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清理的核算

固定資產清理的核算是指企業因毀損、報廢或出售等原因而減少的固定資產的核算。

為了正確核算固定資產清理,應設定“固定資產清理”、“固定資產”、“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等科目,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因毀損、報廢或出售等原因而減少的固定資產都要通過“固定資產清理”這一新增科目進行核算。“固定資產清理”這個科目的作用是,核算由於毀損、報廢和出售固定資產的淨值和在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借方反映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產的原價和發生的清理費用,貸方反映清理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和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賠償的費用。出售、報廢和毀損的固定資產轉入清理時,應按固定資產淨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清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資產的價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等,借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賠償的損失,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固定資產清理後的淨收益,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處理固定資產淨收益”科目;固定資產青理後的淨損失,區別情況處理:屬於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一非常損失”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屬於正常處理的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屬於正常的處理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一一處理固定資產損失”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應按清理的固定資產設定明細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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