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5年第209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第209號
2005年第209號
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我局組織了對延安酸棗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審查合格,現批准自即日起對延安酸棗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一、保護範圍
延安酸棗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以陝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關於申請界定延安酸棗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的函》(延政函[2005]13號)提出的範圍為準,為延安市寶塔區、吳旗、志丹、安塞、子長、延川、延長、宜川、甘泉、富縣、洛川、黃陵等12個縣區現轄行政區域及黃龍縣石堡鎮、范家卓子、界頭廟、紅石崖、白馬灘、柏峪、三岔、崾?等8個鄉鎮現轄行政區域。
二、質量技術要求
(一)栽培技術。
1. 土壤選擇:須選擇土質為土石底山丘陵區的片麻岩母質上的土壤或黃綿土及黑壚土;PH值5.5至8.5的土壤。
2. 栽植密度:密植園畝栽220株,株行距為3×1米或1.5×2米。普通園畝栽110株,株行距為1.5×4米或3×2米。定植時間為每年春季3月下旬至4月中旬。
3. 修剪:幼樹高1米左右開始,離地面80厘米處將主桿截斷,從截口下20厘米範圍內選留3至4條壯枝,培養成第一層主枝,使其呈放射性向四周伸展,形成第一層樹冠;第二年從當年發出的棗頭上選留2-3根壯枝,培養成第二層主枝,形成第二層樹冠;第三年以同樣的方法,培養第三層樹冠。各層間距依次遞減,第一層為50厘米,第二層為40厘米,第三層為30厘米,使整個樹體保持在3米左右。
4. 施肥:秋、冬、春季主要以施充分腐熟的農家肥為主,在每年落葉前後至次年萌芽前一次性施入;夏季施肥一般在雨後進行,以富含N、P、K速效複合肥為主。
(二)採收。
每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當果實呈紫紅色完全成熟時即可採收。用竹桿將果實輕輕擊落在乾淨的布塊上,撿去雜物,裝在袋內。
(三)加工工藝。
1. 晾曬:酸棗採收後,應及時攤晾在乾淨、衛生、通風性好、陽光充足的地方進行晾曬。
2. 清洗:用飲用水沖洗。
3. 果肉果核分離:用專用酸棗脫肉機械進行。
4. 果核、果仁分離:用專用脫殼機械進行。
5. 乾燥:將果仁、核殼分別攤在專用場地進行。
6. 包裝:用專用包裝袋對果肉、果仁、核殼按質量等級分別進行包裝。
(四)質量特色。
1. 感官:
呈紫紅色或紫褐色,表面平滑有光澤。氣微、味淡。
2. 理化指標:
酸棗果:總糖(以葡萄糖計)≥30%,總酸(以檸檬酸計)≥3%。
酸棗仁:千粒重≥40克,酸棗仁皂苷(A、B)≥0.1%。
三、專用標誌使用
延安酸棗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的生產者,可向延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延安酸棗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措施。
特此公告。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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