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演員陳慶祥到江蘇蘇州演出的批覆

江蘇省文化廳:
你廳蘇文市(外)[2008]06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江蘇省蘇州市對外演出交流有限公司邀請新加坡演員陳慶祥,於2008年2月24日到江蘇蘇州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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