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教育方針及基礎法

國民教育方針及基礎法是巴西教育法令。國會經過13年爭論,於 1961年12月通過。主要規定國民教育的基本原則和一般組織準則:從組織管理上修改聯邦教育制度,賦予各州以組織州教育體系的自由,實行聯邦和州的雙重教育管理體制;建立聯邦教育委員會,作為最高諮詢機構,負責解釋教育法規,研究和制定教育方針政策,研究和頒布有關調整課程結構、審批和認可中等後教育機構等方面的準則和規範。

規定初、中、高各級教育的組織原則和要求等。因 20 世紀 60 年代巴西的社會、經濟發展迅速,有關初、中、高各級教育的規定部分很快過時,分別由 1968 年的《大學改革法》和 1971 年的《巴西基礎教育改革法》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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