挫折一攻擊假說

挫折一攻擊假說(frustration aggression theory),亦稱“挫折一攻擊理論”。研究和解釋攻擊行為或侵犯行為的一種理論。美國心理學家多拉德和N.E.米勒1939年在《挫折與侵犯》書中首次提出,1941年N.E.米勒予以修正。該理論假定,人類在遇到挫折時具有作出攻擊反應的天賦傾向,並認為個體遭遇挫折後,其目標不能實現,動機得不到滿足,必將引起個體對挫折源的外顯的或內隱的攻擊,而且認為攻擊總是由挫折引起的。修正後,認為挫折可導致侵犯,但也可導致其他行為後果,攻擊或侵犯只是挫折引起的一種主要反應。伯科威茨進一步修正,而強調攻擊情緒的喚起,若沒有這種喚醒作用,個人則不會導致挫折感,也不會引起攻擊;並認為一個人只有在既定的情境中無法獲得他想獲得的東西,及其最主要的信念、觀點和態度受到挑戰時,才會有挫折感。挫折的水平和興奮的強度受制於尋找目標行為的強度、干擾的範圍以及受干擾的指向性行為目標的數目。

該理論提出後,被犯罪心理學用於解釋犯罪的原因。認為許多犯罪行為是由於犯罪人遭受某種挫折後產生的攻擊行為。而且認為經濟、職業和教育方面的地位低下,智力低下,青春期容貌和身材的缺陷,私生子,離婚等這些情況容易使人產生挫折感。該理論對挫折與攻擊之間的關係作了定量描述:(1)欲發動攻擊的意識和強度與受挫的程度成正比;(2)抑制攻擊性活動的作用與預期攻擊活動可能受到的懲罰程度成正比;(3)一般而言,若挫折的強度是常數,則對某一攻擊活動預料的懲罰越重,就越難產生攻擊活動;若預料的受到懲罰的程度是常數,則挫折的強度越大,就越容易引發攻擊性行為。據此提出在犯罪增加的情況下,應制定更嚴厲的法律,並嚴格、堅決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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