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提供農業部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紮實推進農業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取得積極成效,為農業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詳細說明補充了農業政策與法規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部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 信息所屬單位:農業政策與法規司
  • 發布日期:2018年03月30日
2017年,農業部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紮實推進農業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取得積極成效,為農業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認真抓好組織部署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我部高度重視法治工作,將深入推進農業法治建設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周密部署,嚴格落實。部黨組書記、部長韓長賦同志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多次主持召開部黨組會、部常務會研究農業法治重大問題,強調要增強法治意識,嚴格依法辦事。
二是開展績效考核。為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落實,我部將依法行政作為績效管理的三大主體內容之一,專門制定了《依法行政績效管理實施細則》,強化依法行政考評。2017年,部機關21個司局和派出機構共制定依法行政指標251項,考核目標更加明確,任務更加具體。
二、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依法決策機制。貫徹執行《農業部工作規則》和《農業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辦法(試行)》,對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計畫和規劃、部門預算、農民負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等事關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全局和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加強合法性審查,開展風險評估,充分發揮農業部專家諮詢委員會作用,堅持集體討論決定,提高農業農村經濟科學決策水平。
二是推動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要求,我部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印發了《農業部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建立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經認真遴選,聘請10位知名法學專家擔任法律顧問,將3位同志申報為我部首批公職律師。法律顧問將充分發揮農業領域“法治智庫”的作用,為我部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為農業法治建設建言獻策。
三是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要求,我部建立了對政策措施進行公平競爭審查的部內工作機制,明確部機關各司局及派出機構作為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對負責起草的規章、規範性檔案和其他政策措施進行公平競爭審查,評估對市場競爭的影響,防止排除、限制市場競爭。2017年,我部共制定28部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均按照程式和標準進行了公平競爭審查,確保制發的檔案不具有排除或限制市場競爭效果。
三、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
一是持續推動簡政放權向縱深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會後我部即召開專題會議,組織各司局相關人員學習交流李克強總理的重要講話。2017年6月28日,我部召開部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工作,通過了《農業部關於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實化工作措施。2017年,我部取消下放部級行政審批事項3項,部分下放2項;下放中央指定地方實施事項7項。經過近5年的減權放權,我部已實際取消下放調整22項部級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事項16項。同時,加強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推進依法規範審批。我部按照國務院關於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的有關部署,重新編制發布了農業行政審批服務指南。在國務院審改辦對國務院59個部門開展的綜合測評中,我部行政許可標準化水平位居第二名。
二是集中開展“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根據國務院“放管服”改革決定要求,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植物檢疫條例》《自然保護區條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等7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按照國務院部署,在國務院法制辦的具體指導下,對我部現行有效的148部規章和219部規範性檔案進行全面清理,查找是否有與上位法不一致或與黨中央、國務院改革決策相牴觸的內容,重點清理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職業資格改革、投資體制改革和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等改革決定不一致的有關規定。經過清理,對18部規章和4部規範性檔案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對3部規章和36部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做到應廢盡廢、應改盡改。
三是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強化政務公開頂層設計,印發《農業部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從總體要求、重點任務、重要舉措和組織保障等4個方面進行了全面部署。以行政審批信息公開推進陽光審批,在行政許可事項流程節點和審批結果信息已公開438個的基礎上,新增一批流程節點和審批結果公開信息,進一步擴大向申請人及社會公眾的公開範圍。
四、完善農業立法
一是推進重點領域立法。2017年,農業立法取得新進展,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國務院法制辦,完成了《農藥管理條例》《水污染防治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3部法律、行政法規的修訂工作。修訂後的《農藥管理條例》對農藥管理體制進行了重大調整,在農藥登記、生產、經營、使用各環節全面嚴格管理,為做好新時期農藥監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修訂後的《水污染防治法》在農村垃圾和污水處理、畜禽糞便污水收集、農村灌溉用水保護等方面對相關條款進行了修改完善,對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和鄉村生態宜居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修訂後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在法律調整範圍、成員資格和構成、組織機構、土地經營權作價出資、聯合社等方面進行了修改完善,對進一步規範、引導、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此外,《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漁業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制修訂工作也取得了積極進展。
二是及時制定出台部門規章。貫徹落實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立足農業農村改革發展實際情況,我部2017年共制定出台了10部規章。《農藥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後,及時頒布實施《農藥登記管理辦法》《農藥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農藥登記試驗管理辦法》《農藥標籤和說明書管理辦法》等5個配套規章。貫徹落實《種子法》實行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制度的規定,制定了《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辦法》。根據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需要,對《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評估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適應農業機械化發展的新要求,制定了《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規定》《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管理規定》。貫徹落實國務院“土十條”要求,與環保部聯合制定了《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
三是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嚴格執行《農業部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要求規範性檔案不得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並且要經過調查研究、公開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等程式,使我部規範性檔案管理更加規範,檔案質量進一步提升。強化上報黨中央或國務院的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對《關於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等9件政策性檔案進行了內部合法性審查。
在黨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高度重視下,農業法律法規日益完善,目前農業領域共制定現行有效法律15部、行政法規29部、部門規章148部、地方性農業法規規章600多部,以《農業法》為核心的農業法律體系已經形成,農業農村經濟管理總體上實現有法可依。
五、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紮實推進農業綜合執法。各地農業部門堅定不移推進農業執法體制改革,以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為重點,將法律法規賦予農業部門的行政處罰權統一由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實施。目前,全國已有30個省區市開展了農業綜合執法工作,共成立2458個縣級、286個市級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縣級覆蓋率達到99%,市級覆蓋率超過80%。農業綜合執法的推進,理順了執法體制,整合了執法力量,加大了執法力度,變季節性、運動式執法為經常性、主動式執法,成為農業部門職能轉變的一大亮點,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是加大執法力度。堅持問題導向,加大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農業投入品、農產品、農業資源環境等重點領域執法力度,針對假冒偽劣、藥品殘留、非法添加、違禁使用、私屠濫宰、破壞資源等突出問題,我部部署開展了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生豬屠宰監管“掃雷行動”、漁政專項執法行動“亮劍2017”、草原執法檢查“綠劍行動”等一系列重大執法行動。各地農業部門按照統一安排,認真履職、主動出擊,加大巡查檢查和監督抽查力度,實行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依法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各級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共查辦違法案件3萬多件,調處涉農糾紛1.3萬多起,挽回經濟損失近10億元。
三是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2017年,繼續強化農業綜合執法規範化、信息化建設,命名了30個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為2017年全國農業綜合執法示範視窗,實施“網際網路+農業執法”,建成全國農業執法信息共享平台並實現上線運行,有力提升了農業執法的水平和效率。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組織對農業部隨機抽查監督檢查事項清單進行修訂,提前實現國務院要求100%全覆蓋的目標。繼續開展全國農業行政處罰案卷評查,評選優秀案卷,反饋評查發現的執法不規範等問題,更有針對性地指導地方執法辦案。切實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嚴格執行農業執法“六條禁令”,實施《全國農業綜合執法人員輪訓方案(2015—2018年)》,努力建設一支政治信念堅定、業務技能嫻熟、職業操守良好、人民民眾滿意的農業執法隊伍。
六、依法有效化解農業領域矛盾糾紛
一是強化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近年來,我部行政複議與應訴案件逐年大幅增加,且案件類型多樣、案情複雜、群體性強。2017年,我部依法受理行政複議案件48件、行政應訴案件100件,涉及農村土地、農業補貼、集體資產等方面。面對新情況新問題,我部進一步完善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機制,強化工作手段,認真辦理每一個案件,依法依規有效化解涉農行政爭議,行政複議案件全部按時辦結,行政應訴案件無一敗訴,實現了“定分止爭、案結事了”。對在複議應訴中發現的問題,通過案情通報、複議意見書、常見問題應對指南等形式,督促和指導相關單位改進工作、彌補漏洞,把辦案的過程變成促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過程。
二是依法做好信訪工作。我部建立了部、司(局)領導接待民眾來訪日制度和重點信訪督查督辦制度,及時依法解決農民民眾在信訪中反映的問題。堅持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用真心、真誠與來訪民眾交流溝通,引導信訪人依法逐級上訪,妥善處理各種複雜情況,保證了全年信訪工作安全平穩有序。
三是積極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經過多年建設,基層農村土地承包調解仲裁體系逐步建立健全。截至2017年底,全國共設立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2452個,占涉農區縣總數的97.3%,聘用仲裁員達53329人,基本做到了糾紛有專門機構受理,有專業人員辦理,在專門場所解決,仲裁工作能力有效提升。2017年,縣鄉村三級化解土地承包經營糾紛27萬多件,極大緩解了地方政府信訪和基層法院訴訟壓力。通過依法裁決,起到了“辦好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宣傳了國家法律和黨的農村政策,提高了農民法治意識,增強了基層幹部依法辦事能力,對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七、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一是紮實開展“七五”普法工作。貫徹實施《農業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落實普法責任制,印發《農業系統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意見》,制定農業部普法責任清單,對農業系統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要求進行全面部署,堅持全員普法、全程普法,切實將普法融入到農業行政管理、監督執法和公共服務的各環節、全過程。
二是加強領導幹部和農業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將法治教育納入幹部學習培訓規劃,把法治課程作為部里舉辦的有關培訓的必修課,保證法治培訓課時和培訓質量,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2017年,共舉辦3期全國農業執法培訓班,圍繞新出台法律法規和執法疑難問題,對430多名地方農業法治骨幹進行了培訓。為了增強廣大幹部的憲法意識,我部舉行了首次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儀式,部黨組書記、部長韓長賦監誓,勉勵參加宣誓的同志時刻牢記誓詞,不忘初心,履行承諾,廉潔奉公,自覺接受監督,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和法治理念。
2018年,我部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鄉村振興戰略目標,以形成完備的農業法律法規體系、高效的農業執法體系、健全的鄉村治理體系、有效的依法行政工作機制和科學的法治宣傳教育機制為重點,繼續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任務,提高農業農村法治化管理水平,為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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