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產業集群發展的意見

2008年7月2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08〕75號印發《關於加快產業集群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加快產業集群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快產業集群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加快產業集群發展的工作重點、發展產業集群的政策措施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產業集群發展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
  • 文號:魯政發〔2008〕75號
  • 印發時間:2008年7月24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08年7月2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產業集群發展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產業集群發展的意見
魯政發〔2008〕75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省九次黨代會精神,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實現工業由大變強,現就加快全省產業集群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產業集群發展的重要意義
產業集群是某一產業領域相關聯企業及其支撐體系在一定地域內的發展,並形成具有持續競爭優勢的經濟群體。發展產業集群,有利於最佳化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有利於集約利用土地等資源,集中進行環境治理;有利於帶動中小企業發展,擴大社會就業,提升區域和產業競爭力;有利於統籌區域和城鄉發展,加快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對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我省產業集群發展迅猛。目前,全省營業收入過5億元的產業集群246個,從業人員476萬人,實現營業收入12708億元,利稅1212億元。全省產業集群擁有省級以上名牌產品、馳名商標、著名商標577個,部分產業集群被國家有關部門授予產業基地縣(名城、名鎮)。產業集群已成為我省中小企業重要的產業組織形式和載體,對促進全省經濟結構最佳化、轉變發展方式、推進區域經濟發展、加快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實現“富民強省”新跨越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省產業集群發展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有些地方對發展產業集群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缺乏按產業鏈和產業集群招商引資和凝鍊項目的意識,對當地工業發展缺乏整體規劃和引導,工作力度不夠;二是縣域或一定區域內的企業關聯度低,企業自我衍生能力弱,產業集群數量少、規模小,自主品牌和創新能力缺乏;三是政府為產業集群服務的人才、信息、質量監測、現代物流等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健全,服務能力比較弱。各級、各部門要從全局高度充分認識加快產業集群發展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採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快產業集群發展。
二、加快產業集群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按照“一體兩翼”總體發展戰略,實施工業發展“新、特、優”工程,突出優勢和特色,以市場為導向,以龍頭企業為依託,以產業園區為載體,以特色產業鎮為重點,加強規劃引導,大力實施品牌帶動、龍頭企業帶動戰略和特色產業提升計畫,著力培育和發展一批特色明顯、結構最佳化、體系完整和市場競爭力強的產業集群,促進區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發展目標。“十一五”期間,著力在裝備製造、電子信息及家電、紡織服裝、化工醫藥、食品和農產品加工、建材六大產業中培育出300個營業收入過10億元、100個營業收入過50億元、50個營業收入過100億元的產業集群。
三、加快產業集群發展的工作重點
(一)搞好產業集群規劃和定位。認真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堅持“高起點、高標準、布局合理、適度超前”的原則,從實際出發,遵循產業集群形成、演進、升級的內在規律,準確把握產業集群不同發展階段特徵,結合本地區域經濟、企業優勢和特色,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定位,統籌區域協調發展,抓住幾個有特色的產業集群,提升整體優勢。推進東部加工製造型產業集群向創新型集群發展,加快提升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分工地位。中西部地區要以特色產業和自然資源為突破口,主動承接發達地區產業轉移,延伸產業鏈條。要健全專業化協作配套機制,促進東、中、西部地區合作,發展一批新型製造業集群。在具備條件的中心城市著力發展文化產業、創意設計等新興產業集群,促進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著力發展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大影響的高新技術產業集群。
(二)培育特色產業鎮。縣城所在的鎮和中心鎮是全省產業集群形成和發展的重要基礎。實施特色產業提升計畫,培植“一縣一品、一縣多品”,提升特色產業的發展質量、科技含量、品牌知名度、產業集聚能力,促其做大做強。引導特色產業鎮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軟硬環境和條件,提高吸引力和集聚力。對於產業聚集度高、產業特色突出、輻射帶動作用大、綜合經濟實力強、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大的特色產業鎮,經考評合格命名為山東省特色產業鎮,給予重點扶持。“十一五”期間全省命名140個特色產業鎮,重點指導、扶持,促其做大做強。
(三)加強產業園區建設。產業園區是產業集群發展的重要載體。各地要從產業發展的實際出發,採用產業鏈帶動、品牌帶動、市場帶動等多種模式搞好產業園區的規劃發展。要充分利用現有各類工業園區的資源,進行整合、最佳化、提升,不斷提高投資強度和土地集約化程度,促進產業集聚和升級。要加強產業園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合理確定園區主導產業,引導龍頭企業從橫向和縱向兩個方面實現聚集。橫向就是促進配套發展,實行專業化分工協作,提高配套能力;縱向就是按產業結構的上、中、下游產品擴展,特別重視深加工,拉長產業鏈,增強園區的集聚效應。
(四)壯大龍頭企業。實施龍頭企業帶動,引導中小企業集聚。積極培育關聯度大、帶動性強的龍頭企業,發揮其產品輻射、技術示範、信息擴散和銷售網路中的龍頭作用。引導龍頭企業採用多種方式,剝離專業化強的零部件和生產工藝,發展專業化配套企業,提高企業間專業化協作水平。推動龍頭企業加快技術改造,提升產品檔次,將勞動密集型產品實行梯次轉移。支持符合產業發展方向、具有相關配套條件的企業延伸產業鏈。
(五)加快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以構建產業群、延伸產業鏈為主線,以高新技術企業和開發區、工業園區為主要載體,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實施一批重大科技項目,著力突破一批共性關鍵性技術,促進其推廣套用。引導企業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產、學、研技術人才合作,鼓勵支持企業通過委託開發和聯合開發、共建研發機構,建立長效機制,加快創新成果轉化和新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創新,為產業集群發展提供技術支撐。鼓勵企業大力開展技術改造,實施工業發展“新、特、優工程”,推動信息化與工業化結合,積極採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提高產品質量和檔次,加快產業升級。支持有條件、有潛力的集群內企業在關鍵技術、關鍵工藝上進行技術改造與技術創新合作,構建企業間技術轉讓的交易平台,實現技術創新在產業集群內的整體效應,加快區域內整體技術水平的提高,逐步形成區域技術聯盟和創新體系。加強人才培養,積極發展職業技術教育,根據企業實際需要,開展就業培訓和崗位培訓。加強校企合作,培育產業和科技帶頭人。
(六)實施品牌帶動戰略。大力實施質量興省和品牌帶動戰略,提升產業集群內企業品牌意識,推動生產要素向名牌產品和優勢企業流動,通過品牌企業聚集效應,培養形成區域品牌。加強企業自主創新和標準、計量、質量等內部管理,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鼓勵企業建立綜合品牌,引導企業開展企業形象和品牌標識的策劃與宣傳活動,促進名牌產品企業多層次、全方位的聯合協作,實現共享。進一步開展質量論證,不斷完善標準體系,全面提升產品質量。積極培育國家、省名牌產品,對評選為“中國名牌產品”和“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給予大力宣傳和重點扶持。加大名牌推介力度,以名牌產品為依託,著力提升企業、產品的國內外知名度、美譽度,打造一批產業名市、名鎮,實現由產品名牌向區域性品牌的轉變。
(七)擴大對外對內開放。堅持對外開放與對內開放相結合,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兩個市場,不斷拓寬發展空間。鼓勵支持中小企業加強與跨國企業合作,搞好協作和加工配套,延長產業鏈條,形成產業優勢。引導外資投向高新技術、先進裝備製造等產業集群,支持紡織、農副產品加工等傳統產業集群引進先進技術實現升級換代,引導加工貿易產業集群由加工裝配為主向設計製造、自主研發延伸,加快外貿增長方式轉變。加強與長三角、珠三角和濱海新區的產業對接,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
(八)構建公共服務平台。按照“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的原則,引導和推動產業集群建立行業協會、同業商會、信息網站和電子商務、金融和物流市場、校企合作培訓中心、技術研發中心、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產品質量檢測中心等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特別是加強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建設,為產業集群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十一五”期間,全省重點扶持100家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建設。
四、發展產業集群的政策措施
(一)扶持一批重點產業集群。各地要選擇一批具備條件的產業集群作為工作重點,加強指導,加大扶持力度,發揮其在產業升級、服務平台建設等方面的示範引導作用。要按照規劃科學、布局合理、技術先進、環境友好等要求,促進產業集群做強做大。要加強情況調度,搞好跟蹤服務。支持產業集群環境建設,加強對重點產業集群的宣傳,在全社會形成重視和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加大政府資金的扶持力度,形成共同扶持產業集群發展的合力。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發展方向的產業集群、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和龍頭企業,現有各項財政專項資金應予以重點支持。認真落實《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山東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的有關規定,逐步擴大各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從2008年起,把扶持產業集群發展納入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範圍,採取貸款貼息、專項補助等方式,重點支持產業集群龍頭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共性關鍵技術和產業鏈的延伸。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對農副產品加工、勞動密集型和高新技術產業等重點產業集群發展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的規定,積極給予貸款支持。商業銀行要按照商業化原則,對資信好、有效益、還貸能力強的企業信貸需求,給予優先安排、重點支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建立健全有效機制,對與產業集群配套的成長型中小企業,優先給予貸款支持。進一步推進融資擔保體系建設,鼓勵支持獨資、股份制、會員制等各類形式的擔保機構發展,為中小企業和產業集群發展拓寬融資渠道。
(四)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產業集群發展,把產業集群的發展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鼓勵扶持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創造良好環境,引導產業集群科學發展。要建立和完善促進產業集群發展的工作協調機制,切實加強對產業集群發展的巨觀管理和協調服務。省建立產業集群聯席會議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領導作為召集人,省直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辦公室設在省中小企業辦公室,定期召開會議,共同研究解決產業集群發展的重大問題。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了解和把握產業集群發展動態,協調解決發展中的問題。要加大對產業集群的宣傳報導,總結經驗,推廣典型,以點帶面。市、縣(市、區)、鄉(鎮)政府要強化責任意識,結合本地實際,突出優勢和特色,研究制定產業集群發展規劃,採取有效措施,促進產業集群又好又快發展。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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