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是為了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高耕地生產效率和水資源利用效率,實現我國農業可持續發展,由財政部組織制定的規劃。

2013年3月16日,《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由國務院批覆通過,自2013年3月16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
  • 發布機構:財政部
  • 發文字號:財發〔2013〕4號
  • 實施日期:2013年3月16日
通知,規劃全文,內容解讀,解讀一,解讀二,

通知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國務院批覆。通過實施《規劃》,到2020年,改造中低產田、建設高標準農田4億畝,其中通過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投入完成3.4億畝,通過統籌和整合農業、水利等相關部門財政性資金完成0.6億畝;完成1575處重點中型灌區的節水配套改造;畝均糧食生產能力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前提高100公斤以上。
近日,財政部印發了《關於發布實施<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的通知》(財發〔2013〕4號)。財政部要求,各省(區、市)財政廳(局),農業綜合開發機構要周密部署,精心組織,集中投入,連片推進,全力抓好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確保《規劃》目標任務落到實處。現將《規劃》主要內容予以公布。

規劃全文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高標準農田建設面臨的形勢
一、改造中低產田、建設高標準農田的成效與經驗
二、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必要性
第二章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目標任務
第三章 區域布局
一、劃分建設區域
二、分區目標任務
第四章 建設標準
一、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
二、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標準
第五章 建設內容
一、高標準農田建設
二、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
第六章 效益分析
一、經濟效益
二、社會效益
三、生態效益
第七章 水資源供需分析與環境影響分析
一、水資源供需分析
二、環境影響分析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多渠道增加投入
二、推進資金整合和統籌
三、完善資金和項目管理機制
四、強化項目實施監督檢查
五、加強工程建後管護工作
六、認真組織實施規劃
前言
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對於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對於提高耕地生產效率和水資源利用效率,實現我國農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戰略意義。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大規模建設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2010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部署“抓緊制定實施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力爭到2020年新建8億畝高標準農田”。2012年中央1號檔案再次強調要“制定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
本規劃所述的高標準農田,是指達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設施配套、田間道路通暢、林網建設適宜、科技先進適用、優質高產高效”標準,即“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
本規劃是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專項規劃之一,對改造中低產田、建設高標準農田及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按照糧食主產區、非糧食主產區進行規劃,規劃期限為2011-2020年。
第一章 高標準農田建設面臨的形勢
一、改造中低產田、建設高標準農田的成效與經驗
為解決農業生產徘徊不前、糧食產量連續多年停留在8000億斤左右的問題,在總結以往商品糧棉油基地建設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決定自1988年開始設立土地開發建設基金,專項用於農業綜合開發。20多年來,農業綜合開發通過改造中低產田、建設高標準農田,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為糧食增產、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推動農業發展方式轉變、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同時,通過採取綜合措施,實行田水路林山綜合治理,提高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水平,發展區域主導產業,有力地促進了項目區農業規模化經營,提高了標準化生產、機械化耕作、科學化種田和產業化發展水平,為推進我國現代農業發展發揮了重要的示範引領作用。
(一)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增強農業抗禦自然災害能力。1988-2010年農業綜合開發共投入資金4548.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1482.7億元(含利用外資),地方財政投入1067.7億元,銀行貸款、農民籌資投勞及其他資金投入1997.6億元(不包括財政貼息“撬動”的銀行貸款)。投入資金70%以上用於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累計改造中低產田、建設高標準農田6.05億畝,其中:改造中低產田6.0億畝,建設高標準農田示範工程531.6萬畝;開展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433處。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積5.6億畝,新增和改善除澇面積2.4億畝,農業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顯著增強。
(二)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保障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做出重要貢獻。1988-2010年,通過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新增主要農產品生產能力為:糧食1970億斤,棉花37億斤,油料100億斤,糖料560億斤。農業生產能力的顯著提高,為我國糧食產量連續邁上9000億斤、10000億斤、11000億斤大關,實現主要農產品由長期短缺到總量基本平衡歷史性轉變,最近連續9年糧食增產、農民增收,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做出了重要貢獻,同時也為項目區調整最佳化農業生產結構,發展優質、高產、高效農業打下了比較好的基礎。
(三)保護改善生態環境,有力地促進了農業可持續發展。1988-2010年,農業綜合開發結合中低產田改造、高標準農田示範工程建設加強農田林網建設,新增農田林網防護面積3.6億畝。同時,改良草原(場)5863萬畝,治理沙化土地面積240萬畝,支持丘陵山區開展水土流失小流域治理663萬畝。積極支持中央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太行山綠化工程,長江上中游、黃河上中游、陝甘寧地區和東北黑土區水土保持工程,長江中下游及淮河流域防護林工程,防沙治沙示範工程,土地復墾等生態建設,有效保護和改善了生態環境,促進了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四)提高開發科技含量,有效推動了農業科技進步。在項目區大力推廣優良品種和集成適用的農業技術,尤其是發展節水灌溉和旱作農業。積極開展農民技術培訓,開展農業技術培訓1.6億人次,提高了廣大農民科技種田水平。同時,認真組織實施了一批農業科技示範項目和現代化示範項目。這些“點面結合”措施,既促進了項目區農業科技進步,又為提高我國農業科技水平起到了示範帶動作用,為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增強農業發展後勁奠定了基礎。
同時,農業綜合開發在長期的改造中低產田、建設高標準農田實踐中,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積累了很多成功經驗。一是堅持以田間水利工程建設為重點進行綜合治理;二是堅持集中連片開發;三是堅持多元化投入機制;四是堅持嚴格的資金和項目管理;五是堅持合力開發的管理體制。這些在實踐中積累的寶貴經驗,既是今後農業綜合開發工作中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也為更大規模地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提供了制度保證。
二、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必要性
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是穩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長久安全的物質基礎,是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現實要求,是公共財政支持“三農”工作的重要戰略舉措,是提高農業整體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新時期農業綜合開發的重要歷史使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意義。
(一)建設高標準農田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糧食安全的現實需求。我國正處於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過渡的關鍵時期,隨著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人民生活消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糧食等主要農產品需求壓力日益增加。而我國耕地正呈數量減少、質量下降趨勢,中低產田比重較大、水資源利用率不高,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差,農業基礎設施薄弱等問題未從根本上解決,自然災害多發、頻發、重發對農業影響不斷加大。要實現保障糧食等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的目標,迫切需要下大力氣改造中低產田、建設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
(二)建設高標準農田是發展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的迫切需要。中央提出要在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深入發展中同步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高標準農田就是同步推進農業現代化、強化農業基礎的重大戰略工程。發展現代農業需要以現代科學技術、現代物質裝備、現代產業體系為支撐。通過高標準農田建設,可以有效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現有農業裝備水平,提高農業科技含量,提高現有耕地資源利用效率和土地產出效率,同時促進農民增收。
(三)建設高標準農田是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需要。我國人多地少,必須立足於集約化經營,著力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建設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的高標準農田,提高現有耕地的產出率和水資源利用率,走以內涵開發為主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建設高標準農田,合理利用農田,保護耕地,加強土壤改良和農田整治,推廣節水增效技術,防止土壤退化、肥力下降,促進農業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和可持續發展。通過平田整地、溝塘清淤、配套路橋涵閘灌排設施、建設農田林網,可以改善農村面貌,提高新農村形象。
(四)建設高標準農田是新時期農業綜合開發的重要歷史使命。高標準農田建設是農業綜合開發立足於深入總結中低產田改造經驗,在建設標準、內涵和思路上的提升,是新時期農業綜合開發適應現代農業發展要求、大力改造中低產田的目標取向。國務院領導指出,“農業綜合開發最重要的任務是建設高標準農田,這是保持糧食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的當務之急”,強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要向高標準農田聚焦”,要求“農業綜合開發要繼續在高標準農田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集中力量予以支持”。近幾年,農業綜合開發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領導要求,在財政部黨組的正確領導下,積極探索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農業綜合開發要繼續將建設高標準農田作為工作的“中心”和投入的“重心”,繼續集中資金,集中力量深入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
第二章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大規模建設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的決策部署,堅持資金安排向高標準農田建設聚焦、項目布局向糧食主產區聚焦,加大投入力度,強化政策措施,加快推進中低產田改造和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大規模建設高標準農田,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業物質裝備水平,促進農業規模化經營,顯著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抗災減災能力,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提供支撐,為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奠定基礎,為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搭建平台。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統籌協調。根據《國家糧食安全中長期規劃綱要(2008-2020年)》、《全國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2009-2020年)》(以下簡稱《新增千億斤規劃》)和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的有關要求,結合各地區自然資源條件,科學制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中長期規劃,並注重與國務院各有關部門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相銜接,形成全面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合力。
(二)堅持突出重點把握高標準農田建設的主攻方向,以糧食主產區為重點,資金投入和項目安排進一步向糧食主產區傾斜,重點加大對各地區糧食主產縣特別是納入《新增千億斤規劃》的800個產糧大縣的支持力度,全力打造全國高標準農田的核心區,努力構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穩定基石。
(三)堅持連片開發按灌區、流域和區域整體規劃,打破行政區域界限,確定重點建設地區,採取集中投入、連片治理、整體推進的開發方式,確保開發一片,成效一片,努力發揮高標準農田的規模效益。
(四)堅持綜合治理。針對農業生產的主要制約因素,因地制宜、抓住關鍵、多措並舉,切實把田間水利灌排工程建設擺在優先位置,實行水利、農業、道路、林業和科技等綜合措施,進行田水路林山綜合治理,努力實現建設高標準農田目標。
(五)堅持多元投入。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不斷加大投入。在尊重農民意願前提下,鼓勵農民籌資投勞。積極引導信貸資金和社會資本增加投入,努力形成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合力。
(六)堅持機制創新。按照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要求,不斷探索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新機制、新舉措,圍繞資金投入、項目管理、工程管護、績效考評等方面加快改革創新,激發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活力,努力促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可持續發展。
三、目標任務
到2020年,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的目標任務是:
——改造中低產田、建設高標準農田4億畝。其中通過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投入完成3.4億畝;通過統籌和整合農業、水利等相關部門財政性資金完成0.6億畝。畝均糧食生產能力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前提高100公斤以上。
——完成1575處重點中型灌區的節水配套改造。通過改造,有效灌溉面積明顯擴大,灌溉保證率和工程完好率顯著提高,農田抗禦水旱災害的能力明顯增強。
第三章 區域布局
一、劃分建設區域
本《規劃》根據“突出以糧食主產區為重點,適當兼顧非糧食主產區”的原則,將高標準農田建設區域布局劃分為糧食主產區和非糧食主產區兩類。
(一)糧食主產區。包括13個糧食主產省(區,含大連和青島市)及黑龍江農墾總局。現有中低產田面積78910萬畝,占全國的61.71%;待改造重點中型灌區911處,占全國的57.8%。具體包括三類地區:
1.東北區。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等4省(區,含大連市)及黑龍江農墾總局,現有中低產田面積30862萬畝,占全國的24.1%。農業生產的主要制約因素:一是東澇西旱,蓄引提工程明顯不足,農田水利基礎設施薄弱,抗災避災能力差,糧食生產依然沒有擺脫“靠天吃飯”的局面。二是農業集成技術缺乏,農技推廣薄弱,農業技術與農民對接的通道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大部分地區耕作方式粗放。三是土壤板結,犁底層淺,耕地質量下降。
2.黃淮海區。包括河北、山東、河南、安徽、江蘇等5省(含青島市),現有中低產田面積29760萬畝,占全國的23.3%。農業生產的主要制約因素:一是農田水利設施老化失修,灌溉面積萎縮現象較為普遍,旱澇災害在年度內頻繁出現。二是作物套種面積大,品種熟期不配套,影響秋糧單產水平。
3.長江中下游區。包括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等4省,中低產田面積18288萬畝,占全國的14.3%。農業生產的主要制約因素:一是水源工程建設滯後,工程性缺水嚴重。二是部分地區排澇設施不足,排澇標準偏低。三是農業機械化水平低。
(二)非糧食主產區。13個糧食主產省(區)以外的其他地區。現有中低產田面積48969萬畝,占全國的38.29%;待改造重點中型灌區664處、占全國的42.2%。非糧食主產區農業生產的主要制約因素:除少數縣生產條件相對較好外,水土資源不匹配,耕地質量不高,水資源利用不當、排水系統不完善、旱澇災害頻繁發生。
表3-1 全國分區域耕地面積、中低產田面積和待改造
重點中型灌區情況一覽表
區域名稱
耕地面積(萬畝)
中低產田面積(萬畝)
中低產田占耕地面積(%)
待改造重點中型灌區(處)
待改造重點中型灌區設計灌溉面積(萬畝)
待改造重點中型灌區有效灌溉面積 (萬畝)
全國合計
182573
127879
70.54%
1575
15932
11504
糧食主產區
東北區
42896
30862
71.95%
164
1540
989
黃淮海區
48379
29760
61.51%
386
4922
3509
長江中下游區
25842
18288
70.77%
361
3175
2205
小計
117117
78910
67.38%
911
9637
6703
非糧食主產區
65456
48969
74.81%
664
6295
4801
全國分區域待改造重點中型灌區數量分布圖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
單位:處
二、分區目標任務
綜合考慮各地區農業自然條件和灌溉條件等情況,根據中低產田面積、糧食產量、糧食商品率等因素,測算確定糧食主產區和非糧食主產區的建設任務和目標,把糧食主產區,特別是增產潛力大、總產量大、商品率高的重點糧食主產區放在高標準農田建設的突出位置。同時,各地區在制定本地區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時,要向糧食主產縣特別是向《新增千億斤規劃》確定的800個產糧大縣傾斜(其中糧食主產區680個、非糧食主產區120個)。在布局安排上與土地整治規劃等做好銜接,避免交叉重疊、重複建設。
為突出以糧食主產區為重點,根據糧食主產區耕地占全國耕地面積總量的64%、糧食主產區糧食產量占全國糧食總產量的76%、糧食主產區中低產田面積占全國中低產田面積總量的62%等情況,按照糧食主產區占70%、非糧食主產區占30%的比重,對全國規劃新建高標準農田4億畝進行劃分,其中糧食主產區建設高標準農田2.8億畝,非糧食主產區建設高標準農田1.2億畝。在此基礎上,根據中低產田面積大小、糧食產量多少和糧食商品率高低等因素,將已分配給糧食主產區和非糧食主產區的建設任務,分別在主產區和非主產區內按省級單位進行分解,確定分省(區、市)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詳見附表),在此基礎上確定分區域的建設任務。
表3-2 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分區任務一覽表
區域名稱
中低產田面積
(萬畝)
產糧大縣個數(個)
規劃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
(萬畝)
規劃建設任務占總任務比重(%)
全國合計
127879
800
40000
100.00%
糧食主產區
東北區
30862
209
9385
23.46%
黃淮海區
29760
300
11960
29.90%
長江中下游區
18288
171
6655
16.64%
小計
78910
680
28000
70.00%
非糧食主產區
48969
120
12000
30.00%
(一)糧食主產區。共規劃建設高標準農田28000萬畝,占建設高標準農田面積的70%。實施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911處,占實施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總數的57.8%。
1.東北區。建設高標準農田9385萬畝,占全國建設高標準農田面積的24.46%。實施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164處,占實施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總數的10.4%。
2.黃淮海區。建設高標準農田11960萬畝,占全國建設高標準農田面積的29.90%。實施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386處,占實施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總數的24.5%。
3.長江中下游區。建設高標準農田6655萬畝,占全國建設高標準農田面積的16.64%。實施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361處,占實施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總數的22.9%。
(二)非糧食主產區。共建設高標準農田12000萬畝,占建設高標準農田面積的30%。實施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664處,占實施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總數的42.2%。
表3-3 2011-2020年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任務表
區域名稱
規劃改造灌區(處)
新增效益
新增灌溉面積(萬畝)
改善灌溉面積(萬畝)
增加節水量(萬立方米)
全國合計
1575
3190
8861
2032978
糧食主產區
東北區
164
509
912
220234
黃淮海區
386
792
2811
418402
長江中下游區
361
818
1696
559644
非糧食主產區
664
1071
3442
834698
第四章 建設標準
一、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
(一)綜合標準
高標準農田建設應達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設施配套、田間道路暢通、林網建設適宜、科技先進適用、優質高產高效”的總體目標。通過建設,解除制約農業生產的關鍵障礙因素,抵禦自然災害能力顯著增強,農業特別是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高,達到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的目標;農田基礎設施達到較高水平,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設施配套、田間道路暢通;因地制宜推行節水灌溉和其他節本增效技術,農田林網適宜,區域農業生態環境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增強;推廣優良品種和先進適用技術,農業科技貢獻率明顯提高,主要農產品市場競爭力顯著增強;建設區達到優質高產高效的目標,取得較高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同時,堅持節約土地、合理使用的原則開展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建成後農田基礎設施占地率符合有關規範標準。
(二)主要措施標準
——水利措施
1.灌溉工程
(1)灌溉系統完善,灌溉用水有保證,灌溉水質符合標準,灌溉制度合理,灌水方法先進。
(2)濕潤半濕潤地區灌溉保證率:旱作區不低於75%,水稻區不低於85%;乾旱半乾旱地區灌溉保證率:旱作區不低於50%,水稻區不低於75%;其他地區一般不低於70%。
(3)灌溉水利用係數:大型灌區不應低於0.50;中型灌區不應低於0.60;小型灌區不應低於0.70;井灌區不應低於0.80;噴灌區、微噴灌區不應低於0.85;滴灌區不應低於0.90。
(4)新建、除險加固和更新改造的小型水庫、塘壩及引水渠首等工程,符合國家和水利行業的技術規範規定的設計標準和技術要求;井灌工程做到地下水資源合理利用、採補平衡;機井和泵站的水工建築物、機電設備、輸變電設施配套齊全,綜合裝置效率達到有關規範標準。
(5)輸水、配水渠系(管道),橋、涵、閘等建築物和田間灌溉設施配套齊全,性能與技術指標達到規範標準。
(6)推廣各種適用節水和旱作農業技術。有條件地區,應積極採取膜下滴灌、噴灌等先進高效節水技術;灌溉條件較差的旱作農業區,應採取農藝、工程等旱作農業節水措施提高天然降水的利用率。
2.排水工程
(1)防洪設計標準應符合有關規定。
(2)排澇設計標準應符合有關規定,設計暴雨重現期不少於10年。設計暴雨歷時和排出時間應達到:旱作區1~3天暴雨1~3天排除;稻作區1~3天暴雨3~5天排至耐淹水深。
(3)排水系統健全,排水出路通暢,排水渠系斷面及坡度設計合理,橋、涵、閘等建築物配套,性能與技術指標達到有關規範要求,末級固定排水溝的深度和間距,符合當地機耕作業、農作物對地下水位的要求。
(4)有漬害的旱作區,在設計暴雨形成的地面明水排除後,應在農作物耐漬時間內將地下水位降到耐漬深度;水稻區在曬田期3天內將地下水位降到耐漬深度。
(5)改造鹽鹼地要建立完善的排灌系統,在返鹽(鹼)季節前將地下水位降到農作物生長的臨界深度以下。
3.工程折舊和完好率
灌、排等工程設施使用年限不低於15年。田間灌、排工程及附屬建築物配套完好率大於95%。
——農業措施
1.農田工程
平原地區以有林道路或較大溝渠為基準形成格田,土地平整,集中連片,以適應農業機械化和田間管理要求。丘陵、山區15度以下坡耕地,按照有利於水土保持要求,建成等高水平梯田(地),地面平整,並構成反坡;土壤活土層厚度一般不小於25-30cm,田面寬度一般要達到3m以上,田(地)埂穩定牢固(南方地區的田埂要採用石塊襯砌或建設生物梯坎),修建好排水溝、泄洪溝,達到防洪標準,防止水土流失。
2.土壤改良
土壤耕作層達到20cm以上,土壤耕作層有機質含量提高0.1個百分點以上。
3.良種繁育與推廣
具有較好的良種繁育能力,具備優良品種的覆蓋率達到100%水平的基礎性條件。
4.農業機械化
平原地區主要作業環節具備基本實現機械化、丘陵山區農業機械化水平在原有基礎上有較大提高的基礎性條件。
——田間道路建設
田間道路建設分幹道、支路兩級,布局合理,順直通暢。幹道要與鄉、村公路連線,必要時進行簡易硬化,保證晴雨天暢通,東北地區的幹道能滿足大型農業機械的通行,其他地區能滿足中型農業機械的通行;支路應配套橋、涵和農機下田(地)設施,便於農機進出田間作業和農產品運輸。田間道路建設突出節約土地的原則,建設標準合理實用。田間道路設施使用年限不少於15年,完好率大於95%。
——林業措施
因地制宜地加強農田防護林網建設,達到當地林業部門規定的標準。主要道路、溝渠、河流兩側,要適時、適地、適樹進行植樹造林,長度達到適宜植樹造林長度的90%以上。造林時應預留出農機進出田間的作業通道。造林當年成活率達到95%以上,三年後保存率要達到90%以上。平原地區防護林格線面積與格田面積一致,防護林網控制面積占宜建林網農田面積的比例,北方地區達到85%以上,南方地區原則上達到75%以上。
——科技措施
在項目建設期間,推廣2項以上先進適用技術,重點是良種、良法等先進適用生產技術;加強對項目區受益農戶進行先進適用技術培訓2次以上;適當扶持縣鄉農技服務體系,重點支持具有技術推廣服務功能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二、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標準
(一)綜合標準
通過對重點中型灌區灌排骨幹工程設施進行節水改造和續建配套,為高標準農田建設提供灌排骨幹工程條件。灌區範圍明確, 設計灌溉面積一般不低於5萬畝,不超過30萬畝;灌區規劃設計合理,符合區域水資源利用總體規劃和節水灌溉發展規劃;灌溉設計保證率符合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需要;灌區工程設施質量達標,運行管護規範;灌區管理體制及運行機制完善,用水戶參與灌溉管理模式初步形成。
(二)主要工程標準
1.水源及渠首工程
(1)灌溉水源有保障。灌溉水源水質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水源及渠首工程(含泵站)總體完好,運行安全可靠。
(2)井灌工程做到地下水資源合理利用、採補平衡。
2.灌排渠系
(1)乾支渠(溝)道能保證設計輸水能力,邊坡穩定,水流暢通。
(2)乾支渠道襯砌防滲技術指標達到規範要求,堅固耐用,寒冷地區抗凍性能好。輸水管道、暗渠等設計合理,技術指標達到規範要求。渠系水利用係數絕對值提高0.1以上。項目區單位面積用水量節約15%以上。
(3)排水系統健全,排水出路通暢,排澇設計標準不低於3-5年一遇,主要建築物防洪設計標準不低於10-20年一遇。
3.渠(溝)系建築物
(1)農橋、涵洞、水閘、渡槽、倒虹吸、隧洞等渠系建築物分布合理,能滿足灌排系統水位、流量、泥沙處理、運行要求,適應民眾生產生活需要。
(2)渠(溝)系建築物的設計、施工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4.量水設施設備
灌溉渠道的進水口、分水口等處配備有必要的量水設施設備系統,可滿足灌溉水量調度和計量供水需要。
5.工程管護設施
工程管護設施布設合理,可滿足工程管護需要。
第五章 建設內容
一、高標準農田建設
(一)農田水利工程
針對建設區農業生產的主要障礙因素進行投資建設,按照全面配套、綜合治理的要求,安排配套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內容,積極發展節水灌溉工程,大力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微灌噴灌、覆膜溝播、適水種植等綜合節水技術,以及旱作農業技術,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據估算,農業綜合開發建設4億畝高標準農田,加固和改造小型水庫4960座,新建攔河壩1.6萬座、排灌站1040萬座,新打和修復機電井135萬眼,配套輸變電線路33萬公里,開挖疏浚渠道106萬公里,襯砌渠道89萬公里,埋設管道58萬公里,配套渠系建築物2080萬座,新建小型蓄水工程9萬座,擴建加固小型蓄水工程6萬座。
(二)農業措施
通過秸稈還田、科學施肥和合理耕作等多種措施,加快土壤改良。進一步完善良種倉庫、曬場等配套設施建設,建立高標準的良種繁育基地,確保項目區良種覆蓋率達到100%。預計需改良土壤2億畝,建設良種繁育基地800萬畝,配套農用動力機械13萬台(套)、植保機械14萬台(套),配套農機具22萬台(套)。同時,積極鼓勵其他工程措施及農藝措施與高標準農田建設配套實施,因地制宜加大對測墒節灌、水肥一體化、先進植保、深耕深松等技術推廣套用。
(三)田間道路工程
配套完善農田道路體系,便於農機耕作和農產品運輸,為大規模推廣農業機械創造條件。預計需修建田間機耕路88萬公里,梯田埂1.6萬公里。
(四)林業措施
按照“布局合理、喬灌結合、功能齊全、質量提高”的要求,在項目區溝、渠、路旁和其他宜林地種植樹木,實現農田防護林格線化,平原區林網格線面積一般為200-400畝,造林當年成活率達到95%以上,三年後保存率要達到90%以上。全國預計建設農田林網防護面積1.3億畝,折合成片林1840萬畝,新建苗圃5萬畝。
(五)科技措施
採取有效措施,鼓勵和吸引農業科研單位和農技推廣服務機構到項目區,為農民開展科技示範、培訓和指導,把優良品種和先進適用技術普及套用於項目區農業生產的過程,進一步發揮科技進步對農業生產特別是糧食增產的支撐作用。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水土流失治理,引導農民科學合理施用複合肥、緩釋肥、生物肥料和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切實保護農田土壤和水資源。示範推廣新品種、新技術2.4億畝,預計需培訓農民及基層農技人員0.8億人次,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1.6萬個。
二、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
(一)乾支渠溝道疏浚開挖及襯砌防滲
對灌區乾支渠溝進行疏浚、整修,根據實際需要和可能適當新開挖和延長,採用混凝土、石料和土工膜布等材料對渠道進行襯砌防滲。預計需疏浚開挖及襯砌防滲乾支渠溝道13.6萬公里。
(二)乾支渠溝建築物改造及配套
主要包括農橋、涵洞、水閘、隧洞、渡槽、倒虹吸、輸水暗管、暗渠、跌水以及非水源型泵站等。加固整修、改造、重建、續建各類渠系建築物,使渠系建築物配套齊全,運用自如,以保證灌溉系統正常運行。預計需改造及配套乾支渠溝建築物27萬座。
(三)渠首工程改造與加固
主要包括放水塔、放水洞改造,進水閘、沖沙閘改建和加固,閘門及啟閉機更新改造,水源型提水泵站泵房和機電設備更新改造等。預計需改造與加固渠首工程4000座。
(四)量水設施、工程管護設施等建設
在乾渠進水口和支渠分水口以及農渠進水口等處設立量水設施,為灌區按水量管理及計收水費創造條件。同時,結合工程管理和灌溉調度需要,維修、改建或重建工程管護設施。
(五)非骨幹工程和田間工程配套建設
非骨幹工程建設包括支渠以下斗渠、農渠等固定渠道及其建築物,田間工程包括臨時渠道、田間道路及土地平整等。以灌區骨幹工程配套改造建設總體布局為基礎,以節水增效為中心,因地制宜,推廣先進實用灌水技術與改進傳統灌水方法並舉,實行渠、溝、田、林、路綜合規劃,橋、涵、閘、站等全面配套,達到渠溝系統健全。
第六章 效益分析
一、經濟效益
根據近三年改造中低產田、建設高標準農田畝均實際增產糧食生產能力平均數,本《規劃》建設高標準農田畝均糧食生產能力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前提高100公斤以上。預計可直接帶動種糧農民畝均增加收入約200元,每年約3200多萬農民直接受益。
二、社會效益
(一)為整體推進新農村建設奠定了物質基礎通過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不僅可以將項目區的農田全部建設成為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節水高效的高標準基本農田,而且可以推動土地向種植大戶、種糧能手集中,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還可以增加農機整體裝備,提高農機作業水平,夯實發展農業生產基礎,為推進新農村建設創造良好的物質條件。
(二)推動項目區農業科技進步通過加大農業新技術、新品種的示範推廣和農民培訓力度,項目區農民種田水平得到有效提高,良種良法在項目區全面推廣。初步測算,項目實施完成後,可扶持基層農技服務站1.15萬個,完善農產品檢測體系0.32萬個,新增優質糧種植面積1.36億畝,優質農產品種植面積達到2.8億畝。
(三)為發展現代農業創造條件。通過項目實施,顯著改善項目區農業生產條件,大幅提高土地產出率、水資源利用率和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農業綜合生產效益和增加種糧農民收入,提高現代農業物質裝備水平,促進專業化、標準化和集約化發展,加快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為加快現代農業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三、生態效益
(一)保護和改善農田生態環境。通過合理耕作、平衡施肥、秸稈還田等農業技術措施的實施,土壤有機質含量將進一步增加,土壤理化性狀得到改善,保水、保肥、通氣能力明顯增強。通過完善農田林網建設,可以涵養水源、防風固沙、防禦乾熱風,調節田間小氣候,維護農田生態平衡。預計項目實施後,土壤有機質含量可提高0.1-0.3個百分點,可控制水土流失面積1.5萬平方公里,農田生態環境向良性方向發展。
(二)提高水資源利用率。通過不斷完善農業節水機制,大力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微灌噴灌、覆膜溝播、適水種植等綜合節水措施,可以大大提高項目區灌溉用水效率,有效減少農業灌溉水資源的浪費,努力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第七章 水資源供需分析與環境影響分析
一、水資源供需分析
2000年以來,全國灌溉用水在3300—3600億立方米之間波動,灌溉用水基本保持穩定,在有效灌溉面積不斷擴大的同時,占經濟社會用水總量的比例和畝均灌溉用水量均呈下降趨勢,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由0.4提高到了0.51,農田水利建設成效顯著。根據國務院批准的《全國水資源綜合規劃(2011-2030年)》,2030年農業用水配置量為4078億立方米,其中灌溉用水約占農業用水總量的90%,測算2030年灌溉用水配置量約為3700億立方米,略高於多年平均灌溉用水量。規劃建設的4億畝高標準農田,絕大部分在有效灌溉面積上,且以重點中型灌區配套改造為主,隨著工程建設推進和節水灌溉技術、先進農業技術的普及,灌溉用水效率將進一步提高,還將形成大量節水能力,灌溉保證率也將有所提高,進一步夯實現代農業發展的基礎。綜合分析,規劃實施的4億畝高標準農田的灌溉用水是基本有保障的。
二、環境影響分析
(一)水資源利用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通過新建小塘壩、攔河壩、水庫除險加固等來集蓄、利用雨水、地表徑流水,增加可利用水資源;通過輸水管道、襯砌渠道、配套田間水利工程、新建與改造機電排灌站(井)、推廣噴滴灌等措施,加快流速、減少滲漏、節約用水;通過營造農田防護林和水源涵養林,涵養水分;通過修建農田排水溝渠等措施,排除過高地下水,防止土壤鹽漬化程度加劇。通過中型灌區配套節水改造,可大大減少渠道水量滲漏,提高渠道水利用係數和農田灌溉保證率,增加和改善灌溉面積。
在缺水地區新增灌區可能影響生態用水量,部分灌區和排澇退水將對河流水質產生影響;水利工程建設可能對濕地造成負面影響。為此,要進行科學論證,合理控制各區域水資源開發程度,協調好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保證河流基本生態用水,維護河流健康;對區域水量進行水資源綜合平衡分析,確定合理的建設規模,避免對區域生態環境產生不利影響;禁止開墾占用和隨意改變自然濕地用途。
(二)工程建設對水土流失的影響
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大部分工程為新建小塘壩(庫)、水坡(攔河壩)、水庫除險加固、小型泵站的建設與維修、開挖溝渠、襯砌渠道、鋪設管道、整修農田道路和建設農田防護林網等,由於單個工程規模小,分布面廣,工程施工周期短,在建設期內,不會造成較大的水土流失。引黃灌區的骨幹渠道防滲處理後,將提高渠道輸沙能力,減少渠首地帶沙化影響。農田林網的建設,可有效攔截泥沙,有效地減輕土壤侵蝕強度,對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將起到積極作用。
(三)農業投入品施用及其對環境的影響
通過高標準農田建設,提高土壤肥力,改善農田小氣候,可減輕對化肥、農藥等投入品的依賴,同時通過推廣套用科學施肥、秸稈還田、病蟲害綜合防治等技術,推廣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可降低化肥、農藥的使用量,提高化肥、農藥的使用效率。同時,由於水資源的高效利用,田間灌溉水量減少,使土壤中養分流失量減少,可有效地減少農業的面源污染。
總之,在土地、水資源開發利用強度可承受範圍內,按照保護環境、綜合利用的原則進行開發和建設,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對環境會產生積極的影響,不會產生明顯不利的影響。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多渠道增加投入
加大農業綜合開發中央財政資金投入力度,積極利用世界銀行貸款、亞洲開發銀行貸款等外資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地方各級政府要將高標準農田建設所需資金全額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優先安排,足額到位。進一步落實各項資金用於建設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政策要求,拓寬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籌資渠道。充分發揮財政政策與信貸政策的協調配合作用,加強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的合作,通過財政全額貼息的方式,支持和鼓勵墾區企業和其他符合條件的企業利用中長期貸款進行高標準農田建設。按照“農民自願,量力而行,民主決策,數量控制”的原則,鼓勵和引導項目區廣大農民民眾積極籌資投勞,並將項目區農民籌資投勞納入村內“一事一議”範疇,實行專項管理。
二、推進資金整合和統籌
按照“統一標準、分類指導,用途不變、優勢互補,各記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則,加大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與其他各類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的統籌整合力度。一是做好規劃銜接。分別建立中央、省級和縣級統籌協調機制,尤其是在縣級政府統一領導下,農業綜合開發機構應加強與發展改革、國土、水利、農業等部門溝通協調,統一制定總體規劃,並將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納入總體規劃,在不改變資金管理體制和分配方式的前提下,明確各部門的任務分工,由各部門共同協調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投入政策、建設任務和工作部署,形成統籌整合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的合力。完善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政策措施,為縣級政府整合資金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充分發揮農業綜合開發集中投入、綜合治理、機構健全、制度完善的優勢,以“條件具備,農民自願,地方政府規劃,農業綜合開發參與,組合各種資金”為原則,將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與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補助專項資金、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等財政性資金有效整合和統籌安排,建立“集中規劃、集中建設,各付其賬、各記其功”的統分結合模式。在立足現有資金渠道和投資標準的前提下,通過各項開發措施的集成投入,實現連片治理、整縣推進、區域銜接,充分發揮資金整合後的集聚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三是建立資金整合的激勵機制。將各地區資金整合和統籌安排情況納入農業綜合開發績效考評範圍,對資金整合積極性高、成效顯著的地區在分配資金時給予適當獎勵,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三、完善資金和項目管理機制
加強資金和項目的全過程管理,提高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堅持完善和落實各項資金和項目管理制度,建立覆蓋規劃、設計、施工、驗收、運行和管護各個環節的管理制度。加強資金管理,強化以縣級財政報賬制為核心的財務管理體系,堅持財政資金專人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每年提前下達中央財政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指標,加快財政資金撥付和報賬進度。強化項目選項立項工作,規範建立項目庫,實行競爭擇優選項,嚴格規範評估項目;強化規劃設計工作,堅持科學合理,綜合治理,提高規劃設計質量;規範項目驗收考核制度,制定嚴格的驗收標準;儘快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信息管理系統,實行高標準農田的動態監管。進一步完善農業綜合開發績效考評制度,將考評結果與資金分配掛鈎,實行獎優罰劣。加強基礎工作,認真做好資金決算編報工作,改進和強化統計工作,加快推進信息系統建設,實行對資金和項目全程監控監管。充分發揮基層財政部門特別是鄉鎮財政就近就地監管的優勢, 明確鄉鎮財政對項目資金的具體監管範圍,量化、細化監管任務和責任,逐步實現鄉鎮財政從立項、建設、驗收到管護的全過程參與管理。同時,積極鼓勵各地探索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
四、強化項目實施監督檢查
切實強化高標準農田建設監督檢查工作,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嚴格按照農業綜合開發招投標管理規定,規範組織工程招投標工作。主要單項工程和工程質量要求高的工程,必須由專業隊伍施工。認真落實工程監理制度,由具備資質的監理單位對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實施全面監理,加強對施工監理單位的考核工作,確保監理職責到位。完善項目公示制度,全面準確地公示項目投資規模、建設內容、施工單位和監督單位、項目建設成效等。探索建立專業單位監理、管理部門監管、農民民眾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督模式。嚴把竣工項目驗收關,通過專項檢查、竣工驗收、綜合檢查、委託社會中介機構檢查等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項目工程建設質量。各省級農業綜合開發機構應在本《規劃》確定的畝均糧食生產能力增加目標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糧食、棉花、糖料等生產能力的綜合考核標準。
五、加強工程建後管護工作
工程建後管護是工程質量管理的延續和拓展,是工程長期發揮效益的關鍵。加大管護工作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對工程建後管護工作的認識,按照建管結合、建管並重的要求,切實採取有效措施落實維修養護經費,加強建後管護工作。完善工程建後管護制度,按照誰受益、誰管護的原則,明確產權歸屬、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責任和管護經費,提高工程建後管護水平。加強灌區管理體制改革,推行農民用水戶協會參與管理,鼓勵農民用水戶以承包、租賃和股份制等方式經營管理小型水利工程。加強對項目工程管護工作的督查指導和監測評價,建立長效管護機制。積極探索在立項規劃時按受益主體和範圍,將適宜明晰產權的單項工程拍賣、租賃或直接劃歸農民用水戶協會或個人所有,對道路、橋樑等公益性工程按受益範圍界定給村組集體,保證項目監督責任和管護責任一併落實,確保工程長久發揮效益。
六、認真組織實施規劃
各地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建設高標準農田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隊伍建設,轉變工作作風,把握工作規律,提高工作水平,全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各省(區、市)要根據本規劃確定的任務,抓緊制定本地區的實施規劃,指導市縣編制好項目實施方案,明確建設目標,突出重點區域,細化具體措施,完善保障機制。要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廣泛發動,集中投入,連片推進。要實行分級負責,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對規劃落實情況,特別是建設任務和糧食增產目標的考核和評價。要健全多部門共同協商、密切協作、互相支持的工作機制。水利、農業、林業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技術優勢,結合實施相關行業規劃,認真履行好本規劃所涉及的行業職責,形成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強大合力。

內容解讀

解讀一

國務院批覆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
記者16日從財政部獲悉,國務院日前批覆了財政部上報的《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明確到2020年,完成改造中低產田、建設高標準農田4億畝。
根據規劃,4億畝任務中,通過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投入完成3.4億畝,通過統籌和整合農業、水利等相關部門財政性資金完成0.6億畝;完成1575處重點中型灌區的節水配套改造;畝均糧食生產能力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前提高100公斤以上。
《規劃》中所指的高標準農田建設,應達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設施配套、田間道路通暢、林網建設適宜、科技先進適用、優質高產高效的綜合標準。
財政部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王光坤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規劃》實施後,可直接帶動種糧農民畝均增收約200元,每年約有3200多萬農民從中直接受益。同時,可以提高現代農業物質裝備水平,有利於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促進專業化、標準化和集約化發展,推動項目區農業科技進步,加快農業發展方式轉變,進一步保護和改善農田生態系統,提高水資源利用率。
統計顯示,2003年至2012年,我國農業綜合開發累計在全國改造中低產田、建設高標準農田2.7億畝,累計新增糧食生產能力810億斤,占同期全國增產糧食的25%左右。這意味著農業綜合開發中低產田改造、高標準農田建設為我國實現糧食生產“九連增”貢獻了四分之一的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解讀二

中央已撥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資金172.43億
財政部指出,2013年,國務院批准了《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按照《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到2020年,農業綜合開發要完成4億畝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2014年,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根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要求,多措並舉,狠抓落實,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開展工作:
進一步突出扶持重點
立足於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採取有力措施,把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投入和項目布局突出向糧食主產區和高標準農田建設聚集。
一是要求各省區農發機構將土地治理項目的財政資金,進一步向糧食主產縣特別是穀物主產縣集中,繼續向《全國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2009-2020年)》確定的800個產糧大縣傾斜。
二是要求除河北、內蒙古、西藏、青海等生態保護任務較重以外的省份,安排用於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財政資金不得低於土地治理項目財政資金的90%。截至目前,中央財政已下撥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資金172.43億元,其中用於13個糧食主產區119.49億元。
最佳化建設區域布局
圍繞貫徹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進一步調整和最佳化高標準農田建設區域布局。根據我國農業自然資源稟賦條件,以合理利用水資源為重點,統籌考慮土地、氣候和生物資源分布狀況,將全國農業綜合開發區域劃分為重點開發區、保護性開發區、限制性開發區,把高標準農田建設進一步向水土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的重點開發區聚焦,兼顧生態資源環境有一定恢復能力的保護性開發區,嚴禁在生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差的限制性開發區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
繼續提高投入標準
為強化公共財政對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支持力度,根據地方實際需要,從2014年起,農業綜合開發中低產田改造項目與高標準農田示範工程項目實現並軌,統稱為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並適當提高了畝財政資金投入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以下簡稱“各省”)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畝均財政資金投入標準提高到以省為單位加權平均為1100-1300元,比2013年提高了近10%。同時,允許將2003年(含)以前年度中低產田改造項目區納入高標準農田項目範圍予以提質建設,其中1988-1998年(含)建成的項目區畝均財政資金投入標準不超過1000元;1999-2003年(含)建成的項目區畝均財政資金投入標準不超過800元。
積極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加強機制創新,積極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促進現代農業加快發展。一方面鼓勵和支持從事糧食種植的農民合作組織、種糧大戶、家庭農場及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單獨申報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截至目前,中央財政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2.02億元,在14個省(區、市)支持169個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另一方面,積極開展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財政補助資金形成的資產交由農民股份合作社持有和管護的試點,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不斷加強資金和項目管理
農業綜合開發在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過程中,更加強化資金和項目管理,著力提高農發資金使用的針對性、精準性和實效性。一是繼續加強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各地農發機構嚴格執行項目申報、擇優選項、評估審定、資金和項目公示、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竣工驗收、縣級財政報賬和工程管護等各項制度,切實規範資金和項目管理行為。二是改進和加強監督檢查工作,把績效管理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實現績效管理與監督檢查有機結合,切實提升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強農業綜合開發信息化建設頂層設計,加快農業綜合開發信息化建設步伐。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