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傑到南京演出的批覆

《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傑到南京演出的批覆》,發布時間為2006-09-07。

【發布單位】文化部
【發布文號】文市函〔2006〕1738號
【發布日期】2006-09-07
【生效日期】2006-09-0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文化部
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傑到南京演出的批覆
(文市函〔2006〕1738號)

江蘇省文化廳:
你廳蘇文市(外)[2006]169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上海寶星文化諮詢有限公司邀請新加坡歌手林俊傑,於2006年9月23日到江蘇南京參加歌迷見面會的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六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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