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姑

尼姑

尼姑(Buddhist nun)是中國對比丘尼的俗稱,比丘尼為梵文Bhikssuni的音譯,亦譯作比呼尼等。意譯為乞士女、除女或薰女;亦稱沙門尼或簡稱尼。略不合佛教規儀,是結合中國民俗產生的稱謂。

佛教稱謂亦稱為“尼”。例:出家為尼,落髮為尼同時也是比丘尼的俗稱。女子出家後受過具足戒者。比丘尼是指歸入佛門,受持具足戒的女子。五眾、七眾之一。最早出現於南北朝時期。比丘尼為印度梵文Bhikssuni的音譯,亦譯作比呼尼、苾芻尼、備芻尼等。意譯為乞士女、除女、除饉女或薰女;亦稱沙門尼或簡稱尼、尼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尼姑
  • 外文名:Buddhist nun
  • 別稱比丘尼
  • 出現時間:南北朝時期
稱謂來源,文獻記載,戒律,傑出代表,

稱謂來源

尼姑尼姑
本來,印度以尼(ni)音,代表女性,有尊貴的意思。不限佛教的出家女性所專用。佛教的出家女性,小的叫沙彌尼,大的叫比丘尼,意思是女沙彌及女比丘。 到了中國,每以未嫁的處女稱為姑,故將佛教的沙彌尼及比丘尼稱為尼姑,並沒有侮辱的意思,所以在傳燈錄中,佛門大德嘗以師姑稱尼姑;但到明朝陶宗儀的輟耕錄中,以尼姑列為三姑六婆之一。
根據文,尼即女音,加上姑字,即成女姑,以文訓義,根本不通,女別於男,既有女姑,難道尚有男姑不成?

文獻記載

依《大愛道比丘尼經》所載,比丘尼的出家,始於佛陀的姨母摩訶波闍波提(大愛道),她誓守八敬法,而被允許出家受戒。在我國,依《比丘尼傳》卷一所述,西晉·建興年間(313~317),尼僧淨檢從西域沙門智山剃髮、受十戒。昇平元年二月(357),請曇摩羯多立比丘尼戒壇,淨檢等三人共於壇上受具足戒,這是我國比丘尼的開始。在日本,司馬達等之女善信等人從高麗僧惠便出家,後至百濟受具足戒,是其濫觴。
相關文獻:《五分律》卷二十九;《善見律毗婆沙》卷十四;《四分律》卷四十八;《大智度論》卷十三;《雜阿含經》卷二十四;《中本起經》卷下〈瞿曇彌來作比丘尼品〉;《大愛道比丘尼經》卷下;《撰集百緣經》卷八;《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五;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奎馬女修士撰·賴顯邦譯《佛陀時代的女眾》(《諦觀》雜誌第五十九期);平川彰《原始佛教の研究》。

戒律

關於比丘尼的戒律,在佛滅後、部派分裂以前,教誡極嚴。至部派分裂再分裂後,對比丘尼較為放寬。然而,因相傳女人障重,故戒條亦多,依《四分律》所載,比丘須守二五〇戒,比丘尼則須守三四八戒。

傑出代表

在我國佛教史上,比丘尼之貢獻雖不如比丘之多,然其中亦不乏戒行精嚴、學優行粹之修行者。依《比丘尼傳》書中所載,由晉代迄梁武帝之間,我國佛教界即已有不少傑出之比丘尼。如道容‘戒行精峻’(卷一),令宗‘學行精懇,開覽經法,深義入神’(卷一),慧果‘常行苦節,不衣綿纊,篤好毗尼,戒行清白’(卷二),慧耀甚且燒身以供養三寶(卷三),凡此皆足令人欽仰。
古代世俗女子雖有讀書識字者,然真能登台講說者則極少見。《比丘尼傳》書中所載之比丘尼,則頗有能登台講解經律、著書立說者。晉穆帝時,妙相‘每說法度人,常懼聽者不能專志,或涕泣以示之’(卷一)。齊武帝時,曇徹‘才堪機務,尤能講說。剖毫析滯,探賾幽隱。諸尼大小,皆請北面’(卷三)。智勝研讀律藏,‘自製數十卷義疏,辭約而旨遠,義隱而理妙’(卷三)。由此諸例,可以窺見比丘尼在我國早期佛教史上地位之一斑。
至於二十世紀的後半階段,比丘尼也是台灣佛教的中堅分子。不唯人數遠較比丘為多,且頗多能獨當一面,弘法利生者。如證嚴創辦慈濟功德會,興辦大型醫院及大學,其弘法事業規模之大,為前此之台灣所未有。恆清為美國威斯康辛(Wisconsin)大學博士,身任台大哲學系教授,且掌理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對台灣佛教高等教育有相當程度的影響。其他方面之傑出比丘尼,在台灣亦為數甚多。種種跡像皆顯示出,在現代台灣佛教僧團里,比丘尼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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