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州志

保德州志

《保德州志》是始修於明永樂十九年(一四二一年)到正統五年(一四三○年)間的縣誌記載,由於歷史、戰火等原因原版早已失傳,明朝後世自康熙年間曾修訂多次,為了搶救歷史資料,備觀省而垂鑑戒,最後由中共保德縣委結合乾隆年間版本以及民國初年版本進行參照修訂,為目前保存的最新版本。

基本介紹

  • 書名:《保德州志》
  • 類別:縣誌
  • 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 出版時間:1990年
簡介,目錄,卷 首,因革第一,建置沿革,形勝第二,風土第三,風尚,田賦第四,地糧,聖澤第五,官師第六,官制,名宦,選舉第七,薦辟,人物第八,孝子,忠臣,附記第九,藝文第十(上),奏疏,藝文第十(中),藝文第十(下),神道碑,校點說明,

簡介

《保德州志》是始修於明永樂十九年(一四二一年)到正統五年(一四三○年)間的縣誌記載,是對明朝及明朝之前保德州縣的歷史變遷、人物風土、重大事件、地域文化等的縣誌記載,經過幾百年的歷史變遷,因為戰火、傳承等原因,原版早已失傳,後世多次重修和編撰,已難以窺其全貌,目前記載最為詳細的是清初康熙年間編撰的版本,最後中共縣委曾結合清朝版本和民國初年編撰的作為參考,進行了最後一次修訂,為現存的最新版本。
〖清〗王秉滔總裁 白君琳原輯 殷夢高增訂(清朝康熙年間)

目錄

卷一 因革
卷二 形勝
卷三 風土
卷四 田賦
卷五 聖澤
卷六 官師
卷七 選舉
卷八 人物
卷九 附記
卷十 藝文(上)
卷十一 藝文(中)
卷十二 藝文(下)

卷 首

志通乎史,為一郡文獻所關。修之,寧非要事與顧近。今修志者,設局延主筆,立分纂、謄錄、校對,供支十數人。計一年所費,不一千有餘金。縻費益多,告成益遠,以致各邑紳士、富民一聞,修志鮮不色駭而汗走矣。《保德志》逾七十五載未修,無如山瘠民貧,辦理尤不易易。不得已,而為補之之法。凡七十餘載,所應續志者,採訪明確,悉依門類補錄刊之,總計添三十九頁。才捐奉廿金耳。而續志以成。維時參訂者,州候銓縣姜廷銘。採訪者,歲貢:趙迎恩、袁學典,州生員:魯騰蛟、高天緯、姜

因革第一

殷夢高曰:古今以來,盛衰興廢,勢若循環。開闢之初,循蜚疏仡,所紀不可得而知己。若夫《典墳》《丘索》、《禹貢》、《職方》諸書斑斑可考,至於左、史、斑、范百家傳記,童而習之。其間惟是天文、地理、星緯、輿圖、百世不改。他如帝室、皇居、名都、大邑,雖創造自聖人,且不免麥秀黍離之嘆焉。大抵因者什一,革者什九,豈非氣運靡常,而人事亦有新故迭乘之勢與!保德之在全晉,僅若黑子之著面,然自戰國迄今,數為用武之地。明室中衰,邊患孔棘,益無寧宇。鼎革時又亟為寇氛所蹂躪,宜其荊棘生而麋鹿游矣。乃城郭宮室尚堪倚庇,井裡邑市未盡丘墟。若是者,不獨前賢維持補救之功,而亦朝廷休養生息之所致也。享其利者,尚勿為巢幕之安,而益廑厝火之憂。則庶幾乎作因革志。
建置一之一 星野一之二 疆域一之三 城垣一之四 公署一之五 學校一之六
街衢一之七 都里一之八 坊表一之九 市集一之十 津梁一之十一 冢墓一之十二

建置沿革

保德,《禹貢》冀州之域。虞夏為荒服。周初為蕃服。春秋屬晉,為林濤寨。晉三分後,為樓煩所據,名曰林胡,又名澹林。戰國時,趙武靈王練武收復之,置樓煩郡。《史記趙世家》曰:“趙西有林胡”。《匈奴傳》曰:“晉北有林胡,樓煩是也”。秦屬太原。漢屬雁門郡(今代州)晉劉元海據離石,其地屬漢。後拓跋氏據有北方,屬魏。高氏篡位,屬齊。宇文氏滅齊,屬周。唐屬嵐州(即岢嵐州)五代屬後唐。後屬北漢。宋淳化四年析憲州(即靜樂縣)置定羌軍。景德二年改保德軍(取民保於城,城保於德也)尋立為州。管五里。與河西麟州(即神木縣)、府州——府谷、豐州(今在河套)相表里,以控制夏人。屬河東道。宋室南渡,金置附廓保德縣,隸府州歷五十餘年。至辛卯復升為州。元初至元三年又省並

形勝第二

殷夢高曰:國依於民,民依於德。溪山之險,不足恃以為固也。雖然王公設險以守,其國狡焉。思啟之儔非形格勢禁,何以制之。是故秦得百二,齊得十二,遂雄長一時,而四戰之地建邦設都,智者慮焉。保德東有高地

風土第三

殷夢高曰:洪範庶徵與五行相應。而風者,土之應也。王制有言廣谷大川異制,民生其間者異俗。蓋萬物本乎土,土之氣積而成風。其剛柔輕重之習,皆因夫寒暖燥濕之宜,雖古聖王,不能強是使同也。然而裁成輔相以左右之。修其三綱五典之教,齊其禮樂刑政之用。三代盛時,亦豈遂無化導之方,為之潛移默奪於其間哉。保德,地瘠民貧,生植不廣。是以人多質樸,俗尚儉嗇,有唐魏遺風。無如僻處邊鄙,且又介居河山之間,性習剛悍。一二賢士大夫或克自振拔,而蚩蚩者流,靡不好勇鬥狠,敢死輕生。至於冠、喪、婚、祭,歲時伏臘,多不循禮,長幼尊卑,揖讓周旋,時或愆儀。風俗之壞,蓋已極焉。司教化者,急宜挽回雲。作風土誌。
風尚三之一 禮儀三之二 歲時三之三 土產三之四 祥異三之五

風尚

民性剛好強,喜飲居平。少不相得,輒詬詈,攘臂相鬥。至有陷辟者,獨不好訟,越訴尤鮮。直朴株守,無狙詐。俗尚節儉,有陶唐氏風。近來流俗歲異,淳樸漸凋,奢靡競尚。遊手好閒者日眾。父兄之教不嚴,子弟之率不謹,是當預為之防矣。
地偏僻且瘠薄,舟車不通,商賈罕至。民貧,鮮生理。耕種而外,或佃傭陝西,貿易鄰境間。沽體塗足。城中惟荷薪水,而婦女磨腐熬油,勤苦尤甚。不知織

田賦第四

殷夢高曰:阡陌既開,井田之制不可復已。漢世限民名田,法良意美,最為近古。唐有天下,初以“租庸調”立賦斂法,至楊炎約百姓丁產定為兩稅,秋夏征之。迄今賦役猶守其遺法焉。顧當時定製有額外率一錢者,以枉法論,日且耗蠹百出矣。蓋天下無不弊之法,而有不弊之人,人與法不相得,故互其流毒無既也。保德,作邑于山,濱河而處。高者稍晴即旱,窪者一雨即潦。至於丁徭之重,為他郡最,又多賠累,貧富不均。嗟!此窮黎剜肉補瘡肉且盡矣。吏此邦者,日夕冰兢,但飲黃河一杯水,尚恐不足以蘇民困也,循良牧守,惟有招流散以滋生聚;誅兼併以恤貧困;清隱匿以均徭役;勸敦睦以拯災患。保之民庶有幸乎!作田賦志。
地糧四之一 丁徭四之二 稅課四之三 匠戶四之四 起解四之五 存留四之六

地糧

原額坡地三百六十頃一十四畝六分五厘,後增地一十六頃二十四畝二分七厘三絲二忽。萬曆二十六年,黃河水沖地六十頃六十畝四分四厘九毫八絲。二十八年,知州韓朝貢申允除豁,實在地三百七頃七十四畝四分七厘五絲二忽。每畝征糧七升六勺五撮一圭三粒三粟。
桑二千三百八十三株,征絲一十五斤零一錢。
夏糧征本色麥六百一石六升二合。永樂十年,增五十八石五斗六升七合四勺。宣德五年,減一十七石二升一合九勺,實征夏糧六百四十二石六斗七合五勺。起運偏關本州倉三百五十七石。存留本州倉一百三十二石六斗七合五勺。存留本州儒學倉一百五十三石。
秋糧征本色米豆一千五百一十九石四斗七升四合八勺。永樂十年,增一百三十七石六斗七升七合九勺。宣德五年,減四十五石八斗七升六合二勺,實征一千六百十一石二斗七升六合五勺。起運偏關本州倉內米六百一十一石,黑豆六百石。存留本州倉米二百石二斗七升六合五勺。存留本州儒學倉米二百石。
以上共實征夏秋糧二千二百五十三石八斗八升四合。每石征站銀七分,共征站銀一百五十七兩五錢六分一厘二毫八絲。內六十四兩三分一釐一毫起解,本府存留銀一百八兩八錢,聽過往官使支用。除存留麥米外,起運偏關麥米豆共一千五百六十八石。又起運本色草三千三百二十三束,亦赴偏關本州草場。上納。民甚苦累。正德五年,本州歲貢張綬具疏請將本州本色糧草,俱存留本州支用,州人德之。
萬曆十九年行一條鞭法。
夏糧將前起運偏關麥八十五石,每石征銀八錢,共銀六十八兩。本州倉麥內改解代州戶部一百三石二斗六合五勺,每石征銀八錢,共征銀八十二兩五錢六分五厘二毫,加征王府大有南倉銀四兩五錢六分四厘二毫;宣府腳價銀四兩三錢五分七厘。桑絲一十五斤零一錢,征絹一十二匹,征正價並鋪墊腳價添搭等銀共一十六兩五錢六分三厘六毫二絲五忽。
以上共征銀一百七十六兩五分二絲五忽,俱解本府。存留本州倉麥除改解代州外,其二十九石四斗,每石征銀七錢,共征銀二十兩五錢八分,備本州官吏俸糧支用。存留本州儒學倉麥一百五十三石,每石征銀八錢,共征銀一百二十二兩四錢,備儒學師生俸糧支用。其先起解偏關保德州倉本色麥二百七十二石,俟照例征銀完日,發收頭糴買本色麥,貯本州預備倉,聽戶部開銷。
秋糧將存留本州倉米,改解代州一百七十石八斗七升六合五勺,每石征銀八錢,共征銀五百三十六兩七錢一厘二毫,加征王府大有南倉銀二兩八錢四分三厘,宣府腳價銀二兩四分。其先起運偏關本州草場穀草三千二百二十三束,每束征銀八分,共征銀二百五十七兩八錢四分,加征大同草場腳價銀二十九兩九錢三厘三毫。
以上共征銀四百二十九兩三錢二分七厘五毫,俱解本府。外加征宣大解銀,委官盤費銀三錢九分三厘九絲三微,貯本州庫內支銷。存留本州倉米二十九石四斗,每石征銀七錢,共征銀二十兩五錢八分,備本州官吏俸糧支用。存留本州儒學倉米二百石,每石征銀八錢,共征銀一百六十兩,備本州儒學師生俸糧支用。其先起運偏關米六百一十一石,黑豆六百石。俱照例征銀。完日糴米豆貯本州預備倉,聽戶部開銷。
萬曆二十年,知州韓朝貢申允將本州倉改徵折色銀兩,徑征本色,不煩召買,州人德之。又因水沖地畝,將本州儒學倉折色麥減征一十五石三斗三升二合四勺八撮,折色米減征一十三石五斗二升九合六勺。本色麥減征一十一石二斗五升三合,本色米減征二十石六斗五升二合三勺,黑豆減征二十石二斗八升一勺一抄四撮。以上減免本色、折色糧共八十一石四升七合四勺二抄二撮。
實征存留本色麥二百六十石七斗四升七合,米五百九十石三斗四升七合六勺九抄四撮,黑豆五百七十九石七斗一升九合八勺八抄六撮。共實征麥米豆一千四百三十石八斗一升四合五勺八抄。每年每石征耗糧三升,共征耗糧四十二石九斗二升四合四勺三抄八撮五圭八黍。每年每石減一升減盡。每年減正糧一升。萬曆四十年,知州胡楠以耗糧舊規相沿,一體查盤,並不開除,申允仍準遞年減除訖。又以每年余豆小麥並無出放之期,且每年余豆一百九十餘石,日積日多,易為

聖澤第五

殷夢高曰: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王者奉三無私宰制一區宇,雖阻深暗昧,猶使得耀乎光明。況禹足跡所掩,五服之內,尺土一民,莫非其有。而湛恩

官師第六

殷夢高曰:天生民而立之君,君不能獨理,而分疆置吏,使司牧之。然則官師者,承流宣化,百里之所寄命者也。
尸位素餐已足恥矣,若復作威福,恣溪壑,毋乃國之蠹,而民之賊與。保德自郡縣以來,吏斯州者,或任專城,或司佐理,不知凡幾矣。乃按籍稽之,前之傳者何寥寥也。惟明自成、弘而後,姓氏類多可紀。然彼循良著稱,堪垂不朽者又多乎哉?計其一時乘權蒞事,威勢赫奕固顯榮矣,及乎運數遷移,腐同草木,間有一二敗檢者流,且繼今指摘無窮焉。嗟乎!前事之不忘,後事之師也。繼人君子,尚其鑒諸。作官師志。
官制六之一 名宦六之二 職名六之三
憲澤六之四 署官六之五 裁官六之六
雜職六之七 社師六之八 流寓六之九

官制

朝散大夫知保德軍事上騎都尉一員。 大中大夫同知保德軍事輕騎都尉一員。 承信校尉充保德軍事判官飛騎尉一員。 武德將軍司獄驍騎尉一員。 顯武將軍都巡檢騎都尉一員。 承宣軍使一員。 將仕郎都孔目一員。 登仕郎知法一員。 敦信校尉充司候一員。 監造孔目官一員。 各寨寨官一員。 稅課司大使一員。 儒學主學一員。 慶曆中,郡縣置學,以郡官提學事。 崇寧中設學長諭、直齋長諭各一人。國小教諭一人。小長一人。
以刺史主州事。皆授大夫。或朝散、或少中、或奉議,兼都尉。或輕車、或上騎。封爵皆五等,或伯,或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宗室則授大將軍,食邑七百戶。兼設同知、判官、尉、孔目等官,略仿宋制。
設知州一員,以漢人為之。授奉訓大夫,或奉政大夫,或奉議大夫,兼管都軍奧魯勸農事。承事郎達魯花赤二員,以蒙古、色目人為之。亦兼管諸軍奧魯勸農事。 同知一員,以蒙古、色目人為之。授忠翊校尉,或授承事郎。 判官一員,授敦武校尉,或修武校尉。 吏目一員。 儒學學正一員。 至元二十年,置經賦、學正各一員。大德四年裁減。 稅課司大使一員。 芭州鎮巡檢司巡檢一員。
設知州一員。初授奉訓大夫,升授奉直大夫。 同知一員。萬曆以後裁。 判官一員。永樂十八年裁。 吏目一員。 學正一員。 訓導三員。嘉靖間裁。 巡檢一員。正德間裁。 倉大使、副使各三員,副使萬曆後裁。 醫學典科一員。 陰陽典術一員。 僧正司僧正一員。 六房司吏六名。 典吏十三名。永樂間裁減,止設司吏二名,典吏六名。 鋪長司吏一名。 承發典吏一名。 架閣典吏一名。 儒學司吏一名。 巡檢司司吏一名。 保德、恆羨、廣積三倉各攢典一名。
國朝
仍明制。設知州一員。 吏目一員。 學正一員。 無同知、判官、巡檢、訓導。裁減司吏。初,倉大使三員。康熙年間並裁保德倉、廣積倉兩大使。
保德舊隸太原府屬。雍正二年,改升直隸州知州。

名宦

高 渙 廣陵人。熙寧間,授朝散大夫知保德軍,創建文廟於南坡。——舊從祀
高懷貞 廣陵人。大定元年,授朝散大夫知保德軍,上騎都尉。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改建文廟於城內西北隅。(舊從祀)
李 晏 隴西進士。大定二十一年,授少中大夫,知保德軍輕車都尉。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先是軍城西南臨溝,輒修輒圮。公相視得木瓜崖,退數武,裁削壁立,築城一百七十步有奇。城中苦無水,於石渠之上累甓為洞,以便汲者。創開西門。有記。軍治北舊有擬江樓,歲久傾圮,改而新之,名曰“安西”。亦有記。政平訟理,盜賊屏息,人以古治渤海目之。(舊從祀)
王嘉言 明昌間,授少中大夫知保德軍。甲寅,建講堂於文廟之後。齋舍俱備。——舊從祀
張令臣 博平人。太和元年,授奉議大夫知保德軍提督常平倉事,上騎都尉,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重修文廟殿宇、兩廡、垣墉、補缺像,正直次起講堂、齋舍、庖廚等類。有碑記——舊從祀
許仲傑 字漢臣,長清人。至正十三年,由毗陵推官,以廉能升知保德州。捐俸修州治、公廨,兼置供奉上司器具,及

選舉第七

殷夢高曰:唐虞三代之士,皆以德升。《尚書》、《周禮》炳然可睹。漢氏略仿古制,有孝弟、力田諸科,與徵聘辟召之法,時稱得人。至魏陳群設九品中正,以選擇州郡人物,奸弊遂滋。厥後薦辟間行,然隨舉隨廢。蓋世道江河,矯偽易托,古制之不得不變,亦其勢矣。南北六朝,專尚門第,隋唐以來,始設科舉,雖非復成周選造之舊,然言揚亦聖世取人之一法,故相沿至今。其間即詩賦、策論帖括、經義,所尚不同。總之,道德詞章,古今華實,相去懸絕已。保德僻處彈丸,上世等諸荒裔,五季以前,縉紳之徒,不見紀載。宋金而後,始有傳者。明及本朝,風氣日上,名公巨卿,接踵而出。至於明一經,效一職者,累累若若焉。雖然名位何足以重人,人乃足為名位重耳。士之有志者,慎勿以功名富貴遂足為不朽事業也。作選舉志
薦辟七之一 進士七之二 舉人七之三 歲貢七之四
恩拔七之五 例貢七之六 儒官七之七 吏員七之八
武進士七之九 武舉七之十 武官七之十一 耆賓七之十二

薦辟

狄元昌 (見鄉賢)
狄 琮 (見鄉賢)
狄 珍 以人材授河曲知縣,墓在西莊村
狄東山 (見鄉賢)
狄西山 以人材授孝義簿,墓在西莊村
狄管山 管領本佐下上都、大都諸色人匠,納綿付提舉。
王友賢 字伯善。其先高平人,宋中興間有任麟、府者,因籍本軍。體容灑落,性志溫雅,拔乎眾類,薦授監察御史。
王友聞 友賢弟。以茂材授岢嵐知州。
王巨淵 授中書省克本州蒙古學正。
王永淵 以明經秀才授中書吏部尚書。(以上王氏墓俱在沙坪梁,一在下流磧,今無考。)
唐 逢 字大遇,授荊湖北道提舉司知事。
李 謙 (見鄉賢)
翟 宣 以人材舉晉寧路霍州知州,兼管諸軍奧魯事。
劉濟民 以人材舉興和路天成縣尉。

人物第八

殷夢高曰:人之名不易副也,稟五行之秀、居三才之一,負鬚眉者、自非比跡孔周,佩巾幗者,或不追蹤任姒,幾何弗使官骸為虛器,而男女為空名與。雖然論人而必求其全,將四海之廣,百世之遙,終無一人。故苟忠、孝、節、義,一行可稱,皆扶輿磅礴、川岳靈秀之所锺也。苛以責之,刻矣。保德,沙漠之。與鄰要荒之,是處鄙哉邑乎。顧蓮山聳峙乎其南,而黃河環帶乎其北,蓋亦晉中一風氣凝聚處也。故奇材異敏,敦倫飭紀之士,代不絕書。即閨閣中共姜伯姬之儔,亦未易更仆數焉。嗚呼!何才之盛耶!作人物誌
孝子八之一 忠臣八之二 鄉賢八之三 列女八之四
節婦八之五 義士八之六 技術八之七

孝子

狄元昌 ——見鄉賢
傅 文 字彥章,靜樂都人。天順七年是年例貢,游太學。以母老不仕,足跡不躡公庭。知州周山慕其高,致為書請第,敦請為大賓,其略云:恭聞碩德高隱,少負聰俊之資,茂游芹泮,繼以優邃之學,貢入橋門,持終養老親之心,高不仕王侯之節,誠有古人之風,無循時俗之態。
閻 忠 字諫,義合都人。有孝行,貢游太學,養親不仕,有司延請鄉飲大賓。
張 綬 字朝儀,宣化坊人。居鄉恂恂,奉親唯謹力學篤行,人無閒言。丁內艱,不飲酒茹葷。比葬,廬墓三年。正德五年,貢入太學。疏免本州與河曲起運宣大稅糧四千餘石,穀草五千束,令存留本處支用,為州永利,州人德之。詳見《奏疏》、並《田賦記》。任至山東齊東縣丞,歸以壽終。萬曆三十年,知州韓朝貢請祀鄉賢。
馬化龍 字子變,廷瑩子。萬曆二十三年貢。歷仁威遠馬邑訓,耀州學正。少知定省,長篤色養親,終盡哀盡禮,鄉鄰皆矜式之。好恤人之急,而不責其償。閭有橫逆,惟平氣以待,其人每悔謝。至訓子孫,則凜凜義方,不少假借,一門雍肅,稱積德焉。名聞當路,屢隆旌表。詳允大賓,壽七十七歲。子上錦,見恩拔;上錫見儒官;上覲增廣生;上行,見歲貢。
賈居奇 字異锺,宣化坊人。萬曆三十年恩貢。歷升平涼府授。有孝行,屢蒙旌表。
李士光 士元弟。事親盡哀盡禮,?躬以厚以義,有司旌獎。
高 ? 宣化坊人。年十九,割肱愈親。司院旌獎,李孝廉為之傳。
李士冠 士光弟。上事老母,下撫雙孤,皆盡其道。有司給扁旌獎。
國 朝
高之麒 字明春,廩生。母死居喪,憂號病卒。知州蘇東柱扁曰:“真孝子”。
徐 煜 保德所人。父國贊,本營弁兵。康熙間,從征噶爾丹,煜方應童子試,痛父年老,請身代之。凱旋歸,生子開第,成進士。人以為孝感所致。
劉維世 歲貢。少孤貧,善事母,母死,哀毀逾制,水漿不入口。幾斃,親友力勸之,乃已。以上孝行。

忠臣

戴 辰 所千戶。嘉靖三十七年,寇大舉圍豐阜城五日,辰奉檄往援,顧趙夫人曰:“後事畀爾,謹奉舅撫孤”。遂擐甲躍馬,直薄寇營,轉戰重圍,三馘寇首,日暮猶提示城上,以堅守者之心。矢盡力竭,竟沒於陣。寇亦驚畏,解圍去。次日尋屍,刀砍、箭傷,一十七處。事聞,贈明威將軍指揮僉事。時人多有詩哀輓,見《藝文》。子延春,見武官。
王昌齡 所百戶。連中三科武舉。嘉靖四十一年,西豹峪挺身拒寇遇害。
徐堯臣 所百戶。嘉靖四十五年十一月,領兵於唐家會龍王廟前打冰,寇眾踏冰入犯,堯臣拒堵力戰,面中五矢,刀傷七處,遂沒於陣。事聞,恤錄加升副千戶。子?。——見本所
錢 ? 浩之子。由守備歷升老營副總兵。隆慶四年陣亡。贈都督指揮僉事。子燁,見《武官》。
姜名武 字我揚。中天啟壬戍武進士,授大同威遠城守備。有功歷升通鎮驍騎左營副總兵,調保總督標下中軍都督僉事。崇禎十五年,援豫至朱仙鎮,力疾從戎。與親丁耿道明、姜業隆、王豹、朱喜貴、白玉柱、楊守薦、莊登科七人俱戰死。總督楊文岳疏稱姜名武:“詩書從戎,孝謙素著致身於困苦之際,盡忠於危急之秋,一段肝腸,當與河山不朽。請加贈恤”。長男宗呂亦具疏言:“臣父無屍可裹,有魂難招”云云。情辭懇摯。其疏詳見《藝文》。部議贈特進榮祿大夫左都督。子孫世襲錦衣衛百戶。會國變未下。子宗呂、祚呂、師呂、述呂,孫栩、

附記第九

殷夢高曰:記者,記其實,以示不忘也。附者,二而一之。如日星之附乎天,岳瀆之附乎地,可合而不可離者也。保德之有所、有營,殆古諸侯之有附庸例與。明初設所,不募兵,不儲餉,而屹若金湯。積久廢弛,所變為營。今營兵漸減,勢亦岌然,不啻癭症之附體矣。夫揆文必當奮武,有備乃能無患。末雨綢繆,營宜振刷,所亦宜恢復也。故合記之,而附於後。或曰,營猶僅存,所已歸州。記之,似近於贅,不知邶、?非舊,尚列其名,虢、鄶既亡,猶存其號,蓋餼羊可惜,夏五不刪之意。且以見七族強而衛興,九姓衰而晉弱,輔車唇齒

藝文第十(上)

殷夢高曰:藝形而下,文以載道。文而藝,似乎雕蟲小技,不足尚也。藝而文,經天緯地之用詎不藉是哉!故曰言之無文,行之不遠。保德邊隅岩邑,生於斯、吏於斯、往來於斯者,多不暇談文。況乎屢經兵燹,斷簡殘編,又多付諸荒煙蔓草之中。是雖雅意搜羅,廣收博採,猶恐文獻不足,無以增光邑乘。而顧欲覆瓶視之,糟粕棄之,可乎?故苟其言以足志,文,以足言。有關郡中典故生民利弊者,道之所見端,即大雅之所不棄也。保殘守缺,隻字片言,且當寶若拱璧,又何必衙官屈宋仆隸鄒枚,若平子之兩京十年,太沖之三都一紀,始足著之篇帙,登之紀載歟。作藝文志
奏疏十之一 公移十之二 傳十之三
贊十之四 說十之五

奏疏

起運糧儲乞恩分理民情疏(正德九年)
張 綬(見歲貢)
臣原籍山西太原府保德州人。臣伏睹弘治十八年詔書內一款:天下軍民利病、時政缺失,有可興可革者,許諸人宜言無隱。欽此欽遵。竊見本州與河曲縣地方,極臨邊境,山嶺陡峻,溝壑坡渠,十無二地,堪種田苗。遞年以亢旱歉收,本州與河曲縣,歲辦額設夏秋稅糧,不下四千餘石,穀草五千餘束,本布政司起派,宣府沿邊倉場上納。臣本處設有保德守御千戶所,官軍歲支歲用,倘遇聲息,動調客兵,一應錢糧卻坐撥平陽府所屬州縣上納。竊臣本州道路崎嶇,車輛難行,止是驢駝、擔挑,運送不前,或典男鬻女,方得完獲,艱苦萬狀。兼以宣德年間,奉例續添御冬守河人馬五百。接連河曲縣界,俱有黃河渡口,東接大同、雁門等關,西通陝西榆林、延綏等處,最為緊急衝要,人民愈加疲備。如蒙聖恩憐憫,乞敕戶部轉行山西布政司,將臣本州與河曲縣額設稅糧、草束,遞年存留本處倉場上納,以備官軍歲支歲用。上不負國稅,下不苦人民,庶免貽患,誠為萬便。臣不勝感戴聖恩之至。奉旨依議行。
奉使危疆直述見聞疏(崇禎九年)
王 邵(見進士)
臣奉命諭祭代藩,於去歲二月十八日陛辭就道。時兵燹之後,驛舍多墟。臣與二三僕夫,每向殘村投止,磷火乞炊。宣府城曠人渙,糈薄馬稀,桑乾土木,處處可虞。至臣鄉大同府,則斗米五錢,宗呼兵嘩,鬻女易子者,趾錯不忍視。人心洶洶,真有旦夕不保之懼。蒙皇上發餉源源,軍心歡動。但有銀無米,有馬無糗。往者,大同歉則太原輸,今太原八年湯火,河曲、保德蓋巨寇王嘉胤首難地,民徙亡十七,兼之七八兩年蹂躪最慘,兵括靡遺,道無行人,城如荒野。即臣鄉保德,彈丸一州,編戶五里,與陝西府谷縣止隔一河,受寇害良久。今以見在二千餘丁,追征逃故八千之徭租,民安得不盡。以是類推,睿照如鏡,乃恩詔特蠲,屢旨令災民務沾實惠,此真固本除凶之上策。撫按諸臣,亦頻檄催核,而郡邑奸胥,故稽不報,追徵如昔。壅德意,毆良民,莫此為甚。臣竊虞臣鄉雁門河保之地,岌岌乎甌脫矣。臣役竣,便道一視丘壟,遂值敵鋒逼城,日夕與父老子弟,荷戈城頭,倡義共守。尋以河冰既合,秦寇鴟張,正官久缺,殘民無主。臣復請兵防剿,勸民輸餉,百計得保塊土。蓋數月來,無日不登陴,無刻不拮据。矢食二者,膽薪恆矢,迄可小休,冀如期病趨供職,而臣因是遇病,奄奄床蓐,未有起色。誠恐少逾限期,為罪滋大,謹據實籲請,並陳目擊情形,伏乞聖明垂鑒,嚴敕當事諸臣,確遵恩詔,實圖蠲恤,以救災黎,以奠危疆。臣與臣鄉孓遺,共戴堯仁再造矣。臣不勝引領待命之至,奉旨奏核心蠲錢糧,故稽不報,仍復追徵,顯系官胥通同情弊,該撫按嚴查,據實具奏。
劾當疏
陳奇瑜(見進士)
為舉朝公論,不可不明。乾綱獨斷,不可不決。仰祈聖明,俯賜轉圜,以息議論,以安社稷事:臣嘗讀《春秋》曰,人臣無將,將則必誅。凡犯無將之戒者,雖疏逖之臣,猶在不赦。況肘腋腹心之地,天下之治亂否泰,全繫於此;君臣之精神命脈,畢萃於此。使罪狀歷歷可考之人,盤據君側,則豐

藝文第十(中)

重修城壁創開西門記
(見名宦)李晏
大定二十有一年春,有司請完城郭。朝廷以邊為先務,啟塞從時鳩工三萬,命長貳督之。舊城皆因山而為,雖高下不齊而頗堅固,獨西南一方,歲時輒圮。召故老訊之,僉曰:山勢隨河而傾,下多沮洳,加以溝洫不浚,而又修築者不慎,故頻年至此。若非改圖,終不能久也。予視之,信然。相土之,宜退十數步,得木瓜崖,亦隨其形勢裁削壁立,且堅且厚。其卑者猶數仞,其廣五步,其袤凡一百七十步有奇。上則平之,即加之堞。下則溝之,即為之池。中之缺斷者,簣土以補之。疊石為渠,以通水潦。起於二月上旬,迄月晦而畢。實省其功役之半。城中素無水,宋熙寧間鑿數井,皆湮塞泥不可食。居民汲城外澗泉以供日用,先是由北門往還,詰曲數里,不勝其勞。遂因石渠之上,累甓為洞,創作西門焉。距泉所才百步余,民甚便之。落成之日,熙熙然,鹹願刻石以記。噫!民可與樂成,難與慮始。今之為政者,多行姑息,偷隋苟且,不為久計。每修完者,亦聊復已耳。故朝設板而夕已敗,不知反害民力也。滋多食人之食者,寧不愧於心乎?於是直書其事,以勸諸後來者。並董役之官吏姓名於石之陰,識其歲月雲。(此西門在孫家溝稍北今西門之南五十步)
(明戶部尚書三邊總督都察院右都御史)張珩(南川人)
嘉靖甲寅秋九月,保德守藍公,作城下石渠成,保民利之。丐余文紀諸石。余夙知藍公政績,先是余僑慶陽,夜半風雷大作,雨下如注,負郭居民被墊者三千餘家。民謠頻歲,刻吏肆詆,積冤千和。不浹旬,除藍公節推於慶抵任御史,行部機讞環慶一路獄,公明決公恕,平反甚多,遂得列薦剡,陟守保德。郊別有難色,余曰:“移所以治慶者於保,何有無何?”余再撫延綏,聞公政聲視慶益振。公復移書請曰:“保德邊郡,民固相信矣,邇來套冠猖獗,不時入寇。若深犯嵐、保,腹背受敵,計將安出?茲欲深溝高壘,寓戰於守,何如?”余復書以為然。公乃登城旰眺,相地勢,南高北下,且先年霪雨潰決東北城垣百丈余,有謂棄舊垣,南徙里許築之便。公曰:城枕黃河據形勝,如若輩議,使寇自北南侵,殊失河山表里之險。僉服其言。乃鳩工伐石 渠水為久遠圖。其東北為一渠,長三十丈,闊二丈,深一丈,使水東流入於河。西北為一渠,長二十餘丈,闊深如東北渠,使水北流入於河。正西為二渠,各長十丈余,深闊如前,使水由西溝曲流入於河。其工始於是年六月下旬,歷三月而竣事。其他女牆、門垣傾圮者,罔不完葺,用資保障,復恪遵道憲葛公方略,積威建堡,誓眾伐謀,以舒華夏之氣吁。苟凡長吏相效,率屬協力經畫,何寇患之足慮哉!公之治保允符於慶矣。余因保人之情,爰揚慶、保相與之誼,以見作渠禦寇本末雲。若其循良之政,立遺兩地,甘棠之思,則有採風者在。公姓藍,諱雲,字子雨,號與石。辛卯鄉進士,錦衣籍楊州人。
重修城垣記
(明孝廉)王環(河曲人)
保德,僻處晉西北之窮壤,連河接陝密邇。套寇冰堅輒侵犯,城低薄,不足恃。嘉靖癸亥,李公諱春芳,號西屏者,直隸井陘人也。奉命來茲,入境即有寇警,乃肅隊戒行。比視事閱城,慨然曰:“孤懸邊城,傾圮若是,萬一有警,將何以支。”於是乘民力之暇,為修葺之計。低者高之,薄者厚之,女牆、樓舍,悉增其制。西南隅長六百尺,乃受敵之地,高厚尤加焉。南門

藝文第十(下)

詩餘 歌 賦

神道碑

明仁懷知縣敕贈

校點說明

保德州志》始修於明永樂十九年(一四二一年)到正統五年(一四三○年)間。《文淵閣書目》卷二十“新志”著錄。早佚不傳。成化《山西通志》、《寰宇通志》、《明一統志》等書,僅存引文三條
重修於明弘治十八年(一五○五年)、萬曆二十九年(一六○一年)、萬曆四十二年(一六一四年)、清康熙十二年(一六七三年,未刻印)、康熙三十七年(一六九八年,未刻印)、康熙四十九年(一七○三年,康熙五十三年成書)、乾隆五十年(一七八五年),凡八次。
這些志書,絕大部分早已散失,流傳到今的僅是一些序和跋以及其它書籍中的著錄和引文。
現在能夠觀全豹的僅見康熙四十九年《保德州志》系列。
康熙十一年,朝廷下令纂修天下郡國志,《保德州志》於次年由知州張光岳主修,張鳳羽、楊永芳、王恆等人纂成。因為許多內容選載入《通志》中,故此志沒有印行。
康熙三十七年,本州貢士白君琳在王恆處得到原稿,刪削訂補,條分縷析,據事直書,纂成新的《保德州志》稿,這是一次私家修志。
康熙四十八年,朝廷修《一統輿地誌》,征天下郡國圖進呈。於是,由知州王克昌主修,監生殷夢高編纂,在白君琳志稿基礎上,參考萬曆四十二年州志,增刪補遺,於四十九年春纂成全新的《保德州志》,並付梓印刷,五十三年(一七一四年)成書。習慣上把這部州志稱作康熙四十九年本。
康熙四十九年本州志,發端於康熙十二年,歷三十七年,多人修訂,三易其稿,應該說是屬上乘志書。原版存保德文廟內,一九三八年日本侵略軍火燒保德縣城,此版也毀於兵火。刻本現存北京圖書館,共一十二卷,首一卷。(民國廿一年九月,保德縣長馬蕃庶總裁,張念祖經理,鉛字重印,每套五冊。北京、南京圖書館均有此藏書,本縣僅存二套。一九八○年保德縣檔案館重印五○○套,流傳本縣。惟校對不嚴,差錯較多)。
乾隆五十年,知州王秉韜裁定,候銓知縣姜廷銘參訂,在康熙四十九本基礎上,採取續補之法,按編年順序,將新增內容加在各個章節之後,共添三十九頁,纂成續修本《保德州志》,習稱乾隆本州志。道光四年又將此本補刻一次,並收入時人黃步蟾的文章。這種版本現存山西、上海、石家莊圖書館。
以上是康熙四十九年本州志系列的流變脈絡。
為了搶救歷史資料,備觀省而垂鑑戒。中共保德縣委、保德縣人民政府決定重印《保德州志》一○○○冊,並刻制光碟一○○○張。由中共保德縣委常委、保德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高定存總理其事,責成中國地方志學會會員、副編審、原《保德縣誌》主編陳秉榮先生校點,並處理具體事宜。退休幹部馮虎彪先生參與校對。
這次重印,以乾隆本的道光四年補刻本為底本,參考民國二十一年本和一九八○年本,標點斷句,重新排印。排版時,保留原書豎排和夾注的格式,僅將繁體字改為簡化字。因不敢冒昧,故未加新注。
在清理底樣時,有字跡模糊不可識讀的地方,有因避諱而鏟掉字的空白。可推而偶得者,加( )表示,不可辨認者,用□代之。對實在不可識讀的生冷怪字,原樣保留,以供飽學之士研讀。
整理翻印舊志,是一項科學性極強且又十分嚴肅細緻的工作,這次校點重印,僅是一種大膽的嘗試,由於校點者經驗不足,水平有限,出現魯魚亥豕,甚至南轅北轍,大相逕庭的錯誤,也屬難免,希望廣大讀者提出寶貴意見,以茲保持歷史文獻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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