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

四川高考

四川高考,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四川地區的簡稱,主要是高等教育入學考試,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每年6月7日、6月8日考試。

2018年,四川高考共錄取考生51.98萬人,本科錄取23.95萬人,專科錄取28.03萬人。其中,本科一批錄取8.05萬人。

基本介紹

歷史沿革,報名條件,批次錄取,加分政策,分數線,考試,人數,評卷,頭名,四川高校,

歷史沿革

四川高考作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重要組成部分。
高考是高等學校選拔新生的制度,中國有1300多年科舉考試的歷史,這一制度曾顯示出選拔人才的優越性,深深地影響了東亞各國。1905年,清廷出於發展新教育、培養實用人才的需要,廢除了科舉制度,轉而引進西方的學校考試制度。中國現代高考制度的建立,就有這樣兩個重要來源:一是科舉考試制度所形成的傳統考試思維和價值,二是西方現代考試制度的模式和手段。
1904年,清政府張之洞等人的主持下頒行了《奏定學堂章程》。
1905年,科舉考試制度壽終正寢,從此中國現代教育登上了歷史舞台。
1936年,全國已經有100多所大學。當時的高考制度是各所學校自主組織命題,學生可以選擇報考多所大學,也可能同時被多所大學錄取。
1952年,中國建立起來全國統一高等學校招生制度。統一高考招生能更好的顯示出公平,也適應了當時國家快速選拔人才的需要。
1977年,鄧小平出任國家副總理,分管文教,主持恢復高考。恢復高考改變了千百萬人的命運,挽救了中國教育,也挽救了整箇中國。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規定在中央部門或國防科工委系統所屬的某些高等院校,要按一定比例面向農村或農場、牧場、礦區、油田等艱苦行業的定向招生。
1981年,理科中增加了生物科。
1983年,英語被正式列入高考科目。
1985年,教育部規定:可以從參加統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數國家計畫外的自費生。一向由國家“統包”的招生制度,變成了不收費的國家計畫招生和收費的國家調節招生同時並存的“雙軌制”。同年,從美國引進標準化考試,並於當年首先在廣東省進行了英語、數學兩科的試點。
1985年以後,高考改革的總體趨勢向減少高考科目方向發展。先是將理科7門、文科6門各減為3+2共5門,上海則實行3+1方案。同年,國家教委決定在北京大學等43所高等學校進行招收保送生的試點。
1989年8月,國家教委決定將標準化考試逐步在全國推行。
1994年,高考生物地理被取消高考,名義上是為學生減負,結果非但減不了負,還導致學生地理和生物知識的貧乏。同年,政治被排除在統考科目之外,理科考試中不再考政治。
1996年,中國高等教育試行並軌招生,高校學費開始增加。
1997年,普通高校招生並軌改革。
1999年,教育部出台了《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畫》。檔案提出,跨世紀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宏偉目標與任務,對落實科教興國戰略做出了全面部署,同年廣東率先試行“3+X”改革方案,生物、地理又重新開始出現在高考科目中。
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將達到適齡青年的15%。在短短的五六年中,大學招生擴大了將近3倍,“大眾化教育”逐漸取代“精英教育”。高校畢業生缺乏技能、就業困難等問題,引起了人們對擴招的反思。
2000年,一直由國家“全包”的師範專業也實行收費,招生並軌改革完成。
2003年,經國務院同意,教育部決定從2003年起將高考時間提前一個月,高考時間固定安排在每年6月7、8、9日。
2006年,四川省在教育部批准下,也將實行高中課程改革和高考自主命題。
2008年,四川省開始推行平行志願
2010年,四川省實施新課程改革,高中分必修與選修。
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批次(不含藝術、體育類專業)設定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專科提前批、專科第一批和專科第二批共6個批次。本科第三批次被取消。本、專科批次全面實現“平行”。在提前批、預科與免費師範生錄取中仍然採用適合這些特殊類招生的“梯度志願”。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被取消,4項地方性加分項目也被取消。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有5個全國性加分項目也隨即取消。
2016年,四川省開始採用高考試題全國卷·丙卷(新課標Ⅲ卷)(註:僅語文、文科綜合兩科使用)。
2017年,四川省所有科目採用高考試題全國卷·丙卷,專科第一、二批合併為專科批次。
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報名考生65.42萬名,創歷史新高,高職單招等提前錄取後,實際參考考生52.89萬人。四川省共設定175個考區、342個考點、17900個考場,考務工作人員近8萬人。

報名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下列人員不得報名:(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批次錄取

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批次(不含藝術、體育類專業)設定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專科提前批、專科批共5個批次。
本科提前批錄取院校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院校、國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本科、司法類院校本科、教育部直屬師範本科高校、空軍海軍民航招飛院校,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免費醫學定向(本科)招生高校及專業,實施綜合考核的試點高校及專業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專業。
本科第一批錄取高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211工程”建設高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屬重點高校、經核准參加本批錄取的高校和專業。
本科第二批為除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專科提前批錄取院校為需要單獨面試的定向培養士官試點院校、公安院校專科和航空服務專業專科,以及航海類專科和省級公費師範生專科。
專科批院校為除專科提前批以外的所有高職(專科)院校和專業。

加分政策

全國性加分政策
1.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加1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少數民族加分政策
(1)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峨邊縣馬邊縣米易縣鹽邊縣石棉縣北川縣平武縣漢源縣寶興縣興文縣宣漢縣敘永縣古藺縣筠連縣珙縣屏山縣滎經縣仁和區金口河區(以下簡稱三州十七縣兩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科第一批錄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執行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本科高校,以下簡稱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漢族考生,報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東區西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漢族考生,報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3)其他散居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根據國家有關檔案精神,上述少數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項目,原則上只適用於四川省內高校在川招生。四川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時,若學校認可四川省上述少數民族加分政策,則按四川省政策加分投檔,由學校根據其錄取規則決定是否錄取;若學校明確認可的加分分值上限為20分,則投檔時按學校要求執行。請招生學校充分考慮四川民族地區的特殊性,從促進民族大團結、促進民族地區人才培養和經濟建設發展的政治高度,給予理解和支持。
符合多項照顧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不累加。

分數線

新課改
年份/批次2019201820172016201520142013
一本
文科540
理科547
文科553
理科546
文科537
理科511
文科540
理科532
文科543
理科528
文科551
理科540
文科567
理科562
二本
文科472
理科459
文科492
理科458
文科470
理科436
文科480
理科453
文科473
理科445
文科500
理科475
文科505
理科492
三本
取消
文科476
理科446
文科477
理科460
一專
取消
文科445
理科390
文科448
理科412
文科450
理科390
文科443
理科413
年份/批次201220112010200920082007
一本
文科516
理科518
文科533
理科519
文科543
理科512
文科540
理科498
文科598
理科593
文科558
理科532
二本
文科451
理科445
文科473
理科448
文科483
理科441
文科480
理科436
文科548
理科534
文科509
理科475
三本
文科427
理科416
文科441
理科416
文科451
理科413
文科451
理科412
文科522
理科510
文科485
理科450
一專
文科405
理科392
文科415
理科382
文科417
理科361
文科416
理科376
文科485
理科465
文科445
理科405
《四川高考分數線》資料來源

考試

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試題中的語文、數學(文、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英語科,以及外語科小語種、漢語均使用全國卷(丙卷)。試卷由四川省統一印製。
考試必須在標準化考點進行。考點應設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並按有關考試規定管理。若因特殊情況需要在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區增設考點,須報經省招考委批准。各級考試招生機構要按照《教育部、中國殘聯關於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有關要求,為殘疾人報名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
2.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科目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試啟用前屬絕密級事項;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評分參考在本科目考試啟用前屬絕密級事項,啟用時降為秘密級,保密期限連續計算,共5年,知悉範圍是命題、審題、印刷、監印、閱卷等相關工作人員。
國家教育考試省級統一考試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試啟用前屬機密級事項,知悉範圍是命題、審題、印刷、監印等相關工作人員。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單獨命題考試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試啟用前屬機密級事項,知悉範圍是命題、審題、印刷、監印等相關工作人員。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有關高校要嚴格按照國家、省的保密要求保管、使用這些秘密材料。
3.所有考生在考試前都應按在報名階段簽訂《考生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的承諾,主動了解省教育考試院在高考前公布的四川省普通高考考場規則,並在考試中嚴格遵守。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須簽訂《誠信施考承諾書》。
4.各級招考機構和涉及命題、制卷、評卷工作的相關單位須按國家及省的規定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規章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督和檢查,建立健全應急反應機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時間報告制度,確保全全保密工作萬無一失。一旦發生失(泄)密事件,事發單位須在第一時間直接報告省教育考試院,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失(泄)密範圍的進一步擴大。
5.四川省高考(藏、彝文一類模式高考除外)於每年的6月7日、8日統一組織進行。各科目考試時間(台北時間)安排如下:
日 期
9:00─11:30
15:00─17:00
6月7日
語 文
數 學
6月8日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外 語
(1)文史類考生考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含政治、歷史、地理三個科目內容);理工類考生考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含物理、化學、生物三個科目內容)。語文、數學、外語科(含聽力考試)滿分均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滿分均為300分;總分750分。
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凡擬報考外語高校、系(科)、專業(含科技外語)的考生,除筆試外,還須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外語口試工作安排在每年的6月9、10日,由縣(市、區)招考辦組織進行。參加外語口試的考生應按縣(市、區)招考辦的規定報名。
(2)普通高校除招收藏文一類模式高考考生之外的藏文專業,只招收阿壩、甘孜、涼山三州和平武、北川、石棉、漢源、寶興五縣的藏族考生,加試藏文;普通高校除招收彝文一類模式高考考生之外的彝文專業,只招收涼山、甘孜、攀枝花、樂山和雅安五市州的彝族考生,加試彝文。藏文、彝文的加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藏文、彝文的加試工作由縣(市、區)招考辦組織進行,時間安排在6月9日上午9∶00-10∶00。
6.普通高校招收參加藏、彝文一類模式高考的藏、彝族考生辦法另文規定。
7.報考軍隊(武警)院校和招收國防生院校的考生,須參加由省軍區指定的軍分區組織的面試和軍檢;報考公安院校(含公安院校的國家專項計畫)的考生,須參加由省公安廳統一組織的公安面試和體能測試。報考定向培養士官試點院校的考生,須參加由省軍區統一組織的面試和軍檢。軍檢、面試和體能測試工作均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績以後進行,具體辦法另文規定。
8.報考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的考生,須參加由招生學校組織的面試。面試的具體辦法由招生學校確定並公布。
報考有面試要求的航空服務專業的考生,須按高校公布的辦法參加面試。面試合格考生名單由高校在7月5日前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除上述所列學校和專業外的在川招生高校若,有面試要求的,擬報考考生應按學校要求自行參加高校的面試。面試合格考生名單由高校在錄取前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9.報考建築院校、系(科)的建築學、城市規劃、園林綠化等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一定的徒手畫基礎。是否組織徒手畫測試及測試辦法,由招生學校確定並公布。

人數

歷屆四川高考人數
年份(年)人數(萬人)
2019
65.42
2018
62
2017
58.28
2016
57.13
2015
57.57
2014
57.17
2013
54.02
2012
53.83
2011
51.44
2010
51.16
2009
51.14
2008
51.76
2007
49.88
2006
45.33

評卷

1.全國統考和省級統考答卷的評閱由四川省招考委統一組織,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答卷的評閱由各高校組織。
全國統考和省級統考各科全部實行網上評卷。
省教育考試院制定網上評卷實施方案,並組織做好答卷的掃描工作。
高校有責任承擔評卷工作任務,高校、中學和有關單位有義務選派評卷教師。有關學校和單位要從大局出發,給予積極支持。評卷場要根據命題機構提供的答案及評分參考,結合考生答題實際情況,制訂評分細則。要採取切實措施,加強評卷管理,確保評卷過程安全、結果準確。
2.考生成績由招生考試機構逐級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
對成績有疑問需申請成績覆核的考生,於6月25日12∶00前到縣(市、區)招考辦登記。成績覆核結果由招生考試機構逐級通知考生本人。

頭名

文科理科
年份
姓名
高考總分
畢業高中
姓名
高考總分
畢業高中
2017
塗琬童
668
720
2016
663
709
2015
681
689
2014
650
687
2013
669
707
2012
636
成都外國語學校
682
成都外國語學校
2011
649
691
成都外國語學校
2010
654
成都市實驗外國語學校
676
2009
634
成都市實驗外國語學校
董偉
655
2008
王迪曦
689
717
石室中學
2007
張晨
677
成都外國語學校
楊陽
690
2006
陳璇卿
655
周小天
701
樹德中學
2005
邱汛
677
蘭雪
717
內江六中

四川高校

截至2019年6月15日,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126所,含獨立學院9所。
學校名稱學校標識碼主管部門所在地辦學層次備註
4151010610
本科
4151010613
教育部
成都市
本科
4151010614
教育部
成都市
本科
4151010615
成都市
本科
4151010616
四川省
成都市
本科
4151010619
四川省
本科
4151010621
四川省
成都市
本科
4151010622
四川省
本科
4151010623
四川省
成都市
本科
4151010624
本科
4151010626
四川省
本科
4151010628
四川省
本科
4151010632
四川省
本科
4151010633
四川省
成都市
本科
4151010634
四川省
本科
4151010636
四川省
成都市
本科
4151010638
四川省
南充市
本科
4151010639
四川省
綿陽市
本科
4151010640
四川省
本科
4151010641
四川省
本科
4151010644
四川省
本科
4151010646
四川省
本科
4151010649
四川省
本科
4151010651
教育部
成都市
本科
4151010653
四川省
成都市
本科
4151010654
四川省
成都市
本科
4151010656
成都市
本科
4151011079
四川省
成都市
本科
4151011116
四川省
成都市
本科
4151011360
四川省
本科
4151011552
四川省
成都市
本科
4151011661
四川省
本科
4151012212
四川省
瀘州市
本科
4151012636
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本科
民辦
4151012969
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本科
民辦
4151013665
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本科
民辦
4151013668
四川省教育廳
樂山市
本科
民辦
4151013669
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本科
民辦
4151013670
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本科
民辦
4151013671
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本科
民辦
4151013672
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本科
民辦
4151013673
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本科
民辦
4151013705
四川省
成都市
本科
4151013816
四川省教育廳
本科
民辦
4151013903
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本科
民辦
4151014037
四川省教育廳
綿陽市
本科
民辦
4151014039
四川省教育廳
本科
民辦
4151014043
四川省教育廳
綿陽市
本科
民辦
4151014045
四川省教育廳
綿陽市
本科
民辦
4151014262
四川省教育廳
南充市
本科
民辦
4151014389
四川省
成都市
本科
4151014410
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本科
民辦
4151011553
四川省
成都市
專科
4151011841
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專科
民辦
4151012064
四川省
成都市
專科
4151012065
四川省
成都市
專科
4151012635
四川省
成都市
專科
4151012637
四川省
瀘州市
專科
4151012638
四川省
成都市
專科
4151012639
四川省
南充市
專科
4151012640
四川省
內江市
專科
4151012641
四川省
成都市
專科
4151012642
四川省
成都市
專科
4151012751
四川省
攀枝花市
專科
4151012753
四川省
綿陽市
專科
4151012761
四川省
成都市
專科
4151012762
四川省
成都市
專科
4151012763
四川省
德陽市
專科
4151012764
四川省
德陽市
專科
4151012767
四川省
達州市
專科
4151012963
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專科
民辦
4151012964
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專科
民辦
4151012965
四川省
成都市
專科
4151012966
四川省
宜賓市
專科
4151012967
四川省
瀘州市
專科
4151012968
四川省
眉山市
專科
4151012970
四川省
遂寧市
專科
4151013048
四川省
樂山市
專科
4151013049
四川省
雅安市
專科
4151013812
四川省
成都市
專科
4151013813
四川省
德陽市
專科
4151013814
四川省
專科
4151013815
四川省
專科
4151014004
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專科
民辦
4151014005
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專科
民辦
4151014006
四川省
成都市
專科
4151014007
四川省
成都市
專科
4151014010
四川省
綿陽市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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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專科
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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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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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成都市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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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專科
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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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專科
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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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綿陽市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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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專科
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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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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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廣元市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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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自貢市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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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綿陽市
專科
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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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專科
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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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專科
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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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綿陽市
專科
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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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專科
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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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內江市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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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德陽市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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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成都市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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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成都市
專科
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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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成都市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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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涼山州
專科
民辦
4151014629
四川省
涼山彝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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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眉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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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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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陽市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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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德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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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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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瀘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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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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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眉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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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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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眉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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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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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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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達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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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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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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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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