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6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2016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 發布機構:江西省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17年7月28日
  • 類型:報告檔案
2016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全省各級行政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對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緊緊圍繞“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富裕美麗幸福江西”奮鬥目標,推動落實國家《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和《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以下簡稱《實施綱要》),有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為實現我省“十三五”良好開局,促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加強領導,法治政府建設組織保障切實提高
(一)強化組織領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工作,切實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鹿心社書記將法治建設擺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召開省委常委會、省委專題會議聽取和研究法治建設工作,將法治建設同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劉奇省長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認真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積極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2016年11月,省政府及時調整領導小組,將省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更名為省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劉奇省長親任組長,常務副省長毛偉明、省政府秘書長張勇任副組長,調整充實成員單位至26個,省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機構得到全面加強。
(二)精心編制貫徹國家《綱要》的檔案。2016年9月2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印發我省《實施綱要》。《實施綱要》緊貼江西實際,對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目標進行細化,提出一系列貫徹落實的具體舉措,明確了責任分工,為今後五年我省法治政府建設繪就路線圖、施工圖和時間表,為推進我省法治政府建設提供了行動指南。
(三)明確細化年度工作任務。印發《江西省2016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確定了落實完善政府立法工作制度、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等12項年度主要任務,並明確責任單位和督促落實機制,確保《實施綱要》規定需要2016年前完成的工作任務事事有部署、件件有落實。
二、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政府履職效能不斷提升
(一)持續推進簡政放權。出台《江西省行政權責清單管理辦法》,在全國率先建立權責清單動態調整制度,先後對33家省直部門477項權力事項進行了動態調整和更新。著重釐清省市縣三級政府職權關係,避免不同層級間因職責模糊出現爭權諉責、監管真空,得到中央編辦充分肯定。認真做好國務院3批次總計227項精簡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目前,省本級保留行政審批事項337項(僅15項由我省地方性法規設定,主要集中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其他各類權力事項2743項;行政審批事項累計精簡率由51%提高至56%,行政權力事項精簡率由63.6%提高至65.3%,簡政放權取得了實質性成效。2016年,全省網上審批系統建成並上線運行,實現了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的非涉密行政審批事項全流程、同平台網上辦理。
(二)不斷最佳化政府組織結構。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及時調整機構設定,最佳化職能配置,提升行政效能。有效整合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四套班子”機關事務管理機構,成立了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加強省“河長制”辦公室、省山江湖辦公室等生態環境保護機構建設,強化生態文明建設方面職能和力量;抓住國務院批覆設立贛江新區的有利時機,及時組建了贛江新區管理機構;按照大部門制改革的要求,重新調整理順了廬山管理體制。市縣政府機構改革和市場監管體制改革全面完成。
(三)大力提升服務市場經濟水平。一是破除“紅頂中介”壟斷。對省級層面涉及34家省直部門的120項中介服務事項進行逐項審核,保留中介服務事項43項,取消和調整中介服務事項77項;各市縣區積極跟進,全部完成中介服務事項清理任務,有效維護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二是推動服務企業快捷化、便利化。在全省順利組織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企業證照種類由五個縮減為一個,申辦材料大為簡化、辦理時間大幅縮減,實現了“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三是持續加大收費清理力度。2016年,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特別是在降成本優環境專項行動中,落實和出台了一大批取消、停徵、整合、擴大免徵範圍等收費調整政策,為企業降成本帶來了明顯效果,共減輕企業負擔15.5億元。規範清理社會團體收費項目,出台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社會團體收費行為的通知》,取消或停徵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57項、政府性基金項目5項。四是加快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積極放開新建住宅供配電設施(保障性住房除外)建設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降低省內天然氣管輸價格,加強燃氣公司配氣價格監管。五是持續深化國地稅合作。為納稅人提供“一站式辦結”服務,全省基本實現讓納稅人“進一家門、取一個號、辦兩家事”。六是突出信息化監管手段運用。抓住國家工商總局將我省列為“一張網”試點省份的契機,建設“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在全國率先通過國家工商總局驗收並上線運行,有效加大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失信企業曝光力度,依法懲戒“害群之馬”,保障人民民眾的餐桌安全。
三、有效強化制度體系建設,政府立法引領作用充分發揮
(一)健全地方立法體系。立法體系建設更趨完善,11個設區市都被賦予了地方立法權,可以對城市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目前,各設區市政府均已著手或已經成立政府立法工作機構,擬訂或出台了立法工作規則,立法工作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
(二)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主動適應改革發展需要,重點加強經濟、民生、生態環境、社會治理等領域立法,全年共完成立法項目14件(地方性法規10件,省政府規章4件),取得了較好的立法效果。《江西省稅收保障條例》為強化我省綜合治稅打下了堅實的法制基礎,實施效果顯著,得到國家稅務總局高度評價;《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被評為江西省2016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三)有效創新立法模式。切實推進科學民主立法,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打破部門起草立法項目草案的單一模式,有效拓寬了立法渠道。省政府法制辦組織省環保廳、江西財經大學、江西理工大學共同起草《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效避免部門利益法制化;審查修改該項目時,在全省範圍內組織開展了“我們一起來立法”活動,邀請社會公眾廣泛參與,有效培育了民眾對法規的認同感,增強了民眾守法意識,保障了立法效果。此外,將《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江西省傳統村落保護條例》《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小攤販管理條例》等法規草案分別委託江西財經大學等研究機構進行評估,進一步拓寬開門立法的路徑。
(四)更加注重立法實效。出台《關於加強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實施的意見》,對法規規章實施3個主要階段的程式性任務提出了明確要求;做好規範行政自由裁量權有關工作,組織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對法律法規規章中的行政處罰項目進行梳理細化,彙編《江西省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執行標準(2016年)》,並向社會公示,有效推動將“紙面上的法”落實為“行動中的法”,切實增強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效性。
(五)及時做好規範性檔案清理。根據《關於宣布失效一批國務院檔案的決定》,及時跟進,啟動了省政府檔案清理工作,嚴格對照清理標準,按時、按質全面完成清理工作任務,推動國務院檔案清理成果落地生根。
四、積極落實決策必經程式,政府依法決策水平穩步提升
(一)切實增強公眾參與實效。我省各級政府和部門在制定相關重大行政決策時,積極為公眾參與提供機會和平台,主動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提升了決策的民主性。我省在制定《江西省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方案》過程中,將聽證意見作為決策的重要參考,最終作出“高校藝術類專業下調學費標準”決定,有效打破了“凡聽必漲”魔咒,充分保障了學生的合法權益;南昌市就全市小學生早上是否該推遲半小時上課舉行公開聽證,最終順應民意作出了“全市小學生早上8:30上課”的決定。
(二)強化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嚴格落實《江西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規定》,切實加強對決策事項的法律論證。2016年,對《江西省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等67 件省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共辦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徵求意見179件。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已成為我省政府決策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
(三)全面推行法律顧問和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出台《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實現法律顧問制度在省市縣三級政府及其部門全覆蓋。2016年9月正式啟動運行全省公共法律服務網上平台,滿足民眾法律服務需求;南昌、吉安、九江、萍鄉、鷹潭等5個設區市和全省51個縣(市、區)、158個鄉鎮(街道)已建成法律服務中心(實體平台)。
五、多措並舉規範執法行為,政府權力運行更加有序公正
(一)穩步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深化農業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取得積極成效,實現了省市縣三級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的全覆蓋。吉安市積極推行擴權強鎮試點,在全市43個擴權強鎮試點鎮組建了綜合執法局。撫州市在部分鄉(鎮)開展了鄉鎮綜合行政執法試點,組建了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初步實現了執法監管重心下移。鷹潭市積極推進跨部門綜合執法,有效整合水利、城管、公安、環保、交通、海事等相關執法單位職能,組建河湖綜合執法支隊,統一行使全市河湖管理保護行政執法職責。
(二)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出台《江西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規範重大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徵收等行政執法行為,加強對重大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全面完成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統一了全省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文書。南昌、贛州等市建立了重點領域行政執法情況年度報告制度,要求執法部門每年向同級政府法制辦報告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情況,以增強執法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不斷強化行政執法監督。一是“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國務院工作部署,紮實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召開全省加快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電視電話會,制定出台《江西省推進行政檢查“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實施辦法》。截止2016年底,省市縣三級全部建立“一單兩庫一細則”,即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隨機抽查工作細則。全省雙隨機抽查事項達到本部門市場監管執法事項70%以上、其他行政執法事項69.3%以上。二是“兩法銜接”機制有效落實。狠抓“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設工作,目前,平台已錄入有關試點單位的簡易案件信息377件,一般案件信息1012 件。三是規範執法專項活動取得實效。2016年,開展了集中整治和查處行政執法不公侵害民眾利益專項治理活動,嚴肅查處了行政執法工作中的違紀違法行為。
六、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法治政府建設的公信力進一步增強
(一)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監督。省政府高度重視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堅持把辦理建議提案作為政府接受代表委員監督、推動政府改進工作的重要舉措。2016年,全省政府系統共承辦全國和省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1100件,按時辦復率和答覆函規範化率均達到100%。各地各部門認真對待新聞媒體監督,積極反饋司法機關的司法建議,針對存在問題積極進行整改。全省各級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投訴舉報電話,民眾監督渠道進一步暢通。
(二)切實加強審計監督。2016年,我省審計機關把促進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實作為審計工作的首要任務,緊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落實、重大建設項目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簡政放權、防範經濟風險隱患等5個重點方面加強審計監督。進一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加大對重大違法違紀、經濟犯罪和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促進了領導幹部遵紀守法、履職盡責。2016年省審計廳共向司法機關移送案件線索40餘件。
(三)大力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出台我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2016年,全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89萬條,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315件,同比增長29.76%。推進政策同步解讀工作,全省累計發布政策解讀稿件5368篇。運用新媒體拓展公開新渠道,各級各部門通過政務微博、微信主動發布政府信息50萬餘條。健全輿情收集回應機制,通過各種渠道回應社會關切或重大輿情1.1萬餘次。
七、積極完善糾紛化解機制,政府化解矛盾能力不斷提高
(一)著力加強行政複議、應訴工作。積極應對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劇增情況,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工作的意見》。修訂完善《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工作規程》,建立健全行政複議工作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實行行政複議受理與審理分離制度,確立立案登記制等一系列便民措施,有效提高複議工作效能。2016年,全省各級政府法制機構共受理行政複議案件2696件,同比增長14%;其中,省本級共受理154件,較2015年增長44%。2016年全省行政機關參與應訴的行政訴訟案件共2202件,同比增長26.4%;以省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應訴案件共40件,較去年增長57.5%,行政應訴勝訴率達100%。
(二)有效開展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工作。深入推進專業性、行業性調解平台規範化建設,總結推廣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糾紛調解機制創新試點經驗的做法,在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新工作會議上推廣。2016年,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受理調解行政爭議、民事糾紛22.2萬餘件,調解成功20.1萬餘件,成功率為90.5%。積極創新人民調解模式,依託“網際網路+”,對接全省公共法律服務平台,開通“江西省人民調解信息管理系統”,網上監督指導各地調解組織有序開展工作。據不完全統計,2016年,全省人民調解組織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4.9萬件,有力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八、多管齊下提升法治能力,政府依法行政基礎有效夯實
(一)積極強化法治能力教育培訓。堅持把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嚴格執法作為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各地、各部門積極落實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大力推進學法常態化。南昌市已連續13年春節假期後第一個工作日舉行領導幹部集中學法。省政府法制辦舉辦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綜合業務培訓班,進一步提升了全省政府法制機構工作人員服務法治政府建設的能力。省工商局堅持“每月一法”學考活動,同時,積極開展“法治工商進基層”活動,赴基層為執法人員授課。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積極開展“處長講法”活動。此外,相繼編寫《培育領導幹部法治思維以案釋法讀本》《行政複議典型案例剖析》等資料,供全省各級領導幹部學習使用。
(二)有效加強政府法制機構能力建設。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法制機構能力建設的意見》,進一步提升政府法制機構履職能力。贛州市政府法制辦新設了行政複議中心,並推動部分縣增設行政複議中心(辦),加強了縣級政府法制機構工作力量。省公安廳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公安法制工作的決定》,推動全省市、縣級公安機關法制部門實行隊建制比例達97.79%,有效解決了法制部門警力不足問題。
2016年度我省法治政府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還存在推動力度不夠、法治思維和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不夠嚴格規範、法制機構不健全等問題,需要今後採取積極有效舉措,切實加以解決。
2017年工作思路
一、總體思路
2017年我省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思路是: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推動政府及其部門整體提升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富裕美麗幸福江西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務
重點抓好18項主要任務: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建設,持續推進簡政放權,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工商註冊登記制度便利化,推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實行立法草案第三方評估,推進法規規章正確有效實施,開展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健全決策事項民意互動機制,全面落實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提高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質量,積極完善法律服務配套機制,健全決策執行情況跟蹤機制,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加快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進一步強化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完善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機制。
三、保障措施
落實5項保障措施: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強化法治政府建設培訓宣傳,強化法治政府建設考評與檢查,開展法治政府建設試點示範單位創建活動,加強法制機構隊伍和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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