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性(漢語詞語)

個性(漢語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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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性亦稱“人格”。指個人的精神面貌或心理面貌。個性(人格)一詞來自拉丁文“persona”,原指演員所戴的“面具”,後來引申為人物、角色及其內心的特徵或心理面貌。在心理學中,個性與人格都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個性與人格是同義詞,二者均指個人的一些意識傾向和各種穩定而獨特的心理特徵的總和。狹義的個性通常指個人心理面貌中與共性相對的個別性,即個人獨具的心理特徵。狹義的人格通常指個人的一些與意識傾向相聯繫的心理特徵的綜合表現,有時,甚至僅指個人的品德、操行。在歐洲,有些心理學家把人格看作是性格的同義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個性
  • 外文名:Personality
  • 解釋:個別性、個人
  • 學科:心理學
定義,結構,特性,個性與共性,個性飛揚,類型,個性與心理,

定義

個性也可稱為性格人格,著名心理專家郝濱先生認為:“個性可界定為個體思想、情緒、價值觀、信念、感知、行為與態度之總稱,它確定了我們如何審視自己以及周圍的環境。它是不斷進化和改變的,是人從降生開始,生活中所經歷的一切總和。”簡單的說,個性就是個體獨有的並與其他個體區別開來的整體特性,即具有一定傾向性的、穩定的、本質的心理特徵的總和,是一個人共性中所凸顯出的一部分。
個性一詞最初來源於拉丁語Personal,開始是指演員所戴的面具,後來指演員——一個具有特殊性格的人。一般來說,個性就是個性心理的簡稱,在西方又稱人格。
性格(英語:Temperament),也稱為性情、個性、氣質,心理學名詞,意指一個人內在的人格特質,如內向或外向。它通常是天生的,而不是後天學習而來。
個性又叫人格,是指一個人獨特的、穩定的和本質的心理傾向和心理特徵的總和。 簡單的說,個性就是一個人的整體精神面貌。
個性,在心理學中的解釋是:一個區別於他人的,在不同環境中顯現出來的,相對穩定的,影響人的外顯和內隱性行為模式的心理特徵的總和。
由於個性結構較為複雜,因此,許多心理學者從自己研究的角度提出個性的定義,美國心理學家奧爾波特(G.W.Allport)曾綜述過50多個不同的定義。如美國心理學家吳偉士(R.S.Woodworth)認為:“人格是個體行為的全部品質。”美國人格心理學家卡特爾(R.B.Cattell)認為:“人格是一種傾向,可藉以預測一個人在給定的環境中的所作所為,它是與個體的外顯與內隱行為聯繫在一起的。”蘇聯心理學家彼得羅夫斯基認為:“在心理學中個性就是指個體在對象活動和交往活動中獲得的,並表明在個體中表現社會關係水平和性質的系統的社會品質。”
就目前西方心理學界研究的情況來看,從其內容和形式分類方面來看,主要有下面五種定義:
第一,列舉個人特徵的定義,認為個性是個人品格的各個方面,如智慧、氣質、技能和德行。
第二,強調個性總體性的定義,認為個性可以解釋為“一個特殊個體對其所做所為的總和”。
第三,強調對社會適應、保持平衡的定義,認為個性是“個體與環境發生關係時身心屬性的緊急綜合”。
第四,強調個人獨特性的定義,認為個性是“個人所以有別於他人的行為”。
第五,對個人行為系列的整個機能的定義,這個定義是由美國著名的個性心理學家阿爾波特(G.W.Allport)提出來的,認為“個性是決定人的獨特的行為和思想的個人內部的身心繫統的動力組織。”
目前,西方心理學界一般認為阿爾波特的個性定義比較全面地概括了個性研究的各個方面。首先,他把個性作為身心傾向、特性和反應的統一;其次,提出了個性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不斷變化和發展的;最後,強調了個性不單純是行為和理想,而且是制約著各種活動傾向的動力系統。
前蘇聯心理學家一般是從人的精神面貌方面給個性下定義的。從這方面理解個性的心理學家又有兩種情況:一部分心理學家把個性理解為具有一定傾向性的各種心理品質的總和。目前我國的一些心理學教材也持這種觀點。另一部分心理學家只從心理的差異性方面把個別心理特徵理解為個性。應該說,前一種看法是比較恰當的。他們認為人的能力、氣質和性格等個性特徵並不孤立存在,而是在需要、動機、興趣、信念和世界觀等個性傾向的制約下構成的整體。而後一種看法過於狹窄,沒有看到個性傾向在個性中的作用,缺乏對個性各個特徵作為有機的整體看待,它顯然沒有揭示出個性的實質。
由於個性的複雜性,我國心理學界對個性的概念和定義尚未有一致的看法。我國第一部大型心理學詞典——《心理學大詞典》中的個性定義反映了多數學者的看法,即:“個性,也可稱人格。指一個人的整個精神面貌,即具有一定傾向性的心理特徵的總和。個性結構是多層次、多側面的,由複雜的心理特徵的獨特結合構成的整體。這些層次有:第一,完成某種活動的潛在可能性的特徵,即能力;第二,心理活動的動力特徵,即氣質;第三,完成活動任務的態度和行為方式的特徵,即性格;第四,活動傾向方面的特徵,如動機、興趣、理想、信念等。這些特徵不是孤立的存在的,是有機結合的一個整體,對人的行為進行調節和控制的。”
也有少數學者提出將“個性”和“人格”加以區別,認為個性即個體性,指人格的獨特性;人格是一個複雜的內在組織,它包括人的思想、態度、興趣、氣質、潛能、人生哲學以及體格和生理等特點。兩者並不是完全相同的,只是互相交錯在一起,共同影響著人的行為,人格的形成更多的是由教育決定的。
綜上所述,儘管心理學家們對個性的概念和定義所表達的看法不盡相同;但其基本精神還是比較一致的:“個性”內涵非常廣闊豐富,是人們的心理傾向、心理過程、心理特徵以及心理狀態等綜合形成系統心理結構。
現代心理學一般認為,個性就是個體在物質活動和交往活動中形成的具有社會意義的穩定的心理特徵系統。
心理學中的個性概念與日常生活中所講的“個性”是不同的。
在日常的人際交往中,我們會發現,有的人行為舉止、音容笑貌令人難以忘懷;而有的人則很難給別人留下什麼印象。有的人雖曾見過一面,卻給別人留下長久的回憶;而有的人儘管長期與別人相處,卻從未在人們的心目中掀起波瀾。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就是個性在起作用。一般來說,鮮明的、獨特的個性容易給人以深刻的印象,而平淡的個性則很難給人留下什麼印象。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對個性也容易產生一些誤解,往往認為一個“倔強”、“要強”、“坦率”、“固執”的人很有個性;而“文雅”、“平和”、“斯文”、“柔弱”的人沒有個性。這種看法是不對的,至少說是不全面的。“倔強”、“要強”、“坦率”、“固執”是一種人在其生活、實踐中經常的、帶有一定傾向性的個體心理特徵,是一個人區別於其他人的精神面貌或者心理特徵。由於這種傾向的個性特徵比較鮮明、獨特,往往容易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而“文雅”、“平和”、“斯文”、“柔弱”也同樣是一種性格溫和、希望與他人和睦相處的人帶有傾向性的個體心理特徵和區別於其他人的精神面貌或心理特徵。只不過這種傾向性的個性特徵比較平淡而不鮮明,往往不容易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罷了。由此可見,不管是哪一種傾向性的個性特徵,不管這種特徵是鮮明的還是平淡的,它都表明了一種個性。心理特徵人人都有,精神面貌人人不可缺少。從這種意義上來說,世界上不存在沒有個性的人。個性對於一個人的活動、生活具有直接的影響;對於一個人的命運、前途有直接的作用。
這些日常生活中所提的“要強”、“固執”、“坦率”或“文雅”、“平和”、“柔弱”等,實際上是心理學中個性心理特徵之一的性格,而不是個性的全部內容。

結構

從構成方式上講,個性其實是一個系統,其由三個子系統組成:
(一)個性傾向性——指人對社會環境的態度和行為的積極特徵,包括需要、動機、興趣、理想、信念、世界觀等。個性決定著人對現實的態度,決定著人對認識活動的對象的趨向和選擇。個性傾向性是個性系統的動力結構。它較少受生理、遺傳等先天因素的影響,主要是在後天的培養和社會化過程中形成的。個性傾向性中的各個成分並非孤立存在的,而是互相聯繫、互相影響和互相制約的。其中,需要又是個性傾向性乃至整個個性積極性的源泉,只有在需要的推動下,個性才能形成和發展。動機、興趣和信念等都是需要的表現形式。而世界觀屬於最高指導地位,它指引著和制約著人的思想傾向和整個心理面貌,它是人的言行的總動力和總動機。由此可見,個性傾向性是以人的需要為基礎、以世界觀為指導的動力系統。
(二)個性心理特徵——指人的多種心理特點的一種獨特結合。其中包括完成某種活動的潛在可能性的特徵,即能力;心理活動的動力特徵,即氣質;對現實環境和完成活動的態度上的特徵,即性格。個性心理特徵是個性系統的特徵結構。[1]
(三)自我意識——指自己對所有屬於自己身心狀況的意識,包括自我認識、自我體驗、自我監控等方面,如自尊心、自信心等。自我意識是個性系統的自動調節結構,而心理過程是個性產生的基礎。

特性

一般而言,個性具有下列特性:
一個性的傾向性
個體在形成個性的過程中,時時處處都表現出每個個體對外界事物的特有的動機、願望、定勢和親合力,從而發展為各自的態度體系和內心環境,形成了個人對人、對事、對自己的獨特的行為方式和個性傾向。
二 個性的複雜性
個性是由多種心理現象構成的,這些心理現象有些是顯而易見的,別人看得清楚,自己也覺察得很明顯,如熱情、健談、直爽、脾氣急躁等;有些非但別人看不清楚,就連自己也感到模模糊糊。
三 個性的獨特性
每個人的個性都具有自己的獨特性,即使是同卵雙生子甚至連體嬰兒長大成人,也同樣具有自己個性的獨特性。
四 個性的積極性
個性是個動力傾向系統的結構,不是被客觀環境任意擺布的消極個體。個性具有積極性、能動性,並統帥全部心理活動去改造客觀世界和主觀世界。
五 個性的穩定性
從表現上看,人的個性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對的穩定性。
六 個性的完整性
如前所說,個性是個完整的統一體。一個人的各種個性傾向、心理過程和個性心理特徵都是在其標準比較一致的基礎上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的,決不是偶然性的隨機湊合。人是作為整體來認識世界並改造世界的。
七 個性的發展性
嬰兒出生後並沒有形成自己的個性,隨著其成長,其心理不斷豐富、發展、完善,逐漸形成其個性。從形式上講,個性不是預成的,而是心理發展的產物。
八 個性的社會性
個性是有一定社會地位和起一定社會作用的有意識的個體。個性是社會關係的客體,同時它又是一定社會關係的主體。個性是一個處於一定社會關係中的活生生的人和這個人所具有的意識。個性的社會性是個性的最本質特徵。
從個性的發展性與個性的社會性來看,個性的形成一方面有賴於個人的心理發展水平,另一方面有賴於個人所處的一定的社會關係。研究人的個性問題,必須以馬克思主義關於人的本質的學說為基礎和出發點。馬克思曾經指出:“人的本質並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實際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因此,只有在實踐中,在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中,考察社會因素對人的個性形成的決定作用,才能科學地理解個性。
研究個性,就是研究人,就是研究人生。個性理論就是關於人的理論,就是關於人生的理論。人人都有個性,人人的個性都各不相同。正是這些具有千差萬別個性的人,組成了我們這個生動活潑、豐富多彩的大千世界和各種各樣、既相互聯繫又相互制約的人類群體,推動著歷史的前進和時代的變遷。[1]

個性與共性

唯物辯證法認為,“共性”即普遍性,“個性”即特殊性,兩者密切聯繫,不可分割,是辯證統一的關係。一方面,共性寓於個性之中,並通過個性表現出來,沒有個性就沒有共性;另一方面,個性也離不開共性。世界上的事物無論如何特殊,它總是和同類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處,總要服從於這類事物的一般規律,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沒有的,即特殊性也離不開普遍性。馬克思主義哲學無不體現共性與個性、一般與個別的辯證統一,我們要準確理解和把握。如哲學與具體科學、物質與物質的具體形態、普遍聯繫與具體聯繫、運動與具體事物的運動、辯證矛盾與具體矛盾、矛盾的普遍性與矛盾的特殊性、哲學上的價值與具體事物的價值的關係等等,都是共性與個性、一般與個別的關係。

個性飛揚

當我們呱呱落地的時候,就踏上了挑戰自我的征程;當我們咿呀學語時,就開始了自我評值的追求;當我們獨自撐起一片藍天時,也就懂得了實現自我的重要.在自我的征程上,沒有挫折和悔恨,沒有迷失與彷徨,為了追求更多的生存空間,就要不斷地超越自我.
另外,有必要提一下,個性≠非主流

類型

1.從心理機能上劃分,性格可分為:理智型、情感型和意志型;
2.從心理活動傾向性上劃分,性格可分為內傾型和外傾型;
3.從社會生活方式上劃分,性格分為;理論型、經濟型、社會型、審美型、宗教型;
4.從個體獨立性上劃分,性格分為獨立型、順從型、反抗型。
影響個性的原因
1. 性別
2.民族
3. 出生環境
4. 童年及青年生活環境
5. 成年生活環境
6. 父母
7. 朋友
影響一個人的個性的因素有很多,據科學抽樣研究表明,影響一個人的個性的最有影響力時期是青年時期,自古英雄出少年是有一定的道理的。而影響一個人的個性的最有影響力對象是父母。

個性與心理

個性貫穿著人的一生, 影響著人的一生。 正是人的個性傾向性中所包含的需要、動機和理想、信念、世界觀,指引著人生的方向、人生的目標和人生的道路;正是人的個性特徵中所包含的氣質、性格、興趣和能力,影響著和決定著人生的風貌、人生的事業和人生的命運。
個性其實是一個結構或者說是一個系統。探討個性的結構,目的在於找出個性的各種特徵和表現,揭示出個性的本質特點。個性的結構概念分為狹義的和廣義的兩種。
狹義結構的成分有:個性傾向性——指人對社會環境的態度和行為的積極特徵,包括需要、動機、理想、信念和世界觀等;個性心理特徵——指人的多種心理特點的一種獨特結合。其中包括完成某種活動的潛在可能性的特徵,即興趣和能力。
從廣義方面來講,除了上述兩種比較穩定的帶有一貫性的狹義的結構成分外,還應包括心理過程(如認知、情感、意志等過程)和心理狀態。心理狀態包括表現在情感方面的激情和心境,注意力方面的集中和分散,意志中的信心和缺乏信心等。廣義的個性結構實際是指人的整個心理結構,把個性和人作為同一語言理解。
上面我們僅從人的日常表現上初步探討了個性的一般定義,下面我們還有必要從理論上進一步深入研究個性這個概念,並看一看目前心理學界是如何解釋和定義個性這個概念的。
人的心理活動是豐富而複雜的,它主要包括心理過程和個性兩個方面。
個性不僅指一個人的外在表現,而且指一個人的真實的自我。
由於個性是一種較複雜的心理現象,又由於個性心理學作為一門學科歷史還較短,因此到目前還沒有一個統一的、為所有研究者共同接受的明確定義。
目前,心理學界一般認為阿爾波特的個性定義比較全面地概括了個性研究的各個方面。
“個性”內涵非常廣闊豐富,是人們的心理傾向、心理過程、心理特徵以及心理狀態等綜合的心理結構。
個性傾向性是指決定一個人的態度、行為和積極性的選擇性的動力系統。
個性傾向性決定著人對現實的態度,決定著人對認識活動的對象的趨向和選擇。
個性傾向性主要包括需要、動機、興趣、理想、信念和世界觀。它較少受生理、遺傳等先天因素的影響,主要是在後天的培養和社會化過程中形成的。個性傾向性中的各個成分並非孤立存在的,而是互相聯繫、互相影響和互相制約的。其中,需要又是個性傾向性乃至整個個性積極性的源泉, 只有在需要的推動下, 個性才能形成和發展。動機、興趣和信念等都是需要的表現形式。而世界觀屬於最高指導地位,它指引著和制約著人的思想傾向和整個心理面貌,它是人的言行的總動力和總動機。 由此可見, 個性傾向性是以人的需要為基礎、以世界觀為指導的動力系統。
研究個性, 就是研究人, 就是研究人生。個性理論就是關於人的理論,就是關於人生的理論。人人都有個性,人人的個性都各不相同。正是這些具有千差萬別個性的人,推動著歷史的前進和時代的變遷。
總之,馬克思主義哲學所有觀點本身就是對整個世界各個具體環節的抽象與概括,是遵循由個別到一般,由個性到共性的邏輯思維而形成的對整個世界的總的看法和根本的觀點。所以,我們在對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學習和研究中,弄清這一點是非常必要的。只有這樣,才能對每一哲學概念及原理準確理解和把握,弄清其確切合義,對馬克思主義哲學有一個質的認識,真正意義上弄通弄懂並靈活運用,即馬克思主義哲學不是以具體事物(個性)為研究對象,而是以客觀存在的具體事物(個性)為基礎,把整個世界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回答的是關於自然界、人類社會和思維中共同存在的最一般的、最普遍的問題(共性),對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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