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9年第69號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9-07-10
【生效日期】2009-07-1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9年第69號
關於核准蘇尼特左旗祥圓肉食品加工廠等企業使用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專用標誌的公告

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國家質檢總局對有關企業(企業名單見附屬檔案)提出的對蘇尼特羊肉、姜家店大米、吉林長白山人參、吉林長白山“中國林蛙油”、通化山葡萄酒、瑤里嫩蕊、凌雲白毫茶、瀘州酒等8個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使用申請進行了審查,經審查合格,現予以註冊登記。
自即日起,上述企業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相關產品上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獲得地理標誌產品保護,並依法接受監督。
附屬檔案:核准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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