,稍微重要一點的事務,地方官員都先撰擬奏摺,經過皇帝朱批,認可了,才寫題本作正式報告,作為奏事的依據。但奏摺中的朱批內容,不得寫入題本,這樣題本就成了官樣文章,價值大大降低。奏摺代替了原來題本的作用,使它成為主要官方文書。這一制度堅持到清末。奏摺剛產生時,有資格使用奏摺的官員不太多。雍正踐祚之後,內苦於宗室諸王的訕謗排擠,外困於滿漢大臣的朋黨傾軋,急於求言,故放寬了臣民專折具奏的範圍和許可權。到後來,有權上奏摺者多達1000以上。由於奏摺所涉事情多系國家機密,所以奏摺的保密性是非常突出的。不能保密,就不要上奏摺,保密是書寫奏摺的前提條件。

保密制度

為了保證奏摺的內容不致泄漏,清廷定立了一整套保密制度,使奏摺制度更加完善起來:1、撰寫人須親自書寫,一般不許他人代筆,寫成後不得外傳,否則治罪。2、由宮中製作皮匣,配備鎖鑰,發給具奏官員,專門用作儲藏和傳遞奏摺。3、督撫以上大員的摺子,派專人送到大內乾清門,交內奏事處,直達御前,而不像題本交通政使司轉呈;一般官員的摺子,亦差專人送到雍正指定的親信大臣處,由他們代呈,代交人當然無權知道摺子的內容。雍正帝閱畢,作了朱批,摺子由原渠道發回。4、收回朱批奏摺。5、加強軍機處的保密工作。

內容變革

在奏摺的內容上,較之以前,更為豐富了。其中最重要的是利用奏摺商討政務。雍正說:“本章所不能盡者,則奏摺可以詳陳;而朕諭旨所不能盡者,亦可於奏摺中詳悉批示,以定行止。”臣下可以將拿不準的問題提出來,請皇帝裁奪;皇帝對不了解的或不懂得的問題,可以詢問臣下,以增長見識,作出決斷。雍正朝的許多重大政事,如攤丁入畝政策等,就是雍正與有關大臣通過奏摺反覆籌商後定下來的。奏摺用來討論政事、決定政策,不僅使它有了新的生命力,而且使它成了推行政治的一種重要工具。
雍正七年下令實行副本制度。凡奉朱批的奏摺,都由軍機處謄錄一份備查,即為“錄副奏摺”。只有極少數奏摺或因事涉機密,或因風聞奏事,被皇帝留在宮中,稱為“留中”。凡留中的奏摺,一般不朱批,不錄副,也不發抄,過後以原折交軍機處歸檔,故亦稱作“原折”。

歷史意義

由於奏摺免去了中間環節的傳遞,又採用廷寄方法,不但能迅速遞到皇帝手中,而且在皇帝朱批御旨後,又可直接發還上奏官員,馬上付諸實行,從而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給清朝的政治帶來了積極的影響。同時,由於奏摺都是秘密進行,於是在直省督撫與司道之間,地方與中央,內廷外廷之間,除正常的領導與被領導等關係之外,又形成了一種相互制約的關係。大臣相互告密,皇帝的耳目遍布京內外,誰也不知道誰向皇帝打了什麼小報告,中央部院和地方上的公私事件和人際關係,無論巨細,皇帝都可以從奏摺中直接了解到。皇帝於是藉助奏摺整飭吏治,監察民情,發號施令,排斥異己,天下庶務總歸一人處理,從而使封建皇權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因此,“在中國章奏制度史上,雍正一朝應該是最為多姿多彩的時代,而帝王對朱批運用的巧妙和有效,雍正也可以說是前無古人的了”。而這一切,張廷玉是功不可沒的。說這是他的大事業大功業,一點都不誇張。

範圍

奏摺的內容包括言事,即一切中央、地方的政、經、軍、文日常和突發事務、事件都須上報;對策,即中央、地方官員對日常和突發事務、事件的看法、主張、辦法;引見,即請安等。 奏摺形式一般為素紙,封、底有折,故曰奏摺。 雍正時有奏摺用黃綾,浪費可惜,遂以“物力維艱”,改用素紙可也。請安折、賀表用黃綾封面,紅、黃紙,“以示汝等鄭重也”。
奏摺奏摺

價值

奏摺檔案是最直接的原始文獻史料。由於奏摺多為密情,因此,奏摺存檔後一般人難以看到。 奏摺收藏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官方收藏,一是民間收藏。清代奏摺分存內閣大庫和存方略館庫的軍機檔。軍機檔霉爛損失,古物南運,流走台灣,現存大部分在北京故宮博物院,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故宮午門東側文華殿南有兩個檔案大庫,世人所謂內閣大庫檔。清朝政府於康熙九年開始存放於紫禁城里內閣大庫的檔案,包括皇帝詔令、臣僚奏摺、朱批諭旨、實錄、聖訓、會典、起居注以及殿試考卷等,內也夾雜宋元刻本殘書等,總數已不可考。 截至到2000年,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存各類檔案 1000餘萬件,其餘中國國家圖書館、北京大學、台北故宮博物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史語所)也分別存有數量不等的奏摺。
民間奏摺收藏主要來源於1922年北洋曹琨賄選以廢紙名義出賣存放於故宮午門外朝房內的明永樂至萬曆年間的檔案。同年不久,再次出售明崇禎以後包括清順治宣統年間的檔案約8000麻袋。這批檔案一部分流散到民間,所余大部分經金梁、寶熙出面,為羅振玉購得。現民間流通的奏摺,大都出於此“8000麻袋”。 總之,清朝形成了一套特有的最高上行文書――奏摺制度,歷經200多年,為後人留下了一批豐富的檔案遺產,具有極高的文獻研究價值、文物保存價值和市場收藏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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