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直隸清吏司

刑部直隸清吏司是機構名。刑部所屬內部機構之一。雍正元年(1723) 設現審右司,辦理在京八旗命盜及皇帝特交涉及各衙門的案件。

乾隆六年(1741)改為直隸清吏司。設郎中滿、漢各一人;員外郎滿、蒙各一人,漢二人;主事漢、漢軍各一人;經承四人。掌審核直隸省及察哈爾左翼(包括察哈爾鑲黃、正白、鑲白、正藍四個旗及正黃東半旗)所屬刑名之事。凡該地區徒以上刑名案件題咨到部,由該司憑其供勘,審核其證據是否確實,引用律例是否準確, 所擬罪名及量刑是否恰當, 具稿呈堂,以定準駁。同時還收辦京畿道御史、順天府府尹、東西陵、熱河都統、圍場總管、密雲副都統、山海關副都統以及古北口、張家口、獨石口、喜峰口、蘆峰口、塔子溝、三座塔、八溝、烏蘭哈達、喀拉屯、多倫諾爾等處之文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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