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貢

朝貢

朝貢(拉丁語:tributum),又稱進貢,是一方將財富以某種形式給予另一方,以表示順從或結盟,尤其是君主國里臣民獻上禮物給君主,或藩屬國也會向宗主國獻上禮物。這些禮物稱為貢品。朝貢是地方臣服於中央統治者,或者屬國臣服於宗主國的表示。雍正皇帝認為:“凡臣服之邦皆隸版籍。”清末編纂的中國小校歷史教科書中,周邊的冊封國家淪為歐美各國及日本的殖民地,或被納入其版圖的過程,並非作為世界史,而是作為“中國(本國)史”的一部分被描寫的。孫文等人認為,較之帝國主義的挾武力脅迫屈服、建立殖民地,宗藩關係不訴諸武力即可使對方誠服更顯文明。有關中國在21世紀經濟快速發展的討論也是對這一觀點的沿襲。

朝貢體系也稱“宗藩體系”與條約體系、殖民體系同為世界主要國際關係模式之一,曾廣泛存在於世界各地的古代歷史當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朝貢
  • 外文名:Chao Gong
介紹,朝貢本質,朝貢貿易,與朝鮮,與琉球,與安南,與西藏,與外蒙古,蘇祿,緬甸,南掌,暹羅,浩罕阿富汗,尼泊爾,

介紹

據《禹貢·疏》載:“貢者,從下獻上之稱,謂以所出之谷,市其土地所生異物,獻其所有,謂之厥貢。”可見,貢賦之物,為一地“所生異物”,也就是特產之物。
中華朝貢體系是最為典型的朝貢體系,自公元前3世紀開始,直到19世紀末期,存在於東亞東南亞中亞地區的國際關係體系。東亞朝貢體系乃以中國中原帝國為主要核心的等級制網狀政治秩序體系,中原王朝以天朝自居,透過冊封,結合儒家思想體系,層層往外推拓。
屬國的設定始於戰國,如秦兵器銘文中已有屬邦一詞。漢避漢高祖劉邦諱而改稱屬國。據《漢書》卷6《武帝本紀》記載,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殺休屠王,並將其眾合四萬餘人來降,置五屬國以處之。以其地為武威、酒泉郡”。《漢書》卷6《武帝本紀》顏師古注曰:“凡言屬國者,存其國號而屬漢朝,故曰屬國。”《後漢書》卷118《職官志・百官五》又雲:“屬國,分郡離遠縣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可見“屬國”是中央王朝為安置歸附的邊疆民族而依緣邊諸郡設定的一種行政建制,“主蠻夷降者”,與郡同級。從漢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到漢末為止,北、西、東三邊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為廣漢蜀郡張掖居延、遼東都有屬國的設定,大者領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割邊遠縣置屬國,如割廣漢北部都尉所治為廣漢屬國,割蜀郡西部都尉所治為蜀郡屬國,割犍為南部都尉所治為犍為屬國,割遼東西部都尉所治為遼東屬國。小郡則屬國置於本郡之內,不另標名稱,如龜茲屬國只作為上郡的一個縣而存在。
屬國設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譯令,又有屬國長史、屬國且渠、屬國當戶等官。各官由漢人或內屬胡、羌的首領充任。屬國都尉秩比二千石,與西域都護同一級,直屬中央,其治民領兵權如郡太守。
屬國官掌屬國兵,稱屬國騎或屬國胡騎,又稱屬國玄軍(玄軍即鐵軍)。張掖屬國有精兵萬騎。
此外,各國的地方政府也會向本國君主進貢貢品,貢品通常是全國各地或品質優秀、或稀缺珍罕,或享有盛譽,或寓意吉祥的極品和精華。貢者:名、特、優也。貢品多為在歷史演進的過程中逐步形成了貢品文化,包括制度、禮儀、生產技藝、傳承方式、民間傳說故事等。
依照漢代之華夷思想表示天下的概念圖依照漢代之華夷思想表示天下的概念圖

朝貢本質

利瑪竇《利瑪竇中國札記》:“儘管中國人擁有裝備精良的部隊和海軍,要征服鄰邦,輕而易舉。但皇帝和人民,都不曾考慮,對外發動反侵略戰爭。從這個角度看,中國人和歐洲人真是截然不同。歐洲人成天只知道對外擴張。老想著獲得至高無上的權利。但是利瑪竇也發現了中國人的世界觀存在著致命的畸形。中國幅員如此遼闊,邊界線如此悠遠綿長。但他們缺乏認知和見識。對天朝之外的事物一無所知。以至於,人人都認為,天朝上國,無奇不有。”
在明朝中後期,由於有很多外國人來到中國,留下了非常翔實的歷史記載。其中包括1548年來到中國的葡萄牙人加列奧特,他寫下了《中國見聞錄》;嘉靖年間來到中國的葡萄牙人克魯茲,他寫下《中國情況記》;萬曆七年來到中國的馬丁·德·拉達,寫下出使中國記錄。這些外國人都對中國當時的情形有詳細的記載。
“因為不知道地球的大小而又夜郎自大,所以中國人認為所有各國中只有中國值得稱羨。就國家的偉大、政治制度和學術的名氣而論,他們不僅把別的民族都看成是野蠻人,而且看成是沒有理性的動物。在他們看來,世界上沒有其他地方的國王、朝代或者文明是值得誇耀的;這種無知使他們越驕傲,一旦真相大白,他們就越自卑。”
“我認為中國人有一種天真的脾氣,一旦發現外國貨質量更好,就喜歡外來的東西有甚於自己的東西。看來好像他們的驕傲是出於他們不知道有更好的東西以及他們發現自己優勝於他們四周的野蠻國家這一事實。”①
以外人的眼光看中國的癥結,往往切中要害。利瑪竇的冷眼旁觀,外國朝貢體制純粹是中國中心論妄自尊大、凸顯中心的外在政治形式需要。他發現,在向明朝納貢的國家中,“來到這個國家交納貢品時,從中國拿走的錢也要比他們所進貢的多得多,所以中國當局對於納貢與否已全不在意了”。
利瑪竇在他的著述中寫道:“所謂進貢倒是有名無實的”,“中國人接納來自其他很多國家的這類使節,如交趾支那、暹羅、琉球、高麗以及一些韃靼首領,他們給國庫增加沉重的負擔。中國外交官知道整個事情是一場騙局,但他們不在乎欺騙。倒不如說,他們恭維他們皇帝的辦法就是讓他相信全世界都在向中國朝貢,而事實上則是中國確實在向其他國家朝貢。”

朝貢貿易

與朝鮮

從西漢開始,朝鮮半島上的國家就是中國的藩屬國在清興起以前,朝鮮與明朝保持著傳統的親密關係(明洪武元年.朱元璋遣使至朝鮮賜璽書,從而確立起兩國間的宗藩關係)。1636年,皇太極率兵新征朝鮮,攻占朝鮮京都漢城,朝鮮國王李棩在國家存亡之際,迫於無奈,接受了清軍的條件投降,停用明朝年號,斷絕與明朝的一切交往,並奉清朝為宗主。清朝定都北京以後,雙方使節每年往來不斷。朝鮮方面,每年除有賀冬至、賀正朔、賀聖節、納歲幣的四次固定朝貢使節外,還有多種不定期使節來華。日本明治維新之後,把侵略予頭指向朝鮮。1876年1月,日本一方面派遠征從對朝鮮進行侵略,脅迫朝鮮訂約通商。另一方面派人來華交涉。當時總理衙門答稱:中國向來不干預朝鮮的內政外交。日本趁此借題發揮說,中國既不過問朝鮮事務,所謂“屬國”只是空名,日本決心以“自主之邦”對待朝鮮,遂於1876年2月26日迫使朝鮮簽訂了朝日“江華條約”。“江華條約”明顯暴露了日本排斥中國在朝鮮“宗主權”的野心。此後,日本加快了侵略朝鮮的步伐,先後釀造了1882年“壬午兵變”和1884年的“甲申政變”。“雖然由於清軍的迅速行動平息了這兩次事變,但日本還是趁此迫使朝鮮簽訂了1882年的《仁川條約》和1885年《漢城條約》,擴大了日本在朝鮮的侵*略權益。
袁世凱始終認為日本是中國最大的敵人。他在擔任駐朝通商大臣期間,在上李鴻章的《朝鮮大局論》中,主張堅決同日本力爭朝鮮。他說:“越緬僻處海荒,朝鮮近在肘腋,北則咫尺盛京根本之地,西則控扼津煙咽喉之沖,無朝鮮則無東壁也。……故緬甸可容,越南可緩,而朝鮮斷不可失。”袁世凱這種對朝鮮之於中國國家安全重要性的認識,深刻精到,遠逾時人。甲午戰後,國際形勢大變,袁世凱對國家安全又有了新的認識,危機意識更強烈了。光緒八年(1882年),朝鮮發生“壬午兵變”,日本乘機派遣軍艦進抵仁川,吳長慶奉命督師支援朝鮮平定叛亂,以阻止日本藉機發動侵略戰爭。張謇隨吳長慶軍隊奔赴漢城,為吳長慶起草《條陳朝鮮事宜疏》,同時張謇還撰寫了《朝鮮善後六策》向清廷建議,廢除朝鮮王國,設定郡縣。與此同時,朝鮮大院君也秘密建議,清朝政府應效仿元朝,在朝鮮設行省、派監國,“則國自保,民自靖”,朝鮮大院君就是朝鮮國王的生父。清流黨人鄧承修、張佩綸等主張對日本採取強硬政策,以維護琉球、朝鮮等藩屬,乘機完結琉球案。
從此,中國開始在朝鮮駐軍,重申“朝鮮永列藩封”,幫助朝鮮訓練新軍、開展“洋務運動”,加強了宗主國的權力。但是對於朝鮮是否仿效新疆和台灣設立行省一事,清廷則猶豫不決,李鴻章痛斥張謇的建議是“多事”。後來中國對朝鮮政策,採用的是將朝鮮問題國際化、中立化的“和平發展”政策,一方面極力維護自己的宗主國地位,另一方面在朝鮮半島施行“以夷制夷”的方針。希望通過軟性的手段緩解朝鮮半島的危機。
無疑這種保守的政策,事實上使清政府錯失了解決朝鮮半島問題的最佳時機,吞噬了自己本來充裕的外交迴旋餘地。此後的對朝政策實際上使得清政府陷於兩難的境地,一方面,朝鮮作為藩屬國,清政府處理朝鮮事務之時,地位等同於其它列強,在朝鮮人看來,中國也是列強之一,他們甚至還設法引入俄國人和美國人的勢力來牽制清政府。由於日本並不滿足於這些利益。在其準備就緒之後;就發動了侵略朝鮮繼而侵華的甲午戰爭。清軍戰敗,清政府被迫與日本簽訂了《馬關條約》,確認朝鮮“獨立”,清朝與朝鮮的宗藩關係結束。

與琉球

琉球是今天日本的沖繩中國與琉球的宗藩關係有五百多年之久。自明初以來,琉球與中國的關係就很密切,琉球不斷向中國進貢,琉球歷代國王都接受中國冊封。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中山王察度發布詔諭。山北、中山、山南三王向明政府朝貢。琉球成為明帝國的藩屬。明朝皇帝還贈送閩南人三十六姓給琉球。清朝建立以後,琉球使節於1646年來華,受到順治帝的接見。從此,琉球使節與清廷往來不斷。1662年,清廷派遣兵科副禮官張學禮為正使出使琉球。此後,每逢琉球新王繼位,都有清朝使節前往冊封與慶賀、1663年(康熙二年)和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清帝兩次賜印給琉球國王,乾隆所賜之印寫有“琉球國王之印”字樣。直至19世紀60年代,琉球始終承認自己是清朝的藩屬。1872年,日本明治天皇登極,諷示琉球朝賀。琉球國王遣其子赴東京貢獻方物。日本天皇下詔,以琉球為藩屬,1873年又列琉球為府縣。1875年5月.日本強令琉球國王停止對中國的“朝貢”,並派軍隊駐紮琉球;為了消失中流之間“宗藩關係”的痕跡,6月又強令琉球改用日本年號。1876年,日本在琉球設立司法機構,事實上將琉球置於其統治之下。琉球國王不堪日本的侵*略壓*迫,於1877年4月密遣紫巾官向德宏等人來華,呈遞國正密信,懇求阻止日本的吞併行徑。清廷何如璋到日本進行交涉,但未取得成果。1879年3月,日本政府派兵占領琉球,3月30日正式宣布琉球為沖繩縣。1879年7月3日和23日,琉球國王又密令紫巾官向德宏兩次赴天津拜謁李鴻章,請求清政府問罪於日本。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毛精長等人到北京總理衙門“長跪哀號,泣*血吁*請”,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憐二百年效順屬藩”的份上派軍隊援救琉球。雖然清政府與日本再次進行交涉,但由於日本的蠻橫和清政府的軟弱,琉球終為日本所吞併。清朝與琉球的宗藩關係也就遂告結束。

與安南

越南本來不存在,從西漢到唐朝長達1000多年的時間裡一直是就是中國的領土,為交趾郡有大量中原人移民在此居住。直到唐朝後期叛亂,北宋王朝不想收復,越南才變成國家。資源貧乏。在明朝前期,北部是明朝領土,南部有獨立的政權,但不是一個主權國家,屬於明朝的藩屬國這種狀況一直維持到清朝。明朝瓦解,滿清入關,當時統治越南南部的政權看到中原內亂,趁機北上,掠得今天越南的北部河內涼山一帶,並繼續北上。但清政府穩定之後,便歸屬清朝藩屬。這就是為何在越南一直有清政府的駐軍的原因。安南是今天的越南,明建文帝時處在黎氏王朝的統治之下。16世紀初分裂為兩個對立的封建集團.北方鄭松集團控制了黎氏王朝的朝政,南方則為阮潢集團所控制。為了對付南方的阮氏集團,鄭氏集團急欲結好清廷。1660年(順治十七年),黎朝派遣使節到清朝朝貢,清朝隨即同意冊封黎維棋為安南國王。原來割據於安南南方的阮氏集團到17世紀末完全吞併了南方的占城國。1702車,阮福?派遣使節來中國,請求清廷冊封,遭到清政府的拒絕,於是自立為王。1803年,阮福映安南為越南國,清政府命廣西按察使齊布森出使越南、冊封阮福映為越南國王。19世紀40~50年代.法國開始武裝侵略越南,1862年6月強迫越南簽訂了第一個《西貢條約》,把越南南部六省變為法國殖民地。1874年3月,法國迫使越南簽訂第二次《西貢條約》,在條約中法國“承認”越南“獨立自主”,但須由法國主持越南的外交,藉以否認中國的“宗主權”和確立法國在越南的特權地位。1875年5月,法國將這個條約通知清政府,並要求中國約束黑旗軍。清政府一再強調中國對越南的“宗主”保護責任,並指出在越軍隊是應越王之請去“剿匪”的。1877年,越南照例遣使來中國朝貢,法國也未加阻止。1883年,法國全面侵略越南,迫使越南簽訂了越法《順化條約》,越南承認並接受法國的保護權。1884年6月,法國強迫越南簽訂了第二次越法《順化條約》,確立了法國對越南的殖民統治。中法戰爭結束後,1885年6月,中法正式簽訂《中法會訂越南條約》(《中法新約》),清政府承認了法國與越南訂立的條約,放棄了對越南的宗主權

與西藏

西藏地方向明朝中央朝貢始於洪武五年(1372)攝帝師喃加巴藏卜遣使入貢,終於崇禎三年(1630)烏思藏僧人三旦多隻等朝貢,歷時200餘年,具有類型多樣、次數頻繁、規模龐大等特點。明朝朝貢制度以經濟手段作為對西藏施政的政策由“分封”、“朝貢”和“優予貢利”三個相互銜接的環節所組成。在這三個環節中,分封作為體現政治隸屬關係的最高形式,是以朝貢為基礎,並通過朝貢來得到具體實現。而朝貢作為維繫分封和體現政治隸屬關係的重要途徑,又是以優予貢利為基礎而獲得保障和實施。也就是說,優予貢利成為朝貢的基礎,朝貢又成為分封的基礎,而分封則最終成為體現政治隸屬關係的最高形式。明朝對各受封首領規定了一套嚴密的例貢和襲職朝貢制度,使對西藏的政治統屬關係得到具體的實現。因此,對明朝統治者來說,作為分封基礎的朝貢制度實際上成為明朝維繫和加強對西藏的政治統屬關係的最重要的途徑。對於明朝統治者來說,保證西藏各受封的實力派首領按規定前來朝貢,既是維繫分封的重要政治手段,也是實現明朝與西藏政治隸屬關係的主要標誌。因此,朝貢制度對於明朝是至關重要的,甚至是全部西藏政策的核心。明代,西藏地方朝貢始終絡繹不絕,不僅人次頻繁,而且規模龐大,經濟利益是制約朝貢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西藏地方向明朝中央入貢,可以從朝廷獲得豐厚的回賜,經濟上得到實惠,在經濟上與內地互通有無。朝貢制度促進西藏地方與祖國內地的經濟聯繫和交流,反映了明代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關係的發展。
西藏是中國的領土毋庸置疑,19世紀後英、俄等國則一直妄圖以宗主權代替中國在上述地區的主權。英國一再否認中國在西藏的主權,認為清政府在西藏只擁有宗主權。英國這種不顧事實的說法,遭到了清政府的堅決反對,其陰謀也一直未能得逞。

與外蒙古

外蒙古獨立之前,中國在外蒙古行使的也是完全的主權。辛亥革命後。俄國策動外蒙古“獨立”,迫使袁世凱北洋政府同俄國訂立《中俄聲明檔案》,使中國政府喪失了在外蒙古的領土、主權,只保留了一個宗主權的虛名.嚴重侵害了中國的利益。

蘇祿

蘇祿是今天菲律賓蘇祿群島。在我國明代,古蘇祿國同我國開始了密切的友好來往。明永樂十五年(公元1417年),蘇祿群島上的三位國王--東王巴都葛叭哈喇,西王麻哈喇葛麻丁、峒王巴都葛叭喇卜率領家眷一行340人組成友好使團,前來中國進行友好訪問,受到明永樂皇帝(明成祖朱棣)的隆重接待。 1726年(雍正四年),蘇祿國王遣使到清廷朝貢。1754年,蘇祿國王上表請以蘇祿國土地、丁戶編入中國版籍,乾隆帝婉言謝絕。1851年,西班牙侵占和樂島,清朝與蘇祿王國的交往遂告中斷。

緬甸

緬甸在元明朝時成為中國的土司。但到明朝中葉以後由於嘉靖至萬曆爺孫疏於朝政官員腐敗,緬甸宣慰使司逐漸強大,開始向其他土司轄區擴張,緬甸看到明朝並沒有出手拯救外邊政區,於是借鑑明朝的金字紅牌制度,採取拉攏周圍的土司頭領的做法。“明初所設立之三宣六慰諸土司,大抵皆服屬之”,(註:王崧:《道光雲南志鈔》,志鈔五,見《雲南史料叢刊》第11卷。)向其輸納貢賦。對於雲南邊內土司,緬甸東吁王朝也不斷進行騷擾。為了抵禦緬的進攻,雲南巡撫陳用賓在雲南邊境設立了銅壁關、萬仞關、神護關、巨石關、鐵壁關、虎踞關、天馬關、漢龍關等八關。雖然八關是“以控制關外諸土司,防緬內侵,非所以為滇緬之界也”,(註:張誠孫:《中英滇緬疆界問題》,第23頁。)但明王朝隨著自身勢力的衰微,對關外土司的控制實際上越來越鬆弛。一些土司懾於緬甸的壓力,紛紛依附緬甸,或對中國、緬甸首鼠兩端。清兵入主中原後,清政府忙於鞏固自身的統治,在西南邊疆只守明萬曆年間所築的防禦工事——八關,(註:參見方國瑜:《中國西南歷史地理考釋》,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775頁。)對雲南邊外土司仍取以夷制夷的政策,因此邊境土司的狀態沒有發生什麼改變,與東吁王朝,也多年未有官方往來。直至乾隆十五年(1750)東吁王進才首次正式遣使來華,納貢求封,受到清政府的友好接待。1752年,東吁王朝被雍籍牙王朝(1752-1885)取而代之,由於其勢力不斷向雲南邊界伸展,干涉雲南邊境土司的內部事務,引發了乾隆年間的清緬戰爭(1765-1769)。清朝前期曾多次派兵出征緬甸。1769年,清政府派大學士傅恆督師入緬,緬甸國王孟駁懼而求和。雙方議和之後,緬甸派使節朝貢清王朝,表示臣服中國。1790年,清廷派遣使節前往緬甸封孟雲為緬甸國王。清緬戰爭期間,清政府一度恢復了對孟拱、木邦、孟艮、整邁等土司的統治,但是隨著征緬戰事的結束,緬甸備表入貢,清王朝對這些土司旋又不加過問。“置三司於不問,任緬處置,猶得曰,緬已世世臣服,恭順無二,養拱諸地雖屬緬仍屬於我然。”(註:李根源:《永昌府文征》紀載卷25,第12頁。)清政府的這種自己人的觀念,在能夠維持其藩屬體系的條件下,還出現不了多大問題,但在西方國家頻頻入侵,清王朝的屬國皆被列強吞併後,就難免會造成邊界領土的糾紛,並使清政府在與列強談判時處處陷入被動。從1824年起。英國開始發動了侵略緬甸的戰爭。在英政府製造事端挑起侵緬戰爭的過程中,清政府曾經提出交涉。英國政府一面推倭說事先不知中國對緬甸的宗主權,表示不損害中國在緬甸的權利,一面又加緊侵略緬甸。英於1885年12月派兵攻占了緬甸首府曼德勒,俘虜了緬甸國王錫袍及王后,並於1886年1月1日宣布將上緬甸併入英屬印度,完成了它對整個緬甸的吞併。英國吞併緬甸之後,清政府提出了抗議,中英雙方進行了談判,此後,中英兩國開始出現滇緬邊界的領土糾紛。中國駐英公使曾紀澤就曾提出滇緬邊界問題。英國外交大臣克雷向曾紀澤表示,願意在界務上做一定讓步:第一“將潞江(即怒江薩爾溫江)以東之地,自雲南南界之外起,南抵暹羅北界,西濱潞江,即洋圖所謂薩爾溫江,東抵瀾滄江下游,其中北有南掌國,南有撣人各種,或留為屬國,或收為屬地,悉聽中國之便”;第二,以大金沙江即伊洛瓦底江為兩國“公共之江”;第三,在八莫近處勘明一地,允許中國立埠,“設關收稅”。(薛福成:《滇緬分界大概情形疏》,《出使奏疏》卷下,第28-29頁。)由於中英雙方在緬甸存祀問題上一直僵持,對英方這一表示,曾紀澤於卸任前只與英國外交部互書節略存卷。1886年7月,在北京簽訂了《緬甸條款》,清政府承認了英國在緬甸的特權,英國同意緬甸每屆十年“循例”向中國“呈進方物”。清政府雖然達到了使英國“勿阻朝貢”的談判要求,但實際上清朝與緬甸的宗藩關係已不復存在。

南掌

南掌是今天的寮國。18世紀初,南掌發生分裂,在其北部建立了琅勃拉邦王國,清王朝仍稱之為“南掌”。1727年(雍正七年),琅勃拉邦王國開始向清廷朝貢。1791年,琅勃拉邦王國遭到萬象王昭南的干預,琅勃拉邦國王阿努魯被迫逃往曼谷。不久,在清朝的幫助下,阿努魯重新回到琅勃拉邦進行統治,直到其子曼塔圖臘統治時,仍與清廷往來密切,清廷還對其頒發了敕印和誥命。1893年,琅勃拉邦淪為法國的“保護國”,清朝與南掌的宗落關係也告終結。

暹羅

暹羅就是今天的泰國。1652年(順治九年)暹羅派遣使節到清朝進行朝貢,開始了兩國的交往。1767年,緬甸軍隊入侵暹羅,攻破了暹羅的國都大城大城王朝達府太守披耶·達信組織暹羅人民擊退了入侵的緬軍,重新統一了暹羅,被擁立為王。1768年,達信派遣使節到清朝,請求清廷封他為暹羅國王,但清政府認為他是乘機篡位,予以拒絕。然而,達信繼續向清政府表示友好,清政府終於在1777年承認了達信建立的王朝,準許暹羅使節到清廷朝貢。在1823年(道光三年),清政府向暹羅國王拉瑪二世贈送了“永奠海邦”的匾額。1855年,英國代表、香港總督鮑林強迫暹羅簽訂了《英暹通商條約》、(《鮑林條約》),此後法、美、德、意等也紛紛效法英國,強迫暹羅簽訂了類似的條約。暹羅淪為了西方殖民國家的半殖民地,與清朝的宗藩關係也漸告結束。

浩罕阿富汗

浩罕是18世紀烏茲別克人在中亞建立的封建汗國。1759年(乾隆二十四),清軍在追擊新疆叛匪大小和卓的過程中與浩罕汗額爾德尼直接發生關係。額爾德尼主動以外藩附屬於清朝,向清廷朝貢不絕。至19世紀初,浩罕在表面上仍裝模作樣地向清朝表示“恭順”,而實際上卻不斷向中國侵略,吞食中國領土。1876年,沙俄吞併浩罕國,置費爾乾省。浩罕與清朝的宗藩關係也就不復存在。
清朝初年,阿富汗地區處於分裂狀態。1759年,巴達克山東面的博羅爾都遣使向清朝朝貢。1878年,英國占領阿富汗,清朗與阿富汗的交往遂告中斷。

尼泊爾

尼泊爾,是數千年中華帝國的最後一個宗藩。民國建立後,袁世凱曾想邀請尼泊爾加入五族共和,可惜尼泊爾當時已為英、印所控制。清王朝和尼泊爾的宗藩關係是非常現實的國際戰略關係。
清前期,拉達克、哲孟雄、不丹等喜馬拉雅山外的諸國,皆為中國藩屬。英、印展開對這些國家的兼併和侵略,諸國紛紛向中國告急。其報告將英、印兩國稱為“披楞”,閉塞的清王朝竟然不知道“披楞”就是英國,以為是一個什麼遠方的小國,而沒有予以理會。
拉達克、哲孟雄、不丹等喜馬拉雅山外的諸國相繼淪英,英國進一步將侵略矛頭指向中國的西藏和尼泊爾。此時的清王朝已對國際形勢有了明確了解,制定了結好尼泊爾,維護其藩屬地位以遏制英、印侵略的政策。尼泊爾也懲於南麓諸國相繼淪亡的殷鑑,積極維護和中國的關係。 中尼的宗藩關係從國際法上,大大延緩了英、印侵略尼泊爾的進度,對我國西藏也是一種很現實的保護。太平天國起義運動爆發,尼泊爾曾上書清廷,曾要求出兵、攜帶大炮到中國內地助剿。中國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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