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審判原則

公開審判原則是“不公開審理原則”、“秘密審理原則”的對稱。訴訟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中國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均規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公開審判制度。要求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宣告判決,應當公開進行,即除合議庭評議秘密進行外,允許民眾旁聽案件審判情況,對民眾公開,允許新聞記者採訪報導案件審判情況,通過新聞媒介向全社會公開。

根據中國訴訟法規定,對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或陰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不公開審理;在民事訴訟中,離婚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在刑事訴訟中,對14歲以上不滿16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開審理,16歲以上不滿18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公開審判,是當代各國訴訟法普遍確定的一項訴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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