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勞分配

按勞分配

按勞分配(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one's performance),分配個人消費品的社會主義原則。即在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條件下,對社會總產品作了各項必要的社會扣除以後,按照個人提供給社會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分配個人消費品。在社會主義社會,由於社會生產力發展還沒有能夠達到產品極大豐富的程度,工農之間、城鄉之間、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之間還存在著差別,勞動還未成為人們生活第一需要等原因,只能實行按勞分配的原則,多勞多得,少勞少得。

分配從來是實踐問題,重在歷史探索和現實考察,而不首先是理論問題。“一個時代的迫切問題,有著和任何在內容上有根據的因而也是合理的問題共同的命運:主要的困難不是答案,而是問題。因此,真正的批判要分析的不是答案,而是問題……每個問題只要已成為現實的問題,就能得到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按勞分配
  • 外文名: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one's performance
  • 條 件: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
  • 原 則:社會主義原則
  • 基本內容:多勞多得,少勞少得。
  • 前 提:生產資料公有制
原因,介紹,含義闡述,發展歷程,學術探索,

原因

社會主義經濟中產品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勞分配為基礎的,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公有制中個人消費品分配的基本原則。按勞分配是公有制在分配領域的實現。舊的社會分工是按勞分配的直接原因。按勞分配的具體含義和實現形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與非市場經濟條件下有所不同。市場經濟條件下,按勞分配分配的特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按勞分配可以通過不同形式實現。
按勞分配按勞分配
我國實行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
基本內容 :多勞多得,少勞少得。
前提:生產資料公有制

介紹

按勞分配原則是指把勞動量作為個人消費品分配的主要標準和形式,按照勞動者的勞動數量和質量分配個人消費品,多勞多得,少勞少得。 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是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一個重要構成部分。
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產物,又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實現,是對剝削制度的根本否定,是歷史的一大進步。這個原則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社會主義積極性,建設社會主義,有重大作用。由於勞動能力不同,家庭人口不同,勞動者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實際上是不平等的,這是一個“弊病”,但在社會主義階段是不可避免的。實行按勞分配的原則,必須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反對平均主義,選擇合適的按勞分配的形式。

含義闡述

關於“勞”的含義
按勞分配的核心是“勞”,但是,對“勞”卻有不同的理解。在一般教科書中,“勞”首先被理解為個體的“勞”,其次被理解為勞動本身,再次被理解為只有複雜簡單之分,而沒有優劣之分。這樣的理解,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實施按勞分配原則,是很不利的。這種理解,也是一些職工對按勞分配產生疑惑的根源。在計畫經濟條件下,實際上國家是一個大企業,不同的職工在不同的工廠里,但實際上仍然是國家這個大企業的一分子。那時,按勞分配是由國家進行的,每個職工都是平等的,因而把“勞”理解為個體的“勞”,尚有某種合理成分。改革開放,國家不斷向企業放權,最終使企業成為獨立的法人。在這種情況下,國家進行按勞分配,面對的不再是職工個體,而是企業。因此,再把“勞”理解為個體的“勞”,就很不妥當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按勞分配的“勞”首先應當理解為是企業的“勞”。國家通過巨觀管理這隻“手”,市場通過“看不見的手”,共同對企業進行按勞分配。企業“勞”越多,獲得的分配也就越多。一方面,國家市場企業進行按勞分配;另一方面,企業對職工也要進行按勞分配。在企業內部,“按勞分配”之“勞”就是個體的“勞”。由於管理模式不同,企業也可能只對車間、班組進行分配,但職工最終獲得的分配還是按自己個體的“勞”計算的。如果企業的“勞”不多,個體的“勞”再多,個體也難以獲得較大的分配物。事實上,甲廠高級工程師的收入不如乙廠工人,丙廠勞模的收入不如丁廠守門人的情況,在現實中隨處可見。如果我們不把“勞”既理解為企業的“勞”,又理解為個體的“勞”,就難以解釋這種現象,職工的疑惑也就難以消除。當然,上述“不平等”現象需要國家採取措施,予以調整。不同企業之間收入差距過大,不利於調動職工的積極性。
按勞分配按勞分配
按馬克思的本義,按勞分配之“勞”,是指一般勞動。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理解為具體勞動。與其理解為勞動本身,不管是具體勞動還是一般勞動,不如理解為勞動成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本身往往難以進入市場進行交換,從而獲得分配之物。勞動成果直接進入市場,成果越多,可以通過交換獲得越多的分配,從而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即使是在企業內部,由企業對職工個體進行的按勞分配,也應按勞動成果進行。勞動有有效勞動、無效勞動之分,有一般勞動、具體勞動之別,有複雜勞動簡單勞動之異,其區分和計算都是相當麻煩的事,甚至是不可能的事。勞動成果是勞動的最終體現。有效勞動多,勞動成果就多。勞動成果一旦作為商品,本身就體現了一般勞動。勞動成果科技含量高,反過來證明其複雜勞動含量高。因此,按勞動成果進行分配,應是按勞分配題中之義。按一般教科書的說法,按勞分配的“勞”是指勞動者提供給社會的勞動數量和質量(不是指勞動的優劣程度,而是指勞動的複雜程度)。勞動數量按時間計算,而勞動質量即複雜程度卻無法計算。事實上,勞動不僅有數量之分,不僅有簡單複雜之別,而且還有優劣之差異。社會需要並認可的勞動,才是有效勞動。可是勞動的優劣是無法通過勞動本身來判定、來計算的,只有通過勞動成果來判定和計算。勞動成果體現為產品或服務,既有數量屬性,又有質量屬性,而且可以直接接受社會的檢驗,其對分配的意義是不言而喻的。按勞動成果分配,才能將按勞分配的原則真正落到實處。
由“誰”來進行分配
我們首先來看是“誰”在對企業進行分配。不可否認,國家依然掌握著對企業進行分配的相當大一部分權力。國家通過財政政策,抑制企業其他要素參與分配的比例,提高企業勞動要素參與分配的比例,對那些吸收勞動力數量多、質量高的企業實行某種傾斜政策,等等,都體現國家對企業在進行按勞分配。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分配的主要不是國家,而是市場這隻“看不見的手”。僅就產品(服務)市場而言,“看不見的手”,本質上是對產品(服務)進行分配。也就是說,是按勞動成果進行分配。當然,由於勞動成果有一個是否被市場接受的問題,市場進行的“按勞分配”包含變數也較多。但是,我們所說的勞動是有效勞動,那些不被市場接受的勞動成果,實際上是無效的。無效的勞動或勞動成果不能參與分配,也是順理成章的事。如果排除其他因素,將市場界定為一種理想狀態,那么可以說,市場企業進行的按勞分配是最充分的。
企業對職工進行的按勞分配,是在扣除了馬克思所說的全部扣除,再扣除其他要素參與分配的份額之後進行的。不同的企業可能採用不同的分配方式;計件、計時、獎金可以同時採用。改革開放以來,平均主義逐漸被打破,按勞動成果進行分配已逐漸形成制度。20世紀70年代筆者當工人時,一個師傅技術水平差,手腳慢,一天做一台產品也要搞到晚上十一二點(我們一天可以做兩台產品),竟被工人評為勞模、“鐵人”,受到嘉獎。如今,像他這樣的人在企業里再難混下去,下崗的可能性最大。由於改革的滯後和歷史的慣性,國營企業的按勞分配依然存在一些問題,比較而言還不如其他類型企業搞得好,因而束縛了職工的積極性,一些能幹人紛紛跳槽,就是例證。
市場經濟條件下,按勞分配是按兩個層次進行的。不同企業之間的職工,即使其付出的勞動是相同的,甚至其勞動成果也是相同的,但所獲得的分配卻不相同。現實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甲廠的高級工程師的收入還不如乙廠的清潔工,丙廠的勞模的所得還不如丁廠的學徒工。在工廠時,有好幾個師傅給我提出這種問題,使我無法回答,這也是我研究市場經濟條件下按勞分配的最初動因。
按勞分配按勞分配
雖然上述現象存在有其合理性,但從社會角度來看,不同企業之間的相同勞動及相同的勞動成果,畢竟是平等的。相同勞動及相同的勞動成果在分配上的懸殊差距對按勞分配原則是一種衝擊,也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需要國家通過法律的、行政的各種手段加以調整,例如規定最低工資標準,對高收入者徵稅,對低收入者給予補貼等等。隨著勞動力市場的逐步完善,職工可以自由流動,上述現象的尖銳性將逐步得以緩解,但卻不可能完全清除。
知識如何參與按勞分配
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知識參與分配已經越來越普遍,並且也越來越得到人們普遍認同。我認為,知識是作為腦力勞動的成果參與分配的,也是一種按勞分配。我們知道,一般的勞動成果(產品或服務)只能使用一次(或曰一個壽命周期),只能供一人或一個社會群體使用,因而這種勞動成果也就只能一次性地參與按勞分配。知識作為一種特殊的勞動成果,從理論上講,其使用的範圍、時間和頻次具有無限性,除非有更新的知識將其代替、淘汰、推翻。所謂分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是勞動成果的享用者對勞動成果的所有者支付的報酬。享用者越多,支付的報酬也就越多,一般的勞動成果是以其數量來爭取其享用者的,例如工廠可以造出成千上萬台電視機,以爭取成千上萬的消費者,每個消費者都要向工廠支付報酬。電視機是複製的,每複製一次,都要支付相同的勞動,因而每一台電視機只可能獲得一次報酬,企業和參與電視機製作的職工也只可能憑自己的勞動成果參與一次按勞分配。知識這種特殊的勞動成果雖然也需要一定的載體,其載體也需要複製,但其本身卻不需要複製,不需要再付出新的勞動。不管有多少消費者,只要他購買知識產品,他就要支付報酬。也就是說,不需要複製的知識,可以參與無數次的分配;一次性的腦力勞動成果,可以無數次獲得報酬。這不僅不是對按勞分配的否定,恰恰是按勞分配符合邏輯的發展。專利、發明、科技成果等作為股份,參與企業的分紅,實際上體現了按勞分配的原則。肯定這一點,有利於知識經濟的發展。
強調按勞動成果分配,是否會造成兩極分化、貧富懸殊呢?我們不應忘記,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里一直強調,按勞分配實際上仍然體現了資產階級權利。在共產主義到來之前 ,只能按照某一客觀尺度進行分配,這種分配只能是一定程度的合理。我們正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最根本的任務是發展經濟。按勞動成果分配,有利於調動全體勞動者的積極性,也更能體現經濟還不發達或還未充分發達社會的公平。至於因此引起的收入差距,則需要國家來進行必要的調整。

發展歷程

按勞分配原則是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首先提出的,列寧在《國家與革命》中進一步加以闡發。對這一原則的認識及其在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中的貫徹,有一個曲折的發展過程。
建國
建國後最初幾年,黨政幹部和解放軍官兵實行供給制,到1955年才普遍改為工資制,學習蘇聯的辦法,在工人中實行八級工資制計件工資制,在國家幹部中實行各種級差的工資制度。在對級差工資制以及同物質鼓勵原則不可分割的按勞分配原則這一問題上,毛澤東1959年12月到1960年2月,參加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讀書小組時,發表了許多談話,他在讀到蘇聯教科書中有關工資制和物質鼓勵的內容時說:在根據地的時候,我們實行供給制。人們還健康些。解放後實行工資制,評了級,反而問題發生得多。有些人常常為了爭級別吵架,要做很多的說服工作。
文革後期
這一思想在“文革”後期1975年的理論問題指示中發展為:“中國屬於社會主義國家。解放前跟資本主義差不多。現在還實行八級工資制,按勞分配,貨幣交換,這些跟舊社會沒有多少差別。所不同的是所有制變更了。”“四人幫”把毛澤東的這些思想進一步作極左的解釋,把按勞分配、八級工資制、商品制度都說成是“產生資本主義的土壤和條件”,藉此來推行“大鍋飯”、平均主義,使勞動人民的生產積極性遭到極其嚴重的打擊,影響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發揮。鄧小平早在“四人幫”橫行時就批駁他們的極左謬論。他在1975年8月18日《關於發展工業的幾點意見》中就批評當時勞動報酬制度中的平均主義傾向,說:“堅持按勞分配原則。這在社會主義建設中始終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大家都要動腦筋想一想。所謂物質鼓勵,過去並不多。人的貢獻不同,在待遇上是否應當有差別?同樣是工人,但有的技術水平比別人高,要不要提高他的級別、待遇?技術人員的待遇是否也要提高?如果不管貢獻大小、技術高低、能力強弱、勞動輕重,工資都是四五十塊錢,表面上看來似乎大家是平等的,但實際上是不符合按勞分配原則的,這怎么能調動人們的積極性?”
改革開放
粉碎“四人幫”後,鄧小平進一步在按勞分配問題上撥亂反正,指出:“按勞分配
的性質是社會主義的,不是資本主義的。”他針對當時把政治態度當作評定工資等級的首要標準這種錯誤做法指出:“按勞分配就是按勞動的數量和質量進行分配。根據這個原則,評定職工工資級別時,主要是看他的勞動好壞、技術高低、貢獻大小。政治態度也要看,但要講清楚,政治態度好主要應該表現在為社會主義勞動得好,做出的貢獻大。處理分配問題如果主要不是看勞動,而是看政治,那就不是按勞分配,而是按政分配了。總之,只能是按勞,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資格。”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的改革開放過程中,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具體歷史條件,鄧小平又對按勞分配和其他分配形式的關係,共同富裕的實現形式等方面的問題,多次提出創造性的見解。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報告指出:“理順分配關係,事關廣大民眾的切身利益和積極性的發揮”;要“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原則。要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既要提倡奉獻精神,又要落實分配政策,既要反對平均主義,又要防止收入懸殊”;“以共同富裕為目標,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按勞分配按勞分配

學術探索

觀點爭鳴
緣鳳新雛:新按勞分配論
馬克思主義經濟學中,我們似乎很難找到哪一個經濟學概念能象“按勞分配”一樣造成如此程度理解上的混亂不清了,這就使得究竟應當如何貫徹“按勞分配”成為伴隨現實的社會主義社會建設實踐的“老、大、難”問題。同時,在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的歷史時期,如何從理論上系統闡釋作為社會主義原則的“按勞分配”的具體實現形式與實現機制,又成為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界不能迴避的一個“新”的理論課題。因此,構建一種適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馬克思主義按勞分配理論是推進馬克思主義經濟學中國化進程的理論要求和時代要求。
"新按勞分配論"是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基本原理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具體實際相結合的理論產物,是相對於馬克思的“本-勞動二元對立”理論模型及其得以成立的社會經濟條件來說的變化來說的。
“新按勞分配論”論認為,馬克思的經濟社會形態理論、資本歷史使命理論和“資本一般”範疇既是在當代中國重新認識“資本”和理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三大理論源泉,也是重新研究和闡發按勞分配並對其實現理論創新的最深層次的理論基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仍然處於並將長期處於人類社會的“第二大社會形態”之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客觀上承擔著完成資本歷史使命的歷史功能,從而為人類社會向“第三大社會形態”即實現社會個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的人類聯合體創造著物質條件和精神條件。
因此,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將被追求價值增殖的“資本一般”邏輯所統治和貫穿,商品仍然是社會財富(包括物質財富與精神財富)的元素形式。勞動作為人類最基本的生命活動同樣受到“資本一般”邏輯的統治而必然表現為凝結或物化成價值實體的抽象勞動,人們的全部現實生活(包括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本質上都已經淪為服從於“資本一般”邏輯歷史統治的社會存在。在這種時代條件下,科學知識、技術知識和經營管理知識等精神形態的生產要素在社會化大生產過程中的作用日益突顯,儘管它們本身並沒有具體的實物形式,但是它們作為人類社會精神勞動和精神生產的結晶,同樣表現為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精神商品。
按勞分配
“新按勞分配論”認為,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對於“人人有知識,個個有技能”的社會主義勞動者來說,由精神生產資料與勞動者一體化所形成的新型生產資料所有制,必將導致“雙重所有,兩種結合”的新型社會主義生產關係與生產方式的形成,即一方面,有知識、有技能的社會主義勞動者表現為勞動力商品和勞動力資本的“雙重所有者”;另一方面,勞動者作為勞動力商品的所有者,與物質形態的生產資料的結合是一種“間接結合”,勞動者作為勞動力資本的所有者,與精神形態的生產資料的結合是一種“直接結合”。根據馬克思經濟學“生產條件的分配決定生產成果的分配”的基本原理,這種“雙重所有,兩種結合”的新型社會主義生產關係生產方式,客觀上要求一種將按勞分配與按要素(包括具體表現為科學、知識、技術和管理等精神形態的生產要素,勞動力資本則是包括這些不同具體生產要素的一般經濟範疇)分配有機結合起來的新型分配方式與之相適應。
“新按勞分配論”認為,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分配的本質是對價值分配,分配的邏輯是按照各生產要素(包括物質要素和精神要素)的所有權進行分配。一方面,作為勞動力商品所有者的勞動者,憑藉對自己的勞動力商品的所有權,要求按照其勞動力商品的價值分配即取得工資收入;另一方面,勞動者作為與其自身結合在一起的精神形態的生產要素即勞動力資本的所有者,要求憑藉對自己所掌握和占有的以科學知識為主要內容的精神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即勞動力資本所有權),取得一部分由勞動者創造的剩餘價值。
“新按勞分配”的理論提出與構建,旨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實行的“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提供一種邏輯一致的馬克思主義經濟學闡釋,從而在實現將馬克思的“按勞分配”思想具體化和當代化的同時,切實推進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中國化進程。
歷史研究視野
學術界關於按勞分配問題的研究,基本都集中於20世紀九十年代關於按勞分配和市場經濟的相容性問題,以及本世紀初關於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問題的兩場大討論上,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分配製度具體含義的研究則寥寥無幾。
對於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具體含義,學術界一直存在爭議,理論認識的不清自然會影響按勞分配在現實中的貫徹落實,在完善按勞分配製度的問題上,理論和實踐脫節的現象是比較明顯的。鑒於此,針對這一問題我們有必要對什麼是“按勞分配為主體”和“按勞分配為主體”怎樣體現等重大問題加以深入討論,從而更好地堅持和完善我國的分配製度、鞏固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
第一種觀點認為,生產關係決定分配關係,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是公有制主體地位的必然產物。按勞分配原則是以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為基礎的,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是公有制主體地位的必然體現。因此,要鞏固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首先要保證並提高公有制的主體地位。這種觀點在調整收入差距,提高按勞分配主體地位的文章中較為常見。
第二種觀點認為,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就是要求全社會的大部分勞動者以按勞分配的形式取得其勞動收入。只要大部分的勞動者在全民所有制企業或集體所有制企業中參與勞動,那么他們就可以以按勞分配的形式取得其勞動收入,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也就得到了體現。也有學者認為,實踐中的按勞分配範圍不僅包括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還包括混合所有制經濟中的國有成分和集體成分,在此範圍內的勞動者既得到了勞動力價值,又參與了剩餘的分配,因此可被看作是按勞分配。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鞏固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應增強國有資本與勞動的結合能力,使更多的勞動者能夠在公有制的企業中參與勞動。
按勞分配
第三種觀點認為,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就是要求在整個國民收入的消費基金用於個人消費的部分中,必須使通過按勞分配進行分配的部分占主體地位。這種觀點也可以表述為按勞分配所得在國民收入中占主導地位,或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表現為在整個社會的生活消費品分配中按勞分配占大部分,也就是說,分配的對象大部分以按勞分配的形式分給勞動者。
第四種觀點認為,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內涵是在整個社會的分配中,勞動所得占據主導和統治地位,按勞動獲取的收入比例高於按資本等其他要素獲取收入的比例。這種觀點將按勞分配收入等同於勞動收入,並將勞動收入與資本等其他要素的收入對立起來,認為只要勞動收入超過其他生產要素按貢獻取得的收入,占全社會用於分配的消費品中的大部分,就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體。要鞏固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只要提高初次分配中的勞動所得,節制資本等其他生產要素所得即可。
第五種觀點認為,以按勞分配為主體是在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中,職工收入的主要來源是按勞分配,從其他非按勞分配形式中獲得的收入只是補充。或者是勞動者的個人收入主要依靠按勞分配收入。也有學者認為按勞分配為主體,就是要讓勞動收入成為絕大多數人收入的主要和基本來源。前四種觀點都是從巨觀角度描述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第五種觀點的三種描述雖說法不盡相同,但都是從微觀的角度強調以按勞分配獲得的收入應是個人收入的主要來源。
第六種觀點認為,以按勞分配為主體,是以公有制企業職工按勞分配的收入量作為其他所有制形式下勞動者以及非生產部門勞動者收入水平的參照標準。
按勞分配
這說明:應根據中國經濟變革和現代化的需要,建構規定中國經濟矛盾政治經濟學範疇體系,把握實踐中的分配問題。其中,方法論的探討是基本和關鍵。這是對馬克思主義經濟學中國化研究的繼續。我們需要在明確中國政治經濟學主體、主義、主題、主張的基礎上,進一步專注方法論的探討,規定中國政治經濟學的範疇,並嘗試建構其體系。
方法論鉤沉
勒石之功:研究問題應該從歷史的分析開始
歷史和關於真實生活的構境始終是研究的根據,授人無水之魚,不若授人有水之魚。凡一國之經濟落後必導致一國經濟思想之長久落後,並非必然之事實,至少是缺乏歷史眼光的看法。馬克思以19世紀的德國作為比證,說明歷史學派不足以和當時的古典政治經濟學匹敵,是就資產階級內部工作體系而言的。德國社會特殊的發展排除了對資產階級經濟學進行任何獨創的可能。相反的情況出現在東方世界。東方社會從對資產階級經濟學批判中發掘出了本民族歷史的特殊規定,在發展上反超資本主義社會。此為《資本論》在東方思想界的橫空出世。《國富論》遲至20世紀初始為國人注意,當其被注意時,《資本論》旋即為國人所注意。
按勞分配
時值五四運動浪潮興起之際。標誌性事件是考茨基《馬克思的經濟學說》在中國的譯介和流行。其初譯者陳溥賢於1919年5月起在北京《晨報》副刊上連載至11月(初名《馬氏<資本論>釋義》)。較早的譯者還有戴季陶(1919至1920年)、胡漢民(1927年)以及汪馥泉(1930年)。陳溥賢譯本(《馬克思經濟學說》)商務印書館,1920年出版;戴季陶、胡漢民譯本(《資本論解說》)上海民智書局,1927年出版;汪馥泉譯本(《馬克思底經濟學說》)神州國光社,1930年出版。
其說明當日中國並不欲照搬歐洲資本主義制度,相反欲圖走俄國布爾什維克式的勞工發展道路。
要之,所謂勞工自主,於中國思想文化傳統原是有充足根據的,且不論孫中山《三民主義》稱“民生主義”就是中國之社會主義,又名共產主義,即是大同主義,今人復鼓吹勞動主義,或者就是勞動社會主義
按勞分配
從歷史發展的實際看,勞工關係涵養於族民關係。中國的漫長古代社會恰是利用的這種關係體式,安排廣泛性的社會生產和進行勞動剝削。此處的“族民”是一生造詞。用來表示處在氏族、血族、家族、宗族諸種依賴的共同體和社會宗法關係領域中的勞動者或直接生產者概念。究其實質,乃是對馬克思所說依賴關係的人格範疇鎖定。中國的族民關係不僅限制了現代意涵勞工概念的成長,更為主要的是限制市民關係作為社會經濟主體之成長和規定的獨立化。中國社會勞工成長路徑是族民→市民·資本→勞工。內蘊的“市民·資本”是工作複合體,指認出中華商品生產體系以及以之為基礎的有限資本主義的發展規定。如族民→市民·資本的線索,即是對中國古代“士農工商”特殊主體發展關係的工作刻畫。
要之,不能以籠而統之的奴隸封建社會統而籠之。中國古代社會,甚至不能以宗法、地主、官僚的東方專制主義的簡單共治指稱之。作為和小私有制(簡單商品生產所有制類型)、大私有制(資本主義商品生產所有制類型)的比照,中華古代所有制屬於“亞私有制”特殊類型。這是就小私有制、大私有制的社會發展純度而言的,是相比“正常私有制”的亞發展水平的類型。
社會要素歷史模型不過是說發生在“族民”“市民”、“資本”、“社會勞工”諸者之間的發展關係的轉化,認定它們是一個相生相剋的歷史總體。其母體性質的工作關係皆是由對於勞工自主的發展指向性所構成的。如一種社會要素模型說的是生產要素“所有權條件”的單一類型,是“市民”與族民關係相伴生髮展的階段。而其作為獨立的小生產者之人格範疇鎖定,乃是專指價值規律的領導範疇,是為“簡單商品社會”。所對應之古代產品社會的領導範疇則是“族民”。再就兩種社會要素模型而言,其是說市民→資本的發展轉化關係。此刻,“所有權條件”已經分化,於生產領域內社會對立化。“資本”專指剩餘價值規律之領導範疇。這是一特殊的社會經濟規定,可視為獨立發展關係上的生產者(大生產者)之物格範疇鎖定。
按勞分配
資產階級工作者藉機把生產領域內的按“所有權條件”分配的行動,模糊成價值論上的“三位一體公式”認識。國內更有庸俗認識者,也趁亂把斯密體系說成從“單一要素價值論”擴展至“多要素價值論”結構。這是玩家們對生產和分配歷史結合關係的最大程度地物象化。
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契合的社會要素模型闡明資本→社會主義勞工(人力資本)的發展轉化關係。從“所有權條件”重新趨向社會一統的角度看,“社會勞工”可視為現代產品社會的工作領導範疇。這是對聯合發展關係的一個社會確認,是生產者勞動者重回社會人格範疇之過程。
以上是“舶來品的政治經濟學”在中國的成長。要之,它兼顧了中國的歷史條件和國情背景。而中國無純粹之市民社會這一發展特點也寫就中國政治經濟學獨有的邏輯內涵,塑造並繼續要求得到不斷革新的發展環境。
社會主義要素結構形成以主體生成為中心規定的社會博弈構造。在過程博弈中,知識被資本獨占的唯一性被耗散。隨著生產社會化程度越來越高,以及資本對自身否定的要求越來越強烈,社會耗散的速度也就越發加快。知識越來越為更多的社會個體擁有從而為其共同分享,這就會為知識存貯器承擔者身份的社會多元化打下基礎。知識與勞動的結合決不意味著單純的主體的生產權力,而意味著社會整體形態的相應變遷。同時意味著,機器體系本身也處於瓦解狀態。它不再是吸納一切生產能力的龐然怪獸,知識轉向、知識管理、技能提升、模組化生產以及為知識而工作等等這些明顯帶有主體性增強特徵的生產形式或手段,既標識各方同資本社會博弈的力量持續趨強,同時,也標誌著勞動過程中生產智慧型化因素的持續變強。這些有力的證據將被進一步社會協整。表明:在一個謀求徹底變革的企業產業工作組織中,社會人力資本的工作宗旨恰恰在於揚棄資本。其柔性化的包容個性的分工協作謀劃著名大寫規定的社會生產關係,工作謀劃其不間斷的生成性。從而,建立“超越資本”的現實力量結點在於對社會生產分配結構及其分配關係進行重新規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