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

《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以下簡稱《通則》)的出台,有利於從國家層面規範各項相關建設工作,指導各相關部門和各地規範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做好各部門上下的銜接協調和同口徑統計,有利於“規劃標準統一、資金渠道不變、相互協調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積極推進整合、共同完成目標”的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方式的有效落實。

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批准發布了由國土部和農業部牽頭制訂的《高標準農田建設 通則》(GB/T30600-2014)(以下簡稱《通則》)國家標準,該標準將於2014年6月25日起正式實施。
高標準農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連片、設施完善、農田配套、土壤肥沃、生態良好、抗災能力強,與現代農業生產和經營方式相適應的旱澇保收、高產穩產,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的耕地。到2020年,建成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的高標準農田8億畝。高標準農田建設已成為國家戰略部署。
通則》由國土資源部和農業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國家統計局、國家林業局、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等部門共同編制。《通則》是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的核心和基礎,對於實現全國技術標準的統一,解決高標準農田“建什麼、怎么建"的問題,實現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上下結合、相互銜接具有重要作用。《通則》的發布與實施,對全面規範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具有極為重要意義。
《通則》一個突出的亮點就是在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把土壤改良、培肥地力、耕地質量監測網點建設等作為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實施的重要內容,體現了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重大思路性轉變。要通過國家標準的實施,引導各地在高標準農田建設中,重視並建設好耕地的內在質量,確保耕地綜合生產能力和增產能力持續提升。
貫徹落實《通則》,要重點做到三個堅持:
一是堅持耕地質量與高標準農田基礎工程同步建設,對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耕地要同步開展深耕深松、土壤有機質提升、土壤養分平衡和土壤生物平衡工程建設,提高耕地質量和基礎地力,使高產田持續高產、中低產田的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大幅提高。
二是堅持田間監測體系與高標準農田建設同步完善,在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設中,要統籌布局耕地質量監測點,要做到高標準農田建在哪裡,耕地質量監測點就安到哪裡,完善耕地質量監測體系和信息管理平台,全面掌握耕地質量變化情況,做到因地施策。
三是堅持推廣農業新技術與高標準農田建設同步實施,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農田,要同步開展高產創建、測土配方施肥、水肥一體化、統防統治和農業機械化耕種,不斷提高農田產出水平,提高高標準農田工程建設效益,實現高標準農田的高產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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