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法治政府建設2016年進展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法治政府建設2016年進展情況
  • 發布時間:2017年8月16日
  • 發布機構:遼寧省法治政府
  • 類型:報告檔案
2016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遼寧省政府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引領,以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為中心,以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圓滿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設全年各項工作任務。
(一)科學規劃全面督導,加快法治政府建設
一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遼寧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遼委發﹝2016﹞23號),對在2020年遼寧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提出了時間表和路線圖,分年度設計了可量化的指標,強化了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分工和組織領導,落實了保證措施。
二是按照《國務院法制辦關於就〈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察的通知》(國法〔2016〕49號)要求,對省直各部門和各市政府貫徹落實《綱要》情況進行督查。
三是編制《遼寧省法治政府建設“十三五”規劃》,保證了法治政府建設與遼寧“十三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同步推進。
四是印發《2016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明確了2016年法治政府建設總體要求和重點工作,細化了年度工作目標。
五是科學設計2016年度各市和省直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考核“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指標,為省委年度考核工作提供了較好的參考。及時開展2015年度各市和省直部門的依法行政考核,充分發揮了“指揮棒”、“風向標”作用。
六是積極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按時辦復人大代表建議607件、政協委員提案602件。
七是省政府有關部門契約民盟遼寧省委就“如何加強法治政府績效考核”、“政府法制機構建設的難點和關鍵”、“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等問題開展專題調研,加強了省政府與民主黨派在參政議政方面的合作。
(二)著力完善體制機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一是進一步推進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356項省級職權,放權力度位於全國前列。14個市都組建了行政審批(服務)局,將多個部門的審批權集中到一個部門。省(中)直40個單位422項審批事項進入省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審批時限壓縮50%以上。
二是推進了省政府內設機構精兵簡政的改革。率先推動新一輪“三定”規定調整,55個部門最佳化職責750餘項,精簡處室85個,減少幹部職數192名,收回人員編制104名。
三是推進了商事制度改革。實施企業“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激發了企業活力。
(三)改進政府立法,充分發揮立法引領推動作用
堅持遼寧特色,突出立法重點,圍繞工作中心,依法推動各項改革。
一是超額完成了立法計畫。全年提請省人大常委會議審議《遼寧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草案8件,審議通過《遼寧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等省政府規章4件。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督辦的《遼寧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在省人大常委會一審全票通過,這是東北首個最佳化營商環境的省級地方性法規,為遼寧營商環境的改善提供了制度支撐。社會各界給予了廣泛讚譽。新華社、光明日報和中國政府網、鳳凰網、騰訊網等公眾媒體予以報導,《遼寧日報》、遼寧電視台全文刊載並配發了評論。
二是深入推進科學民主立法。所有法規規章草案都公開徵求意見。受省政府委託,與省政協開展《遼寧省法律援助條例》等立法項目的民主協商。
三是舉辦了全省政府立法培訓班,對各市特別是新賦予立法權的市政府工作人員開展了立法業務培訓。
(四)強化備案與合法性審查,維護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
一是嚴格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全年備案審查各市政府和省直部門189件規章規範性檔案,辦結7件公民對規範性檔案提出審查的申請。
二是做好省政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遼寧省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規定的通知》,對327件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擬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了事前合法性審查,比去年增加183%,提出252條審查意見。
三是實現法規規章清理工作常態化。省政府印發了《做好省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擬廢止地方性法規2件,修改地方性法規15件,已報請省人大常委會議審議;廢止省政府規章9件,修改省政府規章12件,並以305號省政府令發布。
四是開展省政府政策性檔案清理。按照國務院要求,組織省直各部門對改革開放以來的3萬多件以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檔案進行全面清理,宣布失效1595件,有效地消除了政策壁壘。
(五) 推進嚴格規範文明執法,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
一是省政府印發了《全省最佳化經濟發展法治環境行政執法檢查工作方案》,在全省組織開展以最佳化經濟發展法治環境為主題的行政執法大檢查活動,重點治理涉企行政執法中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行為。發揮典型示範作用,印發《全省最佳化經濟發展法治環境行政執法檢查工作情況專報》,提出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和文明執法的措施。由辦主要領導帶隊,對14個市、90個縣(市、區)、200餘個執法部門和43家企業開展了督導調研。
二是創新行政執法監督體制機制。指導大連市旅順口區、調兵山市、昌圖縣在政府法制辦加掛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局牌子。
三是在全省開展以“規範執法行為、完善執法程式、改進執法方式、加強執法監督”為主要內容的規範文明執法活動。印發《關於2015年度全省實施行政處罰情況的通報》、行政執法案件指導案例和《遼寧省行政執法監督文書格式文本》,行政執法監督規範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六)積極化解行政爭議,提高行政複議公信力
一是依法辦理行政複議案件。2016年省政府共收到行政複議申請300件,審結196件,綜合糾錯率為18.9%,調解結案率為11.7%,法定時限內結案率100%。辦理48件國務院最終裁決行政複議案件,做到了有錯必糾,公正辦案,較好地發揮了層級監督和定紛止爭作用。
二是完成90件省政府本級行政複議案件審核工作,糾正22件,省政府各部門行政複議能力建設得到了加強。
三是利用網路技術暢通行政複議渠道,全年收到網上行政複議申請22件,方便了民眾。
四是在遼寧行政學院舉辦了全省強化行政複議訴訟專題研討班,參加了省法院舉辦的法官行政法培訓,開闊了工作視野。裝修改造省政府行政複議聽證室,配備了相關設備,複議正規化建設取得了新進展。
(七)做好法律顧問工作,推進依法決策科學決策
一是省政府印發了《遼寧省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實施辦法》,對行政應訴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積極辦理行政訴訟案件,共辦理122件行政應訴案件,已結案件全部勝訴,維護了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是啟動省政府法律顧問組重新組建工作。
四是舉辦全省仲裁機構業務骨幹研究班,取得了許多重要共識。
(八)開展學術研究,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理論發展
一是組織開展《遼寧省改革完善行政執法機制的政策法律研究》課題研究和結項工作,法治理論研究取得新成果。
二是組織開展2016年“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治省”課題研究活動,全省主要法律院校、科研機構和政府法制機構有200多位學者、實務工作者參與,影響較大。
三是完成2011年、2012年遼寧省法規規章中英文本編輯出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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