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的核算

固定資產的核算是指對企業使用期限較長,單位價值較高,而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的核算。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把支出的效益與幾個會計年度相關的資產,當作資本性支出。因此,應將為購置固定資產支出加以資本化記入資產科目,然後再根據各期的受益程度將其逐步攤銷轉作費用。同時,應將由於不斷使用、磨損而逐漸喪失的固定資產價值,以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方式提取出來,這不僅維持了企業再生產的進行,而且還可以進一步落實《企業會計準則》所要求的將資本性支出分配到各個受益期。由此可見,固定資產的核算主要包括固定資產增加的核算,固定資產減少的核算、固定資產修理的核算、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的核算和固定資產折舊的核算等。為了正確核算固定資產,應設量“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在建工程”、“固定資產清理”和“待處理財產損益”等會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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